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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望故乡》第一部(天使之梦)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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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丽莎眼里的阿尔特蒙可不是这么多山,这么多房子,这么多人:她看到的只有一幅巨大的蓝图。她熟知这里每块值钱地皮的历史——谁买进的,谁卖出的,1893年时这块地皮在谁手里,值多少钱。她精明地观察着这些交易的进行;她知道小城哪个街口一天中某个时段人流量最多;她对这个小城每个发展阶段都颇为敏感,她知道年复一年小城朝哪个方向扩展,在哪个方向已经发展到了尽头。她能精确地判断未来,能马上看出哪条通往市中心的重要道路是绕弯子欠考虑的,她的眼睛穿过面前一座座房子和空地,然后说:

“总有一天会有条路从这儿修过去的。”

她对土地、人口的发展趋势的看法清楚、简单、明确——这并不需要什么高深的技术,全凭她不同凡响的直率与专注。她的本能告诉她要在今后人口稠密的地区低价购置地产;要避开那些死胡同和“此路不通”的地方,要买就买那条通往市中心的道路,而且那种路还有继续扩展的可能呢。

这么着,她开始盘算南都旅馆这块房产。这所旅馆坐落在离广场5分钟路程的一段舒适的斜坡上,两旁都是中产阶级居住的幢幢洋房及出租房屋。这是一幢巨大、结构简单的老房子,里面有18—20个房间,老式的天花板很高,通风比较好。这所房子看起来并不算很起眼,它的设计也很草率,呈现出三角阁楼的形状。墙面刷了黄色的涂料。在房前有一块绿油油的草坪,草长得虽不茂盛,但却十分宽阔。沿着院子种着一排粗壮的枫树。斜坡上的这座房子纵深有190英尺,沿街的这一面有120英尺长。

冬天一来,冷风吹过南都旅馆,发出呼呼的声音。这所房子的后侧是用潮湿朽烂的旧砖作基础而建造起来的,高出了地面。所有大房间都靠一个小火炉供暖。屋里生起火以后,热气就会通到一楼的几个房间里,然后再通到楼上,等到那里也就变成了冷气。

这座房子正在出售。房子的主人是个马面中年人,人称“尊敬的威灵顿·霍治”。 他的身世不错,一开始就在阿尔特蒙担任美以美会的牧师。可是后来他碰上了麻烦,因为他一面信仰上帝,一面信奉酒鬼约翰·巴历肯。他的传道之路在一个冬天之夜突然终止,当时街上铺着厚厚的积雪。凌晨两点的时候,威灵顿牧师只穿着一件冬衣,嘴里大声叫喊着从南都旅馆冲了出来,宣布天国的诞生,魔鬼的灭亡。他在大街上发疯似的进行马拉松式的长跑,最后气喘吁吁、得意扬扬地跑到邮局门前。后来在他老婆的协助下,只能靠出租房屋的租金勉强度日。现在他已经精疲力竭、名声扫地,对小城也厌倦了。

此外,南都旅馆的外墙也激起了他的恐惧心理——他感到这幢房子散发出的邪气导致了他的没落。他这人天生敏感,在庭院里散步,常会遇到令他止步的情况:比如屋前长廊一角的檐口处,曾有位房客某天清晨吊死在那儿;过道里有一个地方,曾经有一位肺病患者口吐鲜血倒在那里;在某间客房里,曾经有一位老头拿刀子割断了自己的喉咙。现在,他巴不得返回老家去,那一块绿草骏马、美酒相伴的地方——肯塔基州。他决心把南都旅馆这幢房子卖掉。

伊丽莎皱眉头、噘嘴的次数越来越多,她取道春街进城看房的次数也越来越频繁。

“那儿早晚都是块好地盘。”她对甘特说。

他也没有异议。他忽然感到,要想反对一个无法动摇、冷漠的意志,纯粹就是徒劳。

“你想要这幢房子吗?”

