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第二天中午到了明星音乐厅,发现它还不及伦敦西区的十分之一时髦——与之前那些我们和布利斯先生一起畅想姬蒂远大前程的音乐厅相比。不过,这个剧院还算华丽壮观。那时它由一位凌先生经营,他在台阶门口接待了我们,带我们到他的办公室,然后大声朗读了姬蒂的合约条款,并让她在上面签字。随后他站起身来,与我们握手,叫来一个催场员,迅速给我们展示了舞台。我在这里拘谨而笨拙地等着姬蒂和乐队指挥谈话,等她和乐队排练歌曲。其间有个肩上扛着扫把的男人跑过来,粗鲁地问我是谁,在那里做什么。
“我在等巴特勒小姐。”我回答道,声音小得跟吹口哨似的。
“那么,”他说,“亲爱的,你得去别处等,因为我要打扫这里,你挡了我的路。好了,让一让。”我红着脸躲开了,不得不站在一个过道里。拿着篮子、梯子和一桶桶沙子的男孩从我身边走过,朝我这边看,或者骂我挡了他们的路。
好在晚上再去的时候就从容多了,我们直接去了更衣室,相对而言我更熟悉的地方。尽管如此,当我们走进更衣室时,我却深感扫兴——这里一点也不像坎特伯雷那个舒适的小房间,姬蒂专用的更衣室,我把它打扫得干干净净。而这个更衣室光线昏暗,布满灰尘,有十几个艺人共用的凳子和衣钩,还有一个估计是公用的洗手池,油腻腻的;这里的门如果不用东西抵住,就会晃来晃去,每个艺人或者在楼下走廊里闲逛的访客都能往里瞄上一眼。我们来晚了,发现大部分衣钩都被占用了,几个长凳上坐着几位正在换下演出服的女孩和妇人。我们进去后,她们抬眼看了看我们,大都笑了笑。当姬蒂拿出烟和火柴的时候,有个人叫起来:“感谢上帝,一个抽烟的女人!亲爱的,能给我们一根吗?再不发工资我就要破产了。”
姬蒂当晚在上半场出场。当我帮她整理好衣领和领带时,我非常镇定,但当我们走到舞台一侧候场时,我在阴影里目不转睛地盯着这个不熟悉的剧场,还有一大堆漫不经心的观众,感觉自己开始发抖。我看了眼姬蒂。她隐藏在油彩下的脸色煞白——尽管我无法分辨这是出自恐惧还是狂热的野心。我发誓,除了安慰她之外我心无杂念——我谨记自己的决定,只做她的姐妹——我拉住她的手,紧紧握着。
然而,当舞台经理终于朝我们这边点头的时候,我不得不移开视线。这个音乐厅没有主持人维持秩序,而且姬蒂之前的节目大受欢迎——那个喜剧演员返场四次,最后不得不恳求观众让他退场。台下观众很不情愿,当乐队演奏起姬蒂的开场曲时,他们因为失望而无法集中精力。姬蒂走向聚光灯下,向观众问好,顶层楼座甚至没有人欢呼,只有包厢和前排座位的观众稀稀拉拉地鼓掌——我猜是因为她的服装。当我终于强迫自己往观众席上看,我看到他们坐立不安——有的站起来了,跑去买酒或者上厕所,顶层楼座的男孩们背过身去,女孩们开始和三排之外的同伴喊话,或者和邻座聊天;人们看哪儿的都有,就是不看舞台——而聪明可爱的姬蒂正在那里卖力地边走边唱边流汗。
但是,慢慢地,剧场的情绪变了——虽然不是巨变,但也足够了。当她唱完第一首歌时,有个坐在包厢里的男人叫起来:“让尼布斯回来!”他指的是尼布斯·富勒,姬蒂前面那个喜剧演员。姬蒂眼都没眨,当乐队演奏起她第二首歌的前奏,她朝那个男人举起帽子喊道:“为什么,他欠你钱了吗?”观众大笑起来,更认真地听她的下一首歌,待她唱完后的掌声也更欢快。过了一会儿,另一个男人想叫尼布斯回来,但被邻座嘘声制止。当姬蒂唱起抒情歌曲,并抛出她的玫瑰,整个音乐厅都为她折服,观众开始认真地欣赏。
我站在舞台侧翼看她看得入迷。她之后是一位喜剧歌手,她疲惫而满面通红地退回舞台侧翼,我把手搭在她肩上,用力拍了一下。布利斯先生和经理凌先生出现了,他们刚才从舞台正面看了演出,看上去非常满意。前者双手握住姬蒂的手,激动地说:“太好了,巴特勒小姐,这真是我看过的最成功的演出!”
