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明经世文编》●皇明經世文編卷之六十六
華亭徐孚遠闇公 陳子龍臥子 宋徵璧尚木 周立勳勒占?夕選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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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文懿公奏疏(疏)
楊守陳
◆疏
題禮儀事
○題禮儀事 【 祧廟】
往者欽蒙敕諭、以 憲宗純皇帝將祔太廟、當定九廟祧選之制、命文武大臣、下逮臣等會議、臣愚無識、以為當據古禮而定七廟、祧 德祖懿祖熙祖三廟、乃以 仁宗淳皇帝、 太祖高皇帝、 太宗文皇帝、仁宗昭皇帝、 宣宗章皇帝、 英宗睿皇帝、 憲宗純皇帝為七廟、今巳定九廟之制別為殿於太廟之後、以奉三廟神主、三歲一祫、以後則自 仁宗及 仁宗以下親盡而祧、皆祧於三祖之廟、而 太祖 太宗、皆百世不遷、庶無惇禮、臣議若此、眾謂建別殿以藏祧主、而行祫禮、與臣議同、惟以明詔已言九廟而難違、 德祖當為始祖而不遷、故但請祧 懿祖、與臣議異臣退而思之、竊以為詔書九廟。今巳定制□ 太祖矣猶或可從若 德祖不祧。以為百世之祖。則有不可。孔子曰祖有功、宗有德、此萬世不易之論也、天子七廟、 太祖之廟、百世不遷、餘皆祧毀、此四代帝王之成法也、請詳陳之、唐虞之文祖尚矣、夏之顓頊既帝而鯀無功、故以禹為始祖殷之始祖曰契。周之始祖曰稷皆有大功。故號太祖。而郊祀配天。其廟不遷。漢及魏晉上祖無功。皆以創業之君為太祖。李唐上祀四世。謚其高祖曰宣簡公、曾祖曰懿王、考曰元皇帝、而其祖謚景皇帝有功。實號太祖。趙宋亦祀四世、宋時祖僖祖之議往往不能决朱紫陽主之號其高曾祖考為僖順翼宣四祖、而以藝祖開國。廟號太祖。凡號太祖者。必以配天。此皆據理以定名號。以示當祧與不遷之意矣。故魏晉之廟、太祖以上、親盡皆祧、而太祖歷世不遷、時無議者、唐至中宗、既祧宣簡于夾室、玄宗仍復宣簡、而謚為獻祖、并謚懿王為懿祖、至肅宗并姚獻懿、德宗又祧光帝、於是太祖居第一室矣、然至祫禘之時。此與今制同則獻祖居尊東向。而太祖在昭穆之列。當時人心猶歉。議者紛然卒遷獻懿之祖于興聖廟。不預祫祭。而太廟正東向之位。而不遷之祖。終唐之世無復議者。宋至神宗、已祧禧祖于夾室、及王安石用事仍復禧祖。且定之為始祖。而居累朝祫祭所虗東向之位。遷順祖于夾室。當時若名臣韓維司馬光孫固王介張師顏者羣議力爭。莫能回也。哲宗既祧翼祖。徽宗又祧宣祖。而僖祖猶居尊位。太祖猶列昭穆。人心亦歉。故高宗以來、如董分?木王普之倫、屢嘗論列、寧宗乃用趙汝愚鄭僑樓鑰陳傅良諸臣之議、并祧禧宣二祖、別建四廟殿以奉祧主、時惟一朱熹爭之不勝、於是太祖始居第一室。而祫祭居東向之位。終宋世不遷。無復議矣。此則凡號太祖而配天者。必居尊位。而百世不遷。然後合乎典禮。協于人心。而無可議也。 國初追帝高曾祖考為 德懿熙仁四祖。亦但以為四親廟而巳初無祖功之意故郊祀配天。則以 仁宗亦。惟取嚴父之義耳故未嘗以 德祖擬商周之稷契而輒以配天也。 