她噘了几下嘴,然后说:“这可是笔好买卖啊。”

“只要你活着,你永远都不会后悔这笔买卖的,WO。”房产经纪人迪克·辜葛尔这么说。

“房子是她的,迪克,”甘特疲倦地说,“契约上就写她的名字吧。”

她朝他看了一眼。

“我这辈子再也不想多买一处房产了,”甘特说,“那东西只会让人操心,到头来两手空空,全都让收税的掳了去。”

伊丽莎噘着嘴,点头不语。

伊丽莎花7500美元买下了那幢房子。她手头有足够的钱先付了第一期款项1500块,剩下的分期每年付1500块。她知道后面的这些钱就靠在房子本身上赚回来才付得出去了。

初秋的季节,枫叶仍然又肥又绿,迁徙的燕子栖息在树上吱吱地欢叫着。到了傍晚的时候,它们就像黑色的旋风一样俯冲下来,四散飞去,又像落叶一样,纷纷飘进各自选定的烟囱里。伊丽莎就在这个时候搬进了南都旅馆。一家人情绪激动、兴奋,为添置新的产业丁零当啷地忙碌着,但却搞不懂究竟是怎么回事。甘特和伊丽莎尽管各自心里明白,这一步使他们到了一生当中决定性的分水岭,却仍含含糊糊地谈着什么未来的计划,言不由衷地说什么买南都旅馆是非常好的投资。但其中的原因谁也说不清楚。实际上,他们两个人都本能地感觉到了日益临近的分手。伊丽莎的生活在不知不觉中,被某种不可抗拒的力量吸引着,一直朝她愿望的中心靠过去——这个愿望到底有什么意义,她本人也说不清楚。但是令她深信不疑的是,那个在圣路易让她受尽折磨、弄得她死去活来的探索愿望,现在终于促使她走上了正确的道路。她的生活开始迈入了自己选定的轨道。

纵然他们夫妻二人稀里糊涂、不清不楚、随随便便地准备拆散原有的生活,准备把这个曾经喧闹的家庭连根拔起,但是一旦等分手的时刻到来时,他们也会坚定、永远地确定了一切,没有丝毫的犹豫。

伊丽莎把小尤金也带走了。他是她这一生中哺养儿女操劳度日的最后一点维系了。晚上他还是同她睡在一张床上。她就像一位游泳者,朝着黑乎乎、危险丛生的大海游过去,对自己的力量和命运毫无把握,只能找一根细绳把自己和陆地紧紧地连接起来。

就像前世已经注定了一样,海伦几乎一声不响地跟甘特留住在老家里。

黛西结婚的日子一天天临近了。早先曾经有一位脸面刮得整整洁洁的中年保险经纪人追求过她。那人脚上套着鞋罩,硬领翻起时足有五英寸高。他说起话来柔声细气,就像精神错乱的哼哼声一样,还不时毫无缘由地从嗓子里发出哈哈的大笑声,令人感到莫名其妙。他的名字叫迈基斯姆先生。经过一番痛苦的思想斗争,黛西终于鼓起勇气把他回绝掉了,私下里告诉别人其中的原因,主要是那个人神经不大正常。

她曾经给一位来自南卡罗来纳州的小伙子许下诺言,那是个从事杂货生意的商人。他的头发从低低的额头中间向两侧分开,说起话来柔声细语,拖着长音。他待人和善、诚恳,兴趣广泛、慷慨大方。他每次上她家里来的时候都会给甘特带来雪茄烟,给几个男孩带来大盒的糖果。全家人都对这个年轻人抱有希望。

家里的其他孩子——其实只有本恩和卢克了——也无人过问了,只能任其自由发展。从18岁那年开始,史蒂夫大部分时间都在外面,一连数月过着半流浪式的生活。他到处打零工,有时候甚至还会冒充父亲作假、开空头支票。他到过的地方有新奥尔良、杰克逊维尔、孟菲斯等地。他一走往往有很长时间杳无音信,而沮丧的家人有时候会突然收到一封电报,说他人身在外,病情严重,要么托一个熟人,冒充“医生”的名义,通知家人他已经生病,现在生命垂危,如果不及时寄钱让他拖着瘦弱的病躯回家,他就只有躺在棺材里返回了。

就这样,还不到八岁的尤金又有了一处栖身之所,从今以后永远失去了那个喧闹、并不快乐、但在他心里却永远温暖的老家。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他从不知道每天的吃住从哪里来,反正总会有人提供的。不管是在甘特那儿还是在伊丽莎那儿,他随便待在哪里就在哪里吃饭。有时候,他偶尔也和卢克同睡在房子后面那间斜屋顶的小阁楼里。小屋曾经草草地粉刷过,通风条件很好的楼梯直通底下厨房的门廊,空气中散发着旧箱子里书籍的霉味以及果园里果树的芬芳。这个小屋里共有两张床,他每次在这里睡觉时总要独占一张大床,并因此感到满心欢喜,梦想着有一天长成大人后,能够真正拥有自己的私人处所。但是伊丽莎很少允许他独自去那里睡觉:这个小儿子可是她的心头肉。

