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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爱我》诺丁汉矿乡杂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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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四十四年前我出生在伊斯特伍德,那是一座矿乡,住着三千来口人。它距诺丁汉有八英里光景,一英里外的埃利沃斯小溪是诺丁汉郡和达比郡的分界线。这片山乡往西十六英里开外是克里奇和麦特洛克,东部和东北部是曼斯菲尔德和舍伍德林区。在我眼中,它过去是、现在依然是美丽至极的山乡:一边是遍地红砂岩和橡树的诺丁汉,另一边是以冷峻的石灰石、桉树和石墙著称的达比郡。儿时和青年时代的故乡,仍然是森林密布、良田万顷的旧英格兰,没有汽车,矿井不过是偶然点缀其间,罗宾汉和他乐观的伙伴们离我们并不遥远。

B. W.公司15在我出生前六十年就在这里开煤矿了。有了矿才有了伊斯特伍德镇。在十九世纪初,它一定是个小村落,散落着一些村舍和一排排四间一户的联体矿工住家楼。十八世纪的老矿工们就住这样的房子。他们在露天小煤窑里干活。有的矿是在山的一侧开洞,矿工们钻进去干活,还有的是靠驴拉卷扬机,把矿工装在车斗里一个个送上地面。我父亲年轻时,那种卷扬机还在用着。我小的时候,还能看到卷扬机的轴架。

1820年左右,公司的卷扬机轴架肯定是塌了,尽管掉得不太深,但从此装上了机器,矿井成了真正的工业化矿井了。就在那时,我祖父来了。他学会了裁缝,从英国南部漂泊到此地,在布林斯里矿上找到了一份裁缝工作。那时矿上给工人们发法兰绒衬衣或背心,那种奇大的老式缝纫机缝着成堆的裤子。可在我还很小的时候,矿上就不再给工人们发工作服了。

我祖父就在老布林斯里矿的小溪旁,找了一间采石场边上的老农舍住了下来。那是近一百年前的事了。现在看来伊斯特伍德是在山上占了一个可爱的位置。一边是向着达比郡的陡峭山坡,另一边是通向诺丁汉的长长山坡。人们建起了一座新教堂,它尽管样子不怎么样,却占了居高临下的位置,隔着难看的埃利沃斯谷地与黑诺的教堂遥遥相望,那座教堂也同样占据了远处的一座山头。良机难遇,良机难遇!这些煤镇子完全可以像意大利的小山镇一样别致迷人。可事实又怎么样呢?

大部分老式矿工的一排排小房子都给拆了,代替它们的是诺丁汉街上沿街开的小店铺,单调无味。而在这条街北面的下坡上,公司建起了所谓的新建筑,也可以称之为方块广场。这些建筑围出了两方广场,建在粗鄙的斜坡上。这些一户四间的联体楼,正面对着阴郁空旷的街道,背面带一个矮砖墙四方小院子,里面有一间厕所和一个炉灰坑,外面是沙漠似的广场。陡斜的广场地面坚硬、坑坑洼洼、黑魆魆的,四周全是这些小后院,院角上开着门。广场很大,实在只能叫沙漠,不同的是上面戳着晾衣杆子,人们从中穿行,孩子们在硬地上玩耍。这种建筑四面封闭,像兵营,样子十分古怪。

即使在五十年前,这种广场也不那么招人喜欢。住在这种地方算“粗俗”的一类了。不那么俗的则住在另一处叫布里契的地方,那是有六个街区的一个住宅区,是公司在谷地里建起的一批稍微像样的住房。一边三排房子,中间是条小路。最粗俗掉价的地方是达金斯罗那一片儿,那是两排十分破旧,黑糊糊的四间一户联体楼,就在离方块广场不远的山上。

这地方就是这么发展起来的。就在陡峭的街那边,在广场中间的斯卡吉尔街上建起了美以美会教堂,我就出生在教堂上方小街角的店铺里。在广场另一边,矿工们建起了一座高大如谷仓的原始卫理公会教堂。诺丁汉街就从山顶上穿过,街旁是丑陋的维多利亚中期样式的商店。倒是镇边上的小集市样子挺好看,集市那边就是达比郡了。集市的一边是太阳客栈,对面是药店,摆着金色的杵和臼,街角上是另一家商店,那正是阿尔弗里顿街与诺丁汉街相交的街角。

