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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艳一枪》第一章 以万变应不变 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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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衣居士养了一只鸟。红嘴、黑羽,聪明伶俐、活泼可爱,每天都会拟人声音报上:“今天是正月初三……”如果是过年,它还会说上几句吉利的话儿;要是中秋,它这会“吟”上一两首有关月亮的诗。它还会在每值时辰交接之际报时。

    有时天衣居士心情不好,它就唱歌;天衣居士没胃口的时候,它还会用有尖钩的啄子,挑桌上最好的饭菜,送到天衣居士嘴边去。

    天衣居士当然十分疼爱它。

    他至少养了二百三十三只珍贵罕见的飞禽,其他走兽还不计其数,若连猫狗龟兔一起算,恐怕八辈子也算不清。

    但他独爱这只鸟。

    这只鸟不爱跟别的动物在一起,清高而且孤僻,也不爱跟别的人在一起,它只爱跟他在一起。

    天衣居士觉得他俩之间很有缘。

    这只鸟名字就叫做:

    “乖乖”。

    有时它闲来无事,也会叫自己的名字,但发音不准,叫成:

    “怪怪”。

    说实在的,一只那么通人性的鸟,天衣居士喜欢之余,也有点觉得“怪怪的”。

    可是他是那么喜欢它,他们俩是那么有缘,天衣居士自知一向兴趣繁多,可谓玩物丧志、心不能专,也就不在乎再特别钟爱乖乖一些了。

    天衣居士近月来心情不好,那是自从王小石要去京师展布身手之后,心情就没有好过。

    ――大概是因为寂寞吧?

    天衣居士禁不住时常想起,有王小石在身边时的热闹快活。

    王小石是一个对什么事情都以坦荡的胸襟、快乐的心情去面对的人。

    这样子的人不但能令自己快活,也能令在他身边的人感到快乐。

    王小石走后,天衣居士的心情,就黯淡得多了。

    这时候,他不禁有点后悔:

    后悔当日没有娶下织女。

    ――当年若娶了“一针见血,名动天河”的织女,现在就不会那么寂寞无人管了吧?

    “你喜爱高山流水、琴棋书画多于喜欢我!”他记得当日织女这样嗔怒地跟他说过,“其实你这种人,只爱你自己!”

    当时,她就以“一针见血”的“密织急绣、乱针分尸”,即行把绣好的鸳鸯帕拆去一只鸳鸯,掷还给他,怫然而去。

    而今,那巾帕还在怀里,大概那儿还兀自游着一只孤独的水鸟吧――不知那一只现在怎样了?

    这样想着的时候,天衣居士又消沉了起来。乖乖便过来轻啄着他的手背。

    天衣居士也没料到自己竟会出门去。

    而且还是重入江湖。

    ――去的竟然还是京都。

    他原本准备在白须园终老。

    本来,就算有人拿刀子架着他的脖子,他也决不愿再出江湖。

    ――其实根本不可能有人进得了白须园,因为那儿他已把自己这些年来研修所创的机关阵势,全布置在那儿,就算是大师兄懒残大师至亲,也未必能破得了。

    除了王小石之外,世上只有一二人能来去无阻。

    其中一个是因为他让对方来去自如。

    他信任这个人。

    这个人当然就是多指头陀。

    多指头陀在当世高手里是唯一能以五台山禅宗气功“无法大法”施为少林绝技,除此之外,他的九只指头(非但不比人多指,反而比人少上一指),名动天下,任何乐器,不管再新再古,只要给他弹上片刻,不管他有没学过,皆能成曲,且比浸淫多年在此乐器上的人更精更巧。有时候,他一人能弹出九十九人合奏时的繁复曲音来!

    他也善弈。

    更善抓鱼。

    急流之中,鱼游其间,他能以空手拔下水中游鱼的一片鳞而不沾其身;天衣居士的乐鱼斋养鱼无数,这些鱼儿也难免偶尔得病,正需要多指头陀这灵便的九只手指。

    多指头陀这种种长处,都投合天衣居士的兴味。

    何况,这些年来,天衣居士得以潜修此地,怡然自适,起居饮食,全仗多指头陀照顾,而且还照顾得无微不至。

    他曾问过多指头陀,何来的钱?

