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方面是蒲鲁东那种焊得密不通风、铆得滴水不漏的家庭,牢不可破的婚姻,不受约束的父权——这样的家庭是为了社会目的存在的,除了一个人什么人都可以牺牲,这样的婚姻是严厉的,它不承认感情的变化,它是对誓言的卖身契;另一方面,一些学说正在兴起,它们认为婚姻和家庭都是可以分开的,它们承认感情具有不可违抗的威力,往事没有约束力,人是独立的。
一方面,几乎可以向失节的妇女扔石子,另一方面,嫉妒被看作不受法律保护,是利己主义,一种病态的、畸形的感情,一种私有观念,对健康的、自然的观念的浪漫主义歪曲。
哪一边是真理……哪里是对角线?二十三年前,我已在这片矛盾重重的森林中寻找出路。2
我们在否定时是勇敢的,随时准备把任何偶像丢诸河中,但是家神和家庭生活具有防水作用,它们总是重行“浮起”。也许它们已没有意义,但还保留着生命;显然,用来对付它们的武器,只在它们的蛇皮上擦了一下,它们脱身了,受了伤……但没有死。
嫉妒……忠诚……失节……贞洁……这些黑暗的力量,可怕的语言……正是在它们的影响下,眼泪流个没完,血流个不尽;人们胆战心惊,仿佛走进了宗教裁判所,面对着拷问,瘟疫……它们像达摩克利斯剑一样悬挂在我们的头顶3——家庭过去是、现在仍然是生活在这下面。
不论是指责还是否定都不能把它们驱逐出门。它们仍躲在墙旮旯打瞌睡,一有机会便蠢蠢欲动,要摧毁一切,不论远的,近的,统统难逃劫运,包括我们自身……
看来,我们只能抛弃彻底扑灭一切火灾隐患的善良愿望,采取量力而行的态度,按人道原则把毁灭性烈焰限制在一定范围内。靠逻辑是不能控制情欲的,正如法庭对它们无能为力一样。情欲是事实,不是教条。
何况嫉妒享有特殊的权利。它本身便是一种强大的、完全自然的情欲——直至今天,它没有受到约束和限制,只是受到纵容。基督教教义出自对身体的仇恨,把有关肉欲的一切夸大到了不同寻常的高度,贵族对血统、对纯正的种族的崇拜,把有关不可洗刷的污点,不可救药的凌辱的观念,发展到了荒谬的程度。嫉妒获得了“剑的权利”4,审判和复仇的权利。它成了涉及荣誉的义务,几乎与德行相同。这一切都是不容丝毫批评的——然而蛰伏在内心深处的依然是非常现实的、无法消弭的痛苦感,那种称作嫉妒的不幸感,这是像爱情一样的基本感情,任何否定也无能为力的、不可抗拒的感情。
……这儿又遇到了那永恒的界限——历史驱使我们走到了这个考地安岔道。双方都有理,双方又都无理。大胆的“非此即彼”在这里毫无用处。一个说法在这里被全盘否定,在那里又会东山再起,正如月亮的最后四分之一出现时,它的背面却是最初的四分之一。
黑格尔铲除了人类理性的这些界桩,升入了绝对精神的世界;但在这里它们不是消失,只是像德国神学理论所说的,改变了面貌,得到了充实——这是神秘主义,哲学神正论5,寓言和事实的有意识的混合。从宗教上调和一切不可调和的事物,这是一种补救,也就是神圣化的改造,神圣化的骗局,这种解决不是解决,只是求救于信仰。还有什么比个人意志和必然性更不可调和的?但信仰轻而易举便可调和它们。人可以毫无怨言地当场为自己的行为接受惩罚,认为这是正义的,因为那是早已预定的。
在另一类问题上,蒲鲁东比德国哲学更为人道得多。他摆脱经济矛盾的办法,是承认双方都受最高原则的约束。作为权利的私有财产和作为盗窃的私有财产6互相并列,在永恒的波动、永恒的补充中,接受不断增长的主宰一切的正义的制约。很清楚,矛盾和争执被转移到了另一个范畴,要求作出回答的已主要是正义问题,而不是财产的权利问题了。
最高原则越简单,越少神秘性和片面性,越实际和可以应用,它也越能充分调和矛盾,使它降到最低限度。