就在那新旧英国混乱交替的时代,我开始懂事了。我还记得,一些本地区的小投机商们早已开始乱建成排的房子,总是成排地建,在田野上建起单调讨厌的红砖青石板顶的排房,外立面是平的。外飘窗式的房子在我童年时已经出现了,但乡间没盖这样的房。

广场周围和街上一定有三四百座公司的房子,围起来就像兵营的大墙。布里契那边大约有六十到八十座公司的房子。而破旧的达金斯罗地区则有三四十座小房子。再加上有园子的旧农舍和排子房遍布胡同和诺丁汉大街,人们有足够的房子住了,不必再建新房了。我小时候已经不怎么看得到人们建房子了。

我家住在布里契街角上的房子里,一条山楂树篱掩映的土路一直伸延到我家门口。另一边是那条溪水,小溪上架着一座牧羊桥,直通草场。溪边上的山楂树篱长得老高,像大树一样。我们爱下溪里去洗澡,就在磨房水坝附近,流水在那里形成了一个瀑布,人们就在那里给羊洗药澡16。我小时候,磨房里不再磨面了。我父亲一直在布林斯里矿上干活,总是在早晨四五点钟起床,黎明时分就出门穿过田野去康尼·格雷上班,一路上在草丛中采些蘑菇或捕一只怯懦的野兔,晚上下班时揣在工作服里带回家来。

我们的生活处在一个奇特的交叉点上:介于工业时代和莎士比亚、弥尔顿、菲尔丁和乔治·艾略特的农业英国。那地方的人讲一口浓重的达比郡方言,总把你(you)说成thee和thou。那儿的人几乎全然本能地活着。我父亲同辈的人根本不识字。矿井并未把他们变成机器,相反,在采煤承包制下,井下的工人像一家人一样干活儿,他们之间赤诚相见、亲密无间。井下的黑暗和矿坑的遥远以及不断的危险使他们之间肉体上、本能上和直觉上的接触十分密切,几乎如同身贴身一样,其感触真实而强烈。这种肉体上的意识和亲密无间在井下最为强烈。当他们回到井上的光线中,眨眨眼,他们会改变他们之间的交流方式。但他们仍然把井下那黑暗中亲密的、近乎赤裸的接触带到井上来。每每回想起童年,都觉得似乎总有一种内在的黑暗闪光,如同煤的乌亮光泽,我们就在那种黑暗的光泽里穿行并获得了自己真正的生命17。我父亲喜爱矿井,他不止一次受了重伤,可他决不逃脱矿井。他喜欢那种接触和亲昵,正如同战争黑暗的日子里强烈的男性情谊。他们失去这情谊后仍然不知道失去了什么。今日的年轻矿工想必也是这样。

现在的矿工也有审美的本能,但他们的妻子却没有。矿工们本能地生机勃勃,但在白日里他们却毫无雄心,毫无智慧。他们其实是在躲避理性生活,愿意本能地、直觉地活着。他们甚至并不怎么在乎钱,反倒是他们的老婆为这类琐事唠叨个没完没了,这倒也自然。我小时候,矿工和他们的老婆之间很不平等。矿工们只能见到几个钟头的日光,而冬天几乎一点也见不到。他们在井下时,他们的老婆则享有整个白天。

最大的谬误是可怜这些男人。他们从没想到可怜自己,可那些鼓动家和感伤主义者却教会了他们可怜自己。其实他们本来是幸福的,甚至不止是幸福,他们十分满足。可以说他们是感到满足却难以言表。矿工们下酒馆喝酒是为了继续伙伴间的亲情。他们无休止地聊,但聊的多是奇闻奇事甚至政治,而非现实里的真事儿。他们离家下酒馆儿、下井,要逃避的是沉重的现实——老婆、钱和有关家庭必需品的唠叨。

矿工能逃出来就逃,他们要逃离女人唠唠叨叨的物质主义。跟女人在一起,总是诸如这个断了快修补上或我们要这要那,钱从哪儿来?矿工对此一无所知,也不怎么在乎,他的生活跟这不搭界。所以他要逃。他喜欢乡下,带着他的狗在乡间游荡,打兔子,掏鸟蛋,采蘑菇,什么都干。他喜爱乡下,不由分说地喜欢。或者他就喜欢那么蹲着,看什么或什么都不看。他并不爱动脑筋,生活对他来说不是这事那事,而是一种流动。他爱他的园子,真心爱花草。对矿工的这种爱我实在是太了解了。

