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六五 大学士舒赫德奏遵旨查明提调等失察黄寿龄携书外出请交部察议折
乾隆三十九年七月初二日
臣舒赫德谨奏,为遵旨查奏事。
四库全书处纂修黄寿龄遗失《永乐大典》六册一事,奉上谕:馆中设有提调人员,稽查乃其专责。黄寿龄携书外出,若曾经告知提调,卽当与之同科;或纂修私自携归,该提调亦难辞失察之咎。着舒赫德查询明确,据实覆奏。钦此。
臣随卽传齐该提调等,将黄寿龄携书出馆曾否告知之处,面加询问。据称:黄寿龄实系私自携出,并未告知提调。如果知情,此时奉旨查询,岂有敢于隐瞒,更受重处分之理等语。臣恐该提调实系与闻,有心推卸,因复传纂修黄寿龄询问,据称:因赶办散篇,恐悞课程,携归连夜纂辑,不意行至中途被窃。是日寿龄出馆极晚,未及告知提调等语。臣细加确核,该提调等实未知有携书私回之事。但伊等职司提调,凡属在馆书籍,自应实力稽查,乃于黄寿龄携带《永乐大典》归家,漫无觉察,以致遗失,实难辞咎,应请旨将提调官洗马梦吉、检讨王仲愚等及是日该值之收掌等,俱交部察议。
至臣等总裁官,亦殊踈忽,另行明白回奏外,所有臣奉旨查询缘由,理合据实覆奏。谨奏。
乾隆三十九年七月初三日奉旨:着交部察议。钦此。
(军机处录副奏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