太宗嗣位。乃尊 高皇帝為太祖而遂以配天 仁祖亦不得預則其意亦以四祖親盡當祧。而 太祖有功不遷。當如夏之以禹為始祖漢以下以創業之君為太祖者也儒者分太祖始祖為二在禮太祖即始祖高皇帝既號太祖復號 德祖為始祖。豈先王之禮祖宗之意哉。且古者一帝一廟。廟皆南向後世同堂異室。亦皆南向。時享則諸帝皆南面而各尊。惟祫祭則太祖東向獨尊。餘則左右分向皆卑也。我 朝時享之禮。則惟 德祖南面獨尊。餘皆東西向而卑。巳如祫之儀矣。今祧 懿祖。則以 德祖為始祖。而百世不遷。永居南面之位而常尊。 太祖永居東西向之位而常卑。後世臣子瞻之。孰無憾悵。必有愽聞達禮之儒。昌言正議。而羣臣和之。天子從之。卒祧 德祖而尊 太祖。然後巳耳。唐宋之事。是明鑑也。若祧德祖則異日三祖以次祧盡。而 太祖可居南面之尊。以稱其名實。此天下人心之同願。雖傳萬世必無易也。況別殿密邇太廟。而祫祭則 德祖猶居南面之位。而 太祖諸帝。皆列左右。不失其尊。非若唐遷獻祖于興聖廟宋遷僖祖于四祖殿而遠隔別享伸孫之尊廢祖之祭也。亦何嫌哉。今之議者、率謂 德祖猶宋之僖祖。王安石嘗議尊僖祖為始祖。其後朱熹廟議寔取之。今尚敢有異議乎。臣以為不然。安石謂僖祖有廟與稷契疑無以異。熹亦謂莫若以僖祖為稷契。而祭于太廟之初室。曰疑。曰莫若。則其意豈真以僖祖為稷契。而合于禮之祖有功者哉。葢其說以為若祧僖祖。不可下祔子孫之夾室。又不可別立一廟。故為是不得已之辭耳。然宋亦卒祧僖祖於別廟。以藝祖為太祖而後已。葢祖有功之禮。終不可泯也。況時異制殊。尚當執其說之不可行于宋者。而必欲行之于今乎。今太廟既無夾室。若執其說。雖立別廟。亦不可也。祧主將安寘乎。今既立別殿以奉祧主無所謂下祔子孫者 德祖之祧。何不可之有。而必強無功者以為始祖。而使有功之 太祖。乃不得如夏之禹。漢以下創業之君何哉。孔子明言祖有功、宗有德、世無不宗之、安石但論本統、而不論功德、巳戾乎孔子、而朱子有取之者、其說雖多、其要亦但如前所云者耳、今議者不察定禮、不從孔子、而猶以朱子為辭、廟祀不祖有功。而以無功者強擬。上不當 祖宗之意。下不愜臣子之願名與實乖。文與情戾。安可為典而垂世哉。 陛下若姑循近制、則存九廟、祧 德祖亦可矣、雖從今議、而每歲一祫、亦無不可、葢古禮四時皆祭。三歲一祫。今四時之外實多歲暮一祭故僉議改歲暮時享為祫。乃禮之從宜而近厚者。亦可從也。若務遵古典、則當全用臣議、併祧三祖、但存七廟、三歲而一祫、乃恊四代之典、足垂萬世之法也、伏惟 聖明裁處、凡宗廟之數、 祖宗名號之義、廟主當祧與不遷之制、行于古而宜于今者、臣既備陳於右、至于歷代羣臣之議論、其是非得失有鑑者、臣復條列于左、宋神宗治平四年、以英宗將祔廟、太常禮院請祧僖祖、兩制若翰林院承旨張方平等議謂合禮、遂祧僖祖神主、藏之兩夾室矣、至熙寧五年、平章事王安石奏曰、萬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故宣王廟祀之制、有疏而無絕、有遠而無遺、商周之上、斷自稷契以下者、非絕嚳以上遺之、以其自有本統承之也、若夫尊卑之位、先後之序、則子雖齊聖有功、不得以加其祖考、此天下萬世之通道也、本朝自僖祖以上、世次不可得而知、則僖祖有廟、與稷契疑無以異、今毀而藏主夾室、替祖考之尊、而下祔于子孫、非所以順祖宗之孝心、事亡如事存之義、因循定禮、寔在聖時、請下兩制詳議、臣按郊廟之禮、各有其義、故孔子論郊祀后稷以配天、則曰萬物本乎天、人本乎祖、論廟祀祖宗、則曰祖有功、宗有德、其言各有攸當、安石引孔子論郊祀者以論廟祀、故以祖宗但論本統、而不論功德、可謂誤矣、商周之稷契。