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亲押约字
立亲押约字人薛荣耀,即薛狮记,兹因旧东捷记号停罢,截止薪金,狮现家务伙食浩繁,曾托王兰哥、石福泉兄二君诱荐利路,幸蒙东家裕昌谢老爷景我翁全诺提拔,雇理内外买卖,并代出官讯案各事。狮当竭力向前当理,不敢推诿。议明每月薪金六八银五元,逐月照给,不得多侵。蒙先赐六八银五十元,别还前款,实叨德深。狮宜认真勉力营为,以图报效,毋敢怠慢;倘有越心、由交关诸人移借银物等弊,即向保荐人是问。恐口无凭,今欲有凭,亲花押约字一纸,送执为照。
光绪十八年十月日
保荐人:王兰哥、石福泉兄
亲立约字人薛荣耀即薛狮记亲笔
第二推荐书
兹有请者:来人某某,向在小行当帮司理之职,曾历四年。据称:宝行欲请一司理人,特托弟代为推荐。其人品行举止极为可靠,且忠信勤慎,极顾颜面。倘阁下欲请其司事,自当力为推举,想将来相得益彰,阁下有任用得人之乐也。此恳,即请大安。
某某行
某某仁翁大人阁下
某年某月某日教弟某某顿首
第三保单
立保单人某某。兹某某充当某行司理之职,弟与他相识多年,素知其人品行端方、忠厚,信实、勤谨任事。至买卖货物,经手数目来往银项,弟敢保其妥当。日后倘某某有亏空银项、货物情事,弟甘愿代为填还,毋有异言。合立保单一纸,付执为据。
某某行照
某年某月某日立保单人某某笔
第四店规
盖国未常不可无法,而店岂得一日无规。我泰兴隆开设台南,洋货、洋酒、杂货生理。命须由主,权合授与一人;法既订新,少过颇从善办。但望我伴同群协力,各举英才。乃思天地创卒雍容处,来往高明,视伙伴则如手足相关,觉谊情而念主宾久厚,勤劳店务,守己分焉!
兹将各条规列左:
一、勉各伴准以黎明即起,踊跃营生,无得疏虞懈怠,半日安启门。
二、店中大小要务,必须周知,受命于司事人,然后方准施行。不得造次自为,无尊于一;倘若违令不遵,立刻开辞。
三、店中各伴无约交头接耳,弄赌来群;辞非新年数日,以庆无聊。
四、店中货物本店无存,该当代觅应客。惟是所
五、外柜现估银两须要晚清算,交与内柜,不得留存积滞,错漏难查。
六、大小事务,当要和衷共济。假如定货等件,务宜同伴相量,两智殊高独智。
七、各伴工金,俱由内柜按月支给,无得在外柜自支自取;倘或徇情支借,经手是问。
八、各伴虽然接月支工,倘或确固要件,不足支策,即当禀命于司事人,亦原情相就。
九、本店生意创立远方,诸伴心坚力洁,还存慎始慎终,和气生财,同占永福。
光绪二十二年岁次丙申吉日
泰兴隆股东李裕昌堂、李谦裕堂同立
第五协约书
从来邪不胜正,假难混真。兹德记洋行,原系陈北学自备资本开张,数年间稍有得利,乃格外施恩,筹出四股株金,赏给正当事方庆佐、副当事蔡长云两人;俾得连财合股,协力经营。此事历年已久,众所共知,不意庆佐既逝,其子方振基不知感恩,反以营业系亡父之名,自操胜算,妄争业产,谋为争讼不已,继以争夺。幸诸公人出为调停婉劝,现经算账数天,不久想得算清。至于再共同营业,谅必诸股主会议,合立股字契约,方得为是。特将前立协约书详录附后:
协约书
德记行纷议之事,今欲有和解协定。其大纲如左款:
第一条:德记行旧有二十股:陈北学得十六股、方振基得三股、蔡则书得一股。而各股东取去其股份银及利子,将各股东之利益金留存,以作商业之资,业经有年。今则应行计算各股东应份之额;但各股东有在、有欠之别,须当核明扣抵,结算各股东实得之银数,欲合、欲分各听其便。
第二条:当行前条之分割配当,则应先抽方庆佐、蔡长云之赏功银,而后遵照股东照之股份均分。
第三条:前条之计算,照左记方法而行。方振基及蔡则书须候陈北学之辅佐人会同监督其计算敏捷精神。
第四条:方庆佐、蔡长云应享得之利权,即方庆佐之相续人方振基,并蔡长云之实子蔡则书应享有之。
第五条:光绪二十九年下半年、光绪三十一年上半年之花红抽分,则由方振基与蔡长云之实子蔡则书商议配享,陈北学不得干涉。
第六条:德记行内,议设计算部,讨账部,暂设营业部。
第一、计算部则专掌从前之计算,再作现结册,明核行内银钱、货产、物业。
第二、讨账部则专管核项之催讨收领。
第三、暂设营业部专管今期计算中之生理鸿猷。
第七条:各部之组织如左。而各股东所选之人,各为担保。
一、计算部:俟该部员计算明白,方振基、陈北学、蔡则书应行查阅确定。主管高桂林、部员蔡振猷、陈德伦、蔡森、徐扬、石雪沧、叶金瑞。