白天她由于太忙碌会暂时想不到他,但是一到晚上,伊丽莎就会打电话把尤金叫回来,并且责怪海伦不该留他。因为尤金的缘故,伊丽莎与海伦母女二人心底潜藏着一种斗争。有时她会全身心扑在南都旅馆的业务上,一连几天顾不上儿子,等突然发现儿子几天没来吃饭时,便会立刻抓起电话,火气冲天地叫儿子过来。

“我的天哪,妈妈,”海伦不耐烦地回答。“他是你的孩子,不是我的,我不会看着他挨饿的。”

“你这是什么意思?你这是什么意思?饭刚端上桌他就溜出去了,我给他弄了顿好吃的饭菜,嗯!非常可口的饭!”

海伦用手捂着话筒,冲着像猫一样站立、正咧嘴窃笑的尤金做了个鬼脸,一面模仿着彭特兰家人特有的那种口气说:

“嗯!哎呀,我的宝贝呀,儿啊——快喝碗汤吧!”

他浑身笑得直颤抖,但是忍住没有发出声音来。

接着她又大声地说:“哎呀,那是你自己没看好,不是我的问题。他如果不想待在你那里,我也无能为力。”

等他一回到南都旅馆,伊丽莎就会不停地质问他。她会想尽各种法子刺激他的自尊心,想用这种手段把他留在自己身边。

“你这样溜到你爸爸那里有什么意思呢?我要是你,才不会这么下贱地往那里跑呢。我会羞死的!”她说这话的时候脸上露出了痛苦的苦笑,做出一副难过的样子。“海伦才没工夫照顾你呢,她才不希望你老缠着她呢。”

可是,甘特家那巨大的诱惑力、那种离奇的风味、那里的男人的气味、那又厚又密地缠绕着的藤枝,一株株高大的、流着树胶的树木,散发出勃勃生机和活力,木器上干得裂开的油漆,还有椅子上热乎乎的牛皮垫子。所有舒服、富足的感受——这一切吸引他悄悄地离开那个冷冰的、如同坟墓一般的南都旅馆。到了冬天尤其如此,因为伊丽莎用起煤来太抠门了。

甘特早已给这地方起了个名,叫它“马棚”。一大早,他在家里吃了丰盛的早餐,然后便会大摇大摆地取道春街,朝城里走去,一路上就开始构思骂人的话了。以前他只能在客厅里展现他的口才,现在可以在大庭广众之下任意发挥了。他大步踏进南都旅馆,穿过冷冷清清的过道,突然出现在伊丽莎的面前。这时候,伊丽莎正在和两位黑人女佣忙着为饥饿的房客们准备早饭。房客们全都聚集在门廊前面,坐在摇椅里摇晃着。当初她买这所房子的时候,他的心里就很不开心,这会儿,他以往从来没有吐出的不满和污言秽语,一股脑儿全都爆发了出来。

“你这个女人,你背弃了我、不愿跟我在一起生活,让我在众人面前把脸丢尽了,你不管孩子们的死活。你是个魔鬼,你做的一切都只是为了折磨我,羞辱我。我都这把年纪了,你还撇下我离开这个家,留下我孤零零一个人。老天爷啊,当你那双贪婪的眼睛第一次落在这座该死的‘马棚’上的时候,我们全家的苦日子就开始了。只要能往口袋里添一个子儿,你什么不知羞耻的事情都能干得出来。你变得这么下贱,连你自己的亲哥哥都离你远远的,禽兽也不至于如此啊!”

从厨房的餐具间、锅台上、餐厅里,传来黑人女佣们咯咯的笑声。

“这人的嘴巴可真能说。”

伊丽莎和这些黑人的关系搞得并不好。她们山里人历来对黑人抱有偏见、不太信任他们。不仅如此,她历来不习惯使用用人,也不知道如何优雅地接纳和管理这种事。她成天老盯着那些神情阴沉的黑人女佣,不停地责怪她们。她老觉得她们偷走了她的食物和用具,觉得她们拿了钱偷懒不干活,于是内心饱受折磨。但是她给工钱的时候也不情愿,每次只能吝啬地付给她们一两块钱,嘴里还不停地责怪她们怎么懒、怎么愚笨。

“这么长时间了你到底在干什么?楼上后面几间屋子收拾完了没有?”

