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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底奇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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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看之下,不由得呆了一呆,道:“这……这是甚么意思?”李警官耸了耸肩,道:“除了他自己以外,谁知道那是甚么意思?”
  我又仔细地看那东西,那是一只用白卡纸摺成的猴子。十足是小学三四年级学生的玩意儿,约莫有十公分长,四公分宽。郭则清虽然有童心,但是却还不至于到这地步,我翻来覆去地看着都只纸摺的猴子,当然,我知道其中必有缘由,但是我却想不出来是甚么道理。
  我不想将那纸摺的猴子立即交还,我只是问:“你们是在那里发现他的?”李警官道:“在郊外,一条非常冷僻的小径旁,九时左右,附近的邻人,打电话投诉听到救命的叫声,天下着雨,搜索很难进行,直到近十一时,我们才发现他,和另一个体。”
  “另一个体?”我一面用心地观察着那只白卡纸摺成的猴子,一面问道:“是谁?”
  “我们没有法子辨别他的身份,他全身衣服,都被脱去了,他是一个瞎子。”
  “一个瞎子?”我几乎叫了起来。“是的,约莫有六十上下年纪,没有任何可以证明他身份的线索,但郭则清的衣袋中,却有着他的名片,使我们知道他是谁。”“那只纸摺的猴子,是抓在他手中的?”
  “正是,他紧紧地抓着,我们要用力弄开他的手指,才能取下来……”他见到我不断地在翻来覆去地看着那纸摺的猴子,突然停止了讲话,道:“怎么,这猴子中有甚么秘密么?”
  我将那纸摺的猴子还了给他,道:“抱歉得很,我发现不出甚么,或许将它拆开来,可以有点线索。”我在将那纸摺的猴子还给他的时候,大拇指在一边上,用力地捺了一下。
  这又是我“非法的举动”之一,因为实际上,我已然发现了一点线索,我的举动,是消灭了这一点线索!因为我想凭我自己的力量,来惩戒伤害小冰的凶徒。
  我所发现的线索,是在那纸猴子上,有着指甲划过的痕迹。
  那些痕迹虽然很淡,但是已足够使我看清,那上面是一个英文字,和两个阿刺伯数字。当然,在我的大拇指用力一按之下。那些痕迹,便消失去了。那个英文字,是一个人名“汤姆生”,而那两个阿刺伯字,则是一个“2”,一个“5”字,我记得,两个字离得很远,那当然是郭则清还清醒的时候,所留下的。
  我不知道他在跟踪于廷文的过程之中,曾经遇到过一些甚么事。而这个经过,可能至少在一个月后,方能知道,而更有可能,永远是一个谜。如今,我知道的,是于廷又已然死了,而郭则猜留下了“汤姆生25”几个字,我就要在这一些线索中,去发现这个可能永远是一个谜的真实都分!
  这当然是一件极其困难工作,我捧着头,一直到天明,仍然不知道那两个字是甚么意思,而对于整件事的经过,仍然是一团糟。
  我开了一瓶冻啤酒,作为早餐,打电话到医院中,谢天谢地,小冰的伤势,没有恶劣的变化,也就是说,他已然渡过了危险期。困扰了我半夜的“汤姆生25”究竟是甚么意思,我仍然未曾想出来。
  当然,我还有一个线索可循,也是警方所不知道的线索,那便是那个带领于廷文来找我的小女孩子,我记得她是穿了校服来的,而且我更记得她绣在校服上的徽号是甚么学校。
  我洗了一个冻水浴,静坐了二十分钟,一夜未睡的疲劳,立时驱散(这绝不是甚么“神话”,二十分钟的静坐和调匀内息,也就是“内功”的修练,在内功有了基础的人而言,是足可以抵得上八小时的睡眠。)
  然后,我再在书桌之前生了下来,计划今天要做的事。我想了没有多久,便已然出门,首先我到医院中去看小冰。小冰仍然像正常人那样地躺着,全身也仍然扎着纱布,甚么线索都不能提供。然后,我和警方通了一个电话,和一个便衣侦探,一起到了那家学校,用了半小时的时间,我便找到了昨天来到我写字楼的那个小女孩子。我们作了如下的几句谈话:“昨天你带来我办公室的那个人,是你的甚么人?”“甚么人?”她睁大了眼睛:“我根本不认识他!”
