二○七 大学士舒赫德等题为议得总裁蔡新等应罚俸六个月本
乾隆三十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经筵日讲起居注官 太子太保 武英殿大学士 管理吏部刑部兼管户部三库 掌翰林院事 兼管镶黄旗满洲都统事务 云骑尉革职留任从宽留任又从宽免其革任臣舒赫德等谨题,为钦奉上谕事。
该臣等议得:内阁抄出乾隆叁拾玖年拾月拾玖日奉上谕:四库全书处进呈抄录书本,朕连日偶加翻阅,检出舛漏处不一而足。其中实系错误者,过失固不待言,卽原文传写旧讹,或文义不顺,既有加签改识之例,何不逐条举出,概以轻心掉之耶?朕未尝有意苛求,实亦无暇通身细阅。乃数日内信手翻披,而疵谬迭出,该总裁等所司何事?《永乐大典》由散篇辑成者,此次始行呈进,办理已经年余。而自朕伍月间临幸热河以后,又阅半年之久,何尚未能悉心校勘,以致踈悞若此!其纂修各员,交该总裁等照原议办理外,至各总裁内王际华于校勘荟要诸书,加签标识者甚多,前此呈览时,朕详加批阅,并未见有字画错悞之处,办理尚属尽心,此次着免其议处。曹秀先于伍月内随驾热河,继复派典顺天乡试,现进各书自未及寓目,亦着免其交部。其蔡新、张若溎、李友棠俱着交部察议。钦此。钦遵。于拾月拾玖日抄出到部。
除总裁王际华、曹秀先遵旨免其查议,纂修各员应听该馆照原议办理外,查四库全书进呈抄录书本,该总裁等并未悉心校勘,致有舛漏疵谬之处,殊属不合,应将四库全书正总裁 礼部尚书蔡新、副总裁 都察院左都御史张若溎、工部侍郎今授浙江学政李友棠,均照不行详查罚俸陆个月例,罚俸陆个月。李友棠有纪录叁次,前议罚俸壹个月注册在案,今议罚俸陆个月,连前共罚俸柒个月,应销去纪录壹次,抵罚俸陆个月,其罚俸壹个月之处,仍注于纪绿,合计抵销。
恭候命下,臣部遵奉施行。臣等未敢擅便,谨题请旨。
批红:蔡新、张若溎俱着罚俸六个月。李友棠着销去纪录一次,其从前罚俸一个月之处,仍注于纪录抵销。
(内阁题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