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莎在离开高乃里于斯的时候,已经下定了决心。
那就是把雅各卜偷去的郁金香还给他,不然就永远不再跟他见面。
她已经看到可怜的犯人的绝望,双重原因的、无法挽救的绝望。
一方面是因为格里弗斯同时发现了他们相爱和约会的秘密,他们俩不可避免地非分开不可。
另一方面是因为凡·拜尔勒实现他的雄心抱负的希望全都破灭了;而这些希望他抱了有七年之久。
萝莎是那种不会为了一点小事就气馁的女人,她有充分的力量应付极度的不幸,她能从不幸本身找出斗争的力量,或者补救的方法。
年轻姑娘回去,朝她屋里看了最后一眼,看看她是不是弄错了,看看郁金香是不是在她没注意到的哪个角落里。但是萝莎看也是白看,郁金香还是没有;它真的给偷走了。
萝莎把她必需的衣物打了个小包,取出她攒下的三百弗罗林,也就是说她的全部财产,并且把她塞在花边底下的第三个球根取出来,很仔细地藏在怀里;然后把钥匙转了两转,把门锁上,这样好让人在发现她逃走的时候,拖延打开房门所必须的时间。
她走下楼梯,从一个钟头以前博克斯戴尔走的那扇门里走出监狱,到一个马行里去雇马车。
马行老板只有一辆马车;正好已经在头天晚上让博克斯戴尔租去了,现在他正乘着这辆车上德耳夫特去。
我们说他上德耳夫特去,是因为从洛维斯坦因到哈勒姆,得绕很大一个圈子;如果笔直走,至多不过一半路程。
可是在荷兰,只有鸟儿才能够笔直地旅行。这个国家的江河、溪流、沟渠、运河和湖泊比世界上任何国家都多。
萝莎只好租一匹马,马行老板认识萝莎是监狱看守的女儿,所以很放心地租给她了。
萝莎希望能够赶上给她送信的那个善良正直的小伙子;她带上他,既可以让他领路,一路上也有个照应。
果然她还没有走上四公里的路,就看见他在河边一条景色很迷人的大路旁的人行道上放大脚步走着。
她催促她的马,追上了他。
那个正直的小伙子并不知道他送的信有多么重要;不过,他还是走得很快,倒好像他完全知道似的;不到一个钟头,他已经走了五六公里了。
萝莎把那封已经没有用处的信收回来,向他解释她需要他一块儿去。船夫完全听她吩咐,并且保证跟她的马走得一样快,只要她让他把手扶着马的屁股或者鬐甲。
年轻姑娘答应他爱把手扶在什么地方就扶在什么地方,只要不耽误她赶路就行了。
这两个赶路的人已经走了五个钟头,走了三十二三公里的路;老格里弗斯还不知道年轻姑娘已经离开了要塞。
再说,这个看守的心地非常险恶,他还因为把他的女儿狠狠吓唬了一顿,正在暗自高兴呢。
可是,当他庆幸自己有这样好一段故事可以向他的酒友雅各卜夸耀的时候,雅各卜早已经在到德耳夫特去的路上了。
不过,雅各卜坐的是马车,赶在萝莎和船夫前面已经有十五六公里了。
当他想象着萝莎在她房里哆嗦或者生气的时候,萝莎正在一步步朝前赶。
因此,除了犯人以外,谁也不像格里弗斯心里所想的那样。
萝莎自从照顾郁金香以来,很少到父亲那儿去,所以,直到吃中饭的时候,也就是说直到格里弗斯肚子饿了,他才想起女儿赌气赌得已经很久了。
他叫一个助理看守去叫她;等那人下楼来告诉他找不到,也叫不应时,才决定亲自去找她,叫她。
他一开始先直接到她的卧房去;可是他敲来敲去,萝莎也不回答他。
要塞里的锁匠给叫来了;他打开门,可是格里弗斯就像萝莎找不到郁金香一样,找不到萝莎。