實以有功而不遷豈徒本統所始而巳。宋之僖祖。則以無功而祧之。乃先王之典禮。後世之公論。豈子孫以有功加其祖考。而失尊卑先後之倫哉。稷之先世。此辨更為精確自帝嚳以泝黃帝譜系甚明非以世次不可知而定為始祖也宋祀僖祖異矣。葢稷之有廟也以功。功立不遷。僖之有廟也以親。親盡斯毀矣。烏可謂無異邪。若以信祖藏主夾室未安。則豈可因此而併廢祖功之大體也哉。當時孫固張師顏之說亦可從也。諸說具見于後翰林學士韓維等議曰、先王有天下、迹其基業之所起、奉之為太祖、稷契是矣、後世有天下者特起無所因、遂為一代太祖、國家太祖皇帝、功德卓然、為宋太祖無少議者、僖祖雖為高祖、然功業未見所因、世系未知所始、而欲以稷契奉之、於古無考、於今未安、今之廟與古殊制、古者每廟異宮、今祖宗同處一室。而西夾室在順祖之右。似亦無嫌。天章待制孫固曰。后稷播種萬世粒食、其功大矣、故為始祖而配天、今 太祖皇帝、削平諸難、功格上天、百餘年間、天下之涵泳生養而安樂于無事者、皆其功也、宜尊奉為始祖、若僖祖之德、不昭見于生民、不明被于後世、豈可以齊后稷之廟、當始祖之禮、今毀其廟而藏生於西夾室在順祖之右、固巳順矣、非祔于孫而祖屈也、此論最得既無下祔之嫌又使藝祖得正其位若猶以為不可、則特為僖祖立室。凡毀廟之主。皆藏其中。當禘祫時、以僖祖居東向之位、太祖與群廟之主、皆順昭穆之次、從之而合食、則僖祖之尊、自有所伸矣、若以別室為非、則周人別廟姜嫄、不可謂無禮也、判太常寺張師顏等曰、商周稷契、皆有大功、始受封國、故奉之為太祖、後世受命之君、功業特起、不由先代、則親盡迭毀、身自為祖、故魏祖武帝、則處士毀、唐祖景帝、則弘農毀、此前世祖其始封之君、以法稷契之明例也。僖祖雖為聖裔之先。而非始封有功、親盡固當祧也。今欲以有廟之始為說、援而進之、以為始祖、固與稷契異矣、使稷契本無功德、初不受封、而引以為據、庶或可矣、若其不然、豈可據哉、 太祖首創洪業、傳祚萬世、固當為帝者始祖、若僖祖神主、則宜畧倣周人守祧之制。築別廟以藏之。亦禮以義起者也。臣按自漢以來、議此禮者眾矣、漢則韋玄成等四十四人皆謂高皇帝為太祖、請瘞太。上主於寢園、魏則鍾繇高堂隆諸儒、皆謂武皇帝為太祖請遷處士主于國邑。晉則范宣蔡謨羣臣、皆謂宣帝為太祖、請築別殿以藏三神主、唐則張齊賢謂景皇帝為太祖、而弘農及宣光之主、皆當祧之、陳京諸請築別廟以藏祧主、顏真卿韓愈請藏主夾室、而時出以享祫祭、此皆祖有功而祧無功、合于古禮、與宋諸賢之議、如出一口、韓琦見固之議而歎曰、孫公此議、足以不朽矣、司馬光與維議同、神宗亦以維言近是、皆為王安石沮之、惜也、翰林學士元絳等議曰、自古受命有天下者、皆推其本統以尊事其祖、商周之祖稷契、皆以承其本統而非以有功與封國為輕重也、諸儒以契稷有功於唐虞之際、故謂之祖、若必以有功而為祖、則夏禹氏不郊鯀矣、今大祖受命之初、立親廟、自僖祖以上世系不可得而知、則僖之為始祖無疑矣、倘謂僖祖不當比契稷無始祖、是使天下之人不復知尊祖、而子孫得以有功加其祖考也、傳曰毀廟之主陳于太廟、未毀之主、皆祔食于太祖、今遷僖祖之主、藏于太祖之廟、則祫禘之日、四祖皆降而合食也、情文不順莫甚于此、請以僖祖之廟為太祖、則合于先王之禮意、臣按絳議、有述安石之言者、前巳辨矣、餘亦未安、夫祖有功、宗有德、此三代之典禮、宣聖之格言、萬世不可易者、若謂祖不以功。