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又有什么相干?”
“我仿佛记得这屋子里有一幅挂图,画一座宫廷大院里,许多人围着逗乐,中间就是一个侏儒,手舞足蹈地那会不会就是老希比所指的那个小丑呢……”
“没错,”乔治抱着希望说:“天啊,但愿你说的对。”
警长说:“现在只许成功,乔治,我们的时间不多了。”
他们进了屋,警长领头走到宽敞的前厅,他用手电照亮墙壁上的一幅宫廷风俗画,宫厅的前边,有一个侏儒穿着五颜六色的花衣裳,帽尘上挂着铃销,脸上是夸张的笑,踏着装模作样的舞步。
警长摘下画图放到桌上,掏出小刀小心地撬开镜框背后的薄板,忽地他轻轻发出一声“嘘”。画图背面颜色由于年代久远己经发黄,可是正中间却有一块长约两英寸、宽约八英寸,呈白色的部位,这个部位上一定藏过另外一张纸。
“啊!”奎连叫道,“没了,谁拿走了!”
比尔·艾尔顿把画图挂回墙上。“乔治,”他说,“破案的根据是很复杂的,它是由许多零碎的线索拼集起来的,可是有很多至关重要的线索往往被人忽略了。比方说,那个姑娘,她脸朝下被刺死在地上,这很清楚,可是你有没有留心过,她,还有一点特别?”
“什么?”
“小提包呢?”
“对,她没有小提包?!”
“这一点可能不重要,”警长接着说:“比如说她受到惊吓逃了出来,可能奔跑时丢掉了手上的小提包,也许就丢在屋子里。可是,屋子里没有呀!”
“说下去。”乔治·奎连迫不及待地说。
“这位羹是个很有心计的姑娘,”警长说:“她要罗伊·贾斯跑陪她来这里,但是假装什么也没有找到,就回圣罗多弗去。过后不久,她一个人又回到这儿来,当时可能是傍晚了。她把汽车停歇在稍远的大路上,走路进入屋子,就在这个时候山姆·贝克特开拖拉机来犁地。
“于是,姑娘出不来了。因为天还亮着,她担心山姆·贝克特看到了会拦住她,盘问她来干什么。所以,她只得呆在屋里等待天黑。
“她一个人呆在屋子里,屋里很静。忽然,她发觉屋里还有一个人,他躲在暗处窥视,她可能猜到,这个人是为了同样的目的来的。姑娘害怕了,她拎着手提包,赶紧逃跑。
那个人则在身后紧追……”
“唉,比尔,”奎连叹口气说:“你光凭几点迹象就能编出这么一个故事,可是遗憾的是,你的故事谁知道会不会是真的!”
“我却认为事实上就是如此,”警长说:“要是姑娘在山姆之后来,她在犁过的田地上会留下脚印的,可是你看不出任何脚印。这足以证明,不论是姑娘还是后来杀她的人都是在山姆犁地前进来的。”
“好吧,姑且认为你对,比尔,那么,她后来朝哪里跑呢?”
“当然是朝有人的地方跑,她企望得到保护。”
“山姆·贝克特?!”奎连叫道。
“对,她原来是要躲开山姆的,可是眼下生命攸关,她需要保护,当然只有朝拖拉机跑去。”
奎连想了想,又摇头,“还是不对,比尔,你说那凶手呢,他后来怎么逃走的呢,他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呀?”
“他留下了痕迹,乔治。”
“可事实上没有,比尔!”
“傻瓜,”警长说:“一定有的,只是他留下的痕迹谁都还没有发现。来吧,乔治,我们可以走了。”
地方检察官的办公室里灯光齐明,爱德华·莱昂斯古占据着电话机旁边的座位,这样他就能够迅速地把消息发回报社。约翰·法哈姆坐在他身边,看起来心境很好。马丁·沃尔伍斯坐在写字台后,冷冷地盯着贾斯铂和贝丽尔。
当警长和他的助理走进室内时,拉什·麦德福特抬起眼皮瞥了一眼。他正在发火,满险乌云。讯问罗伊和贝丽尔已经一个多小时了,可是得到的回答还是原来的那几句,既不增添,也不减少。
麦德福特不耐烦地问:“你们来有阿贵干,警长?”
“噢,有点事。”警长说:“我是来请教沃尔伍斯先生一件事,我曾经在一份刊物上读过你写的一篇关于毛发方面的科学论文。我记得那篇文章说你能够从一根毛发,辨认出那是哪种动物或是人的毛发,甚至还能据此判断出它或他的年岁等等。是这样吗,”
“当然啰!”沃尔伍斯带着鄙夷的神气说。
“噢,真神!”警长说:“这么说在侦破希比田庄谋杀案上头,你可以助我一臂之力了。”
“我是检察官先生特地聘请来侦破这起凶案的!”
“好了,好了,”警长和解地说:“咱们先别计较这些。”
“那就只好你干你的,我干我的。”
“是的,是的。这样吧,我想请教一下你是怎么对待这个问题的,比如说:那个凶手杀人之后逃出田庄,但是他没有留下任何足迹,这一点你是怎么看的?他当时是在那片田地的中间,周围全是又湿又软的泥土,你说他是怎么跑出来的?”
警长抬头望着他,期待着,可是,沃尔伍斯没有作声。
“那么,”警长说:“是否可以这样设想,那位姑娘得到了一份比如说材料什么的,这份材料与某个人有密切的利害关系。因此这个人也千方百计想要得到这份材料,他躲在一边监视,被姑娘发现了,她往外跑,他后面追,而他早就考虑好做案后如何逃离现场……”
沃尔伍斯瞪着警长,好象在他面前的是一个疯子。“你,在胡说什么呢!”
“一匹马!”警长只管往下说:“姑娘跑出屋子,凶手骑他的马在后面追,当她跑到耕地边上,他已经追到她身边。她想要转身跑上耕地,可是被他抓住了。”
“笑话,这一切。拖拉机手既没有看见,也没有听见?”沃尔伍斯问。
“我想你大概从来没有开拖拉机在夜里犁过地。”警长笑说:“这时候马达声音很响,同时你还要紧紧盯住前面的犁沟,你当然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
“是吗?往下说。”沃尔伍斯也冷笑着。
警长接着说:“凶手一把抓住姑娘,跳下马,姑娘刚才跑了一段路,己经疲惫不堪,她再也跑不动了,凶手杀了她,夺走了她的小提包,这个小提包正是他要夺取的东西。而那匹马是经过训练的驯马,懂得主子临时跳离马首的时候,它应该站在原地不动。
“凶手跃回马上,在耕地上漫无目标地跑了几圈一一这样做是避免别人从马蹄的踪迹上看出马儿是有人驾驭着的当马跑近栅栏时,他跃出栅栏外,让马儿留在里边。想想看,大家都在寻找人的脚印,却没有人留心耕地上马的脚印。”
办公室里静悄悄地,所有的人者山静默着听他讲述。
“因此,我想,”警长说,“如果你检查凶手的裤子,一定会在裤子上面找到马毛。而且,你将发现,那是一匹大龄的棕色马的毛。这匹马原来是约翰·法哈姆的,几个月之前,他才卖给出姆·贝克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