凌先生更内敛些。他朝姬蒂点了点头说,“很好,亲爱的。这是一群很难对付的观众,你把握得令人钦佩。一旦乐队抓住了你的节奏,喔,那就棒极了。”
姬蒂只是皱了皱眉头。我从更衣室里拿来一条毛巾,她接过去按在脸上。然后她脱掉外套递给我,又解开了领带。“没有我想象的好,”她终于开口了,“跟我想的差不多,没有我想要的那种激情,没有火花。”
布利斯先生哼了一声,摊手说:“亲爱的,这是你在伦敦的首演!比你以往演出过的剧院都大!观众会知道你,你的名声会传开。你必须有耐心。很快他们就会专门买票来看你!”他说这些的时候,我看到经理眯着眼睛看着他,但姬蒂终于露出了微笑,“我看最好,”布利斯先生说,“现在,如果你们赏光,女士们,我想我们最好去吃点清淡的晚餐。清淡点儿的菜——或许,再来一大杯葡萄酒,巴特勒小姐,起泡酒应该有你想要的那种激情。”
他带我们去了一家演员常去的餐厅,离剧院不远,里面坐满了像他一样穿着华丽背心的人,还有像姬蒂那样袖口沾着油彩,眼角残妆犹在的男孩女孩。似乎每张桌子都有个布利斯先生的朋友,当他走过的时候好多人跟他打招呼。但他没有停下与他们聊天,只是朝大家挥了挥帽子。然后他带我们到了一个雅座,唤来服务员点菜。点完后,他叫来身边的一个服务员,对他耳语。然后服务员退下,片刻后取来一瓶香槟,布利斯先生动作夸张地拔出木塞。看到这一幕,附近的几桌发出一阵欢呼,一个女人在笑声和掌声中唱起来:“她不想要雪莉酒,不想要啤酒,也不想要香槟,因为她不想喝醉出丑……”
我在想,到家后我要寄一张明信片:“我在一家剧院餐厅吃了晚餐,姬蒂在明星首演,他们说非常成功……”
布利斯先生和姬蒂在聊天,当我注意听他们讲话时,发现他们在聊很严肃的话题。
“现在,”布利斯先生说,“我要让你做一件事,如果我不是剧院经纪人,我大概不好意思说。我想请你在城里四处走走——你一定得帮她,阿斯特利小姐,”他看到我在看他,便补充说,“你们两个必须一起在城里四处走走,观察一下男人!”
我看看姬蒂,眨了眨眼,她不确定地笑了笑说:“观察男人?”
“仔细观察他们!”布利斯先生看着一块肉排说,“观察他们的性格,他们的习惯,他们的举止和走路姿势。他们有什么样的过去?他们有什么秘密?他们有没有野心?他们有没有希望和梦想?有没有失去爱人?或者他们只是脚疼,只是肚子饿了?”他挥了挥手中的叉子,“你必须知道这些,必须模仿他们,让观众看出来。”
“那,你的意思是,”我不明所以地问,“要改变姬蒂的表演?”
“我的意思是,阿斯特利小姐,拓宽姬蒂的戏路。她的女扮男装演得很好了,但是不能一直戴着淡紫色的手套在伯灵顿拱廊商业街散步。”他又看了一眼姬蒂,然后拿餐巾擦了擦嘴,用更为确信的语气说,“你觉得警察的制服怎么样?或者水手服?阔腿裤或者镶珍珠的外套?”他转向我,“想象一下,阿斯特利小姐,此刻服装店里那些帅气的男装还被压在箱底,就等着姬蒂·巴特勒前去光顾,赋予它们生命!只要想想那些美丽非凡的布料——乳白色的精纺毛线,闪闪发光的丝绸,深红色的天鹅绒和斜纹内衬;只要听听裁缝的剪刀剪断布料的声音,还有女裁缝的穿针引线;只要想象一下她打扮成水手、小贩或者王子,大受好评……”
他终于停下来。姬蒂笑了,“布利斯先生,”她说,“我真相信你能说服一个只有一条胳膊的人去玩杂耍。”
他笑了,用手敲敲桌子,桌上的餐具叮当作响。原来他真的为一个客户雇佣过一个独臂的杂技演员,并给他开薪水——那个杂技演员非常成功,简直就是琴科瓦利[21]第二:残缺的身体,双倍的技能!
