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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陵文钞》卷二十九 墓誌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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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鄰幾墓誌銘

君諱休復,字鄰幾。其為人外若簡曠,而內行修飭,不妄動於利欲。其強學博覽,無所不通,而不以矜人,至有問輒應,雖好辯者不能窮也,已則默若不能言者。其為文章淳雅,尤長於詩,淡泊閑遠,往往造人之不至。善隸書,喜琴、弈、飲酒。與人交,久而益篤。孝於宗族,事孀姑如母。

天聖中,與尹師魯、蘇子美遊,知名當時。舉進士及第,調藍山尉,騎驢赴官,每據鞍讀書,至迷失道,家人求得之,乃覺。歷信、潞二州司法參軍,又舉書判拔萃,改大理寺丞,知長葛縣事,通判閬州。以母喪去職,服除,知天長縣事,遷殿中丞。又以父憂終喪。獻其所著書,召試,充集賢校理,判尚書刑部。

當慶曆時,小人不便大臣執政者,欲累以事去之。君友蘇子美,杜丞相婿也,以祠神會飲得罪,一時知名士皆被逐。君坐落職,監蔡州商稅。久之,知奉符縣事,改太常博士、能判睦州,徙廬州,復得集賢校理,判吏部南曹、登聞鼓院,為群牧判官,出知同州,提點陝西路刑獄,入判三司鹽鐵勾院,修起居注,累遷刑部郎中。

君於治人,則曰:「為政所以安民也,無擾之而已。」故所至,民樂其簡易。至辨疑折獄,則或權以術,舉無不得,而不常用,亦不自以為能也。君所著書,號《唐宜鑒》十五卷,《春秋世論》三十卷,文集二十卷。又作《神告》一篇,言皇嗣事,以謂皇嗣,國大事也,臣子以為嫌而難言,或言而不見納,故假神告祖宗之意,務為深切,冀以感悟。又嘗言昭憲太后杜氏子孫宜錄用。故翰林學士劉筠無後,而官沒其貲,宜為立後,還其貲,劉氏得不絕。君之論議頗多,凡與其遊者,莫不稱其賢,而在上位者久未之用也。自其修起居注,士大夫始相慶,以為在上者知將用之矣,而用君者亦方自以為得,而君亡矣。嗚呼,豈非其命哉!

君以嘉祐五年四月乙亥,以疾終於京師,即以其年六月庚申,葬於陽夏鄉之原。君享年五十有六。方其亡恙時,為理命數百言,已而疾且革,其子問所欲言,曰:「吾已著之矣。」遂不復言。

曾祖諱浚,殿中丞,贈駕部員外郎;妣李氏,始平縣太君。祖諱日新,駕部員外郎,贈太僕少卿;妣孫氏,富陽縣太君。考諱中古,太常博士,贈工部侍郎;妣張氏,仁壽縣太君。夫人夏侯氏,永安縣君,金部郎中彧之女,先君數月卒。子男三人:長曰懋簡,并州司戶參軍;次曰懋相,太廟齋郎;次曰懋迪。女三人,長適秘書丞錢袞,餘尚幼。

君姓江氏,開封陳留人也。自漢尞陽侯德,居於陳留之圉城,其後子孫分散,而君世至今居圉城不去。自高祖而上七世,葬圉南夏岡;由太父而下三世,乃葬陽夏。銘曰:

彼馳而我後,彼取而我不。豈用力者好先,而知命者不苟。嗟吾鄰幾兮,卒以不偶。舉世之隨兮,君子之守。眾人所亡兮,君子之有。其失一世兮,其有不朽。惟其自以為得兮,吾將誰咎?