則宗亦不以德乎。祖不以功、則商自太甲以上、周自王季以上、何者非祖、而獨尊稷契、宗不以德則商自太甲以下、周自王季以下、何者非宗、而商獨取祖乙太甲太戊武丁、周獨取文武耶夏雖郊鯀于一時。不廟鯀于百世、正以無功而不可祖故但祖禹耳漢以高帝功大而為太祖、文帝德盛而為太宗、降歷魏晉、無不以有功者為祖、有德者為宗、豈絳之稽古未詳歟、若謂四祖降而合食為非、則王者既立始祖之廟。又推始祖所自出之帝。而祀之于始祖之廟。此亦降而合食情文不順者耶。先王之禮、固祖有功、而太祖之廟惟一、既毀之廟不立也、宋既號有功者為太祖矣、絳乃欲以無功者、立其既毀之廟而又號為太祖、何太祖之多耶、不知其所謂禮者合何禮也、絳本傳云、絳有威名而無特操、在翰林諂事王安石、及其諸子、士論鄙之、然則絳之此議。豈其本心也哉。眾議既上、王安石奏曰、聖王議禮固有因循、至於逆順之大倫、詎能違戾而變古、今或以夾室在右謂于宗祐為尊、本統所承、措之別室為當、類皆違經背禮、臣等所不敢知、于是遂奉僖祖為太廟始祖、臣按孔子曰、殷因于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於殷禮、所損益可知也、然則聖王之禮、固有因循、亦有損益、故祖功宗德、歷代因循而無異、祧王異藏、歷代損益而不同也、魯禘躋僖公、春秋譏其逆祀宋禘未始有躋者、惟以僖祖無功而祧之、亦因循舊禮、非變古而違逆順之大倫也、古者太廟惟太祖有功不遷。餘皆迭毀。此三代因循千餘年矣。自漢魏以來必推有功者為太祖不遷無功者。雖属尊於太祖。而必迭毀。誠合古禮。此歷代因循、又千餘年矣、而安石卒然以無功者推為始祖、有功者虛稱太祖、情文不順、且舉三代以來、數千年之令典、一朝而亂之、敢違戾變古者、非安石其誰歟、若祧主之藏則歷代因時損益。故有不同。夾室如韓愈所議。別廟如張師顏所論。亦損益之宜者也。若據古禮。則廟制同門異宮、有毀無立、所謂祖有功。即指太祖。太祖乃始祖之號耳。唐張齊賢謂禮經始祖即太祖、太祖之外更無始祖、宋王普謂太祖即廟之始祖、是為廟號、非謐號也、惟我太祖、廟號已定、雖更累朝祫享、必虛東向之位、以其非太祖不可居也、迨至熙寧、乃尊僖祖為始祖、而太祖常列昭穆、名實戾矣、倘以此為是、則僖祖當稱太祖而太祖當改廟號也二說良是、安石既不能改同堂異室、以復古之廟制、又別奉無功者以為始祖、而加於太祖之上、重立其已毀之廟、是亦違經悖禮矣、何乃以是闢羣賢哉、夫祖功宗德歷代因循、禮之本也、緣情立典、萬世通行、而不可變者也祧主異藏、歷代損益、禮之文也、因時制宜、每代各施而不可泥者也、安石但泥於歷代各施之宜、而輒變夫萬世通行之典。可謂不知務矣、以堅志強辯、力排羣議而自用。