黑格尔“无所不包”的绝对精神,在蒲鲁东那儿变成了威慑一切的正义观念。
但是它也不见得能解决情欲问题。情欲本身是不正义的。正义是离开个人考虑的,它处在个人之间,而情欲却只与个人有关。
这里出路不在于法庭,而在于人的个性的发展,在于让个性从个人感情的小天地走进广阔的世界,在于发展人的公共意识。
要根本消灭嫉妒就是要消灭对个人的爱,代之以对一般女人或一般男人的爱,也就是一般的性爱。然而人们所爱的正是作为个体的人,这个体才有色彩,音调,才能引起我们整个生命的激情。我们的情绪是属于个人的,我们的幸与不幸也是个人的幸与不幸。我们的理论尽管合乎逻辑,但正如古罗马的雄辩术一样,对个人的不幸是不能提供多少安慰的。不论失望的眼泪还是嫉妒的眼泪,都是无法消灭的,而且也不必这么做,但是可以也应该使它们合乎人道的原则……其中既不包含修士的毒药,同样也不包含野兽的残暴或被损害的私有者的叫嚣。7
二
把男人和女人的关系归结为纯粹偶然的性接触,正如在不可分离的婚姻中要使夫妇始终如胶似漆,直至走进坟墓,两者同样是不可能的。不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在性关系和婚姻关系的边缘地带都可能出现,但那是个别情况,是特殊事例,不是普遍规律。性关系不是破裂,便是不断发展为更密切、更牢固的关系,正如不可分离的婚姻总在逐步摆脱外在的锁链一样。
人们对那两种极端状况一向持反对态度。他们接受不可解除的婚约是虚伪的,或者出于一时冲动。至于偶然的接触,它从来没有神圣的光辉,以致人们总是掩饰这种关系,就像他们夸耀婚姻一样。为妓院制定正式规则的一切企图,尽管出发点是对它们实行限制,还是会触犯社会的道德观念。人们在这种企图中看到的是承认妓院的存在。在执政时代8,巴黎一位先生为允许开业的妓院制定了一份计划,包括它们的等级等等,它在当时便引起了轩然大波,只得在一片哄笑和唾骂声中草草收场。
人的正常生活离隐修院和牲口棚同样遥远;教会取消了修士的结婚权,要他们过无性生活,这与世俗没有孩子的、单纯满足情欲的行为,同样为人们所反对……
基督教承认婚姻,这是一种让步和不彻底的表现,它的弱点。基督教眼中的婚姻与社会眼中的通奸是一样的。
修士和天主教神父必须终生独身,这是对他们战胜人性的愚昧行为的报答。
一般说来,基督教的婚姻是阴郁的,不公正的,它违背福音教义,恢复了不平等现象,要女人受男人奴役。女人作了牺牲品,爱情(它是教会所憎恨的)作了牺牲品,当她走出教堂时,它已成了多余的东西,义务和责任代替了它。基督教把最光辉的欢乐的感情变成了痛苦、倦怠和罪恶。看来人类不得不宣告绝种,否则就得言行不一。遭到侮辱的生活提出了抗议。
它不仅用伴随着悔恨和良心谴责的事实,也用同情和恢复名誉表示了抗议。从天主教和骑士制度的全盛时期起,这抗议就开始了。
凶恶的丈夫蓝胡子拉乌尔9穿着甲胄,拿着剑,那么专制,嫉妒,残忍;光脚的修士10那么阴森,疯狂,残暴,随时准备为自己的贫困和不必要的斗争进行报复;还有狱卒,刽子手,暗探……而在某个塔楼或地窖里关着啼哭的女人,戴着镣铐的少年侍从,谁也不会保护他们。一切那么可怕,粗野,到处是血,是限制,是暴力和带鼻音的拉丁祈祷文。
还有神父,忏悔师,狱卒……他们与凶恶的丈夫、父亲、弟兄一起守卫着婚姻,但是在他们背后,民间传说在悄悄形成,歌曲在传播,它们随着行吟诗人和流浪歌手从一个地方跑到另一个地方,从一个堡垒走进另一个堡垒——那是为不幸的女人吟唱的诗歌。法院在判罪,歌曲在赦免。教会诅咒没有结婚的爱情,歌曲诅咒没有爱情的婚姻。它不是用说理,而是用同情、怜悯和啼泣,保护恋爱中的少年侍从,堕落的妻子,被压迫的女儿。对于人民,歌曲是尘世的祈祷,摆脱饥寒交迫的生活,摆脱精神苦闷和沉重劳动的另一条出路。