    “庙里的。”

    多指头陀主持一家“老子庙”,香火鼎盛。

    “那是佛陀的香缘钱,我怎能挪用?罪过罪过!”

    “布施给菩萨的钱,不就是施予众生的吗!”多指头陀却说,“居士是众生里的绝世人,无异仙神,这些俗物若能为居士所不弃,才是本寺光荣,功德无量。”

    于是多指头陀继续支持天衣居士起居生活所需所费。

    日久之后,天衣居士也习以为常了。

    他待多指头陀为好朋友。

    多指头陀也别无所求。

    直至这一天……

    多指头陀请天衣居士“吃饭”。

    “吃饭”,这一个很特殊的事情。

    古人早有“民以食为天”之说,甚至认为:“夫礼之初,始诸饮食”;饮食不仅可大快朵颐,还具“养生逆死,敬事鬼神上帝”之用!天子皇室以祭祀为大事,连用以烹饪的鼎都当做是国家宗室的威仪。

    古人便以牛、羊、豕为“三牲”。祭祀或享宴时,天子才配三牲齐备,是称“太牢”;诸侯只能杀牛羊,叫做“少牢”。一向以来,饮食都要遵规守矩、礼法森严,若非祭祀,诸侯还不可杀牛、大夫不可杀羊、士不可杀犬豕、庶人不可吃珍贵之物,壁垒分明,际分深严。

    武林中人,当然并不严遵规律,但莫论朝廷、江湖还是武林中,“吃饭”――有时候也是一个很特别的名词。

    有人请你“吃饭”,通常不只是“吃一顿饭”而已,其中也包括了相聚、叙议、交际、应酬,甚至还会有笼络、施恩、示好、谈判、炫耀、试探……诸如比类、千奇百怪的“意图”。

    连你请人“吃”一顿“饭”,有时候也隐含了不少你自己都不一定“吃”得出来的“意图”。

    ――这时候,“吃饭”就不再是“吃饭”了。

    ――吃这种“饭”,要比“办事”还得要打省精神、如履薄冰。

    所以,有些饭,吃的不是“饭”,而是人情;有些饭,十分“不好吃”;有些饭,是不得不吃;更有些饭,宁可自己吃糠,也不可以去吃。

    当然,多指头陀的“饭局”并不复杂。

    他只请了两个人。

    他自己和天衣居士。

    饭菜也很简单。

    吃的是斋。

    不过,用意却很不简单。

    ――其实,世上最简单的事情,细想深思都不甚简单,譬如你喜欢一个人,或恨一个人,仔细分析简简单单的,那是多少因素造成的!

    饭局之后,天衣居士就离开白须园,再入江湖,直赴京师。

    因为他听到了几件事。

    这些事件他无一能忍受:

    ――王小石杀了当朝宰相傅宗书,现在,黑白两道、朝廷武林都要拿王小石归案。

    ――元十三限唆使他的徒弟“天下第七”杀了“天衣有缝”,为的是阻止他去追查当年“翻龙坡”那案件。

    天衣居士只好立即启程。

    王小石是他的徒弟。

    他唯一的徒弟。

    他不忍心他会给人悬首城门。

    ――何况,他就当他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一样。

    “天衣有缝”是织女的儿子。

    也是他唯一的儿子。

    他对这个儿子从没尽过做父亲的责任。

    ――织女叫他做“天衣”,从他姓“许”,就表示对他从未忘情。

    他又怎能让儿子白死!

    他要去责问元十三限。为何不遵守当年的约誓!

    如果这些都是别人告诉他的话,他容或还会再三考虑、谋而后动。

    但这是多指头陀告诉他的。

    他信任多指头陀。

    事急,匆迫,他什么也没带,什么也不带,只带走了“乖乖”。

    因为他不舍得离开它。

    他一离开白须园,老龙沟的美罗布庄就失了火;是以,王小石重返千山。既见不到他的父亲和姐姐,也找不到他的师父天衣居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