此即其行新法之智力也、周官法制、本非後代時勢所可行、而強行之、殷周契稷、本非後王祖宗所可擬、而強擬之同一室也、新法之行、當時被其禍、始祖之議、今尚踵其非、可勝歎哉、高宗紹興五年、吏部員外郎董棻、太常寺寺丞王晉、皆請祧僖祖而祫祭正太祖東向之位、高宗及宰相趙鼎、皆是之、然未暇也、至紹熙五年、寧宗即位、太常少卿曹三復言如普棻而尤切、既而吏部尚書鄭僑等亦因大行祔廟之祭、是宗廟萬世之禮、破熙寧不經之論、請祧僖祖而正太祖東向之位、詔從之、僑等又言僖祖當用唐興聖之制、立為別廟、而順翼宣之主皆祧藏焉、遇祫則即廟而享。於禮為稱詔有司集議、諸儒若樓鑰陳傳良輩、皆以為可、宰相趙汝愚是之、乃命別建四祖殿於太廟之西、以奉四祖祧主、歲令禮官祭獻、太廟以太、祖正東向之位、方集議時、朱熹在經筵、獨集議狀曰、今羣議雖多、皆有可疑如曰藏主於夾室、則古未有祖考祧主藏於子孫之夾室者。自太祖之室視夾室、如正殿之視別殿、子孫在於正殿、而以別殿居其祖考、此不可之一也、至于祫祭則又設申?韋於夾室之前而別祭。既不可謂之合食、而禧祖神坐、正當太祖神主之背、前孫後祖、又不可之二也、如曰別立一廟則不惟喪事即遠、有毀無立、而所立之廟、必在偏位其棟宇儀物、必不能如太廟之盛、別廟自當減于太廟亦不為儉而失禮是名為尊祖而實卑之、又群廟之主、祫于太廟、四祖之主、祫於別殿、又不謂之合食、此又不可之三也、如曰藏主於天興殿則宗廟原廟、古今之禮不同、不可相雜、又不合食與別廟無異、此又不可之四也、凡此數者、議者亦皆知其不安、特以其心欲急奉太祖東向祫祭之位、其實無益於太祖之尊、而徒使兩廟威靈、常若爭較強弱於冥冥之中、使四祖疑於受擯、徬徨躑躅、不知所歸令人痛傷、不能自已、今但以太祖當日推尊帝號之心而默推之、則其在天之靈、必有所不忍而不敢當矣、又况僖祖祧主於治平不過數年、而神宗復奉為始祖、以為得禮之正、而合於人心、又豈所謂有其舉之、而莫敢廢者乎、且孔子論武王周公之孝、而曰踐其位、行其禮奏其樂、愛其所親、敬其所尊、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今 天子既踐太祖之位、行太祖之禮、奏太祖之樂矣、固當愛太祖之所親、敬太祖之所尊、而所以事太祖者無異生存之時、乃為至孝、而議者顧欲黜其所追尊之祖考、而又未有一定之處、其可謂愛敬其所尊親、而事死亡如生存之時乎、葢議者之為此說、但以太祖膺圖受命、化家為國、而王業之興、不由僖祖耳、然后稷始封於邰、而不屈巳自竄于戎狄、公劉太王再遷而後定、文武之興、又何嘗盡由於后稷哉、但推其本始、為出於此、故不可以不祭、而祭之不可以不尊耳、豈計其功德之大小有無哉、况周人雖以后稷為太祖、而祭法亦曰祖文王而宗武王。是乃祖有功宗有德之意。故自為世室、而百世不遷、以冠諸廟、則亦不必東向於祫、而後可以致尊崇之意矣、今莫若以僖祖擬后稷、而祭於太廟之初室、順翼宣祖俱藏其主於西。夾室、太祖而下、各以昭穆祭於太廟、則僖祖東向如故、而順祖以下、至於孝親、皆合食焉、則理順矣、葢尊太祖以東向者義也。天下臣子今日之願也。尊僖祖以東向者恩也。太祖當日之心也。與其伸義屈恩以快天下臣子之願也。孰若屈義伸恩以慰太祖當日之心乎。