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会出现区块链
区块链是比特币的一个重要概念,其初始使命是为了支持比特币的形成和流通。在比特币诞生之前,互联网的TCP/IP(传输控制协议/因特网互联协议)协议,基本实现了全球信息传递高速低成本的传输,而有一类特殊的信息——货币则无法在上面进行高速传输。本质原因在于,传统互联网是信息互联网,而不是价值互联网。
互联网诞生之初,最先解决的核心问题是信息制造和传输。1992年,时任美国副总统阿尔·戈尔(Albert Amold Gore Jr.)提出美国信息高速公路的想法。1993年9月,美国政府宣布实施一项新的高科技计划——国家信息基础设施(National 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NII),旨在以当时简单互联网为雏形,建设信息时代的高速公路——信息高速公路,使所有的美国人可以方便地共享海量的信息资源。
随着该项计划的发展,我们现在所熟悉的网络世界逐渐形成。在这个“高速公路”上,我们能够将信息快速生成并且复制到全世界每一个有网络的角落,这也是我们现在的互联网网络最擅长的事情,所以也可以将其称为“信息互联网”。在这个“信息互联网”上,所有传递的信息都是可以高效传播和复制的,从而构成互联网的基础协议——TCP/IP。在容许一定错误率的情况下,以最快的速度把信息传递或者复制到目标地址。而当时我们正处于一个非常“渴求”信息的时代,只要能将信息快速传播和复制就实现了我们最基本的需求。从此,我们通过“信息互联网”进入到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整个互联网上的信息开始以几何式的速度增长,信息的复制和分享成为这个时代的主流。
然而,随着互联网开始进入人类生活的各个层面,我们发现有些信息是无法复制的,或者说复制是没有意义的。比如货币支付,我们不能把要支付的钱直接复制到对方账户上,而是一定要在付款账户上减去若干资金,然后在收款账户上增加若干资金。只有这样,这个支付行为才是有意义的,而不像新闻类信息,我们复制一份到新的网站上,就有了两份信息,可以让更多的人来进行分享。而这些不能分享,只能转移的信息,往往具有更大的价值,在它的背后需要有信用作背书,从而产生价值。因此,可以发现,我们的“信息互联网”非常善于处理“信息分享”,而不能解决“价值转移”或者说“信用”这件事情。
这里所谓的“价值转移”是指,在网络中以每个人都能够认可和确认的方式,将某一部分价值精确地从某一个地址转移到另一个地址,而且必须确保当价值转移后,原来的地址减少了被转移的部分,而新的地址增加了所转移的价值。这个“价值”可以是货币资产,也可以是某种实体资产或者虚拟资产(包括有价证券、金融衍生品等)。而这种操作的结果必须获得所有参与方的认可,且其结果不能受到任何某一方的操纵。
从以上的定义可以发现,目前互联网本身的协议并不支持这个“价值转移”功能。互联网TCP/IP协议无法确认当信息发出去后本地的数据是否会精确改变,而某单点的数据篡改在现有的互联网系统中是很难被全网发现的。但是“价值转移”是金融系统的基础,而金融系统是人类生活的核心之一,因此下一代全球性互联网发展的核心问题就是要解决“价值转移”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