  “那你是怎么和他在一起的?”
  “噢!他是瞎子,在闹市中过马路是有危险的,我领他过马路,他又请我带他上来,反正我考完了试,有的是时间,我就答应了他。”
  我没有理由不相信她的话,只好离开了这家学校,又到发现小冰的地方,徘徊了将近一个小时,仍然一点收获也没有。中午,我颓然地回到家中。
  我绝不是一个好侦探,一个仔的侦探。必须要受过系统的训练,而我所懂的,却只不过是一些皮毛!我在回家的途中,考虑着要请那几个私家侦探朋友,来帮我忙查明这件事。
  才回到家中不久,从我祖父时代起,就在我们家当工人的老蔡,拿了一封电报给我,道:“十一点钟送来的。”
  我接过电报来一看,电报发自纽约。
  我不禁大是奇怪起来。我的朋友极多,甚至在阿拉斯加附近。爱斯基摩村中,也有我的生死之交,但是我绝想不出,有甚么人在纽约,会有紧要到这样的事情。而必须拍电报给我!
  我想了并没有多久,便拆开了信封,电文很长,只看称呼,我已然一楞。那称呼是这样的:“亲爱的斑鸠蛋”!我几乎按捺不住心头怒火,这是我最感心烦的一天,但是却有人打了一封电报来给我,称我为“亲爱的斑鸠蛋”!我手一挥,想将那封电报,顺手扔去,不再去看它。可是,就在电报将要脱手的一刹那,我陡地想起了“斑鸠蛋”三个字来。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久远到我自己也几乎想不起来了,但是却还有人记得。那大概是我十四岁那年的事情吧,那时,我们还住在平静的乡村之中,有一次,我在田野中找斑鸠蛋,却被一条大蜈蚣在脸上爬过,肿着脸回到家中,涂上了黑色的乐膏,从那个时候起,一直到我脱离了童年,人家只叫我“斑鸠蛋”而不叫名。我不再讨厌这个称呼了,反而感到一阵亲切的感觉。我展开电文,看下去,那电报就像信一样,可见发电人是如何地有钱而且不重视金钱。电文道:“你想不到我会打电报给你吧,我是谁,你猜一猜。猜不到,请看最后的署名。”我立即知道,那一定是一个女孩子,女孩子最喜欢这一套!你猜我是谁啊?谁耐烦猜呢?我立即看电文最后的署名,那是再长也不能长的一串:“不懂事的小猫、八音钟的破坏者、‘珍珠鳞’的屠杀者和八哥儿的解剖者。”我几乎立即叫了出来:“老蔡!”老蔡伛着背,走了进来,我扬了扬手中的电报,笑道:“老蔡,你猜这是谁拍来的?”
  老蔡眨着眼睛。我道:“老蔡,你可还记得,将阿爷八音钟拆成一个个齿轮的是谁?将阿爹的八哥儿的舌头拔掉的是甚么人?将那对名贵的珍珠鳞金鱼杀了的是谁?”
  “红红!”老蔡拍手叫道:“她打电报来干甚么?不是要来吧,我的老天!”
  红红是我的表妹,她比我小八岁,父母都是美国留学生,有他们的“新法教育”,在那种教育之下,红红就成了直到如今,连老蔡提起都害怕的人物。她当然不是三头六臂,青面獠牙。在我的记忆当中,她实是十分可爱。但是可怕的,是她的脑袋和双手。你永远不能估得到在她脑细胞活动之后,会有甚么结果,你也永远不知道她的双手,在将举世罕见的各种金鱼用水果刀割开之后。又会去做甚么。那年夏天(就是我成为“斑鸠蛋”的那年),她曾和我一起,在乡下渡过一个夏天,乡下的女孩子,都只敢远远地站着望她,而男孩子呢,离得她更远!
  我笑道:“让我看看!”我再接下去看,道:“老蔡,你快准备吧,她今天下午四时到,要我去接她,你告诉她,我没有空,你去吧!”老蔡捧着头,叫道:“老天,红红要来了!老天!”
  老蔡一面叫,一要看着我的居室,像是阿里巴巴四十大盗,立时要闯进来一样,我忍不住笑道:“老蔡,红红如今已长大,你还怕她作甚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