二、讨账部:主管方振基选用颜定国。蔡则书选用蔡森。部员叶金瑞、苏培。
三、暂设营业部:陈北学选用陈晋臣。方振基选用黄柏卿。若如行内买卖货物,晋臣与柏卿商议,方可施行。其行内银钱日清,及出入货清,每日查察,由共盖印总部及各事一同查察,有错则行究办。随时通知股东察办,庶无差错。
第八条:德记内银钱者:方克家、蔡森二人主管,及向银行领银、寄银,出入账簿保管。而寄银、领银、汇银,则方振基、陈北学两名而行。其主管金银者,听各股东及当事人查察,以照慎重。
第九条:其经计算分割而后,如欲再鸠集股银以继续生理鸿猷,则代表者出名之事、暨股份约字定立,应经各股东妥议而行。
第十条:不论动产、不动产,若有明登德记及分栈内卷簿之物业,应归德记公司。兹立签约,同作三纸:方振基、陈北学、蔡则书各执一本为照。
光绪三十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代书陈萼棣、方振基、蔡则书、陈北学
公亲人吴子周
同陈敬忠
立会人田村武七
同川原义太郎
第六拜师帖字
亲立拜师帖字人,彰化街土名北门外叶明灿,因专心所仰慕工艺为事业,向于总爷街罗木杞君为师,教习刻图书职业。面议订约三年为限:自光绪三十二年二月二十二日起,至宣统元年二月二十二日止,听凭木杞教训,明灿不敢异言藉端,不得怠惰延缓滋事。如若年限未满私出刻业,以年限为数,二年未满者,明灿愿该罚谢资金一百二十圆;三年未满者,愿该罚谢资金八十圆;至满三年,木杞应褒赏金十八圆,付明灿致器具、物品,其自己刻业。此系二比甘愿,恐口不凭,亲立拜立字一纸,付执为据。
光绪三十二年三月五日
罗木杞老先生
为担保人父叶木
亲立拜帖字人叶明灿
第七艺榜
立艺榜林干康,为三男,名唤为枢,现年十六岁,托友送到李承源宝号,学习首饰技艺,听从司务教训工作,不得偷闲、懒惰、挨过日,或有托故躲避。拐对象系自己追寻愿赔,与店主无干。倘若半途而废,务要将以前伙食算清楚,方许出店改途别业。果能实心愿实学,以七年足为限,限满之日,或在本店、或觅别主,听从其便。如有开张自作,应隔三铺以外寻店顾营生理。至于风水不虞,洪福由天。恐口无凭,立艺榜一纸为据。
光绪二十年十月吉日立
引进友林翼
艺榜林干康
从命林为枢
第八关帖字
立关帖字人,市仔头八番户张瓶养子庄圭羔,有从师习剃头手艺。今就总爷街六十番户陈乞食教师学艺剃头,自光绪三十一年十一月七日至宣统元年十一月十六日止,计共四年为满。若不到限年月,其余半途徒而废,就听教师照讨副食钱每日金一角,照算多少。圭羔学习有到年,师愿贴剃头担一付,并再贴钱二十八千八百文。若有病痛,自己请医生调治,不干教师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合立关帖字一纸,付执为照。
帖外,立关帖字人庄圭羔自立拜。
光绪三十一年十一月七日
立关字人张瓶养子庄圭羔
代书人许才
第九规字约
立规约字人,云霄街二番户受业门生李龙仙,年十八岁。但思为人在世,身无一艺,终非了局,今即亲身投在王府爱翁老师父座前,学习打铁工艺。面约三年零四个月为满,其工金八十六圆,须当逐月支取,不得一齐要用。若支取工金,先前支少,后即迭次加升。加学习工艺无满年数,所有支取工金,须立时备还,不得短少,而终身不能作此工艺。口恐无凭,亲立规约字一纸,送执为照。
光绪三十一乙巳年三月日
保认叶市观
受业门生李龙顿首百拜
帖签王府爱翁老师父大人台座
第十拜师字
立拜师字人,台南市第五区板店街第十六番户蔡好之子。今因愿将叶狮阿向过台南市鞋街三十二番户洪头为师父,台前听其教训。面议受学至三年四个月足。而师皆备身金:元年每月五角、二年每月一元、三年每月一元、后四个月六元清楚。若是学习三年四个月不足之时,即向蔡好算福食银并身金,算还师父,其狮阿不敢别学。若时风水不虞,与师父无干。二比甘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今欲有凭,合立拜师约字一纸,付执存照。
光绪三十一年旧历乙已年十二月初一日
母蔡好
立拜师人叶狮阿
为中人王惟贤
代书人陈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