一切都像他承诺的那样进展着。他把我们送去服装店和裁缝那里,让姬蒂穿上十几种男装,服装做好以后,他又带我们去找摄影师,让她口含警察的哨子拍照,或者肩扛一杆来复枪,一条水手的缆绳。他找到适合这些服装的歌曲,亲自带到吉妮芙拉路来,在邓迪太太那架糟糕的旧钢琴上演奏出来,让姬蒂试唱,我们其他人倾听并且提出意见。最重要的是他拿到了霍克斯顿、波普拉、基尔伯恩和鲍尔等地区的剧院合约。不到两个星期,姬蒂就在伦敦站稳了脚跟。现在,她在明星剧院演出结束后不会换上普通女孩的衣服,而是由我帮她拿着外套和提篮,当她走下舞台,我们就一起跑到后台入口,坐上已经在那里等候我们出发的马车,穿过城市到下一个剧院。现在姬蒂不再一晚上只穿一套服装,而是会换三四套。我作为她的服装师也相当认真尽责,在乐队间奏时替她解开扣子和拉链,而观众迫不及待地等着她再次出场。
当然,我们的作息时间相当不寻常,因为只要姬蒂一天晚上演两场,或者三四场,我们就得十二点半到一点才能回到吉妮芙拉路,虽然身上又累又痛,我们依然沉浸在晕眩与狂热中,因在午夜坐车横穿城市,因在更衣室或舞台侧翼坐立不安的候场。到家后我们会看到西姆斯或者珀西,还有“小心肝”和她的男女朋友们,都和我们一样快活得满面红光,他们在邓迪太太的厨房里泡茶、冲可可粉,做威尔士干酪或者煎饼。邓迪太太也会出现,因为她多年来租房子给剧院艺人,早就习惯了剧院式作息——她会提议我们打牌、唱歌或者跳舞。在这栋房子里,我喜欢唱歌且拥有一把好嗓子的秘密是瞒不住的,因此有时我也会和姬蒂合唱个一两首。如今我从不在三点以前上床睡觉,也从不在早上九点或十点以前起床。我已迅速而彻底地,忘了牡蛎女孩的生活习惯。
当然,我并没有把家和亲人抛在脑后。我遵守承诺给他们寄卡片,告诉他们姬蒂的演出以及剧院的小道消息。他们给我回信,寄来小包裹,当然还有一桶桶牡蛎,我拿给房东太太,让她为我们做成晚餐。然而,我给家里写信的频率越来越低,给他们的卡片和礼物的回复也越来越短,越来越偷懒。“你什么时候回来看我们?”他们会在信的末尾问,“你什么时候回惠特斯特布尔?”我会回复:“快了,快了……”或者,“看姬蒂什么时候有空放我回去……”
但姬蒂是不会放我回去的。一周又一周过去,季节随之变化,夜晚越来越长,越来越冷。在我眼中,惠特斯特布尔变得——不能说是黯淡了,但是褪色了。我也并非不想念父母、艾丽斯和戴维,以及我的表兄弟姐妹,只是更多地记挂着姬蒂和我的新生活……
因为我要操心的事情太多了。我是姬蒂的服装师,也是她的朋友、顾问,我陪她做各种事。她学新歌时,我拿着歌词,在她忘词的时候提醒她。裁缝给她做衣服时,我在旁边看着,确认或纠错。聪明的布利斯先生——现在我应该叫他沃尔特,因为他已经成了我俩的一员,就像他叫我俩“姬蒂”和“南”一样——领她去商店、市场、广场和车站观察男人,经常一去就是好几个小时,我也会跟着。我们一起观察了警察的走路姿势、小贩疲惫摇晃的步履,还有结束任务的士兵潇洒干练的步子。