“还没有呢,夫人。”黑人女佣阴沉着脸回答,一双大脚啪嗒啪嗒地踏着厨房的地板走了过去。

“哎呀,”伊丽莎发火了,“我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没用、懒惰的黑鬼啊。你磨洋工还指望我付给你工钱。”

一天到晚都是这一类的口角,最后弄得伊丽莎经常一大早便找不着用人了。头天晚上女佣们一个个心生怨恨,闷闷不乐地低声说着什么,到第二天早晨时则一个都找不见了。另外,她爱争吵、吝啬小气的名声已在黑人区里传遍了。想找帮工对她来说亦越来越困难了。她早晨醒来发现没有用人,急得直抓瞎。赶紧打电话给海伦,向女儿诉苦,叫她伸把手。

“说真的,孩子,我真的不知该怎么办了。我非得把那个黑鬼的脖子拧下来才解气。现在这里有一大屋子客人,里里外外就只剩我一人了,我现在毫无帮手,你看怎么办?”

“妈妈,看在老天爷的分上,说说到底怎么回事?难道你连一个黑人都留不住吗?别人都能做得到。你到底把她们怎么啦?”

尽管她对母亲的行为感到烦恼、生气,但她还是会离开甘特家,到妈妈这儿来帮忙。她满面春风、热情洋溢,紧张有序地为客人上早点。所有的房客都很喜欢她,夸她是个好姑娘。人人都这样夸她。她性情豪爽,慷慨大度,散发着强烈的生命力,尽管这性格损害了她的健康,使她瘦弱的身子体力渐衰。她由于精神虚弱,常会歇斯底里地发作一下,有时候身体都快要垮掉了。她的身高差不多有6英尺,生得大手大脚的,两腿细长,颧骨高高的,一脸忠厚老实的样子。她饱满的长下巴微微地下垂着,恰好露出了嘴里的一排金牙。她虽然有这些不足之处,但是看起来并不难看也不瘦削。她的脸上充满了热情和亲和,性情敏感、忠实,容易受伤、容易发牢骚、动不动闹情绪,但有时候看上去倒容光焕发、漂亮动人。

对她来说,精疲力竭地侍候别人是一种肉体和精神上的需要,同时她也需要听到别人对她的服务给予高度的赞扬,她经常抱怨自己忙了大半天却没得到任何赞扬。从一开始她就会向人诉苦,讲述她为伊丽莎做了多少事情,随着情绪越来越激动,她的声音也变得歇斯底里起来。

“哪怕出一点小事,她都会打电话过来。这又不是我的事,动不动就要跑过来,像个黑鬼似的专门服侍一帮无聊的房客。这些你们都清楚,对不对?你懂吗?”

“说得对。”尤金作为听众,只能温顺地附和。

“可是她死都不愿意承认这一点。你听她说过一句感谢的话了吗?”她笑了一下,她的幽默暂时压过了她的歇斯底里,“我干完活后,有没有听她说过一句‘滚蛋’这样的话?”

“没有!”尤金尖声地叫道,然后爆发出白痴般的大笑声。

“哎呀,我的天哪,孩子,嗯!真的,多好的汤呀!”她边说边用手捏着鼻子,学着妈妈的腔调。

他扯开衣服领口,放松裤带,瘫在了地上,爆发出哈哈的大笑声。

“好了!好了!我的肚子都笑痛了。”

“嗯!哎呀,我的天哪!真的!”她继续说下去,好像真要笑痛他的肚子似的。

然而,不管伊丽莎有没有用人,她每天都会照例过去帮忙准备午餐。晚上也常常过去,因为甘特和几个儿子都在伊丽莎那儿吃晚饭。她过去帮忙完全是因为她喜欢为别人提供服务,喜欢施予别人而不图回报,她虽然和甘特一样,也喜欢嘲笑这个“马棚”以及那些“穷困的房客”,但是她还是喜欢这里吃饭时的那份热闹劲儿,喜欢听大家在饭桌上的闲谈、喜欢听杯盘交错的声音,这一切都令她激动和兴奋。