黃夢升墓誌銘

予友黃君夢升,其先婺州金華人,後徙洪州之分寧。其曾祖諱元吉,祖諱某,父諱中雅,皆不仕。黃氏世為江南大族,自其祖父以來,樂以家資賑鄉里,多聚書以招延四方之士。夢升兄弟皆好學,尤以文章意氣自豪。

予少家隨,夢升從其兄茂宗官於隨。予為童子,立諸兄側,見夢升年十七八,眉目明秀,善飲酒談笑,予雖幼,心已獨奇夢升。

後七年,予與夢升皆舉進士於京師。夢升得丙科,初任興國軍永興主簿,怏怏不得志,以疾去。久之,復調江陵府公安主簿。時予謫夷陵令,遇之於江陵。夢升顏色憔悴,初不可識,久而握手噓嚱,相飲以酒,夜醉起舞,歌呼大噱,予益悲夢升誌雖衰,而少時意氣尚在也。

後二年,予徙乾德令,夢升復調南陽主簿,又遇之於鄧。間常問其平生所為文章幾何,夢升慨然歎曰:「吾已諱之矣。窮達有命,非世之人不知我,我羞道於世人也。」求之不肯出,遂飲之酒。復大醉,起舞歌呼,因笑曰:「子知我者!」乃肯出其文。讀之博辯雄偉,其意氣奔放,若不可禦。予又益悲夢升誌雖困,而文章未衰也。

是時謝希深出守鄧州,尤喜稱道天下士,予因手書夢升文一通,欲以示希深。未及,而希深卒,予亦去鄧。後之守鄧者皆俗吏,不復知夢升。夢升素剛,不苟合,負其所有,常怏怏無所施,卒以不得志死於南陽。夢升諱注,以寶元二年四月二十五日卒,享年四十有二。其平生所為文,曰《破碎集》、《公安集》、《南陽集》,凡三十卷。娶潘氏,生四男二女。將以慶曆四年某月某日,葬於董坊之先塋,其弟渭泣而來告曰:「吾兄患世之莫吾知,孰可為其銘?」予素悲夢升者,因為之銘曰:

予嘗讀夢升之文,至於哭其兄子庠之詞曰「子之文章,電激雷震。雨雹忽止,闐然滅泯」,未嘗不諷湧歎息而不已。嗟夫夢升,曾不及庠。不震不驚,鬱塞埋藏。孰與其有,不使其施?吾不知所歸咎,徒為夢升而悲。

張子野墓誌銘

吾友張子野既亡之二年,其弟充以書來請曰:吾兄之喪,將以今年三月某日葬於開封,不可以不銘,銘之莫如子宜。」嗚呼!予雖不能銘,然樂道天下之善以傳焉,況若吾子野者,非獨其善可銘,又有平生之舊、朋友之恩與其可哀者,皆宜見於予文,宜其來請於予也。

初,天聖九年,予為西京留守推官,是時,陳郡謝希深、南陽張堯夫與吾子野,尚皆無恙。於時一府之士,皆魁傑賢豪,日相往來,飲酒歌呼,上下角逐,爭相先後以為笑樂,而堯夫、子野退然其間,不動聲氣,眾皆指為長者。予時尚少,心壯誌得,以為洛陽東西之衝,賢豪所聚者多,為適然耳。其後去洛,來京師,南走夷陵,並江漢,其行萬三四千里,山砠水厓,窮居獨遊,思從曩人,邈不可得。然雖洛人至今皆以謂無如向時之盛,然後知世之賢豪不常聚,而交遊之難得為可惜也。初在洛時,已哭堯夫而銘之,其後六年,又哭希深而銘之;今又哭吾子野而銘之。於是又知非徒相得之難,而善人君子欲使幸而久在於世,亦不可得,嗚呼,可哀也已!

子野之世:曰贈太子太師諱某,曾祖也;宣徽北院使、樞密副使、累贈尚書令諱遜,皇祖也;尚書比部郎中諱敏中,皇考也。曾祖妣李氏,隴西郡夫人;祖妣宋氏,昭化郡夫人,孝章皇后之妹也;妣李氏,永安縣太君。

子野家聯後姻,世久貴仕,而被服操履甚於寒儒。好學自力,善筆劄。天聖二年舉進士,歷漢陽軍司理參軍、開封府咸平主簿、河南法曹參軍。王文康公、錢思公、謝希深與今參知政事宋公,咸薦其能,改著作佐郎,監鄭州酒稅、知閬州閬中縣,就拜秘書丞,秩滿,知亳州鹿邑縣。寶元二年二月丁未,以疾卒於官,享年四十有八。子伸,郊社掌坐,次從,次幼未名。女五人,一適人矣。妻劉氏,長安縣君。

子野為人,外雖愉怡,中自刻苦,遇人渾渾不見圭角,而誌守端直,臨事果決。平居酒半,脫冠垂頭,童然禿且白矣。予固已悲其早衰,而遂止於此,豈其中亦有自得者邪?