我们在这个过程中了解了整个伦敦城的生活方式和做派。我在伦敦越发从容不迫,如同我和姬蒂在一起一样——自在,并且经常为之着迷,心驰神往。我们探访了公园——宏伟而美丽的花园,在城市漫天的尘埃中,它们是如此独特而葱郁,里面有一些匆匆路过的行人。我们在伦敦西区漫步,凝视着各种美妙的景象,不仅仅是那些伟大著名的景观,那些宫殿、纪念碑和画廊,还有那些微不足道的场景——马车的翻覆,鳗鱼从渔夫的篮子里溜出来,扒手偷人钱包,路人的钱包被抢……
我们还去了泰晤士河。站在伦敦桥、巴特西桥,以及这两座桥之间所有的桥上,我们可以闻到这条大河的臭气,并惊叹于它的宽阔。我知道,泰晤士河在出海口变得更加宽阔,汇聚成闪亮而清澈的海——那陪伴我长大的、养育了牡蛎的海。看着朗伯斯桥下的小游船,想到我也是逆流而上来伦敦的——从平静的惠特斯特布尔来到这个悸动的大都市——我感到一阵奇特的激动。当我看到货船运来了肯特郡的鱼,我只是笑了笑,而没有想家。当渔人掉过头,沿河回家的时候,我也一点都不羡慕他们。
就在我们四处游逛,变得亲如姐妹时,这一年就要接近尾声。我们继续表演,可以说,姬蒂成功了。现在,沃尔特给她带来的每个合约都比上一个更长期、更慷慨,很快她的日程就排满了,开始拒绝一些邀请。她有了自己的歌迷,绅士们给她送花,还有晚宴的请柬(还好,她只是笑笑就置于一边,让我暗中松了一口气)。男孩们找她索取签名照,女孩们聚在后台入口告诉她她有多帅——对这些女孩,我不知该同情她们、保护她们还是害怕她们,她们与我如此相似,也许轻易就会取代我,而我则成了她们。
然而,她还是没有如她想象的那样,或像沃尔特先生保证的那样,成为一个明星。她演出的音乐厅还是郊区的那些,以及伦敦东区那些稍好些的剧院(有一两次还是不那么好的剧院——佛雷斯特和赛博雷特,那里的观众遇到自己不喜欢的演出就扔靴子或者猪蹄),她的名字并没有在音乐厅的海报上变得靠前,也没有变得更大。她的歌曲也没有在街头巷尾传唱。沃尔特说,问题不在姬蒂,而是她演出的性质。她的对手太多了,男装丽人太多了,这个行当原来和玩杂耍的一样具有专业性质,现在突然就成了个人满为患的行当。
“为什么现在每个登台表演的年轻姑娘都想穿着裤子来演?”当又一个男装丽人在伦敦初次巡演的时候,他生气地问我们,“为什么那些值得尊重的喜剧女演员都想改变戏路,穿上喇叭裤跳角笛舞?姬蒂,你生来就是要演男孩的,傻子也能看出来。如果你是正统舞台上的女演员,你演的该会是罗瑟琳、薇奥拉或者鲍西娅[22]这样的角色。可是那些微不足道的男装丽人——范妮·莱斯利、范妮·罗比娜,贝茜·博恩希尔,还有米莉·希尔顿——她们穿背心简直和我穿裙撑一样奇怪。这真让我气愤。”他坐在我们的小客厅里,说话时朝椅子的扶手拍了一把,于是椅子上老旧的缝隙中喷出一缕灰尘和填充物,“看到那些天赋不及你十分之一的女孩获得了那些本该属于你的合约,还有名声,这真让我气愤。”他站了起来,“你很快就能成名了,”他说着在姬蒂的肩膀上轻推了一下,她得抓住他的胳膊才没摔倒,“我们必须得做点什么,好帮你一把——在你的表演里面加一点东西,和那些趾高气扬的女学生区别开来!”
