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疏议》卷第十三戶婚
畝音母。按周禮云,六尺為步,步百為畝,畝百為夫,夫三為屋,屋十為通,通十為成,成方一里,為田百畝,一夫治之也。 墾闢上古很切。下皮亦切。田作耕開破也。 貿莫侯切。猶易也。 闌圈養獸闌也。 沃塉上音屋。下音疾。猶肥薄也。 廣袤音茂。凡橫闊曰廣,斜長曰袤。 窀穸上音屯。下音夕。掘地近棺,為窀穸之所也。 屍柩上音尸。下音救。屍,死人身也。柩,盛尸棺也。柩訓久,入而久不出,謂之柩也。 澇郎到切。謂大水為澇。 雹必角切。春夏暴下如雞子者,名曰雹。 霖霪久雨而水大,名霖霪也。 霣音殞。訓落也。 螟食苗心者為螟。 螽食苗根者為螽。 蝥音牟。食苗葉者為蝥。 蠈音賊。食苗節者為蠈。 疇直由切。田畔為疇。 蕪即大荒也。凡損小謂之荒,損大謂之蕪也。 合受不授上受是承受。下授是與人。謂民年二十以上,合受一夫之田,而里正乃不授。 應還不收謂此二十以上,受一夫之田,歸名下耕佃,至六十衰老,卻將所耕佃還官。應還而里正不收,得罪與應受不授之犯同也。 復除解于前。義與上同。 絁音詩。絲紵兼織為絁。 庶孽魚列反。庶子謂之庶孽。 愜兩意相甘為愜。 日見於甲謂日出於東,象夫也。 月見于庚謂月出於西,象婦也。日之與月,陰陽相對;夫之與婦,男女相齊也。此皆取陰陽位正,方可為夫婦,如不正則以姦論。 中饋〔八0〕求位切。婦人獻熟食于舅姑,謂之中饋也。 秦晉秦、晉是兩國名。秦與晉世相通婚,多得禮之中,故後人美之,為婚姻相當者猶秦國之女,嫁與晉國也,得匹敵之正也。故曰秦晉也。 黷訓亂也。 顛倒冠履〔八一〕古人云,履雖新,不可加之于首;冠雖弊,不可踐之于足。猶有美色,不可令之為妻也。〔八二〕以妻為妾,以妾為妻,是為紊亂禮經也。 紊音問。大亂謂之紊。 媵音孕。非嫡妻也。 再醮妻母以女事人,謂之再醮也。〔八三〕 囹圄上音靈。下音語。獄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