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令之政,谓上为下教也。非法不言,非道不行,上之所为,人之所瞻也。夫释已教人,是谓逆政,正己教人,是谓顺政。故人君先正其身,然后乃行其令。
身不正则令不从,令不从则生变乱。故为君之道,以教令为先,诛罚为后,不教而战,是谓弃之。先习士卒用兵之道,其法有五:一曰,使目习其旌旗指麾之变,纵横之术;二曰,使耳习闻金鼓之声,动静行止;三曰,使心习刑罚之严,爵赏之利;四曰,使手习五兵之便,斗战之备;五曰,使足习周旋走趋之列,进退之宜;故号为五教。教令军阵,各有其道。左教青龙,右教白虎,前教朱雀,后教玄武,中央轩辕,大将军之所处,左矛右戟,前盾后弩,中央旗鼓。旗鼓俱起,闻鼓则进,闻金则止,随其指挥,五陈乃理。
正陈之法,旗鼓为主:一致,举其青旗,则为直阵;二鼓,举其赤旗,则为锐阵;三鼓,举其黄旗,则为方阵,四鼓,举其白旗,是为圆阵;五鼓举其黑旗,则为曲阵。直阵者,木阵也;锐阵者,火阵也,方阵者,土阵也;圆阵者,金阵也;曲阵者,水阵也。此五行之阵,辗转相生,冲对相胜,相生为救,相胜为战,相生为助,相胜为敌。凡结五阵之法,五五相保,五人为一长,五长为一师,五师为一枝,五枝为一火;五火为一撞,五撞为一军,则军士具矣。夫兵利之所便,务知节度。短者持矛戟,长者持弓弩,壮者持旌旗,勇者持金鼓,弱者给粮牧,知者为谋主。乡里相比,五五相保,一鼓整行,二鼓习阵,三鼓起食,四鼓严办,五鼓就行。闻鼓听金,然后举旗,出兵以次第,一鸣鼓三通,旌旗发扬,举兵先攻者赏,却退者斩,此教令也。
【译文】
教令是将帅发布的规章命令,并要求下级官兵遵守。身为将帅,不说不符合法令的话,不做不合乎道义的事情,将帅的一举一动,都会被众人所瞩视。将帅宽以待己,严以律人,是违反教令的,将帅严以律己,宽以待人,是符合教令的。因此,将帅应先端正自己,然后再发布命令。将帅品行不端,不仅下达的命令无人遵守,还会产生动乱。可见,将帅领兵的原则是首先进行教育,对不遵守者进行处罚,让未经教育训练的人上战场就等于是放弃了领导,放弃了作战胜利的机会。古代将帅训练部下学习军事技能,其方法有五种:一是让士兵反复练习眼力,熟悉旌旗指挥的各种信号和变化形式,根据旗语变换队列;二是反复让士兵练习听力,使士兵的耳朵熟悉锣鼓的声音,按照锣鼓声的命令前进、后退、静止;三是使士兵懂得刑罚的严厉及其范围、奖赏的条件,勉励士兵立功受奖;四是训练士兵运用戈、殳、戟、酋矛、夷矛这五种兵器的技能,以做好随时战斗的准备;五是训练士兵走、跑,转弯、变换方向,实现在实际战斗中进退快捷的要求。这五种方法被称为五教。将帅用兵布阵,也有严格的原则。左面是青龙阵,右面是白虎阵,前面是朱雀阵,后面是玄武阵,中间是轩辕阵,轩辕阵是大将军的驻地,左侧士兵要持矛,右侧士兵要持戟,前方布置好盾牌手,后方要布置好弓箭手,大将军在中央利用旗、鼓指挥全局。在大将军的旗、鼓指挥下,士兵要一起出动,听到擂鼓声就前进,听到铜钲声就停止,听随旗鼓的要求排列五种阵法。严格阵形的根本是旗鼓的指挥。一遍鼓后举起青旗,变换成直阵,二遍鼓后举起红旗,变换成锐阵,三遍鼓后举起黄旗,变换成方阵,四遍鼓后举起白旗,变换成圆阵,五遍鼓后举起黑旗,变换成曲阵。直阵就是木阵,锐阵就是火阵,方阵就是土阵,圆阵就是金阵,曲阵就是水阵。这五种阵形,互相变化、互相演生,既矛盾又统一,相辅相成,互相弥补。在这种变化中,互相结合、相辅相成、互相弥补、取长补短互相帮助,这样来抵挡敌人的进攻。在这些变化过程中,官兵要按照五人为一个单位互相保护的原则,五人组成一长,五长组成一师,五师组成一支,五支组成一火,五火组成一撞,五撞组成一军,这样就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军的行政单位。在兵器的使用上,还应有所规定,个子矮的士兵用矛戟,个子高的士兵用弓弩,身强力壮的士兵负责搬扛旌旗,力气大的士兵负担擂鼓,身体弱的士兵负责后勤,运输粮草,让士兵中头脑聪明的人主持小范围的主要大事。在乡闾里,以每五户为一单位,相互保护,听到一遍鼓整顿队列,听到二遍鼓练习阵法,听到三遍鼓准备干粮,听到四遍鼓要快速准备好,听到五遍鼓就出发。出发时,要按照标准报告情况,然后举起大旗,排列次序,听到三遍鼓后,旗帜飘扬,最先冲入敌人阵营向敌人发起进攻的人应受到奖赏,临阵退却的人要受到斩的处罚,这就是教令。
【解析】
这篇文章从篇幅上看是论述命令指挥问题,但从论述内容的重要之点来说,还在于为君为帅之人的以身作则,起表率作用。文章的第一段,应是本文的中心和重点,作者主张“上为下教”,“非法不言,非道不行,上之所为,人之所瞻也。”反对“释己散人”。要求“人君先正其身”,“教令为先,诛罚为后”。作者的这些见解和主张很有道理,很正确。
文章的第二、三段,都是论述军队教令训练问题的,不管是练兵的“五法”,还是“五阵”,都强调了一个号令分明,令行禁止,从而组成一支训练有素,战斗力强的队伍。这一点不但练兵、用兵是如此,干什么事也都是同样道理,指挥不灵,各自为政,各行其是,危害极大,当今依然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弊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