子野諱先,其上世博州高堂人,自曾祖已來,家京師而葬開封,今為開封人也。銘曰:

嗟夫子野,質厚材良。孰屯其亨?孰短其長?豈其中有不自得,而外物有以戕?開封之原,新裏之鄉,三世於此,其歸其藏。

薛質夫墓誌銘

故大理寺丞薛君直孺,字質夫,資政殿學士,贈禮部尚書簡肅公之子,母曰金城郡夫人趙氏。質夫生四歲,為殿直公為參知政事,拜大理評事,遷將作監丞。景祐元年,公薨,天子推恩於其孤,拜大理寺丞。公以忠直剛毅顯於當世,質夫為名臣子,能純儉謹飭,好學自立,以世其家。公葬絳州,質夫自京師杖而行哭至於絳州,行路之人皆哀嗟之。

質夫少多病,後公六年以卒,享年二十有四。初娶向氏,某人之孫,某人之女;再娶王氏,某人之孫,某人之女,皆無子。嗚呼!簡肅公之世,於是而絕。孟子曰:「不孝有三,無後為大。」此為舜娶妻而言耳,非萬世之通論也。不娶而無後,罪之大者可也;娶而無子,與夫不幸短命未及有子而死以正者,其人可以哀,不可以為罪也。故曰孟子之言非通論,為舜而言可也。質夫再娶皆無子,不幸短命而疾病以死,其可哀也,非其罪也。自古賢人君子,未必皆有後,其功德名譽垂世而不朽者,非皆因其子孫而傳也。伊尹、周公、孔子、顏回之道著於萬世,非其家世之能獨傳,乃天下之所傳也。有子莫如舜,而瞽不得為善人,卒為頑父,是為惡者有後而無益,為善雖無後而不朽。然則為善者可以不懈,為簡肅公者可以無憾也。使簡肅公無憾,質夫無罪,全其身,終其壽考,以從其先君於地下,復何道哉?

某娶簡肅公之女,質夫之妹也。常哀質夫之賢而不幸,傷簡肅公之絕世,閔金城夫人之老而孤,故為斯言,庶幾以慰其存亡者已。悲夫!銘曰:

死而有祀,四世之間。死而不朽,萬世之傳。簡肅之德,質夫之賢。雖其矣,久也其存。

尹師魯墓誌銘

師魯,河南人,姓尹氏,諱洙。然天下之士識與不識皆稱之曰師魯,蓋其名重當世。而世之知師魯者,或推其文學,或高其議論,或多其材能。至其忠義之節,處窮達,臨禍福,無愧於古君子,則天下之稱師魯者未必盡知之。

師魯為文章,簡而有法。博學強記,通知古今,長於《春秋》。其與人言,是是非非,務窮盡道理乃已,不為苟止而妄隨,而人亦罕能過也。遇事無難易,而勇於敢為,其所以見稱於世者,亦所以取嫉於人,故其卒窮以死。

師魯少舉進士及第,為絳州正平縣主簿、河南府戶曹參軍、邵武軍判官。舉書判拔萃,遷山南東道掌書記、知伊陽縣。王文康公薦其才,召試,充館閣校勘,遷太子中允。天章閣待制范公貶饒州,諫官、御史不肯言。師魯上書,言仲淹臣之師友,願得俱貶。貶監郢州酒稅,又徙唐州。遭父喪,服除,復得太子中允、知河南縣。趙元昊反,陝西用兵,大將葛懷敏奏起為經略判官。師魯雖用懷敏辟,而尤為經略使韓公所深知。其後諸將敗於好水,韓公降知秦州,師魯亦徙通判濠州。久之,韓公奏,得通判秦州。遷知涇州,又知渭州,兼涇原路經略部署。坐城水洛與邊將異議,徙知晉州。又知潞州,為政有惠愛,潞州人至今思之。累遷官至起居舍人,直龍圖閣。

