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族4奥丁之渊》龙族4奥丁之渊(15)
他是个神秘的街头桑巴舞者,里约热内卢的传奇之一。他是三年前开始出现的,穿着一身缀满LED光源的舞衣,在著名的科巴卡巴纳海滩上跳桑巴舞。
没人能记住他的容貌,因为夜太黑而LED的蓝光太耀眼,他整个人都笼罩在一团莹蓝色的光芒中;但也没人能忘记他的舞蹈,他的舞蹈带着无可名状的魔性,令人血脉贲张,忘却一切烦恼。
有人说舞王出现的地方,就是狂欢节开始的地方,整个海滩的人都跟着他忘情地舞蹈,着了魔似的。
这是座桑巴舞的城市,城里有上百位桑巴舞大师,但大师们连模仿舞王都做不到,那奇怪的韵律感和不可思议的关节扭曲,每个定格都像是一幅抽象画。
很多人慕名而来,流连于科巴卡巴纳海滩,渴望着见舞王一面。但舞王的出现和消失都是毫无征兆的,一旦他出现,人们就会情不自禁地舞蹈,舞步停止的时候,仿佛从梦中醒来,舞王已经离去。
舞王的名声越来越大,可警方却越来越不安。舞王的出现频率,跟女性受害者的数字是成正比的。
这些残缺不全的受害者都是在舞王出现的第二天清晨被发现的,无一例外地穿着三点式泳装、面容姣好、身材性感、小麦肤色、金发,前一晚都去过科巴卡巴纳海滩。
非常诡异的是,死者分明遭受过酷刑般的折磨,脸上却无一例外地带着沉醉的笑容。
最后是一个侥幸逃脱的受害者帮助警方揭开了谜底,清晨的时候,她在距离科巴卡巴纳海滩两公里的地方被人发现,膝盖骨折,神情呆滞。
经过大约两个月的心理治疗之后她说出了那晚的经历,那天夜里她和朋友们想去科巴卡巴纳海滩碰碰运气,看能不能见到舞王。舞王真的出现了,全海滩的人都像着魔那样跳起舞来,她也不例外。跳着跳着她发现自己离人群越来越远了,跟她一起离开人群的还有好几个金发、小麦肤色的性感女孩,舞王在前面扭动着,她们跟在后面。她既不恐惧也不抗拒,那一刻她觉得自己是要去天堂。可她忽然崴了脚,膝盖在石头上撞骨折了,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舞王带着那些女孩离开,她哭着喊着,伸手去够他们的背影,可他们就这样载歌载舞地离开了,根本不回头,留下她孤零零地在海滩上痛哭流涕。
听完这个故事后,负责舞王案件的警长叹息着告诉她是骨折救了她一命,因为那天晚上跟随舞王离开的女孩们都死了,第二天早晨,她们残缺的尸体在一间废弃的修理厂中被发现,简直像是被一群野兽撕咬过。
令人惊讶的是那位因断腿而逃生的漂亮女孩根本不相信,她哭着说不不,她们是跟舞王去了天堂,我是多么地不幸啊,为什么是我摔断了腿。
“这是个对女性有着极强进攻性的恶魔!”警方最终得出了结论。
因为案件涉及神秘学的领域,所以并未对民众公布消息,警方几次暗中监控科巴卡巴纳海滩想要抓捕舞王,可再多的警力配置都没用,舞王出现的时候,警察们也跳起舞来,甚至一位金发小麦肤色的漂亮女警因此殉职。
警方还在焦头烂额,卡塞尔学院执行部已经无声无息地介入了。
基于“一切神秘主义事件都跟龙族有关”这一基本前提,学院毫不怀疑舞王是个危险的混血种。他的血统中龙血比例很高,高得突破了“临界血限”,龙血中自带的嗜血基因已经牢牢地控制了他。
这种人距离完全丧失神智的“死侍”只是一步之遥了,是必须捕获的高危目标。他应该擅长某种精神控制类的言灵,普通人类脆弱的精神太容易受他的影响,唯有混血种能够抵御。
“他对于桑巴舞存在着极度的迷恋,而狂欢节就是桑巴舞的节日,正常人在那天都会为了桑巴舞而疯狂,舞王也不例外。他很可能出现在闹市区,尤其是游行队伍经过的路线上,那里最容易找到他渴望的食物,金发、小麦肤色的年轻女孩。”
执行部分析舞王的行为模式之后做出了判断,抓捕的网也就此拉开。
时间已经是夜间十点了,游行进入了高潮,舞王还是没有出现。冈萨雷斯开始嚼最后一片口香糖。
舞王的传说在里约热内卢不胫而走之后,很多舞者都会模仿他的装束,把LED光源缝在舞衣上,扭动起来也很炫目,这给监视工作增加了很多难度。
但经过长时间的观察,这些嫌疑对象一个接一个地被排除了。都是些拙劣的模仿者,舞姿显然没到蛊惑人心的地步,还有几个跳累了就冲进街边的酒吧里买瓶啤酒狂饮的。
“看得我也想去学桑巴舞了。”维多利亚忽然说。
“为什么?”冈萨雷斯随口问。
“有什么为什么?”维多利亚撅着嘴,“因为我有胸有腿不行啊?”
