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莹莹眼看着李博贤率领众御史言官气势汹汹地冲进宫去,心中的焦急与忐忑却一点也没有放松。久在朝廷的人才知道皇帝已经被文官们“绑架”到了什么程度,在外面人眼中,九五至尊的天子还是至高无上的,可以为所欲为的。
一群羊斗得过一匹狼么?
显然不能!
在莹莹眼中,那些只会耍笔杆子、只会动嘴皮子的御史们就是一群羊,现在这群羊去找那头大色狼了,莹莹心中只是多了一丝希望,根本没有成功的把握。
从不关心朝政、甚至对大明官场一直都没什么认知的莹莹根本不明白,大明的文官,自从永乐之后就发生了变异,他们不是羊,而是一群披着羊皮的狼……
莹莹站在宫门前,站了许久,她已经懒得去理会进出宫门者异样的眼光,也懒得搭理那些因为好奇走过来向她询问缘故的大臣,随着时间的消逝,她的心越来越忐忑,掌心都已沁出汗水。
宫门侧门处,忽然出现了一道人影,一道白色的人影。一直紧盯着午门的夏莹莹蓦然张大了眼睛,檀口张合了几下,一句话都没说出来,小巧可爱的鼻翅急剧地翕动几下,晶莹的泪突然就像泉水一般注满了她的眼睛。
她看到了深深为之牵挂的那个人,她看到了叶小天。叶小天行刑前已经被剥去了外衣,只着小衣,发髻也被打散了,现在身着白色小衣,披头散发,与平日的形象大不相同,但莹莹一眼就认出他来。
叶小天看到了莹莹,他欢喜地迎过来,先是急急走了几步。然后速度缓缓放慢下来,双眼注视着莹莹,一瞬不瞬,他的眼中也有晶莹湿润的光在闪动。
通过那些御史们之口,他已经知道莹莹为他所做的一切,莹莹那一身醒目鲜艳的红色嫁服,映到他的眼中,再传递到他的心里,就化作了一团熊熊燃烧的烈火。
莹莹眼中的泪不争气地落下来,她一直恐惧着。担心从宫中抬出来的是一具身首分离的尸体,现在看到叶小天活生生地站在她面前,是他一步步地自己走出来的,莹莹心中无比地满足,好象她已得到了一辈子所有想要的东西。
“小天哥!”
莹莹喜悦地叫了一声,忽然拔足向叶小天飞奔过去。
她穿着新嫁娘的凤冠霞帔,忘情地飞奔着,飞奔在高高的黄色宫墙下、飞奔在巨大的红色宫门前,宫阙壮观如同天上。她奔跑在那巍峨壮观的宫阙前,就像为了心中所爱,义无反顾地离开天庭的一个仙子。
莹莹跑着、笑着、叫着,飞身扑了上去。叶小天张开有力的双臂,稳稳地接住了她,两人紧紧地拥抱在一起,莹莹使出全身气力。紧紧地抱着叶小天,好象一松手他就会飞走似的,夏莹莹贴在他胸前。喃喃低语:“我好害怕,我好害怕,小天哥,你没事就好……”
叶小天抱着莹莹轻盈动人的娇躯,贴着她的脸颊,轻轻地抚摩着她的背,一句话都没说。女人喜怒哀乐到极致时,喜欢对人倾诉她的感觉,而男人大多不同,这时候,他们大多会把所感所悟深深地埋进心底,夯实、发酵,珍藏,偶尔会取出一点,一个人悄悄地回味,却很少愿意把它拿出来与人分享。
直到莹莹放开叶小天,脸上还带着晶莹的喜泪,对叶小天道:“小天哥,你没事了么?”叶小天才紧紧地握着她的小手,微笑道:“嗯!没事了,这一次,是你救了我!”
叶小天眼中露出一丝怀念,柔声道:“那个天真烂漫、不谙世事,在我眼中从来就只会闯祸找麻烦的小丫头,现在还真是了不起呢。一出手就做出如此惊天动地的大事,文武百官为你所动,堂堂天子向你屈服!”
夏莹莹破啼为笑,咬着樱唇,眼波盈盈欲流地睇着叶小天,抬起手来在他胸口软绵绵地打了一下,娇嗔道:“好啊你!原来在你心里,人家就是一个傻呼呼的惹祸精!”
叶小天轻轻将她拥回怀抱,柔声道:“傻姑娘也好,惹祸精也罢,我偏偏就喜欢了你,从见到你的第一眼开始……”
夏莹莹被这蜜一样甜的情话打动了,温婉地贴在他怀里,静静地享受着那甜蜜温馨的感觉。
“呃……咳!”李博贤不合时宜地咳嗽了一声,叶小天和夏莹莹扭头望去,李博贤笑吟吟地道:“恭喜两位,虽经风雨,终见彩虹!”
夏莹莹赶紧向他施了一礼,诚心诚意地道:“找碴儿大叔,多谢你啦。”
刘恒邑被同僚架着,一看夏姑娘向李博贤道谢,感觉自己付出这么大的牺牲,如果不说点什么,实在没有存在感,他马上挣扎站好,慷慨陈辞道:“姑娘,你不必道谢,我等御史,内存忠厚之心,外振正直之气,素以纠察过失、匡扶正义为己任。
权者,人君统驭天下之具,岂可公器私用,滥施不法。圣人有言,凡有害于社稷人民者,皆为罪也!吾等科道,凡有益于国家者,虽死而不顾,日夜忧惧者,唯恐不能舍身以报国家……”
刘御史比李御史还能说,出口成章,听得夏莹莹一愣一愣的。叶小天却敛了笑容,非常郑重地向他们行了一礼,肃然道:“各位大人,叶某多谢啦!”