但是,无论我们多努力,姬蒂至今也没有出名,她现在还是在那些偏离市中心的档次不高的剧院演出——伊斯灵顿、马里波恩、巴特西、佩卡姆、哈克尼——绕着莱斯特广场,在夜晚一个接一个的演出中穿越伦敦西区,但是从来没有像她和沃尔特梦想的那样,在阿尔罕布拉剧院和帝国剧院演出。
说句实话,对此我并不在意。姬蒂在伦敦的新事业没有她期望的那么卓越,我也为她感到遗憾,但私下里也松了一口气。我知道她有多聪明、多迷人、多可爱,尽管我一定程度上像沃尔特一样想和世界共享她,但是更大程度上只想独自秘密而安全地占有她。因为我敢肯定,如果她真的出名了,我就会失去她。我不喜欢她的歌迷给她送花,或者挤在后台入口索要照片和亲吻。而更大的名气会带来更多的花束和亲吻,我不相信她还会对绅士们的请柬一笑置之,我也不确定有一天,在那么多崇拜她的女孩里面,她不会遇到一个更喜欢的人……
如果她出名了,她就会更有钱。她或许会买一栋房子——那么我们就不得不离开吉妮芙拉路,以及我们所有的新朋友。我们得离开这个小小的起居室,还得离开这张床,住进单独的卧室。这个想法让我难以忍受。我好不容易才适应了睡在姬蒂身边,当她触碰到我的时候,我不再颤抖、身体僵硬或者觉得难堪,而是学会了依偎在她怀里,纯真而自然地接受她的吻,有时甚至也吻回去。我慢慢习惯了她在我身边熟睡或者光着身子。当我醒来,第一眼看到她在熹微晨光的阴影下安静的脸庞时,我也不再惊奇地屏住呼吸。我看到过她脱衣服洗漱和换睡衣的样子。现在我对她的身体和对我自己的一样熟悉了——或许更加熟悉,真的,因为她的头、脖子、手腕、后背、四肢(都和她的脸颊一样圆润而有雀斑),还有她的肌肤(有一种独特的优雅,简直就像另一件帅气的套装,度身定做的,穿起来非常舒服),都让我觉得比我自己的更可爱,更迷人。
不,我一点也不想要有任何变化——尽管我了解到一些关于沃尔特的事,十分令人不安。
我们不可避免地和沃尔特一起度过了很多时光——在邓迪太太的钢琴旁唱歌,或在演出后和他共进晚餐——他不再只是姬蒂的经纪人了,而成了我们的一个朋友。我们不仅工作日和他在一起,周日也与他共度。最后,周日和沃尔特一起出门变成了习惯,我们开始注意听着他的马车来到吉妮芙拉路的声响,他的靴子踏上我们阁楼的楼梯,他轻轻敲响我们客厅的门,还有他那傻里傻气的、夸张的问好。他会带来一些新闻和小道消息,我们会去城里,或者到城外;我们会一起散步——姬蒂挽着他的巨大的臂弯,我挽着他的另一条胳膊,而沃尔特像一个吵吵嚷嚷的叔叔,说话声音很大,和善而充满活力。
对此我并未多想,只是觉得愉快,直到某天我和姬蒂、西姆斯、珀西和“小心肝”一起吃早餐时聊起他。那是个周日,我和姬蒂都懒洋洋的,当西姆斯听说我们是在等谁的时候,他大声说:“我敢说,姬蒂,沃尔特一定是对你有点意思!我从没见过他在哪个艺人身上花过这么多时间。所有人都会以为他是你的情郎呢!”他说得如此坦然,但是我看到“小心肝”在笑,她瞟了珀西一眼——更糟糕的是,我看到姬蒂脸红了,转向一边——我突然明白过来,他们都知道,而我真恨自己没有早点猜到。过了半小时,当沃尔特出现在客厅的门前,把发亮的脸颊贴近姬蒂并说道,“吻我,凯特!”[23]我没有笑,而是咬着嘴唇陷入了思索。
他有点爱上她了,事实上,或许还不只一点。我现在看出来了——看出他有时注视她的眼神是湿润的,更诡异的是他会匆忙移开视线。我看到他抓住每个愚蠢的机会亲吻她的手,或者把他那沉重、笨拙而充满欲望的胳膊放在她苗条的肩膀上。我听到有时他呼唤她的名字时,声音变得更为甜蜜。现在我才发现这些——因为他的热情同我一样,只是我已对自己的这份感情习以为常。