師魯當天下無事時獨喜論兵,為《敘燕》、《息戍》二篇行於世。自西兵起,凡五六歲,未嘗不在其間,故其論議益精密,而於西事尤習其詳。其為兵製之說,述戰守勝敗之要,盡當今之利害。又欲訓土兵代戍卒,以減邊用,為禦戎長久之策,皆未及施為。而元昊臣,西兵解嚴,師魯亦去而得罪矣。然則天下之稱師魯者,於其材能,亦未必盡知之也。

初,師魯在渭州,將吏有違其節度者,欲按軍法斬之而不果。其後吏至京師,上書訟師魯以公使錢貸部將,貶崇信軍節度副使,徙監均州酒稅。得疾,無醫藥,舁至南陽求醫。疾革,憑幾而坐,顧稚子在前,無甚憐之色,與賓客言,終不及其私。享年四十有六以卒。

師魯娶張氏,某縣君。有兄源,字子漸,亦以文學知名,前一歲卒。師魯凡十年間三貶官,喪其父,又喪其兄。有子四人,連喪其二。女一適人,亦卒。而其身終以貶死。一子三歲,四女未嫁,家無餘資,客其喪於南陽不能歸。平生故人無遠邇皆往賻之,然後妻子得以其柩歸河南,以某年某月某日葬於先塋之次。余與師魯兄弟交,嘗銘其父之墓矣,故不復次其世家焉。銘曰:

藏之深,固之密。石可朽,銘不滅。

孫明復先生墓誌銘

先生諱復,字明復,姓孫氏,晉州平陽人也。少舉進士不中,退居泰山之陽,學《春秋》,著《尊王發微》。魯多學者,其尤賢而有道者石介,自介而下皆以弟子事之。先生年逾四十,家貧不娶,李丞相迪將以其弟之女妻之。先生疑焉,介與群弟子進曰:「公卿不下士久矣,今丞相不以先生貧賤而欲托以子,是高先生之行義也,先生宜因以成丞相之賢名。」於是乃許。

孔給事道輔為人剛直嚴重,不妄與人,聞先生之風,就見之。介執杖屨侍左右,先生坐則立,升降拜則扶之,及其往謝也亦然。魯人既素高此兩人,由是始識師弟子之禮,莫不歎嗟之,而李丞相、孔給事亦以此見稱於士大夫。

其後介為學官,語於朝曰:「先生非隱者也,欲仕而未得其方也。」

慶曆二年,樞密副使范仲淹、資政殿學士富弼言其道德經術宜在朝廷,召拜校書郎、國子監直講。嘗召見邇英閣說詩,將以為侍講,而嫉之者言其講說多異先儒,遂止。七年,徐州人孔直溫以狂謀捕治,索其家得詩,有先生姓名,坐貶監處虔州商稅,徙泗州,又徙知河南府長水縣,僉署應天府判官公事,通判陵州。翰林學士趙槩等十餘人上言,孫某行為世法,經為人師,不宜棄之遠方,乃復為國子監直講。居三歲,以嘉祐二年七月二十四日,以疾卒於家,享年六十有六,官至殿中丞。先生在太學時為大理評事,天子臨幸,賜以緋衣銀魚。及聞其喪,惻然,予其家錢十萬,而公卿大夫、朋友、太學之諸生相與吊哭,賻治其喪。於是以其年十月二十七日,葬先生於鄆州須城縣廬泉鄉之北扈原。

先生治《春秋》,不惑傳注,不為曲說以亂經。其言簡易,明於諸侯大夫功罪,以考時之盛衰,而推見王道之治亂,得於經之本義為多。方其病時,樞密使韓琦言之天子,選書吏,給紙筆,命其門人祖無擇就其家得其書十有五篇,錄之藏於秘閣。先生一子大年,尚幼。銘曰:

