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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殿》第二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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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子都已被搬到舞厅的一端去了。每张桌子都铺着黑色的桌布。窗帘仍然紧闭着;浓烈的浅橙色阳光透过窗帘照射进来。灵柩停放在乐队坐的平台下面。棺材极为讲究:漆黑,接头处包上银制配件,棺材的支架被大量的鲜花所淹没。在花圈、十字架和其他殡葬死者的礼仪所用的物件中,这些鲜花似乎颇有象征意味地扩散到棺材上、平台上和钢琴上,浓郁的香味让人透不过气来。

舞厅老板在桌子间来回走动,跟刚来的在找座位的人们不断地打招呼。黑人招待们穿着黑衬衫和浆烫得笔挺的外套,已经端着杯子和瓶装干姜水在大厅里出出进进。他们行走时表情既趾高气扬又端庄稳重;大厅的气氛已经很活跃,寂静的象征死亡的空气已经发热了。

通向赌场的拱门用黑布遮了起来。双骰赌台上盖着一块黑棺罩,上面渐渐堆满鲜花扎成的花圈。人们络绎不绝地走进来,男人们有节制地穿着端庄得体的黑色西服,其余的穿着浅色鲜艳的春装,加强了大厅里似葬礼又非葬礼的气氛。女人们——那些年纪较轻的——也穿着色彩绚丽的服装,戴着帽子和披巾;年纪较大的女人们身穿庄重的灰色、黑色或海军蓝的服装,浑身上下珠光宝气:肥胖的身材像是星期天下午外出游览的家庭主妇。

大厅里变得闹哄哄的,一片尖利而又压低嗓门的说话声。招待们高举几乎会倒翻下来的托盘在各处走动,他们的白上衣和黑衬衫像照相底片般黑白分明。秃顶的老板从一张桌子走到另一张,黑色的领带上插着一粒硕大无比的金刚钻,身后跟随着驱逐捣乱分子的壮汉,那是个身材粗壮、浑身肌肉、脑袋滚圆的汉子,仿佛随时会像破茧而出的虫蛹从礼服的后部绷出。

在一间私人用的小餐室里,一张铺了黑布的桌子上搁着一只巨大的装五味酒的大酒碗,碗里漂浮着冰块和水果片。桌边斜靠着一个胖男人,身穿的稍带绿色的西服说不上是什么式样,西服袖子里露出的肮脏的衬衣袖口覆盖在指甲缝里有一道道黑垢的双手上。脖子上围着的污秽的领子松松沓沓地耷拉着,领下系着一根油乎乎的黑领带,上面佩着一枚仿红宝石的饰纽。他脸上被汗水弄得油光光的,他用粗暴的口吻恳求人们来大碗里舀酒。

“来啊,乡亲们。由金恩请客。花不了你们一分钱。过来喝啊。天下没有比他[53]更好的小伙子啦。”人们喝完酒,退回去,让位给其他伸出酒杯的人。一位招待不时端着水果与冰块走进屋子,倒在酒碗里;金恩从桌下皮箱里掏出一些酒瓶,慢慢地往碗里倒;接着,他像主人似的又用粗暴的口吻劝说人们过来喝酒,冒着汗,不断地用袖子擦脸。“来啊,乡亲们。由金恩一个人请客。我不过是个酿私酒的人,可他没有比我更要好的朋友了。上这儿来喝吧,乡亲们。酒自有来路,有的是呢。”

从舞厅里传来一阵音乐声。人们进屋找座位。平台上就座的是从闹市一家旅馆请来的乐队,人人都穿着礼服。舞厅老板和一名助手在跟乐队领队商量节目。

“让他们演奏爵士音乐,”那助手说,“没有人像雷德那样爱跳舞的。”

“别,别,”舞厅老板说,“等金恩让他们灌饱了不花钱的威士忌,他们就会跳起舞来。那就太不像样了。”

“奏《蓝色的多瑙河》怎么样?”领队说。

“别,别;别奏蓝调[54],说真个的,”舞厅老板说,“那边棺材里躺着个死人呢。”

