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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尔登湖》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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锄地之后,上午也许读读书,写写字,我通常还要在湖水中再洗个澡,游泳经过一个小湾,这却是最大限度了,从我身体上洗去了劳动的尘垢,或者除去了阅读致成的最后一条皱纹,我在下午是很自由的。每天或隔天,我散步到村子里去,听听那些永无止境的闲话,或者是口口相传的,或者是报纸上互相转载的,如用顺势疗法小剂量的接受它们,的确也很新鲜,犹如树叶的瑟瑟有声和青蛙的咯咯而呜。正像我散步在森林中时,爱看鸟雀和松鼠一样,我散步在村中,爱一些男人和孩童;听不到松涛和风声了,我却听到了辚辚的车马声。从我的屋子向着一个方向望过去,河畔的草地上,有着一个麝鼠的聚居地;而在另一个地平线上,榆树和悬铃木底下,却有一个满是忙人的村子,使我发生了好奇之心,仿佛他们是大草原上的狗,不是坐在他们的兽穴的人口,便是奔到邻家闲谈去了。我时常到村子里去观察他们的习惯。在我看来,村子像一个极大的新闻编辑室,在它的一边支持它的,仿佛国务街上的里亭出版公司的情形,是他们出售干果,葡萄干,盐,玉米粉,以及其他的食品杂货。有些人,对于前一种的商品,即新闻,是胃口大,消化能力也一样大的,他们能永远一动不动地坐在街道上,听那些新闻像地中海季风般沸腾着,私语着吹过他们,或者可以说,他们像吸入了一些只是产生局部麻醉作用的乙醚,因此意识还是清醒的,苦痛却被麻痹了,——要不然有一些新闻,听到了是要使人苦痛的。每当我倘徉经过那村子的时候,没有一次不看到这些宝贝一排排坐在石阶上晒太阳,身子微偏向前,他们的眼睛时不时地带着淫欲的表情向这边或那边瞟一眼,要不然便是身子倚在一个谷仓上,两手插在裤袋里,像女像柱在支撑着它似的。他们因为一般都在露天,凤中吹过的什么都听见了。这些是最粗的磨坊,凡有流长飞短的闲话都经他们第一道碾过,然后进入户内,倾倒入更精细的漏斗中去。我观察到村中最有生气的是食品杂货店,酒吧间,邮政局和银行;此外像机器中少不了的零件,还有一只大钟,一尊大炮,一辆救火车,都放在适当的地方;为了尽量利用人类的特点,房屋都面对面地排成巷子,任何旅行者都不得不受到夹道鞭打,男女老少都可以揍他一顿。自然,有一些安置在最靠近巷子口上的人最先看到的,也最先被看到,是第一个动手揍他的,所以要付最高的房租了;而少数零零落落散居在村外的居民,在他们那儿开始有很长的间隙,旅行者可以越墙而过,或抄小路逃掉的,他们自然只付很少一笔地租或窗税。四面挂起了招牌,引诱着他,有的在胃口上把他抓住了,那便是酒店和食品店;有的抓住他的幻觉,如干货店和珠宝店,有的抓住他的头发,或他的脚或他的下摆,那些是理发店,鞋于店和成衣店。此外,还有一个更可怕的危险,老是要你挨户逐屋地访问,而且在这种场合里总有不少人。大体说来,这一切危险,我都能够很巧妙地逃避过去,或者我立刻勇往直前,走向我的目的地,毫不犹豫,那些遭到夹道鞭打的人实在应该采取我的办法,或者我一心一意地着崇高的事物,像俄耳甫斯,“弹奏着七弦琴,高歌诸神之赞美诗,把妖女的歌声压过,因此没有遭难。”有时候,我闪电似的溜了,没有人知道我在哪里,因为我不大在乎礼貌,篱笆上有了洞,我不觉得有犹豫的必要。我甚至还习惯于闯进一些人的家里去,那里招待得我很好,就在听取了最后一些精选的新闻之后,知道了刚平息下来的事情,战争与和平的前景,世界还能够合作多久,我就从后面几条路溜掉,又逸入我的森林中间了。