聖既歿經更載焚,逃藏脫亂僅《傳》存。眾說乘之汩其原,怪迂百出雜偽真。後生牽卑習前聞,有欲患之寡攻群。往往止燎以膏薪,有勇夫子辟浮雲。刮磨蔽蝕相吐吞,日月卒復光破昏。博哉功利無窮垠,有考其不在斯文。

南陽縣君謝氏墓誌銘

予友宛陵梅聖俞來自吳興,出其哭內之詩而悲曰:「吾妻謝氏亡矣。」丐我以銘而葬焉。予諾之未暇作。居一歲中,書七八至,未嘗不以謝氏銘為言,且曰:「吾妻故太子賓客諱濤之女、希深之妹也。希深父子為時聞人,而世顯榮。謝氏生於盛族,年二十以歸吾,凡十七年而卒。卒之夕,斂以嫁時之衣,甚矣,吾貧可知也!然謝氏怡然處之,治其家,有常法。其飲食器皿雖不及豐侈,而必精以旨;其衣無故新,而浣濯縫紉必潔以完;所至官舍雖庳陋,而庭宇灑掃必肅以嚴;其平居語言容止,必從容以和。

吾窮於世久矣,其出而幸與賢士大夫遊而樂,入則見吾妻之怡怡而忘其憂,使吾不以富貴貧賤累其心者,抑吾妻之助也。吾嘗與士大夫語,謝氏多從戶屏竊聽之,間則盡能商榷其人才能賢否及時事之得失,皆有條理。

吾官吳興,或自外醉而歸,必問曰:『今日孰與飲而樂乎?』聞其賢者也則悅,否則歎曰:『君所交,皆一時賢俊,豈其屈己下之耶?惟以道德焉,故合者尤寡。今與是人飲而歡邪?』是歲南方旱,仰見飛蝗而歎曰:『今西兵未解,天下重困,盜賊暴起於江淮,而天旱且蝗如此!我為婦人,死而得君葬我,幸矣。』其所以能安居貧而不困者,其性識明而知道理多此類。

嗚呼!其生也迫吾之貧,而沒也又無以厚焉,謂惟文字可以著其不朽。且其平生尤知文章為可貴,歿而得此,庶幾以慰其魂,且塞予悲。此吾所以請銘於子之勤也。」

若此,予忍不銘?夫人享年三十七,用夫恩封南陽縣君。二男一女。以其年七月七日,卒於高郵。梅氏世葬宛陵,以貧不能歸也,某年某月某日,葬於潤州之某縣某原。銘曰:

高崖斷谷兮,京口之原。山蒼水深兮,土厚而堅。居之可樂兮,卜者曰然。骨肉歸土兮,魂氣升天。何必故鄉兮,然後為安。

長壽縣太君李氏墓誌銘

太中大夫、尚書屯田郎中、上柱國王公諱利之夫人,曰李氏。李氏世家湖南,其父諱昭文,官至國子博士,贈工部侍郎。夫人年二十二歸於王氏,用夫封隆平縣君,後以其子徙封長壽縣太君。

夫人為李氏女,事後母,以孝聞。及為王氏婦,以事父母者事其舅姑,其舅姑嘗稱夫人以誡諸婦曰:「事我者當如此。」又以誡其諸女曰:「為人婦者當如此。」

其為母也,有三男三女。及其老也,鼎為職方員外郎,震太子中舍,復太常博士,三子者皆有才行,而復尤好古有文,聞於當世。女皆有歸。孫男六人:曰夷仲、曰虞仲、曰於仲、曰南仲、曰武仲、曰延仲。女五人,一亦歸人矣,餘尚幼。夫人享年八十有六,以慶曆七年十月十日,終於京兆子復之官舍。用明年二月十七日,合葬於河南洛陽大樊原王公之墓。