“这又不是蓝调。”领队说。

“那么是什么?”助手说。

“是支华尔兹舞曲。斯特劳斯作的。”

“是个意大利佬[55]?”助手说,“去你的。雷德是个美国人。你也许不是,他可是地道的美国人。难道你一首美国曲子都不知道?奏《我只能给你爱》[56]吧。他一向喜欢这曲子的。”

“结果让大家都跳起舞来?”舞厅老板说。他回头看看那些桌子,那儿的女人们说话的嗓音已经开始有点尖声尖气了。“你们最好先奏《与主接近歌》[57],”他说,“让他们可以多少清醒些。我跟金恩说过,供应五味酒有点冒险,开始得太早了点。我建议等我们快回城里时才发酒。不过我早该知道就是有人会把葬礼变成庆祝会的。你们最好先奏点庄严的曲子,一直奏到我发出信号。”

“雷德不会喜欢严肃音乐的,”助手说,“这你是知道的。”

“那就让他上别处去,”舞厅老板说,“我这么做完全是帮个忙。我又不是开殡仪馆的。”

乐队奏起《与主接近歌》。听众安静下来。一个穿红衫裙的女人踉踉跄跄地走进门来。“哈哈,”她说,“雷德,再见啦。不等我赶到小石城,他早就下地狱啰。”

“嘘——”好些人说。她倒在一张椅子里。金恩走到门口,站在那里等乐曲结束。

“来啊,乡亲们,”他喊道,两条胳臂使劲做出一个大幅度的挥手动作,“来喝啊。金恩请客。不出十分钟,我要让这儿的人没有一个嗓子发干或者不掉眼泪。”后面的人开始朝门口走去。舞厅老板跳起身来,向乐队猛的一挥手。那短号号手站起来独奏《在那安息之港》,但在屋子后部的人们陆续从金恩站着挥手的门口走出去了。两个戴着饰有花束的帽子的中年妇女悄悄地哭泣着。

他们在渐渐浅下去的酒碗周围推推搡搡,又喊又嚷。从舞厅里传来短号雄浑的乐声。两个拎着衣箱的浑身脏兮兮的年轻人使劲地朝桌子挤去,嘴里单调地喊着“让开,让开”。他们打开箱子,把一瓶瓶酒放在桌子上,这时正在当众哭泣的金恩打开酒瓶往碗里倒。“来啊,乡亲们。即使他是我的亲生儿子,我也不会爱得他更深。”他用嘶哑的嗓音高声说,一面用袖口擦脸。

一名招待端着一碗冰块和水果侧身挤到桌边,正要往酒碗里倒。“你他妈的想干什么?”金恩说,“把泔脚往酒里倒?你他妈的给我滚。”

“好啊——!”人们高喊着,互相使劲地碰杯,喧闹声淹没了一切,只有金恩还在继续演他的哑剧,拍掉招待手里的那碗水果,又忙着往酒碗里倒酒,有些倒进人们伸出的杯子里,有些溅在人们的手上。那两个年轻人正在拼命开瓶子。

舞厅老板仿佛被一阵刺耳的铜管乐声卷了过来,突然出现在房门口;脸色焦躁不安,挥动着双手。“来啊,乡亲们,”他喊道,“咱们先把音乐节目演完。这可花了我们不少钱呢。”

“去他的。”大伙儿高喊。

“花谁的钱啊?”

“谁在乎呢?”

“花谁的钱啊?”

“谁舍不得了?我来付钱吧。老天爷啊,我愿意花钱给他办两个葬礼。”

“乡亲们!乡亲们!”舞厅老板大声喊道,“你们难道不知道那间屋子里有口棺材?”

“花谁的钱啊?”

“啤酒[58]?”金恩说,“啤酒?”他用嘶哑的嗓音说,“难道这儿有人想侮辱我,用——”

“他舍不得给雷德花钱。”

“谁舍不得了?”