当我在城里待到了很晚的时候,才出发回入黑夜之中,这是很愉快的,特别在那些墨黑的、有风暴的夜晚,我从一个光亮的村屋或演讲厅里开航,在肩上带了一袋黑麦或印第安玉米粉,驶进林中我那安乐的港埠,外面的一切都牢靠了,带着快乐的思想退到甲板下面,只留我的外表的人把着舵,但要是航道平静,我索性用绳子把舵拴死了。当我航行的时候,烤着舱中的火炉,我得到了许多欢欣的思。任何气候,我都不会忧悒,都不感悲怆,虽然我遇到过几个凶恶的风景。就是在平常的晚上,森林里也比你们想象的来得更黑。在最黑的夜晚,我常常只好看那树叶空隙间的天空,一面走,一面这样认路,走到一些没有车道的地方,还只能用我的脚来探索我自己走出来的道路,有时我用手来摸出几枝熟悉的树,这样才能辨向航行,譬如,从两枝松树中间穿过,它们中间的距离不过十八英寸,总是在森林中央。有时,在一个墨黑而潮湿的夜晚,很晚地回来,我的脚摸索着眼睛看不到的道路,我的心却一路都心不在焉,像在做梦似的,突然我不得不伸手开门了,这才清醒过来,我简直不记得我是怎么走过来的,我想也许我的身体,就在灵魂遗弃了它之后,也还是能够找到它的归途的,就好像手总可以摸到嘴,不需任何帮忙一样。好几次,当一个访客一直待到夜深,而这一夜凑巧又是墨黑的时候,我可不能不从屋后送他到车道上去了。同时就把他要去的方向指点了给他,劝他不是靠他的眼睛,而是靠他的两条腿摸索前进。有一个非常暗黑的晚上,我这样两个到湖边来钓鱼的年轻人指点了他们的路。他们住在大约离森林一英里外的地方,还是熟门熟路的呢。一两天后,他们中的一个告诉我,他们在自己的住所附近兜来兜去兜了大半夜,直到黎明才回到了家,其间逢到了几场大雨,树叶都湿淋淋的,他们给淋得皮肤都湿了。我听说村中有许多人在街上走走,都走得迷了路,那是在黑暗最浓厚的时候,正如老古话所说,黑得你可以用刀子一块一块把它割下来。有些人是住在郊外的,驾车到村里来办货,却不得不留在村里过夜了;还有一些绅士淑女们,出门访客,离开他们的路线不过半英里路,可怜只能用脚摸索人行道,在什么时候拐弯都不晓得了。任何时候在森林里迷路,真是惊险而值得回忆的,是宝贵的经历。在暴风雪中,哪怕是白天,走到一条惯的路上了,也可以迷失方向,不知道哪里通往村子。虽然他知道他在这条路上走过一千次了,但是什么也不认得了,它就跟西伯利亚的一条路同样地陌生了。如果在晚上,自然还要困难得多。在我们的日常散步中,我们经常地,虽然是不知不觉地,像领港的人一样,依据着某某灯塔,或依据某某海角,向前行进,如果我们不在走惯的航线上,我们依然在脑中有着邻近的一些海角的印象;除非我们完全迷了路,或者转了一次身,在森林中你只要闭上眼睛,转一次身,你就迷路了,——到那时候,我们才发现了大自然的浩瀚与奇异。不管是睡觉或其他心不在焉,每一个人都应该在清醒过来之后,经常看看罗盘上的方向。非到我们迷了路,换句话,非到我们失去了这个世界之后,我们才开始发现我们自己,认识我们的处境,并且认识了我们的联系之无穷的界限。

有一天下午,在我的第一个夏天将要结束的时候,我进村子里去,找鞋匠拿一只鞋子,我被捕了,给关进了监狱里去,因为正如我在另外一篇文章里面说明了的,我拒绝付税给国家,甚至不承认这个国家的权力,这个国家在议会门口把男人、女人和孩子当牛马一样地买卖。我本来是为了别的事到森林中去的。但是,不管一个人走到哪里,人间的肮脏的机关总要跟他到哪里,伸出于来攫取他,如果他们能够办到,总要强迫他回到属于他那共济会式的社会中。真的,我本可以强悍地抵抗一下,多少可以有点结果的,我本可以疯狂地反对社会,但是我宁可让社会疯狂地来反对我,因为它才是那绝望的一方。然而第二天我被释放出来了,还是拿到了那只修补过的鞋子,回到林中正好赶上在美港山上大嚼一顿越橘。除了那些代表这国的人物之外,我没有受到过任何人的骚扰。除了放我的稿件的桌子之外,我用锁,没有闩门,在我的窗子上,梢子上,也一只钉子。我日夜都不锁门,尽管我要出门好几天;在接下来的那个秋天,我到缅因的林中去住了半个月,我也没有锁门。然而我的房屋比周围驻扎着大兵还要受到尊敬。疲劳的闲游者可以在我的火炉边休息,并且取暖,我桌上的几本书可以供文学爱好者来翻阅,或者那些好奇的人,打开了我的橱门,也可以看我还剩下什么饭菜,更可以知道我晚餐将吃些什么。虽然各个阶级都有不少人跑到湖边来,我却没有因此而有多大的不便,我什么也丢,只少了一部小书,那是一卷荷马,大概因为封面镀金镀坏了,我想这是兵营中的一个士兵拿走的。我确实相信,如果所有的人都生活得跟我一样简单,愉窃和抢劫便不会发生了。发生这样的事,原因是社会上有的人得到的多于足够,而另一些人得到的却又少于足够。蒲伯译的荷马应该立刻适当地传播……

“Nec bella fuerunt,

Faginus astabat dum scyphus ante dapes。”

“世人不会战争,

在所需只是山毛榉的碗碟时。”“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