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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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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疑真疑幻
  自小在苗疆蛮荒、崇山峻岭、原始森林中长大的女野人,我的女儿红绫,虽然回归文明社会,但是她对于城市生活,始终不是十分习惯。
  所以,她少不免有点怪异的行为。
  她极喜欢树,尤其是大树,幸好屋后是山,未经开发,古木极多,有高至二十公尺,粗可合抱的,那正投了她的所好。也不知是什么时候开始,她竟在其中一株最高的树上,在枝叶的掩蔽之中,搭了一个栖身之所。
  我和白素发现了之后,也无法深责她,只是和她约定,一天之中,留在树屋中的时间,竟一下子来到了离我书房的窗口不到十公尺之处。她的嗓门大:“两位叔叔,有什么好玩意?”
  两人道:“你的树屋很有趣!”
  红绫大是高兴:“要不要带你们去玩?”
  她在这样说的时候,双臂向上抬了一抬,那身体语言是说:如果两位要去,一边挟看一个,就可以带你们去。
  戈壁沙漠连声拒绝:“不必了,不必了,远处看看就可以了。”
  红绫也不勉强,只是颇有失望之色。
  戈壁沙漠问:“你在树上,要是忽然想和人讲话,那怎么办?”
  红绫搔着头,一时之间,没有法子。我忙道:“快求两位叔叔设法!”
  红绫笑嘻嘻地道:“像两位给小宝的那种流动电话,给我一部就好!”
  戈壁沙漠“哈哈”大笑:“要带的都带来了!”
  说着,一个就摸出了一具小巧的流动电话来,外形如一只松鼠,玲珑可爱。
  一个道:“有了它,能和全世界通话,要不要打到法国去找你的秀珍干妈?”
  红绫接了过来,她手指粗大,那电话上的数字按键甚小,但戈壁沙漠显然是为她特别设计的,按键高低突出,以方便她按动。
  红绫很是高兴,连声道谢。
  自从有了那电话之后,她随身带着,可是不怎么使用。这天,我在书房看信,一抬头,就从那窗口,看到了红绫在树屋之外的一根横枝上斜卧着,随着树枝的弹跳,一上一下,悠然自得。
  那只鹰,停在她的身边,每当红绫向上弹起,它就展翅扑一下,配合极佳——对了,那只鹰,就是天工大王所养的后来送了给红绫的那只,它早已飞来了,终日和红绫作伴,每隔一个月,会飞走十天八天,想来是探访它的旧主人去了。
  对那鹰飞回来的事,我们并不感到突然。因为我在离开天工大王回来之后,已经依照天工大王所说,告诉红绫将会把那头可以和人沟通的灵鹰送给她。红绫在雀跃之余,也在天天等它的出现。
  可是等到它终于出现时,情形却有点奇特。
  那一天清早,我还没有醒,窗上就传来“笃笃”的声响。白素先我一步行动,到了窗前,拉开窗帘,就看到了那头鹰,正在轻轻地啄窗子。
  窗帘才一拉开,它就用爪子抓窗子,我们也都看到它的脚上,套着一只小小的金属管子。
  这种情形,我们早已见怪不怪,知道那是天工大王又同我们传递讯息了。
  对于这个被称为天工大王的波斯人伦三德,我对他的工艺技能当然极之佩服,对他幻想高山有生命,把大山当成是一个生命体来探索,更是五体投地。但是我却对他的为人,有点不很喜欢。
  我喜欢人与人之间的相处,以坦诚为本。像我和伦三德的交往,过程奇特之至,我也迭冒奇险,他也引我为知己,可是一谈到了他何以有大山具有生命的想法时,他言词闪烁吞吐的程度,令人愤怒。
  我在回来之后,曾向白素说了全部经过,白素听了,也为之愕然。
  因为若是根据伦三德的说法,他的那种天马行空,奇诞无比的想法,是得到了一个名叫“原振侠”的人的启发。
  可是他又没有见过这个名叫“原振侠”的人,甚至怀疑是不是真有这个人。看来,好象是这个名叫“原振侠”的人,留下了什么文件、资料,或是著作,提到了大山有生命的设想,启发了他。
  而这个名叫“原振侠”的人,听伦三德的口气,又像是很久以前的人,他是如何和这个“原振侠”发生接触的,用他的话来说,是“疑真疑幻”和“不能肯定是不是真的发生过”。听起来很玄,倒像是他们是在梦中相会的一样。
  问题更复杂的是,伦三德口中的那个名叫“原振侠”的人,是不是我们所熟悉的原振侠医生呢?
  “原振侠”这名字,并不稀有,姓虽是僻姓,名字却普通,颇有同名同姓的可能。
  但事情竟然凑巧到了这一地步?下落不明,不知在浩瀚宇宙哪一个角落,甚至可能已离开了宇宙的原振侠(想起来也骇然),竟然有一个同名人?而这个同名人,又有无比的想象力?
  我和白素反复讨论,一点头绪也没有,看来除了等伦三德自己来揭开谜底之外,没有任何办法,而伦三德又不知何年何月才会离开那山洞——他死在那山洞中的可能性,我看高到了百分之九十九点九。
  这既然是等不到的事,所以找和白素,都决定放弃不等,以免伤神。
  可是,如今那鹰却又带来了他的讯息。
  白素已开了窗,让那鹰进来——自从红绫幼年时被人闯进窗来抱走之后,我住所的所有窗子,都没有“窗花”逭回事。
  那鹰进来之后,立刻抬起脚来,我自它的脚下,取下了那个金属管。
  白素已经打开了门在叫红绫,红绫如飞般扑进来,那鹰卷起一阵风迎上去,声势浩大,如同塌屋子。
  我进了书房,旋开了金属管,里面是一小卷薄得半透明的纸,打开来大约是三公分乘九公分的长方形纸条,打横用彩笔绘出了三个人头像——我不能肯定那是用什么方法绘出来的,或者是摄影,或是用其它什么方法形成的人像留影。总之,那比照片更细腻、更传神、更精致、更夺目、更具神采,如同活的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