在休息的日子,悲伤的歌声代替了对圣母的祈祷,这些歌曲不是使不幸的女人蒙受耻辱,而是为她们啼哭,让她们站在“忧伤的少女”11面前,祈求她的庇护和宽恕。
抗议从民歌和传说发展为小说和戏剧。在戏剧中它形成了一种力量。冤屈的爱情,不公正的家庭内幕,获得了自己的讲坛,公开的法庭。它们的申诉震动了千万颗心,激起了反抗奴役婚姻和暴力家庭的愤怒的眼泪和呐喊。池座和包厢中的陪审员们一再对这些人作出了无罪的裁决,有罪的只是制度。
同时,在政治变革和世俗思潮风起云涌的时代,婚姻的两大支柱之一开始动摇了。它一步步丧失了圣礼的性质,也就是失去了自己的最后基础,逐渐需要依靠警察。基督教的婚姻只是靠上天权力的神秘干预,才得以证明是合理的。这合乎它自己的逻辑,尽管这逻辑违背理性,它依然是逻辑。警官披着三色围巾,拿着民法,12为人举行婚礼,这比穿法衣的神父在香烟缭绕中,在神像和奇迹的包围中为人举行婚礼,更其荒谬。甚至第一执政拿破仑,这位对爱情和家庭抱着最庸俗的资产阶级观点的人,也意识到在警察局举行婚礼太不妥当,说服康巴塞雷斯13增加一些必要的道德说教,尤其是对新娘具有教诲意义的句子,也就是告诉她,必须忠于丈夫(关于他没有谈什么),听他的话。
婚姻一旦脱离神秘主义的领域,立刻成了一种手段,一种外加的措施。心有余悸的“蓝胡子”们引进了它,只是这些蓝胡子已剃掉胡子,变成了“蓝下巴”,拉乌尔戴上了法官的假发,穿上了学者的衣衫,成了人民议员和自由主义者,法律的神父。民事婚姻作为政府的经济措施,使国家摆脱了扶养孩子的责任,进一步把人们与私有财产牢固地拴在一起。排除教会的干预之后,婚姻成了把自己的身体终生献给对方的奴役的契约。执法者对信仰和神秘主义呓语并不过问,只要契约得以执行便成,如果不执行,他有办法给予惩罚,强制执行。为什么不能惩罚呢?在英国这个法律传统最发达的国家,一个十六岁的孩子,被帽子上系红绶带的老征兵官用啤酒和杜松子酒灌醉,骗进团队之后,便可以用骇人的刑罚折磨他。那为什么不能用耻辱、剥夺财产和提交法庭审判等办法,惩罚一个不明白自己做了什么的少女,强迫她承担契约义务,保证终生相爱呢?她作出了过多的许诺,忘记了月季票是不能转让的。
但是“蓝下巴”也碰到了自己的行吟诗人和小说家。在婚姻问题上,针对契约观点,出现了精神病理学和生理学的理论,情欲绝对不容争议和人对它们无法抗拒的理论。
昨天的婚姻奴隶变成了爱情奴隶。对爱情是无可指责的,也没有力量可以与它对抗。
于是一切理性的制约,一切责任观念,一切自我克制思想,都一扫而光。人必须向不可抗拒的、超越于他的力量屈服,这是与理性和理性自由,与自由人性格的形成(一切社会理论正企图通过不同的途径达到这一点)完全背道而驰的。
虚构的力量如果被人们当作真实的力量,那么它们也会像真的一样强大,这是因为它们在人身上引起的反应是相同的——不论那是什么样的力量。怕鬼的人和怕疯狗的人,在怕这一点上是相同的,他们都可能因害怕而死去。区别只在于,在一种情况下,可以向人证明他怕的东西是假的,在另一种情况下则不能。
我否认爱情在生活中的主宰地位,否认它具有统治一切的权力,我也不承认热恋可以成为意志薄弱的理由。
难道我们摆脱世上的一切偏见,摆脱上帝和魔鬼、罗马法和刑法的一切束缚,宣布理性为唯一的指南和标准,只是为了可以像赫拉克勒斯那样温柔地匍匐在欧姆珐勒的脚下,或者睡在大利拉14的膝上?难道妇女要从家庭的桎梏,终生的监督,丈夫、父亲和弟兄的统治下获得自由,取得独立劳动的权利,受教育和做公民的权利,只是为了重新像母鸽一样整天谈情说爱,不是为一个,而是为十个莱昂诺·莱昂尼15而柔肠寸断?