“乔[59]啊,那个混账东西。”

“难道这儿有人想侮辱我——”

“那咱们换个地方办葬礼吧。城里又不是只有这个地方。”

“咱们把乔换掉。”

“把这兔崽子装进棺材里。咱们办两个葬礼吧。”

“啤酒?啤酒?难道这儿有人——”

“把这兔崽子装进棺材里。看他喜欢不喜欢。”

“把这兔崽子装进棺材里。”那个穿红衣服的女人尖叫道。人们拥向门口,舞厅老板正站在那里高举双手使劲挥舞,他的尖叫声盖过喧嚣的嘈杂声,他随即转过身子仓皇逃窜。

正厅里,从杂耍团体请来的男声四重唱正在演唱。他们用十分和谐的声音演唱表达母爱的感伤歌曲;他们唱的是《小乖乖》。年纪较大的妇女们几乎个个都在哭泣。这时招待们把五味酒一杯杯端进屋来给她们,她们用戴着戒指的胖手端着酒杯,坐着哭泣。

乐队又开始演奏。那个穿红衣服的女人跌跌撞撞地走进屋来。“来啊,乔,”她高声喊道,“把赌台开起来。把这该死的臭死尸扔出去,让咱们开赌吧。”有个男人想搀扶她;她转身对他骂了一串脏话,然后走到盖着棺罩的双骰赌台前,把一只花圈往地上扔。舞厅老板朝她冲过来,后面紧跟着那个壮汉。女人又拿起一只花圈,舞厅老板便一把抓住她。想搀扶她的那个男人插身进来,女人尖声咒骂,用花圈不偏不倚地打这两个男人。壮汉抓住男人的胳臂;他侧转身子,向壮汉打去,壮汉一拳把他打出半个舞厅。又进来了三个男人。第四个人从地板上爬了起来,他们四人一齐冲向壮汉。

他把第一个男人打倒在地,侧转身子,跳进正厅,灵活得令人难以相信。乐队正在演奏。但乐声立即淹没在一阵突发的尖叫声和椅子倒地声之中。壮汉又侧转身子,迎着冲过来的四个男人。他们纠缠在一起;又有一个男人高高地飞了出来,后背着地,在地板上滑过去;壮汉往后一跳,摆脱了他们。接着他一个大转身向他们冲去,混乱中大家倒向灵柩,陷了进去。乐队已停止演奏,乐手们正抱着乐器往椅子上爬。鲜花扎成的花圈和十字架四下飞舞;棺材摇晃起来。“扶住它!”有人喊了一声。人们一跃而上,但棺材重重地摔到地上,棺盖打开了。尸体缓慢而庄重地翻出来,倒在地上,脸庞嵌在一只花圈中央。

“奏乐!”舞厅老板挥舞胳臂大声吼叫,“快奏啊!快奏!”

他们抬起尸体时,花圈也跟着给抬起来,花圈上一根看不见的铁丝扎进死人的面颊。他本来戴着一顶帽子,现在帽子翻掉了,露出前额正中一个蓝色的小枪眼。枪眼原先用蜡仔细塞好封住,还上了颜色,但蜡块被震掉,不知掉在什么地方了。他们找不到蜡块,只好解开帽顶的摁扣,把帽子往下拉,遮住前额。

送葬的行列接近闹市区时,又有许多小汽车加入进来。灵车后面是六辆宽身长型的派克牌轿车,车篷敞开着,由身穿统一制服的司机驾驶着,车内堆满了鲜花。六辆汽车看上去一模一样,属于那种由高级车行按钟点出租的高级轿车。它们的后面是一长串难以归类的出租汽车、跑车和小轿车,随着送葬行列缓缓穿过不对公众开放的地区(那里人们从半拉下的窗帘下向外窥望)拐上通向城外的主干道朝墓地驶去,这车队愈来愈长。

灵车在林荫大道上加快车速,车列中各车辆之间的距离迅速拉大。渐渐地,私人车辆和出租汽车开始退出队伍。每到一个十字路口,就有汽车或左或右拐弯驶走,最后只剩下灵车和那六辆派克牌轿车,轿车里除了穿制服的司机外都没有乘客。大道路面开阔,这时车辆稀少,路面正中有一道白线通向前方,愈来愈细,消失在平坦的柏油铺成的虚空中。不久,灵车车速达到每小时四十英里,后来变成四十五英里又变成五十英里。