我几乎要同情他了,几乎要喜爱他了。我不恨他,如果我恨,那只会是恨自己的镜像,因为镜子那么清晰、严厉而可怕地映射出了自己的不完美。我也没有记恨他在本该我陪伴姬蒂散步的时候出现。在某种程度上,他是我的对手,但奇怪的是,在他的陪伴下爱她变得更容易。有他在场,我就可以和他一样大胆而感性。我们可以装作崇拜她,这简直和可以真的崇拜她一样美好。
如果我仍旧渴望拥抱她却顾虑重重——嗯,像我刚才说的,沃尔特对此也一样,这便显得我的谨慎和爱意是正常的,并且是正当的。她是个明星,我专属的明星,这就够了,像沃尔特一样,我会永远坚定不移地在我那固定而遥远的轨道上围绕着她。
我不知道我们什么时候会迎面撞上,以及这一幕会多么具有戏剧性。
现在已经是十二月,寒冷的十二月,就像这一年的八月让人汗流浃背,这个十二月的天气冷得让邓迪太太的小天窗一连几天都结了冰,冷得我们早上起来时呼吸都起了雾,我们不得不穿着衬裙上床睡觉。
在惠特斯特布尔的家里我们讨厌严寒,因为寒冷让捕鱼人的日子变得异常艰辛。我记得那些一月的夜里,我的哥哥戴维坐在客厅的火炉旁哭泣,仅仅是因为疼痛,因为生活的艰辛让他被冻坏的手指皲裂,让他的脚也生了冻疮。我记得自己的手指也很痛,我要处理一桶桶冰冷的冬季牡蛎,不停地把鱼从冰冷的海水里放进热汤中。
而在邓迪太太家,人人都喜欢冬天。他们说冬天越冷越好。因为冰霜和冷风能让剧场坐满。对许多伦敦人来说,一张音乐厅的票比一桶煤更便宜——就算没有更便宜,至少更有趣。与其在你可怜的客厅里跺脚拍手驱寒,为什么不和邻居一起在明星剧院或者百丽宫跺脚鼓掌呢,而且还有玛丽·劳埃德[24]陪你!在最冷的冬夜,音乐厅里都是哭泣的婴儿,婴儿的母亲把他们带去看演出,以免把他们留在家里睡觉——一睡着或许就会死在那阴冷潮湿的摇篮里。
不过那个冬天在邓迪太太的房子里,我们并不怎么担心被冻坏的婴儿。我们都愉快而无忧无虑,因为演出票卖得很好,我们的工作排得很满,也比以前更有钱了。十二月初,姬蒂和马里波恩的一个音乐厅签了约,整整一个月每晚演两场。得知不用在雪花纷飞的伦敦狂乱地穿梭,幕间只要坐在休息室聊天,我们很高兴。其他艺人——一个马戏团、一个魔术师、两三个喜剧歌星,还有一对侏儒夫妇组合“小矮人”——都和我们一样心满意足,我们相处甚欢。
演出在圣诞节结束。或许我该回惠特斯特布尔,我知道不回去的话家人会失望的。但是我也知道家里的圣诞晚宴是什么样的。二十个表兄妹挤在一张桌子周围,七嘴八舌,偷拿别人盘子里的火鸡。鉴于场面会如此混乱,我想他们大概不会想起我。但我知道如果我抛下姬蒂,她一定会想念我,我也会非常想念她,这一定会让其他人心情不快。因此我和她一起过了圣诞——当然还有永远在场的沃尔特。我们在邓迪太太的餐桌上吃鹅,喝香槟和纯麦芽酒,频频为新年干杯。
当然,还有礼物,有来自家人的礼物,母亲附了个措辞乏味的小纸条,我就不念出来给自己丢人了;有来自沃尔特的礼物(给姬蒂的是一枚胸针,给我的是一个帽针)。我给惠特斯特布尔寄了包裹,也给邓迪太太这边送了礼物。我给姬蒂的礼物是我能找到的最可爱的东西:一颗珍珠——一颗完美无缺的珍珠,上面镶着银,穿着一根链子。这比我以往买的任何礼物都贵十倍,因此我拿着它的时候双手颤抖。当我把它拿给邓迪太太看时,她皱了皱眉,说“珍珠代表眼泪”,并摇了摇头。她相当迷信。然而姬蒂觉得漂亮,立刻就系在脖子上了,然后拿了一面镜子看它垂在她可爱的锁骨沟上。“我不会摘下来的。”她说。她确实没有摘下,从那以后一直都戴着,哪怕在舞台上也戴在领带或者领结下。