夫人於王氏,積行累功,其德備矣,不可以遍書。書其舅姑之所嘗稱者,以見其為婦之道;書其子之賢而有立,以見其為母之方;書其子孫之眾,壽考之隆,以見其勤於其家至於有成,而終享其福之厚。嗚呼!於夫人無不足矣,而其子若孫皆曰未也,謂必有以示永久而不沒者,庶幾以慰無窮之哀,乃來請銘以葬。其子之友廬陵歐陽修為之銘曰:

家成於勤,德隆以壽。歸安其藏,以昌厥後。

渤海縣太君高氏墓碣

故尚書兵部員外郎、知制誥、知鄧州軍州事陽夏公之夫人,姓高氏,宣州宣城人也。父諱惠連,官至兵部郎中。母曰廣陵縣君勾氏。陽夏公諱絳,姓謝氏。夫人有子曰景初、景溫、景平、景回。女一早卒,次適上虞縣令王存,次適大理寺丞李處厚,次若干人,未嫁。寶元二年,陽夏公卒於鄧州,以其年八月某日,葬于某所。後若干年,夫人隨其子某官于某州,以某年某月某日卒于官舍,遂以某年某月某日合葬于公之墓。夫人初以夫封文安縣君,後以其子封渤海縣太君。

謝氏世為名族,而陽夏公尤顯聞於時。初,公與予俱官於洛陽,而公之父太子賓客諱濤尚無恙。其子景初、景溫方為童兒,景平始生,二三女子皆幼。予日至其家,進拜賓客,見其鬢髮垂白,衣冠肅潔,貌厚而氣清,壽考君子也。退而與陽夏公遊,見其年壯志盛,偉然方為一時名臣。而諸兒女子戲嬉樽席之間者,皆穎發而秀好。

於是時,夫人以孝力事其舅為賢婦,以柔順事其夫為賢妻,以恭儉均一教育其子為賢母。後二三年,賓客薨於京師。又五六年,陽夏公卒於鄧。又十餘年,景初、景溫、景平皆以進士及第,景初為某官,景溫某官,景平某官。夫人於其舅與夫,為婦之禮備;於其子,立家之道成。享年若干以卒。

嗚呼!予始銘賓客,又銘陽夏公,今又書夫人之事於碣,殆見謝氏更一世矣。其為之書也,宜得其詳。

北海郡君王氏墓誌銘

太常丞致仕吳君之夫人,曰北海郡君王氏,濰州北海人也。皇考諱汀,舉明經不中,後為本州助教。夫人年二十三,歸於吳氏。天聖元年六月二日以疾卒,享年三十有七。

夫人為人,孝順儉勤。自其幼時,凡於女事,其保傅皆曰「教而不勞」;組紃織絍,其諸女皆曰「巧莫可及」。其歸於吳氏也,其母曰「自吾女適人,吾之內事無所助」;而吳氏之姑曰「自吾得此婦,吾之內事不失時」。及其卒也,太常君曰「舉吾里中有賢女者,莫如王氏」,於是娶其娣以為繼室。而今夫人戒其家曰「凡吾吳氏之內事,惟吾女兄之法是守」,至今而不敢失。

夫人有賢子曰奎,字長文,初舉明經,為殿中丞,後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今為翰林學士、尚書兵部員外郎、知制誥。夫人初用子恩,追封福昌縣君。其後長文貴顯,以夫人為請,天子曰:「近臣,吾所寵也,有請其可不從?」乃特追封夫人為北海郡君。長文號泣頓首曰:「臣奎不幸,竊享厚祿,不得及其母,而天子寵臣以此,俾以報其親,臣奎其何以報!」當是時,朝廷之士大夫,吳氏之鄉黨鄰里,皆谘嗟歎息曰:「吳氏有子矣。」嘉祐四年冬,長文請告於朝,將以明年正月丁酉,葬夫人於鄆州之魚山。

以書來乞銘夫人生三男,曰奎、奄、胃。今夫人生一男,曰參。女三人。孫男女九人。曾孫女二人。銘曰:

奎顯矣,奄早亡,胃與參,仕方強。以一子,榮一鄉。生雖不及歿有光,孫曾多有後愈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