是的,在这个问题上,我为女人特别感到悲伤,爱情的莫洛赫86吞食了一切,折磨和摧残着她,她找不到出路。她越是相信他,便越是痛苦,越是忠诚于性关系,便在爱情中陷得越深……她越来越失去理智,而她的理智本来不如我们。
我可怜她。
三
有谁曾严肃而公正地致力于打破妇女教育中的偏见呢?它们只是靠经验打破的,因此摧毁的不是偏见,而是生活。
人们回避我们所关心的问题,正如老太婆和儿童们遇到墓园或者发生过凶杀案的地点,总要绕道而行一样。有人怕不吉利的鬼,有人怕不吉利的事实,他们宁可待在扑朔迷离的幻想和蒙昧无知的黑暗中。在性关系的问题上,正如在一切实际场合一样,很少严密统一的观点。在这里,否定肉体、向往来世的基督教道德观念,似乎可以与面向人间的、尘世的、现实的道德观念,相安无事地结合在一起。为了逃避无法调和的烦恼,也为了免得为解决问题破费过多的心血,人们便按照各自的要求和口味,选择教义中合意的部分,抛弃不合意的部分。这是符合人之常情的,正如人们尽管不喜欢守斋,却喜欢吃油煎薄饼,尽管厌弃枯燥的宗教仪式,却欢迎快活的宗教节日。然而我认为,现在已到了在行动上更彻底、更勇敢的时候了。让遵守规则的人接受它的指导,不要违背它,而不接受的,则公开地、自觉地抛弃它的羁绊。
对人与人的关系保持清醒的观点,就妇女而言比我们困难得多,这是没有疑问的。她们受教育的蒙蔽较多,对生活的理解却较少,因此往往无所适从,在思想和感情上感到苦闷,不能获得解脱;她们经常反抗,但不能摆脱奴役地位,她们力求改变环境,但结果往往只是维持现状。
一个少女从童年起就给灌输了对性关系的畏惧心理,把它看作一种可怕而肮脏的秘密,人们总是要她警惕,提防,仿佛这是具有某种蛊惑力量的罪恶。此外,还有一个同样的怪物,那个“大未知数”,它成了永不消逝的污点,即使隐晦曲折地暗示一下,也会弄得她面红耳赤,无地自容,可是正是它却要成为她的生活目标。一个男孩子刚会走路,人们便给他一把铁皮军刀,要他学习刺杀,以便将来穿上骠骑兵军装,佩上肩章,可是一个小女孩从躺在摇篮里起,人们灌输给她的希望便是找到一位漂亮富裕的未婚夫,她也幻想肩章,但不是佩在自己肩上,而是佩在意中人的肩上。
睡吧,睡吧,我的小宝宝,
在十五岁前安心睡吧,
到了十五岁你再醒来,
到了十五岁你便可出嫁了。
人类美好的天性要是不败坏在这种教育下,那才奇怪呢。可想而知,在这样的摇篮曲熏陶下成长的所有小姑娘,一到十五岁,马上会成为从小手拿武器学习杀人的男孩真正的征服对象。
基督教的教导在人们还没有意识到性别的时候,已把对“肉体”的恐怖感注入了她们心中,它向孩子提出了必须警惕的问题,使幼小的心灵感到惊悸不安,但当回答的时刻到来时,我们所说的另一类教导又要在少女心头唤醒性意识,让她成为人们寻求的理想的体现者。于是女学生成了待嫁的新娘,原来的那个秘密,那个罪恶,现在摇身一变,得到净化,成了教育的最高成果,亲人们的一致希望,一切努力的目标,几乎与社会责任差不多。艺术和科学,教育,智慧,美,财富,风度,一切都为了这个目标,一切都只是铺在这条通向合法的堕落道路上的玫瑰花……而这条路正是那个罪恶的体现,本来连想到它都被认为是犯罪的,现在它却奇迹般改变了性质,就像教皇在路上饥肠辘辘时,可以靠祝祷使荤菜变成素斋一样。
总之,整个妇女教育只是正反两方面的性关系教育,她后来的全部生活都环绕着它进行……她逃避它,她奔向它,她为它而羞愧,又为它而自豪……今天她保持着它的否定方面,那神圣而贞洁的方面,向最亲密的女友小声谈到它还羞得满脸通红,明天她却在众目睽睽下,在喧闹的人群中,在辉煌的灯光下,在响亮的乐声中,投入了男人的怀抱。
新娘,妻子,母亲,直到年老色衰,当了奶奶,她才脱离性生活,成为独立的个人,尤其是在爷爷去世之后。女人注定了要为爱情献出一切,她不可能很快摆脱它……妊娠,哺乳,带孩子,都是那个秘密,那个爱情行为的发展,它对女人不是仅仅作为记忆继续着,而是贯穿在她的血液和身体中,它在她身上徘徊,成长,挣扎,但不会离开她。
对这生理上牢不可破的深刻关系,基督教企图用自己狂热的修士的禁欲主义、自己理想主义的呓语,把它扑灭,结果只是使它变成了荒谬的、有害的烈焰——嫉妒,报复,惩罚,侮辱。
就妇女而言,摆脱这样的混乱状态是一种英雄业绩,只有极少数不同寻常的人才能办到;其余的女人都在痛苦中苟延残喘,如果她们没有发疯,那只是由于浅薄无知,因为我们所有的人在遇到骇人的冲突和打击以前总是那样,大家懵懵懂懂,从意外走向意外,从矛盾走向矛盾,糊里糊涂,过一天算一天。
一个女人必须有多么广阔的胸怀,多么美好而发达的个性和修养,才能跨越一切樊篱,一切束缚她的障碍!