萝莎这时已经到了鹿特丹。因此,格里弗斯在厨房里,也跟在她屋里一样,找不到她,在花园里也跟在厨房里一样,找不到她。
看守在附近打听了一下,知道他女儿租了一匹马,像布拉达芒特[1]或者克劳兰德[2]一样,作为真正的寻求奇遇的冒险家,也没有说上哪儿去就动身了,这时候,我们可以推想得出他有多么生气。
格里弗斯一怒之下,上楼去找凡·拜尔勒,骂他,威胁他,摔他那点少得可怜的家具,说要把他关禁闭,要让他蹲地牢,还要饿他,用鞭子抽他。
看守说的话,高乃里于斯甚至没有听进去,任凭他怎样虐待、咒骂、威胁,始终是那样郁郁不乐、纹丝不动、垂头丧气、无动于衷,一点也不知道害怕。
格里弗斯到处找了萝莎以后,就去找雅各卜;可是像找不到他女儿一样,他也找不到雅各卜,从这时候起他疑心雅各卜把她拐跑了。
这当儿,年轻姑娘在鹿特丹休息了两个钟头,又继续往前赶。当天晚上,她在德耳夫特过夜,第二天到了哈勒姆,比博克斯戴尔晚到四小时。
萝莎首先就让人领到园艺协会会长凡·西斯当先生的家里去。
她发现这位可敬的公民正处在这样一个情况之中,如果我们不加以描写,就没有完全尽到作为画家和历史学家应尽的职责。
会长正在草拟一个报告给协会的委员会。
这份报告是用会长的极其工整的字体写在一张大纸上。
萝莎的简简单单的名字萝莎·格里弗斯给通报进去;名字尽管念起来很响亮,对会长却是陌生的,因此他拒绝接见萝莎。在荷兰这样一个到处都是堤防和水闸的国家,要闯进去可不是容易的。
然而,萝莎并没有气馁,她主动承担了一个任务,还曾经对自己发过誓,决不向任何挫折、粗暴或无礼低头。
“请对会长说,”她说,“我是来跟他谈黑郁金香的事的。”
这句话,就像《一千零一夜》[3]的那句出名的“芝麻开门”[4]一样具有魔力,成了她的“通行证”。靠了这句话,她一直走进凡·西斯当会长的书房。凡·西斯当会长殷勤地过来迎接她。
他是个身材瘦小的人,代表一枝花是再恰当也没有了,头是花萼,两条搭拉着的柔弱的胳膊,就像郁金香的两瓣长椭圆形的叶子;还有他那种摇摇晃晃的习惯,完全像一棵在微风中摆动的郁金香。
我们已经说过,他叫凡·西斯当先生。
“小姐,”他嚷道,“你说,你是代表黑郁金香来的吗?”
对于园艺协会的会长来说,Tulipanigra[5]是最高的权威,它是郁金香中的女王,当然可以派出使臣。
“是的,先生,”萝莎回答,“至少我是来跟你谈它的。”
“它好吗?”凡·西斯当问,带着亲切的敬意微笑着。
“唉!先生,我不知道,”萝莎说。
“怎么!它遭到什么不幸了吗?”
“是的,先生,不过不是它遭到,而是我遭到了很大的不幸。”
“什么不幸?”
“有人把它从我这儿偷走了。”
“有人把黑郁金香从你那儿偷走了?”
“是的,先生。”
“你知道是谁?”
“我已经料到是谁,可是我还不敢提出控告。”
“不过,这件事很容易查出来。”
“怎么查?”
“如果是从你那儿偷走的,那个贼不可能离着很远。”
“为什么不可能?”
“因为不到两个钟头以前我还看到它。”
“你看到黑郁金香了?”萝莎一边喊叫,一边朝凡·西斯当先生冲过去。
“就跟我看到你一样,小姐。”
“它在哪儿?”
“当然就在你主人的住处。”
“在我主人的住处?”
“对。你不是侍候依萨克·博克斯戴尔先生的吗?”
“我?”
“当然是你。”
“你把我当成什么人,先生?”
“请问,你把我当成什么人?”
“先生,我希望我没弄错,你就是哈勒姆市长,园艺协会会长,可敬的凡·西斯当先生。”
“你来跟我谈什么?”