韓愈所謂祖以孫尊、孫以祖屈者、正合此意、而又以為四時各祭其廟、則所伸之祭常多、三年然後一祫、則所屈之祭常少、亦切中事情、故熹竊以為羣議皆舛逆而難通、不若還禧祖於太廟、三年而一東向之為順易無事也、臣按羣議四者雖若不可、然背聖訓而祖無功、尤不可之甚也、今我 朝太廟既無夾室、而祧主不敢毀之瘞之。必當作別而不可泥於有毀無立之文矣。太廟既有廟有寢。今別作殿。是後寢以藏毀廟之主。前寢仍藏未毀廟之主。廟則為時享祫祭通用之所。無所謂藏祖考於子孫之夾室者矣。廟地且廣。而別殿在正北。棟宇儀物。可盛於舊。無所謂名為尊祖而實卑之者矣。今改歲暮時享為祫祭。則毀廟未毀廟之主。每歲皆合祭於廟。無所謂受擯別享。而不得合祭者矣。豈復有一如熹之所疑者乎然則所謂四不可者今皆可矣。今祧 德祖而熹尚在、亦或無異議、即其謂兩廟威靈、爭較強弱、四祖疑於受擯、徬徨躑躅、恐未必然、熹嘗言祖有功宗有德、天下後世自有公論、不以揀擇為嫌、所以名之曰幽厲、雖孝子慈孫、百世不能改也、又嘗言祖功宗、其來尚矣、而程子獨以為如此、則是為子孫者、得擇其先祖而祭之、此殊未然、商之三宗。周之世祖。見於經典。皆有明文。而功德有無之實。天下後世。自有公論。若必以此為嫌。則秦政之惡。謂子議父。臣議君。而除謚法者。不為過矣。且程子晚年、嘗論本朝廟制、亦謂太祖太宗。當為百世之廟。以此而推。則前說若非記者之誤其或出於一時之言。而未必終身之定論也。夫既謂公論在天下後世、則非太祖所得而專之、雖太祖有所不忍、而不敢當、如公論何、若論僖祖之為始祖已得禮之正、而合於人心、則當時附安石者、惟元絳等數人而巳、若韓維張師顏輩數十人、皆論背禮逆情而力爭之、後世董棻王普數人、亦皆謂其逆經戾古而請更之、又後則趙汝愚鄭僑輩數十人、又皆謂其不經之論、而卒正之安在其得正禮而合人心也雖熹亦自言尊太祖則快天下臣子之願。葢臣子之願。即人心也。尊太祖。既快天下臣子之願。則尊僖祖之不合人心也明矣記曰禮非天造也。非地設也。人情而巳矣。又曰禮者順於鬼神、合於人心、而理萬物者也、豈有不快臣子之願、而可謂之合人心、不合人心、而可謂正理乎、有其舉之、莫敢廢也、戴記有是言矣、然僖祖既祧之後、熹援安石故事、又謂更改、豈忘其上文有其廢之。莫敢舉也之言乎。要之舉廢當揆諸義。不可執也。所引中庸愛敬所尊親事死亡如生存之說、似矣、取?凵?土?本議不嫌太盡然僖祖固太祖之所尊而敬者、順翼宣三祖獨非太祖之所尊而敬者乎留僖祖而黜三祖則於所尊者有敬有不敬者矣豈太祖生存之時之心哉。若謂周家之興、不由后稷、則書言先王建邦啟土、詩列生民思文、而序者言文武之功起於后稷、史記言古公亶父、復修后稷公劉之業、論語曰、禹稷躬稼、而有天下、皆虛誕耶、謂祀稷但論本始、而不記功德、則與其前所謂祖功宗德尚矣之說、何背馳也、孔子言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自此歷數。而以祖有功宗有德結之。則所謂有功者正指太祖也祭法但言祭文王。而不言文王為太祖。熹乃以祖有功為文王。無乃失其旨歟。况祭法之言。禘郊祖宗多誤。今未暇辨也。謂僖祖擬稷、而居初室祫享東向、則諸賢羣議巳具前矣、所謂昭穆之次、馬端臨亦嘗議此、未能詳也、謂尊太祖為恩、尊僖祖為義固當、然常人之情。多以恩掩義聖人制禮。必以義斷恩。若惟其恩。不惟其義。則至親之來??。亦可以期斷。