她就像父亲甘特和哥哥卢克,特别需要生活的延伸、运动、激情。她非常要强,也爱娱乐,喜欢在众人面前显露一下本事。她不用别人邀请,随便要求一下,她就会坐到那架廉价的钢琴旁边,一边纤手轻弹,一边用她浑厚、颤抖、略带女高音的嗓音为房客们高歌一曲。她的弹奏准确而有力,唱的歌曲多半是古典、抒情和滑稽歌曲。尤金还记得在凉爽的夏夜里,房客们欢聚一堂,歌声悠扬。大家齐唱《不知谁在吻她》,这是甘特最喜欢的一首歌了;还有《有了你的爱就有了一切》《直到海枯石栏》《好姑娘,罗宾在为你歌唱》《美满的一天结束了》等等。除此之外,还有拍子轻松、歌词利落的《亚历山大乐队舞》一曲,卢克在家里苦练这首歌长达几个星期,闹得全家人坐卧不宁,最后他在敏斯特中学演唱这首歌时,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稍后,在清凉的夜色中,甘特躺在门廊前的摇椅里使劲摇晃着,他粗声大嗓地高谈阔论,滔滔不绝的言论令房客们着迷;他纵论国家大事、评议时政,发表自己偏颇却大胆的观点,洪亮的声音传遍了左邻右舍:

“那么各位知道我们的政府究竟是怎么做的呢?先生们,你们知道吗?我们只用20分钟便把他们的海军给击沉了。枪炮声轰隆隆震天响,泰迪带着他的敢死队乘势占领了圣地亚哥山——一切都结束了,各位都知道这个,只用了几个月时间就结束了这场战役。我们当初宣战根本没有向外扩张的意思,我们这样做完全是出于正义。我们不想坐视一个弱小的民族饱受大国的欺侮而不管,这可不是我们这个伟大的民族的气派。等战争结束之后,我们还给战败方支付了2000万美元的赔款。噢,天哪!多么了不起的大国气派!世界上还有哪个国家能这样做呢?你们想想看?”

“再没有了,先生。”众房客坚定有力地回答。

这些人并不是每次都会同意他的政治观点——比如,他说罗斯福是恺撒,是拿破仑·波拿巴以及亚伯拉罕·林肯之后最伟大的继承者。但是房客们都觉得他的脑袋灵光,适合于干政治,一定会大有前途的。

“这位先生本该当律师的。”众房客都说。

可是,外面世界发展的潮流就像一股强风有力地涌入这些深山之中,就像温柔的潮水,懒洋洋地拍打着海岸,然后又缩回到大海母亲的怀抱里,下一次涌来的时候会向后推进得更深一些。

在伊丽莎原始而又执着的思想深处,总以为饱受沙漠折磨的人总会向往绿洲、口渴的人会寻找水喝,那些在平原上待腻了的人一定会到山里来寻找舒适与放松。她把这一点看得很清楚,后来她炒地产发了财以后,人们都为她准确的眼力啧啧称道,因此人们都称她为“先见者”。

10多年前,小城的街道还都是土路,现在全都铺砌成公路了。铺路需要交纳捐款,甘特为此大动肝火,他诅咒这块地,诅咒自己生不逢时,说这些都是撒旦的后代玩的把戏。可是尤金却跟在柏油铺路车后跑来跑去,睁大眼睛望着庞大的压路机把石块碾得粉碎。夜里他梦见一个庞然大物朝他压过来,就像压碎石头一样;当他闻着刺鼻的柏油味,看着铺好的道路朝前延伸,他的心里有说不出的高兴。

时不时会有一辆凯迪拉克轿车摇摇晃晃地开上山来,从南都旅馆门前经过。看着那汽车一颤一颤的样子,尤金嘴中念念有词,希望它能爬上来——只见少年吉姆·索耶前来迎接匹茨堡的美女——卡特勒小姐。他打开巨大车身上的一扇大红车门,两个人双双坐进了汽车。

有时候,伊丽莎一大早醒来的时候发现没了用人,便会派尤金下山去“抓”一个来。在那个贫穷破烂的地区,他在一个个低矮的棚屋间搜寻,穿过臭气熏天的污水沟和垃圾堆,走进气味难闻的地下室,穿过污秽不堪、迷宫般遍布山坡的住所。最后他闯进那些密不透风、闷热的鸽子笼,看到她们粗野的身体横七竖八地躺在床上,听见了她们浑厚的笑声,闻到了她们饭锅里、洗衣盆里散出的热带丛林的气味。

“你们想不想找份活干吗?”

“你是谁家的小孩子?”