“我来跟你谈,先生,有人偷走了我的郁金香。”
“那么,你的郁金香也就是博克斯戴尔先生的郁金香。要是那样的话,我的孩子,你解释得不够清楚;别人偷走的,不是你的,而是博克斯戴尔先生的。”
“我再对你说一遍,先生,我不知道这位博克斯戴尔先生是谁;我还是头一次听见他的名字。”
“你不知道博克斯戴尔先生是谁,你也有过一棵黑郁金香?”
“难道另外还有一棵吗?”萝莎哆嗦着问。
“是的,博克斯戴尔先生就有。”
“它是怎么样的呢?”
“当然是黑的。”
“没有杂色斑点吗?”
“没有一个杂色斑点,一点半点儿也没有。”
“这棵郁金香在你这儿,它给送到你这儿来了吗?”
“没有;不过就要送来了,因为在发奖以前,必须展出给委员会看看。”
“先生,”萝莎嚷道,“这位博克斯戴尔,这位依萨克·博克斯戴尔,他自称是黑郁金香的主人……”
“他实际上也真是嘛。”
“先生,他是不是很瘦?”
“是的。”
“秃顶?”
“是的。”
“眼神慌张?”
“我想是的。”
“心神不定,驼背,罗圈腿?”
“真的,你一笔不差地给博克斯戴尔先生画了幅肖像。”
“先生,郁金香是不是种在一个蓝白两色的陶瓷盆里,陶瓷盆的三面的图案是一篮黄花?”
“啊,这个我倒不能肯定;我注意的是人,没有注意花盆。”
“先生,这是我的黑郁金香,是从我这儿偷走的黑郁金香;先生,这是我的东西;先生,我到这儿来,在你面前提出收回的要求。”
“啊!啊!”凡·西斯当先生望着萝莎说,“什么!你到这儿来提出收回博克斯戴尔先生的郁金香的要求?哼!你的脸皮真厚!”
“先生,”萝莎听到他骂她,有点生气了,“我不是说来要求收回博克斯戴尔先生的郁金香,而是说我来要求收回我自己的。”
“你自己的?”
“是的,是我自己栽下去,自己种出来的。”
“那么好吧,到白天鹅旅馆去找博克斯戴尔先生吧,你可以自己去和他交涉;至于我,这件案子在我看来就跟从前所罗门王[6]判的案子一样难判,而且我也不想装得跟他一样聪明,我只需要打报告,确定黑郁金香的存在,吩咐把十万弗罗林交给种它的人。再见吧,我的孩子。”
“哦!先生!先生!”萝莎坚持说。
“只不过,我的孩子,”凡·西斯当继续说,“你长得美丽,年纪又轻,看来还没有完全变坏,请你听我的劝告:在这件事上千万要小心,因为在我们哈勒姆有法庭和监狱;再说,我们在与郁金香的荣誉有关的事情上,可一点也不马虎。去吧,我的孩子,去吧。依萨克·博克斯戴尔先生住在白天鹅旅馆。”
凡·西斯当先生又拿起那支生花妙笔,接着写他那份被打断的报告。
注释:
[1]布拉达芒特,意大利诗人阿里奥斯多的作品《疯狂的奥兰多》中的人物,她靠了碰到什么,什么就翻身的长矛,立下了很多功绩。
[2]克劳兰德,意大利诗人塔索的作品《耶路撒冷的得救》中的人物。撒拉逊人的女战士。
[3]《一千零一夜》,阿拉伯著名民间故事集,旧译《天方夜谭》。
[4]“芝麻开门”,出自《一千零一夜》中“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的故事,是一句暗语。阿里巴巴靠了这句暗语打开了四十大盗藏宝的石室的大门。
[5]Tulipanigra,拉丁文,意思是“黑郁金香”。
[6]所罗门王,《圣经》中记载的古代希伯来统一王国国王,曾向上帝求得智慧。此处所提到的案子,指两个女人争一个婴儿的案子。他判决把这个婴儿劈成两半,一人一半,而那个要求取消这个判决,情愿不要一半的女人,他认为是真正的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