爱花容易引起误解。大多数女人爱花儿,但是把花当成自己的所有和装饰品。她们不会看花儿,不会对花畅想一番。如果她们被一朵花迷上,她们就会马上摘下来。占有!占为己有!我又有什么东西了!现在大多数人所说的爱花儿,不过就是这种伸出手去占有,是一种利己主义——我有了什么东西,它把我打扮得漂亮了。可我看到许多矿工站在他们家后院低头采花的那种奇特而渺远的沉思状,那表明他们真的感受到了花的美丽,那表情甚至不是仰慕,不是欢欣鼓舞,不,不是常见的那种占有欲的表情。那是一种沉思,表明他们是萌动中的艺术家。

依我看,英国真正的悲剧是丑陋。乡村是那么可爱,而人造的英国却是那么丑陋不堪。从小我就知道,那些普通的矿工怀有一种奇特的美感,这美感来自于他们的直觉和本能,是在井下被唤醒的。可是他们上井来到白天的光线中看到的尽是冷酷和丑陋,面对的是赤裸裸的物质主义。特别是当他们回到方块建筑地带和布里契居住区,回到他们自己的餐桌前,他们内心里就有什么被扼杀了,在某种意义上说他们作为人是被毁了。家里的女人几乎总是在唠唠叨叨说些物质方面的事儿。女人是被教会说这个的,被鼓励去这样做的。做母亲的责任就是盯着儿子“有出息”,男人的责任就是挣钱。我父亲那一辈男人,他们背负着野性的旧英国,也没受什么教育,所以他们还算没给撂倒。可到了我这一辈儿,当年一块儿上学的男孩子们(现在做矿工了)全给撂倒了,是让铃声叮咚的寄宿学校、图书、电影院和牧师给撂倒的,整个民族和的人类的思想都把物质繁荣当成天下头等大事来孜孜以求。

男人算是被撂倒了。一时间出现了繁荣,但是以他们的失败为代价的,接踵而来的就是灾难。所有的灾难之根就是颓丧。男人颓丧了,英国男人,特别是矿工们颓丧了。他们被出卖了,被打趴下了。

现在或许没人知道,十九世纪出卖男人之精神的是丑陋。兴旺的维多利亚时代里,有钱阶级和工业家们作下的一大孽,就是让工人沦落到丑陋的境地,丑陋,丑陋,卑贱,没人样儿。丑陋的环境,丑陋的理想,丑陋的宗教,丑陋的希望,丑陋的爱情,丑陋的服装,丑陋的家具,丑陋的房屋,丑陋的劳资关系。人的灵魂更需要实在的美,甚至胜于需要面包。中产阶级的人嘲笑矿工买钢琴,可钢琴是什么物件儿?其实他们往往买的不是什么钢琴,买琴是一种对美的盲目追求。对女人来说它是一件财产,一种家具,是一件足以让她感到优越的东西。可是看看那些老大不小的矿工学钢琴的样子吧,看看他们怎样神情专注地听女儿弹奏《少女的祈祷》18,你会发现一种对美的盲目、永不满足的渴求。男人的这种渴求比女人来得更强烈。女人只想炫耀,而男人想要的是美。

山顶那边是个不错的去处,如果公司不是在那儿建起肮脏丑陋的方块儿建筑,而是在小小的集市中央竖起一根高高的柱子,在这可爱的地方建起三圈拱廊供人们散步、坐憩,身后是漂亮的房子,那该多好!如果他们建起宽大实用的住房,五六间一套的公寓,有漂亮的门该多好。最重要的是,如果他们鼓励人们唱歌跳舞(矿工们仍然爱唱爱跳)并为此提供漂亮的场地该多好。如果他们倡导衣装美、家居美——家具和装饰美,该多好。如果他们能奖励人们做出最漂亮的桌椅、织最可爱的披巾、造最迷人的房屋,那该多好!工业化的问题在于卑鄙地强使人们的精力用于仅仅为获得而进行竞争。