祖考之謚。亦可以幽厲乎。然則屈義伸恩之說亦恐未安。所引韓文。臣有別論在後、葢熹一時之見、偶合於安石、遂主張其說、而盡排羣議、其于諸書眾論、皆不暇顧、雖孔子之言、亦不暇詳、與平昔之言牴牾、而一篇之中、言亦自相矛盾、此豈至當之論、而可信從者哉、今之議者、徒以熹為大儒、其言必當、竟不究其是非得失、而靡然從之、併為一談、牢不可破、甚者或謂祧首廟之主、則為無祖、然首廟既非有功如稷則與次廟等耳。祧其主而不毀不瘞。乃遷居別殿。且享祫祭焉。可謂無祖耶。或謂皇家之祖。豈可言其無功。然功德有無天下公論。豈可掩實以阿世哉或謂朱子之言、敢不信從、然凡擇言處事、惟當視理、安可狥人、葢尺寸各有長短、智愚各有得失、故先哲之論、後儒或更、狂夫之言、聖人猶擇、熹言若未當理、安可必從、且熹雖大儒、未及孔子之大聖、何從熹而不從孔子哉、葢皆未嘗詳考而深思耳、熹小帖曰、熹既為此議、續訪得元祐大儒程頤之說、以為太祖而上、有僖順翼宣先嘗祧僖矣、介甫以為不當祧、順以下祧可矣、何者本朝推僖祖為始祖巳上不可得而推也、或難以僖祖無功德亦當祧、以是言之、則英雄以得天下、自巳力而為之、並不係于祖德、或謂靈芝無種、醴泉無源、物豈有無本而生者、今日天下基本、葢出于此人、豈得謂無功業、故朝廷復立僖祖廟為得禮、介甫所見、終是高于世俗之儒、竊詳頤之議論、素與安石不同至論此事、則深服以為高于世俗之儒、足以見義理人心之所同然、固有不謀而同者、今但以程頤之說考之、則可以見議論之公、而百年不决之是非、可坐判矣、臣按自古英雄之得天下、亦鮮有自許巳功、不念祖德而不祀者、惟繼世之君、必審公論而祖有功耳、且晉瑯琊王德文曰、七世之廟、自由德厚流光、非為太祖伸尊祖之禮也、亦有旨哉、宋之僖祖、猶商之報乙周之亞圉、皆不過王者之高祖耳若以為天下基本所出、是其功業、則商周但祀報乙亞圉為太祖、可矣、何必祀契稷耶、然則復立僖祖之廟、固非得禮、而安石違聖變古、所見豈高于世俗之儒也、頤之此說、不載於遺書外書、或如熹所謂、若非記者之誤、則出於一時之言、而非其終身之定論也歟、禮義之心、人皆有之、自孔子而下、若漢韋玄成魏高堂隆晉蔡謨唐張齊賢宋司馬光等、動輒數十人、更十餘代、歷千餘年、總數百餘人、前後議論、皆不約而合者、何獨以王安石程頤相合、為足以見義理人心之同哉、豈韋玄成以下數十人、皆愚不肖而無義理之人、獨安石與頤有是心耶、夫議論之公、必出于眾人之口、故公論謂之輿論、熹不考孔子之言、與韋玄成等數百人之論以為公、而獨考程頤一人之說以為公論、以判百年不决之是非顧安得而判之、宜趙汝愚諸賢之不從也、熹面奏劄子曰、僖祖者太祖之高祖也、雖歷代久遠、功德無傳、然四世之後、篤生神孫、順天應人、以寧垂庶其為功德、豈必身親為之、然後為盛哉、是以太祖首尊崇之以為初廟、當此之時。葢以歸德於祖而不敢以功德自居矣、今乃以欲尊太祖之故、而必使之奪據僖祖東向之位、臣恐在天之靈、于此有所不忍而不敢當也、臣按熹前議巳謂周家之興不由后稷但推本始而不計功德矣。尋因程頤僖祖安得無功業之說。又謂僖祖功德為盛。何其立言之不一耶。且頤所謂天下之基本。熹所謂篤生神孫之功德。豈獨僖祖有之。順翼二祖亦無不然。至於宣祖則篤生聖子。且鞠育教誨之至。其功德不尤盛哉若僖祖當祧。太祖不忍奪據其室。