真是个好理由,冈萨雷斯想,为什么要去学桑巴舞?因为老娘有胸有腿。世界要都是这么简单就好了。
两人的注意力都转到彩车上了。能上彩车跳舞的都是顶级的桑巴舞娘,都是有胸有腿的好姑娘,羽毛裙摆甩起来的时候,有种遮天蔽日的气派。
这些彩车都是当地的桑巴舞学校准备的。里约热内卢有几十所桑巴学校,它们彼此之间相互竞技,最隆重的竞技就是每年的狂欢节。哪个学校的舞者能够摘下“狂欢公主”的桂冠,明年就会是世界第一的桑巴学校。舞者们为此已经练习了整整一年,所有技艺都毫无保留地展现出来,活力如火山般迸发,跳得浑身大汗,灯光下身体闪闪发亮。
这些顶级桑巴舞者是执行部重点保护的对象,因为她们几乎毫无例外的是小麦肤色,就算不是金发也染成金发,是舞王最感兴趣的猎物。
还有体积惊人的大胖子,他们也在彩车顶上跳舞,浑身肥肉水波般颤动,论技艺并不亚于那些身材纤细的舞娘。
“喔!”冈萨雷斯很吃惊。
“每年他们除了评选狂欢公主,还会评选狂欢王,狂欢王不仅得桑巴跳得好,还得体重在130公斤以上,那些胖子是来竞争狂欢王的头衔的。”维多利亚说。
作为女伯爵,从小就得了解世界,这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她都是从书上看来的。
“哦。”冈萨雷斯漫不经心地应着,重又把望远镜转向那些身材窈窕的舞娘,初看肥仔跳舞还比较有意思,可当然是有胸有腿的漂亮姑娘好看。
可这一次舞娘们的身体总是无法完全吸引冈萨雷斯的注意,心里似乎有道阴影,那道阴影像是小虫子似的钻啊钻……钻啊钻……
恐惧在心中爆炸,冈萨雷斯猛地站了起来,同时握着后腰的枪柄,“注意彩车上那些跳舞的胖子!舞王可能就在其中!”
虽然没有讨论过,但在整个行动组的心里,舞王的形象都是个肌肉结实体型消瘦的舞者,想来也只有这种人的舞蹈才会颠倒众生。他们一直以来也是把注意力集中在符合这一点的男性舞者身上。
可为什么舞王不能是个体重超过130公斤的胖子呢?根本没有人见过舞王的真面目,人们只是看到舞衣上的LED光源在闪动!一个胖子也可能穿上黑色的舞衣,用LED光源拼凑出一个体型消瘦的舞者来!
舞王毫无疑问是个酷爱“秀出自我”的疯子,所以他才会搞出那种行为艺术般的事情来,很多残暴对待女性的罪犯都有类似的心理问题,比如历史上那位鼎鼎大名的“开膛手杰克”会在杀了妓女之后写信挑衅伦敦警方!
对于这样一个人,最适合他的舞台当然不是街边,而是高高在上、众目焦点的彩车上!
就在这时,整条街的灯都熄灭了,连那些自带电源的彩车都熄灭了,只剩下漫天的焰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