这些科道官可能有些愚腐,可能为了维护言官的责任、为了追求清廉之名有些走火入魔,可是如果不是有这样一个奇葩群体的存在,在遑遑天威之下,他能全身而退?
对叶小天来说,这些科道官就是大明最可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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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官儿,又叫中官坟,是埋葬太监的地方,即后世之中关村。因为太监被称为中官,所以专门辟给他们的这块坟地,就叫中官了。只是后世嫌不好听,改称中关。
这个地方也不仅仅是用来埋葬死去的太监,一些还活着。但因年迈已经不能侍候人的太监遣散出宫后又无亲人的,也自发聚集到此地盖屋生活,同时给死去的老伙伴们看看坟。
所以这个地方,白天死气沉沉,晚上阴气森森,基本上没人来。
沦落到这里的太监大多很穷,可是他们在宫里一辈子,大多也能有点积蓄,再加上无儿无女,没什么消费。有的临死之前尚还有些许积蓄,就会带进棺材里了。
但是这笔钱多也多不到哪儿去,而且古人大多相信一点:太缺德了是要遭报应的。最缺德的事儿是什么?不是踢寡妇门,而是刨绝户坟。人家都无后了,死后连血食祭祀都没指望,你再刨人家的坟,那不是极损阴德的事儿么,所以就连泼皮无赖对此也颇为忌讳,轻易不会潜至此处。打主意从太监们的坟茕里寻财路。
不过,万事无绝对,有些人就是不在乎的,尤其是在他走投无路的时候。比如李进忠。
李进忠,北直隶肃宁人,今年十九岁。他自幼家贫,整日里混迹街头。跟着一班泼皮无赖厮混,大字不识一个,但是因为各个行当都干过。居然懂得骑马射箭,多少有些本事。
李进忠好色、好赌,凭着他的机灵劲儿以及比起其他同行多少强些的本事,偶尔还能赚些外快,但他一文钱也攒不下,全都用到女人的肚皮和赌桌上了。
不过,小赌怡情,大赌哪有发财的。饶是李进忠机警,还是着了别人的算计,前两天在赌桌上一下子输了一大笔钱。对方是一个很有势力的大泼皮,手下几十号人,李进忠哪里敢欠他的赌债不还,可一时之间,他实在无处筹措这么大的一笔钱,便把主意打到了中官坟的太监们身上,干起了盗墓的勾当。
夜半三更时分,李进忠提了一把短锹,揣了一只蜡烛,鬼鬼祟祟地潜进了中官坟。那些老太监们的居处是一片低矮交错、混乱不堪的平房,为了谋生糊口,不少太监在院里都养了鸡鹅一类的家禽。如果李进忠想潜进去,势必惊动这些家畜。不过李进忠本来的主意也不是打这些活着的太监的主意,他的目标在那些坟茔。
李进忠因为欠了赌债还不上,白天刚刚被债主带人狠狠地打了一顿,此时一瘸一拐的。他提着短锹,蹒跚地绕过平房区进了坟地,四下看看无人,便随意选定一处坟,壮起胆子挖了起来。
这是一座新坟,土质松软,比较容易挖掘,饶是如此,待那一口薄棺露出来,李进忠也累出了一身臭汗。求财的贪念压住了他心中的恐惧,李进忠跳进墓坑,从后腰里抽出撬棍。
那棺材就是几块薄木板充数,轻轻松松就撬开了,李进忠点燃了蜡烛,往棺里一照,因为是刚刚下葬的尸体,尸体还没臭,李进忠很满意。他之所以选择这样的新坟,也是担心老坟的尸毒和恶臭,他不是专业的盗墓人,一旦弄不好,再染一身尸毒重疾,那就得不偿失了。
李进忠在尸体上摸索起来,谁料他摸了半天,竟未找到一件值钱的东西,那尸体身上穿的是太监服,拿出去也换不了两文钱,李进忠想到自己欠了赌债,再若还不上,被债主抓住不是砍手就是剁脚,必成残废,不由得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
李进忠一把揪住那太监尸体的衣领,狠狠地抽起了他的耳光:“你个王八蛋!你个死老公!亏你还是混宫里的,你怎么就不知道攒点钱!你怎么就不知道攒点钱!你个王八蛋!”
李进忠一边骂一边抽,不提防那尸体被他抽打着,忽地**一声,竟尔张开了眼睛,李进忠这一惊非同小可,尸变了?李进忠吓得嗷地一声叫,就要手足并用地爬出去。
但这新坟土质松软,他仓惶之间手脚又不大听使唤,手忙脚乱地挣扎半晌,却没爬出多高,足踝被那“太监僵尸”冰冷的手指一把攥住,尖叫道:“别……别打了,救命啊!”
“救命啊!”李进忠也尖叫了一声,突又一怔:“不对啊,该我喊救命才对,这僵尸喊什么救命?莫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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