你可能会说,工人们不会接受这样的生活,因为他们把英国人的家看成是自己的城堡——“我的小家”。可是,如果你能听到隔壁人家说话,那就不叫城堡了,如果你能看到人们在方块儿广场里出没,看到他们去上厕所,那成什么了?你的愿望会不会就是逃出这“城堡”和你“自己的小家”?!算了,别说这些了。只有女人才把“她自己的小家”给偶像化。女人总是最差劲,最贪婪,最有占有欲,也最下作。“小家”之类真没什么好说的,那是胡乱涂抹在大地上丑陋的小东西。

其实,直至一八〇〇年,英国人还是绝对过着乡间生活的人,很有点泥土气。几个世纪以来,英国一直有城镇,可那绝不是真正的城镇,不过是村路串成的一片村落而已,从来就不是真正的城镇。英国人性格中从未表现出人城市性的一面,即市民的一面。意大利的锡耶纳是个小地方,但它算得上是个真正的城市,市民与城市生活密切相关。诺丁汉是个大地方,正向百十来万人口发展,可它只是乱糟糟一团。诺丁汉与锡耶纳绝不可同日而语。英国人很难变成市民,部分应归咎于他们维护“小家”的雕虫小技,部分应归咎于他们不可救药地认可了环境的小气。在罗马人的标准下,美国的新兴城市倒比伦敦和曼彻斯特更算得上城市,甚至爱丁堡都比任何英格兰的城市更像真正的城市。

这种“英国人的家就是他的城”和“我的小家”之傻气的个人主义早就过时了。那是一八〇〇年前的事了,那会儿英国人只是村民老乡。工业制度一下子就让这些变了个样。尽管英国人仍爱把自己当成“老乡”,爱想点儿什么“我的家,我的园子”,可这已经显得孩子气了。今天,甚至农场劳工都觉得自己是只城市鸟儿。英国人被彻底工业化了,因此不可救药地变成了彻头彻尾的城市鸟儿。可他们不知道如何建设一座城,不知怎么设想一座城,不知怎么住在一座城里头。他们都是些市郊人,半农村人,没一个懂得怎么变得有城市气——一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他们都不知道怎么变成罗马市民、雅典市民甚至巴黎市民。

这是因为,我们一直压抑着自己的群体本能,它可以使我们团结一致,以市民的姿态表现出骄傲和尊严,而非村民。伟大的城市意味着美、尊严和某种辉煌。英国人的这一面一直被压抑着并被惊人地放弃了。英格兰是一片零零落落的小破房子,这等卑贱东西被称之为“家”。我相信,英国人打心眼里恨他们自己的小家,但女人除外。我们要的,是一种更高的姿态,更宽广的视野,某种辉煌,某种壮丽和美,一种恢弘的美。在这方面,美国人比我们干得漂亮多了。

一百年前,工业家们敢于在我的家乡干下那些丑事。而今更恶魔般的工业家们则在英国大地上胡乱建起绵延数英里的红砖“住家”,像一块块可怕的疥癣。这些小捕鼠笼子中的男人们越来越无助,越来越像被夹住的老鼠那样不满,因为他们受的屈辱日甚一日。只有那些下贱的女人才仍然喜欢她们男人眼里鼠笼一样的小家。

抛弃这一切吧。不管付出什么代价,开始改变。别再管它什么工资和工业争吵吧,把注意力转向别的什么事。把我的故乡拆个精光吧,计划一个核心,固定一个焦点,让美好的东西从中放射而出。然后建起高楼大厦来,美丽的大厦,由此扩展成一个城市中心,把它们装饰得美丽无比。先有一个绝对洁净的开始,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地收拾过去,建设一个新的英国。去它的小家吧!去它的散落在大地上的小破屋子。看看大地,在这上面建设起高尚来。英国人尽管心智发达,可在辉煌的城市里他们却比兔子还卑贱。他们像下作、小心眼儿的家庭妇女,整天吵吵吵,吵吵吵,却原来为的竟是什么政见和工资这类事儿。

(这篇随笔是1929年劳伦斯应英国《建筑评论》杂志之约而写,杂志社本意是希望劳伦斯对工业文明过程中乡镇建设的杂乱无章进行批评。此篇后来成了劳伦斯最有名的随笔,经常被收入各种随笔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