“伊丽莎·甘特夫人家的。”

半晌没人出声。过了一会儿有人说:“街道那一头有位名叫考本宁的女孩子正要找活干呢。你去问问她吧。”

伊丽莎鹰一般的眼睛成天盯着这帮黑鬼,生怕她们偷东西。有一次,一个从黑人区来的女孩刚离开,她就领着一个警探去搜查她的房间,结果查出了各种偷去的床单、枕巾、勺子什么的。于是那个小女孩坐了两年牢。伊丽莎喜欢吵吵闹闹地跟人打官司,喜欢法庭上那种气味和紧张的氛围。只要一有机会,她就会喜欢用法律解决问题。她最高兴上法院告人,也高兴别人能告她。不管怎样,赢家总是她自己。

如有房客赖账,她便会得意扬扬地将他们的东西扣留下来。她最快活的就是在11点结账以前赶到火车站逮着了一位赖账逃跑的人。碰上这种情况,她的身边总会有一位警察顺从地协助她,周围总会有一大群看热闹的人。

尤金为南都旅馆而深感耻辱,同时他又害怕别人知道他这种羞愧的感受。这就和他卖《邮报》的情形一样,身在其中却无能为力。他仇恨这种低贱的生活方式,他恨自己失去了尊严和隐私,恨自己只能面对四壁,无所作为。与其说他明白,倒不如说他感到,这种生活纯粹是虚度年华、稀里糊涂、漫无目标。他越来越确信,他的生活已经扭曲得根本没有指望了,早就远离了淳朴、安宁和幸福的轨道。他一想起伊丽莎慢悠悠说话的样子,想起她动不动就怀旧的口气,还有她噘着嘴叫人看了难受的样子,就会气不打一处来,脸色发青。

他到了这个年龄已经看得很清楚,家庭的贫困、几近成为救济院的现实,什么叫花子的坟墓,都是因为贪财而编造的瞎话。他一想到他们这样贪财便会怒火中烧。在这个家里,他们没有一块属于自己的空间,没有一间屋子留给自己做固定的起居,任何一间房子随时都会受到房客的干扰。

房客渐渐住满的时候,他们就会从大屋子搬到小屋子,生活质量也会越来越差。他觉得这对全家人都是一种伤害,委屈了他们。在他这个年纪,他已经开始对吃好、住好、过舒服日子有了强烈的要求。他觉得一个文明开化的人首先要具备这些条件。他也清楚,不管精神世界在哪方面萎缩了,都不是因为食物和肠胃的问题。

夏天的时候,客房住满,只有等房客们都吃完了饭,尤金才会找到一个自己就餐的位置。他心情不悦地在南都旅馆阳台的阴影下走来走去,野蛮地查看黑乎乎的地窖,要么会去看看那两间潮湿的、没有窗户的小房间,那是伊丽莎专为黑人女佣租来的。

现在,他开始明白了村寨般严酷的等级制度。在过去的几年里,每到星期天他都会洗澡、梳头、换上干净的内衣和汗衫,然后在周日舒适的阳光里离开家,兴冲冲地到长老会教堂去作祷告。现在他已经渐渐长大,已经不需要跟着那几位老姑娘一问一答地背诵经文、赞美上帝、了解天国了。从前他在教堂里手中攥着五分硬币,不大情愿地捐献出来时,心里想要是拿这钱买蛋糕和啤酒该多好。可是现在,他可以非常爽快地把钱捐出来了。由于他身上通常都会有零花钱,他可以到冷饮店去畅饮一杯冰凉的汽水。

在礼拜天早晨清新的空气里,他轻快、兴奋地出发,来到教堂履行圣坛前的任务。他会在教堂不远的地方停住脚步,注视军校里那些小伙子们按信仰——浸信会、卫理公会、长老会,排成一个个队列。

孩子们在教堂旁边一间大房子里集合,房子左右两侧隔出一间一间的小教室。等做完礼拜后,他们就会分队走进各自的小教室。做礼拜的时候,一位苏格兰牙医站在台上向他们讲道。他是这里的督学,长着花白胡须,下颌周围的皮肤像被化学药水浸过一样,其细胞、组织、水分似乎永远不变,永不衰老。尽管10年、20年已经过去了,但他看上去并不显老。