有辆出租汽车在莉芭小姐的家门口停了下来,她走下汽车,跟着下来的是一位身穿深色朴素衣裙、戴一副金丝边夹鼻眼镜的瘦女人,一个戴一顶插有羽毛的帽子、用手绢捂着脸的矮胖女人和一个脑袋滚圆的五六岁大的小男孩[60]。他们走上小道,走进格栅门时,拿手绢的女人还在抽抽噎噎地哭泣着。屋门内,两只小狗尖声狂吠起来。等米妮一开门,它们就簇拥而出,缠住莉芭小姐的脚踝。她把它们踢开。它们又热切地又咬又叫地纠缠她;她又一次把它们踢到墙根,发出沉闷的撞击声。

“进来,进来。”她说,一手捂着胸口。大家一进屋,拿手绢的女人便号哭起来。

“他看上去难道不惹人爱吗?”她哭着说,“难道不惹人爱!”

“好了,好了,”莉芭小姐边说边领着她们走向她的房间,“进来喝点啤酒吧。你会好受一点的。米妮!”她们走进那间有着漆有花饰的梳妆台、保险箱、屏风和挂黑纱的遗像的房间。“坐下,坐下。”她喘着气说,一边把几把椅子推上前来。她在其中的一把落了座,拼命朝她的双脚弯过身去。

“巴德大叔,宝贝儿,”那哭哭啼啼的女人擦着眼泪说,“过来给莉芭小姐解鞋带。”

小男孩跪下给莉芭小姐脱鞋。“宝贝儿,麻烦你给我把那儿床底下的拖鞋拿来。”莉芭小姐说。小男孩拿来了拖鞋。米妮走进屋子,两只小狗跟在她后面。它们冲向莉芭小姐,开始撕咬她刚脱下的鞋子。

“走开!”小男孩边说边用手打它们中的一条。它猛地回过头来张嘴便咬,牙齿嗒的一响,被毛皮遮住一半的眼睛亮晶晶、恶狠狠。小男孩往后直缩。“你咬我,你这狗娘养的。”他说。

“巴德大叔!”胖女人说,她转过那胖得打褶、淌着眼泪的脸,十分震惊地望着男孩,帽子上的羽毛颤悠悠地抖动着。巴德大叔脑袋相当圆,鼻梁上的雀斑颇似夏天的大雨点落在人行道上所形成的一个个斑点。另外那个女人颇为矜持地端坐着,金丝边夹鼻眼镜上挂着一根金链条,铁灰色的头发梳得光溜溜的。她看上去像位教师。“真想得出来!”胖女人说,“我真不明白他怎么能在阿肯色州的农场里学会说这种话。”

“他们在哪儿都能学坏。”莉芭小姐说。米妮俯身放下一只托盘,上面搁着三大杯结着白霜的啤酒。巴德大叔用清澈的蓝色的圆眼睛望着她们各自端起一杯。胖女人又哭起来。

“他看上去真惹人爱啊!”她抽咽着说。

“我们大家都会死的,”莉芭小姐说,“嗯,但愿这一天还不会马上就到。”她举起啤酒杯。她们互相正式地弯腰致敬,然后喝酒。胖女人擦干眼泪;两位女客端庄得体地擦擦嘴唇。瘦女人手遮着嘴,侧过脸轻轻地咳嗽。

“这啤酒真是好。”她说。

“可不是吗?”胖女人说,“我总是说我最高兴的事便是来看望莉芭小姐。”

她们开始彬彬有礼地谈天,话都很得体地只说一半,夹杂着表示同意的简短的语气词。小男孩已漫无目的地走到窗前,撂起窗帘向外张望。

“默特尔小姐,他还要跟你待多久?”莉芭小姐说。

“就待到星期六,”胖女人说,“他然后就回家。跟我住一两个星期,换换环境,对他来说是件好事。我也喜欢有他在我身边。”

“小孩子真能给人带来乐趣。”瘦女人说。

“是啊,”默特尔小姐说,“那两位挺不错的年轻人还住在你这儿吗,莉芭小姐?”

