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会是令人绝望的一年,也是死亡与崩溃的一年。对另一个德国的憧憬成了泡影。如果人们这样为自己进行辩护,那就等于在为杀人犯的政权辩护。
佐默(或是希尔施)重新申请德国护照时杀了盖世太保的人,被捕并被判了七年刑(法官说:我们必须重新建立秩序[当时正是去纳粹化运动发放清白证的时期])。佐默上吊了。
有人病了,是住在旅馆里的流亡者;在与死神搏斗(其全部亲属均已被害),等待着德国完蛋。
拉维克在医院,去看望这位病人。你们都是命运的宠儿!你们活下来了。你们根本不该说话,一切都是瞎扯,毫无意义。只有死人应该讲话,可他们讲不了。所以永远不会有什么变化!你们呼吸,为自己的幸运而庆幸并沉默。
倘若生活令某人垂泪,我们不必失去刚刚得救时的战栗(欢舞):得救了!一切都是新鲜的,强度十足。我手中的勺子,新的,重新送的,赢得的。呼吸、光亮、步伐,没有死,不是铅一般的沉重,没有在集中营被烧死,没有,而是自由的,活着!分分秒秒!
相反,铅一般沉重的回忆,等等。
二者的搏斗,复仇、正义、缄默,也许会死。话语,我那利己主义的话语,因为对死去的人来说何谓正义?正义仅仅是对活着的人的自我的一种确认。
但这却被禁锢在法律条款和利己主义中,置那种战栗和生命的闪光于不顾。一息尚存的生命几乎常常失去,但它还在,就像手指间捏着的蜡烛!
清算是复仇,是以利己主义形式出现的正义,它是逆反于存在的欣欣向荣的生命而动的。
对道德进行清算!为了有利于一种新生活的利己主义,这难道不是也否定了我们制定的(人类)法律吗?
是的,但经历了太多苦难的人也许有这种权利。
如果我不是想报杀父之仇,那我在法国杀过一个人——他想逮捕我——的事实,就奇怪地让我觉得自己是个杀人凶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