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四 云南巡抚李湖奏滇省未设书局无拣存未还书籍折
乾隆三十九年九月初八日
臣李湖跪奏,为遵旨覆奏事。
乾隆三十九年八月二十七日,准办理四库全书处咨开,内阁抄出六月二十六日奉上谕:各省购办遗事,闻外省各设公局办理,云云。钦此。钦遵。移咨到滇。
臣查滇省僻处边隅,绅士见闻孤陋,绝少遗书。臣前遵奉谕旨,广为搜缉,各属节次禀复,查无旧存著作名编。间有士民呈送稿本,悉皆不堪采取,臣阅后当卽发还本人领回,并未存留片纸。嗣于现任各员内或有携带典籍,逐一搜罗去后。止据武定鲧知县明安呈到《玉海》一部八十本,云县知县饶学曦呈到《函史》一部八十本,当可备采,并将臣自带抄录《方舆纪要》一部六十四本,宋板《六经正误》一部六本,当经开单奏明,咨送礼部,转交总理储书处查收在案。滇省未经设立收书公局,并无拣存未还之书,亦无胥役勒索窃换情事。
除将钦奉谕旨,敬谨刊刷誊黄,分发各属,遍贴晓谕外,理合恭折覆奏,仰祈圣主睿鉴。谨奏。
乾隆三十九年十月十四日奉朱批:览。钦此。
(军机处录副奏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