他会阅读经文,或者阅读当天要学的寓言故事,然后生硬、索然无味地解释一遍,接下来就会让他的助手来主持。这个助手胡须刮得很整洁,戴着眼镜,是个威尔逊式的人物。他也是苏格兰人。他伸直了戴着硬领的脖子,冲他们冷冷地微笑着。他领他们齐唱赞美诗。等唱到合唱部分时,他会把身体向前倾一倾,抬高手臂,咧嘴微笑着鼓励大家放声高歌。担任伴奏任务的是一位老女人,她长得健壮结实,弹奏有力,钢琴就像一片树叶轻轻摇摆着。

尤金喜欢那班儿童清脆的声音,他们的声音和那些年纪大些的男女学童发出来的童声一起相互呼应,同时又与三四年级学童更为浑厚的声音交织在一起。

碰到捐钱帮助海外传教工作的时候,他们会唱:

抛出救命绳,抛出救命绳,

今天有人落入大海里……

接着他们又会唱道:

我们聚会在小河边,

多美——丽,多美——丽的河水啊。

他本人特别喜欢这首歌,也喜欢那支雄壮激昂的《前进吧,基督雄师》。

唱完歌后,他会跟着全班同学一齐走进小数室。到处传来开门关门的砰砰声,不大工夫整个学堂就会安静下来,接着传来嗡嗡的读书声。

他所在的这个班全部由男孩子组成。老师是一个高大、瘦弱的年轻人,他的面容白净,经常驼着背,孩子们都知道他是YMCA (青年基督教会)的成员。他患有肺结核,可孩子们都佩服他,因为他原来曾是位优秀的棒球手,还是个篮球运动员。他说话的时候,声音里带有一种哀伤、甜蜜的味道,有点像悲哀的鸣叫声;他虔诚的精神态度会给人一种压迫感。他亲切地给大家讲解当天的课文,询问他们从课文里可以学到哪些与日常生活相关的教义,比如尊老爱幼、善待朋友、敬守本分、讲究礼貌、发扬博爱等。他还告诉大家,当你对自己的行为拿不准时,就问问自己的耶稣会怎么说。他三句话不离耶稣,语调哀婉而伤感。尤金一听他开口,就觉得有点难过,脑子里有一种软乎乎、毛茸茸的东西在蠕动,弄得他舌尖湿湿的。

他在班上老是很胆小、拘谨。别的孩子彼此都很亲密——他们都住在蒙哥马利大街那一带,是小城最时尚的地区了。有时候,其中某个孩子会凑过问他:“你想买《星期六晚邮报》吗,先生?”

整个星期,尤金从未搭理过他们中的任何人,甚至对他们敬而远之。其实他们的显赫地位并没有他想象中的那样崇高。不久前,这个小城还只是一个村子,现在倒发展得非常迅速。尽管如此,像彭特兰家这样的大户人家并不多见,而且,跟所有的度假胜地一样,这里的等级结构流动变化很大,主要根据人们的财富、雄心和胆量来确定。

甘特家的街坊邻居,除苏格兰人以外,绝大多数都是浸信会的成员。其中包括哈里·塔金顿和迈克斯·艾萨克。从本地的社会等级来看,浸信会的人数最多,他们的地位也最低。他们的牧师身材高大、体态臃肿、脸庞红润,身穿一件白色的背心。他布起道来具有雄辩的效果,时而像一头狮子吼声如雷,时而像鸽子一样咕咕地细语。他还常常提起自己的太太,想制造一点亲密、友好的气氛,或者想引起教友们的满堂哄笑。在社会地位最高的圣公会和地位较次、但也颇受敬重的长老会眼里,他这种布道行为简直有伤风雅。而卫理公会居于中间地位,不雅亦不俗。

在礼拜天的早晨,这里全都是衣冠整洁、庄重体面的长老会成员。他们做起事来循规蹈矩、举止高雅得体、分寸有度,气派高贵、安静沉着;教堂里仪式隆重、秩序井然、气氛庄严,这一切使尤金的心灵大受触动。他自愧与众不同,因为他切切实实地感到自己并没有融入这个世界。他只是每个星期从自己那个乌烟瘴气的环境来到这里,看上一眼马上就会离开。许多年来,他怀着一颗异乡人的心来这里参加礼拜。从教堂柔美、阴沉的声音里,从远处悦耳的风琴声中,从苏格兰牧师带有鼻音的讲道中,从无数次的祈祷中,从小时候老处女送给他、用于教导他的诸多基督教画片中,他领悟了宗教所涉及的痛苦、神秘和美感,这一切要比严谨的礼仪深刻得多、伟大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