“还住着呢,”莉芭小姐说,“不过我想我该叫他们走了。我这个人心肠并不特别软,不过毕竟也不必帮年轻人去学会干这个世界上的坏事,除非他们非学不可。我已经没办法,只好不许姑娘们光着身子在屋里乱跑,她们可不高兴呢。”

她们又喝起来,气派端庄,端啤酒杯的姿势优雅轻巧,只有莉芭小姐紧紧地抓着啤酒杯,仿佛那是件武器,另一只手插在胸襟里。她放下空酒杯。“看来我真是渴得不行,”她说,“你们两位女士是不是也再来一杯?”她们彬彬有礼地含糊地说了一句。“米妮!”莉芭小姐喊道。

米妮进屋把酒杯又斟满了。“说真的,我实在太不好意思了,”默特尔小姐说,“不过莉芭小姐的啤酒真是不错。再说,我们今天下午都虚惊一场。”

“我奇怪的倒是今天下午还不算太糟,”莉芭小姐说,“像金恩那样免费给人酒喝,很可能出大乱子的。”

“那酒一定花了不少钱。”瘦女人说。

“我相信你说的有道理,”莉芭小姐说,“可有谁从中捞到好处了?你倒说说看。除了让他那个鬼地方挤满了不花一文钱的人。”她已把酒杯放在椅子边的桌子上。突然,她转过脑袋看看酒杯。巴德大叔这时正站在她椅子后面,靠在桌子上。“你没喝过我的啤酒吧,孩子?”她说。

“你呀,巴德大叔,”默特尔小姐说,“你难道不害臊?我说,我都到了不敢带他出门的地步。我这辈子还没见过像他那样偷啤酒喝的孩子。你过来,上这儿来玩。来啊。”

“好的,太太。”巴德大叔说。他毫无目的地走动起来。莉芭小姐喝了口酒,把酒杯放回到桌上,站起身来。

“既然我们大家都有点心烦意乱,”她说,“也许我可以劝两位女士喝一小杯杜松子酒。”

“不;真的不喝。”默特尔小姐说。

“莉芭小姐真是个十全十美的女主人,”瘦女人说,“这话我跟你说过多少遍了,默特尔小姐?”

“亲爱的,我实在说不上来。”默特尔小姐说。

莉芭小姐消失在屏风后面。

“洛兰小姐,你可曾见过这么热的6月?”

“我从没见过。”瘦女人说。默特尔小姐的脸又抽搐起来。她放下酒杯,开始摸索着找手绢。

“我莫名其妙地又难受起来,”她说,“想起了他们唱的那支《小乖乖》什么的。他看上去真惹人爱。”她哭哭啼啼地说。

“好了,好了,”洛兰小姐说,“喝一小口啤酒吧。你会觉得好受一点的。默特尔小姐又哭了。”她提高嗓门说。

“我的心肠太软了。”默特尔小姐说。她捂着手绢,抽了几下鼻子,摸索着找啤酒杯。她摸索了一阵子才碰到酒杯。她立刻抬起头来。“你,巴德大叔!”她说,“我不是叫你从椅子背后走出来,上这儿来玩的吗?你能相信吗?上一次下午我们走的时候,真觉得脸都丢尽了,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我真不想跟你这个喝得醉醺醺的孩子走在街上,让人见了那才叫丢脸呢。”

莉芭小姐端了三杯杜松子酒从屏风后面走出来。“这能让我们多少振作起精神来,”她说,“我们三个人坐在这儿真像三只老病猫。”她们彼此欠身致意,喝口酒,咂咂嘴。她们开始说话。她们大家都张嘴说话,还是说不完整的句子,可并不停下来等别人表示同意或肯定。

“我们女人啊,”默特尔小姐说,“男人好像总是看不到我们的本色,也不让我们自由自在地做人。他们造就了我们,可又老指望我们不是这副样子。他们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可是要求我们绝对不对别的男人看上一眼。”