我看到过一场这样的斗争和一次这样的胜利……
1 这是赫尔岑关于婚姻、家庭、妇女等等问题的思考。写作时间大约在1862年后,但直至1867年才第一次发表。赫尔岑并未标明这一章是第几章,这里是按照写作时间编定的。
2 《往事与随想》第三卷《由一出戏想起的》。——作者注按:这是指赫尔岑于1892年在伦敦出版的《往事与随想》第三卷,这一卷收入了赫尔岑在30至40年代写的一些文章,后来它们没有编入本书。《由一出戏想起的》写于1842年。
3 古代叙拉古暴君迪奥尼修斯请大臣达摩克利斯赴宴,在他头上用马鬃系了一把利剑,让他意识到危险随时可以降临。
4 指最高的裁判权,《圣经·以弗所书》第六章第十七节说:“拿着圣灵的宝剑,就是上帝的道。”
5 基督教神学的一部分,认为上帝所做的一切都是正义的,不论其表现如何。
6 蒲鲁东在其早期著作《什么是财产?》中,提出“财产即盗窃”的名言。
7 在读校样的时候,我从法国报纸上看到了一则新闻,它很能说明问题。一个大学生在巴黎附近与一个姑娘发生了关系,事情暴露了。她的父亲便去找大学生,含着眼泪跪在地上,要求他为自己的女儿恢复名誉,与她结婚。大学生粗鲁地拒绝了。下跪的父亲给了他一记耳光,大学生要与他决斗,两人开了枪,但在决斗时,老人突然中风,因而瘫痪了。大学生问心有愧,“决定结婚”;新娘很伤心,但仍决定嫁给他。报纸接着写道,这样幸福的结局对老人的康复一定有不少帮助。这一切难道不是发生在疯人院中吗?我们对中国和印度各种不合理的野蛮现象曾那么揶揄挖苦,但这件事难道不比那一切更不像样,更愚昧吗?我且不说它不道德。巴黎的那则爱情故事比全部烧死寡妇、活埋少女的事,罪恶更大一百倍。后者至少包含着信仰的因素,它可以抵消一切责任,而那件事只是出于习惯势力,出于空洞的表面的荣誉观念,面子观念……从那件事看来,这个大学生是什么货色,还不清楚吗?为什么那个姑娘要把一生永远与他连结在一起?为什么葬送了她就是挽救了她的名誉?啊,疯狂的世界!(1866年)。——作者注
8 指法国1795至1799年五人执政内阁时期。
9 蓝胡子是拉乌尔骑士的绰号。
10 天主教修会提倡苦行,有的修会规定修士必须赤脚或只穿草履,如加尔默(罗修会圣衣会)。
11 指圣母马利亚,基督教说马利亚有七大忧伤,因此又称为“忧伤的圣母”。
12 指《拿破仑法典》,1804年法国颁布的民法典。法国革命后,把本由教会管辖的婚姻事务改由国家管理,在当时也就是由主管民政的警察局管理。
13 康巴塞雷斯(1753—1824),法国政治家和法学家,1799年起任司法部长,是拿破仑的主要助手之一,参与编制了《拿破仑法典》。
14 大利拉是《圣经》中大力士参孙的情妇。
15 乔治·桑的同名小说的主人公,一个使女主人公着迷的坏蛋和流氓。
16 古代腓尼基人信奉的火神,以儿童作献祭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