則宣祖當祧。而太祖奪據其室。尤不忍也。以此而推。真宗以下諸帝之心亦皆不忍奪據祖考之室。雖歷百代。亦無一廟可毀則所謂先王之典禮後世之公論將安施耶。熹嘗作韓文考異、於禘祫議考下曰、今按韓公本意、獻祖為始祖、其主當居初室、百世不遷、懿祖之主、則當遷太廟之西夾室、而太祖以下、次列于諸室、四時之享、則惟懿祖不與而獻祖太廟以下、各祭于室、室自為尊、不相降厭、所謂所伸之祭常多者也、禘祫則獻祖居東向之位、而懿祖太祖以下、皆序昭穆南北相向于前、所謂祖以孫尊、孫以祖屈、而所屈之祭常少者也韓公禮學精深、葢諸儒所不及、故其所議、深得夫孝子慈孫報本反始、不忘其所由生之本意、真可謂萬世通行之道、非但可施于一時而已、臣按唐代宗立時、即祧獻懿二祖主於夾室、而遷太祖居于初室、禘祫則獻懿不與、而太祖東向、歷十有八載、至德宗建中二年、因顏真卿議、乃以獻祖主遇祫祭則暫出居東向之位。祭畢仍藏夾室、二十年至貞元十七年、有言太祖百代不遷、而獻祖親盡廟遷、祫居東向非是乃令百僚議之、議者多以獻祖主、或毀或瘞或遷、而不使之合食、以僣大祖東向之尊、故韓愈皆以為不可、但欲仍藏主夾室、而禘祫則出之以暫居東向耳、非謂獻祖不當祧、其主不當藏夾室也、然則所謂 祖為始祖、其主當居初室、百世不遷者、自是熹之所見、非愈之本意也、且愈屈伸之說。固含尊卑之意。然獨為太祖發耳。熹謂室自為尊、不相降厭、則諸廟皆尊、不獨太祖而巳、葢當時時享。則獻祖不預。太祖居尊。是獻祖屈而太祖伸也。祫祭則獻祖尊居東向。太祖卑列昭穆。是獻祖尊而太祖屈也。時享嘗舉而太祖常居初室。故愈為常祭甚眾。而太祖所仲之祭至多也。祫祭三年一行而太祖暫列昭穆。故愈為合祭甚寡。而太祖所屈之祭至少也。至如熹言。獻祖居初室。而太祖居第二室。則凡常祭合祭。獻祖皆居尊位常伸無屈。太祖恒列昭穆。常屈無伸。而不可謂伸多屈少矣商周起于契稷廟以契稷為太祖。莫有尚者。故時享祫祭無不尊之。唐興由于景帝。廟以景帝為太祖不遷其上更有獻懿迭毀。故時享則尊太祖祫享則尊懿祖。此愈所謂事異殷周。禮從而變也。若如熹言。獻祖居初室、而祫祭東向。則全與商周之禮同矣。何謂事異而禮變耶。且愈又有請 玄宗廟議其言唐之廟制甚明。謂 國朝九廟之制。法 之文。太祖景皇帝。始為唐公。肇建天命。議同周之后稷高祖神堯皇帝創業經始。化隋為唐。唐事比周深為得宜義同周之文王。太宗皇帝神武應期。造有區夏。義同周之武王。其下三昭三穆謂之親廟、與太祖而七、以是觀之則愈之本意何嘗以獻祖為始祖。其主當居初室百世不遷。如熹之說哉。熹固謂韓公禮學精深、諸儒所不及、其所謂可為萬世通行之典、愈之禘袷議、與遷廟議實同一意、可通行者、熹惟主王安石之說。更不詳考唐典、深究韓文。而遂以巳意為愈之本意、安可盡信而必從之哉。觀安石與熹之議、質以歷代聖賢之論、如前所陳。則僖祖之不可擬契稷而為始祖也、較然哉、我朝德祖實與僖祖無異、固當祧也。祧德祖而以太祖擬之殷契周稷。與唐景帝宋藝祖、是萬世通行之典也祧主藏于後寢。祫禮行於前廟。時享則尊 太祖。祫祭則尊 德祖。是每代各施之宜也。得禮之本、而不泥其文、豈不韙哉、
皇明經世文編卷之六十六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