“要是有个女人想同时蒙骗好几个男人,那她准是个傻瓜,”莉芭小姐说,“男人都是麻烦,你干吗要给自己找加倍的麻烦?女人要是找到个好男人,一个花钱大方、不说一句重话、不让她提心吊胆过日子的男人,可是她却不能对他忠诚……”她看着她们,眼睛里渐渐地流露出悲哀的、难以言说的神情,以及迷茫而又忍气吞声的绝望。

“好了,好了。”默特尔小姐说。她俯身向前,拍拍莉芭小姐的大手。洛兰小姐用舌头发出轻轻的咯咯声。“你又要把自己搞得伤心起来了。”

“他就是这么个好人,”莉芭小姐说,“我们两人就像一对小鸽子。我们相处了十一年,就像一对小鸽子。”

“好了,宝贝儿;好了,宝贝儿。”默特尔小姐说。

“这种场合叫我想起了往事,”莉芭小姐说,“看到了那个小伙子躺在鲜花堆里。”

“他可从来不像平福德先生那么有福气,”默特尔小姐说,“算了,算了。喝点啤酒吧。”

莉芭小姐用袖子擦擦眼睛。她喝了口啤酒。

“他应该有点头脑,不去冒险勾引金鱼眼的相好。”洛兰小姐说。

“宝贝儿,这一点男人是永远学不会的,”默特尔小姐说,“莉芭小姐,你看他们上哪儿去了?”

“我不知道,也不想管这事,”莉芭小姐说,“至于他们什么时候抓到他,因为他杀了那小伙子而把他活活烧死,我都懒得管。我一切都无所谓了。”

“他每年夏天都要大老远地赶到彭萨科拉去看他妈,”默特尔小姐说,“有这样孝心的男人恐怕不会那么坏吧。”

“那我就不知道你心目中的坏人该是怎么样的了,”莉芭小姐说,“我一心一意开个体面的馆子,就是说开了这打靶场[61]有二十年了,可他倒好,居然想把这儿变成个看下流表演的戏院。”

“都是我们这些可怜的女人,”默特尔小姐说,“惹出这些个麻烦来,结果吃尽了苦头。”

“我两年前就听人说过他不行,干不了那号事。”洛兰小姐说。

“我一直心里有数,”莉芭小姐说,“一个年轻小伙子,在姑娘们身上花钱像流水似的,可从来不跟她们中间的哪一个上床睡觉。这不合人的本性。姑娘们都以为这是因为他在城外什么地方有个小女人,可我说,你们记住我的话,他的确有点怪。他身上总有点不太对头的地方。”

“他花钱大方,这倒是真的。”洛兰小姐说。

“那姑娘买的那么些衣服和首饰,真是不像话,”莉芭小姐说,“有一件中国长袍,她就花了一百块钱——那是进口的——还有香水,十块钱一盎司;买来后第二天早上,我上楼一看,衣服给团成一团,扔在墙角里,香水和胭脂洒得满处都是,好像刮过了龙卷风。她生他气的时候,他打了她,她就这么干。后来他把她关在屋里,不许她走出这栋房子。他派人在大门口监视我家,好像这是个……”她拿起桌上的啤酒杯送到嘴边。突然她停下手来,眨巴着眼睛。“哪儿去了,我的——”

“巴德大叔!”默特尔小姐说。她一把抓住小男孩的胳臂,把他从莉芭小姐的椅子后面拖出来,使劲地摇晃他,他的圆脑袋在肩上上下晃动,脸上带着副宁静的傻相。“你难道不害臊吗?你真不害臊吗?你为什么就不能不去碰这几位女士的啤酒?我真想把我给你的那一块钱收回来,让你给莉芭小姐买一罐啤酒,我真会这么做的。现在,你给我走到那边窗口去,待在那儿不许动,听见了吗?”

“算了,”莉芭小姐说,“杯子里本来也没多少啤酒了。你们两位女士也差不多喝完了吧?米妮!”

