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寄谕直隶河南山东三省督抚采买刊书梨板
乾隆三十七年十月@
尚书 公福〈隆安〉字寄直隶、河南、山东各督抚,乾隆三十七年十月 日奉上谕:
现在需用刊书梨板约计五、六万块,若于京城就近采买,恐难如数购觅。着交直隶、河南、山东三省督抚,饬令出产梨木之各州县,照发去原开尺寸,检选干整坚致合式堪用者,卽动支闲欵,悉依时价公平采买,亦不必一时亟切购足办解。着三省各先行采办三百块解京,以备刊刻之用。但不得混杂翘裂肿节潮湿等版,以致驳换稽悞。其所动价银,统于板片解京时报明内务府,核定实数,令长芦盐政于应解内务府银欵内拨解该省归欵,毋庸报部核销。该督抚务饬承办之地方官,毋许丝毫勒派,并严禁胥役,不得藉端滋扰。如有前项弊窦,卽行据实参处。倘督抚等不实力查察,致滋扰累,经朕别有访闻,该督抚亦不能辞咎。可将此传谕知之。钦此。
板片尺寸:每块净长二尺,宽六寸二分,厚一寸四分。今采买应每块酌量加荒,以便(尞刂)刨做细。
(军机处上谕档)
@此件未写日期,但排在本年上谕档册十月十二日至十五日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