洛兰小姐用手绢擦擦嘴。她的眼睛在镜片后面带着掩饰的神情偷偷地转向一侧。她用另一只手捂住她平坦的老处女的胸部。

“宝贝儿,我们忘了你心脏不大好,”默特尔小姐说,“你看这一回你是不是最好喝点杜松子酒?”

“说真的,我——”洛兰小姐说。

“是啊;喝点吧。”莉芭小姐说。她挪动笨重的身子站起来,又从屏风后面端出三杯杜松子酒。米妮走进屋又把啤酒杯斟满。她们喝着酒,咂巴着嘴唇。

“原来是这么回事,对吧?”洛兰小姐说。

“米妮告诉我出了点稀奇古怪的事,我才知道,”莉芭小姐说,“说他难得在这儿住下,两天里总有一天不在这儿过夜,就算住下了吧,第二天早上她收拾床铺时也看不到什么痕迹。她听见他们吵过架,她说总是她[62]要出去而他不让她走。明白吗,他给她买了那么许多衣服,就是不想让她出门,结果她总是发火,锁上房门,不让他进屋。”

“也许他去动了手术,放进一条那种什么腺,猴子的腺[63],把毛病治好了。”默特尔小姐说。

“后来,有天早上他跟雷德一起来,上楼进她屋去。他们待了个把小时就走了,金鱼眼直到第二天早上才回来。那时他和雷德又回来了,又在楼上待了个把小时。他们走后,米妮来告诉我是怎么一回事,所以第二天我就等他们来。我把他叫进来,我说:‘听着,你这个狗杂——’”她住口不说了。一时间,她们三人一动不动地坐着,上身微微前倾。接着她们慢慢地转过脸望着靠在桌子上的小男孩。

“巴德大叔,心肝宝贝,”默特尔小姐说,“你不想上院子里去跟莉芭和平福德先生玩一会儿吗?”

“好的,太太。”小男孩说。他朝门口走去。她们看他走出去,门在他背后关上。洛兰小姐把椅子拉上前来;她们凑得更近了。

“他们就是这么干的?”默特尔小姐说。

“我说:‘我开这馆子有二十年了,可还是第一次有人在这里干出这样的事。你要是想给你的相好带头种马来,’我说,‘请你上别处去。我可不想把我这儿变成胡作非为的法国式妓院。’”

“这兔崽子。”洛兰小姐说。

“他应该有点头脑,找个丑老头来,”默特尔小姐说,“居然用这么英俊的小伙子来勾引我们这些可怜的姑娘。”

“男人总以为我们能抵制引诱。”洛兰小姐说。她像个学校教师似的坐着,腰板挺得笔直。“这个狗娘养的兔崽子。”

“除非是他们自己提供的引诱,”莉芭小姐说,“那你就看着他们……他们一连四个早晨就这么干,后来就不再来了。整整一个星期,金鱼眼压根儿没露面,那姑娘竟跟小母马似的躁动不安。我还以为他也许上外地办事去了,可后来米妮告诉我他在城里,给她五块钱一天,让她看着姑娘不许出门,也不许打电话。我呢,一直在想办法托人给他捎口信,让他来把她接走,因为我不喜欢在我家里干这种事。是啊,先生,米妮说他们两个赤条条的像两条蛇,而金鱼眼待在床脚边,连帽子都戴得好好的,嘴里哼哼唧唧地发出怪声。”

“也许他在给他们喊加油呢,”洛兰小姐说,“这狗娘养的兔崽子。”

楼道里传来一阵脚步声;她们听见米妮提高了嗓门在大声呵斥。房门打开了。她一手拖着巴德大叔走进屋子。他软沓沓地晃悠着,表情呆滞,一副傻相。“莉芭小姐,”米妮说,“这孩子打开冰箱喝掉了整整一瓶啤酒。你这个孩子!”她边说边摇他,“站起来!”他软绵绵地晃悠着,嘴角淌着口水,努力想绷个笑脸。接着,他脸部流露出一副担心惊恐的表情;他张口呕吐起来,米妮把他一把推开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