当然,她也给我买了礼物,装在盒子里,系着缎带,用薄纸包着,打开一看是一条裙子——这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裙子,一件深蓝色的晚装长裙,裙型修长,腰间有一条乳白色的绸缎腰带,胸口和裙裾镶着层层叠叠的蕾丝。我知道这条裙子对我来说过于精美了。我拆了包装,对着镜子比了比,然后摇了摇头,感觉颇受打击。“很漂亮,”我对姬蒂说,“可我怎么能接受呢?太漂亮了,你必须收回,姬蒂。太贵了。”
但是姬蒂看到我两眼放光地拿着这件衣服,只是笑我如此局促不安。“胡说!你也是时候穿点体面的衣服了,你那些从家里带来的旧衣服太破了,都是女学生穿的。我有一柜子体面的衣服,你也应该有。咱们买得起。而且,这件也没法退了,这是专门为你做的,就像灰姑娘的水晶鞋,你的尺寸特殊,别人没法穿。”
专门为我做的?那就更糟了!“姬蒂,”我说,“我真的不能要。我穿着不会舒服的……”
“你必须收下,”她说,“而且,”她用手指摆弄着我刚刚戴在她脖子上的珍珠,然后看着别处说,“我现在干出点名堂来了,不能让我的服装师一直穿着她姐姐的旧衣服跑来跑去。这不太合适,不是吗?”她说得如此轻松,但我突然间明白了她言语中的真相。我现在也有自己的收入了——我花了两周的薪水给她买珍珠和项链,但还是保留着惠特斯特布尔式的节俭,不舍得给自己花钱。不知她有没有觉得我寒酸,想到这个我的脸红了。
因此,我为了姬蒂把裙子留下了,并在几天后的一个晚上第一次穿上了它。那是个派对,马里波恩剧场的季末派对——我们在那里度过了十分愉快的一个月。那天场面盛大,姬蒂也为此给自己做了一条新裙子,一条可爱的低领短袖裙子,用中国丝绸做的,像玫瑰花苞一样粉嫩的颜色。我拿着裙子让她穿上,帮她系好。我看着她戴上手套,她美得令我充满渴望,粉红色的丝绸衬得她的红唇更红,脖颈更白皙,眼睛和头发的棕色更深。除了我给她的珍珠和沃尔特送的胸针,她没戴别的珠宝。其实这两样并不相称——胸针是琥珀色的。但是姬蒂穿什么都好看——哪怕是一串瓶盖挂在她脖子上,我想她看起来仍旧像个女王。
帮姬蒂系扣子耽搁了我自己更衣,我说她应该先下楼。当她穿戴完毕后,我穿上了她送给我的那件漂亮礼服,走到镜子前端详自己,看得眉头直皱。这件裙子让我发生了巨变,几乎是一种伪装。在半明半暗的灯光下,它和黑夜一样暗,让我的眼睛显得更蓝,发色变得更淡了,这条长裙和腰带让我显得比以往更高挑修长。我一点也不像穿着粉色裙子的姬蒂,而是更像一个穿着姐姐的舞会礼服戏耍的男孩。我解下发辫,梳了梳头——然后,因为没时间编辫子了,便在脑后挽起,插上一把梳子。我觉得这个发髻使我的下巴和脸颊显得更棱角分明,我原本就宽的肩膀显得更宽。我又皱了皱眉,移开了视线。就应该是这样的,我想,这裙子也有优点,会让我身边的姬蒂看起来更精致。
我下楼去与她会合。当我打开客厅的门时,我发现姬蒂在和其他人聊天,他们都安静地坐在晚餐桌旁。“小心肝”第一个看到我,然后捅了捅她身边的珀西,他从盘子里抬起头看了我一眼,吹了个口哨。西姆斯转过身来看着我,就像从来没有见过我一样——一勺子的食物停在空中,而他仍大张着嘴。邓迪太太顺着他的目光望去,然后发出一阵剧烈的咳嗽,“喔,南希!”她说,“看看你!你变成了俊俏的淑女了!就在我们的屋檐下!”
听到这句话,姬蒂也转过身来看我——那一刻她的目光既惊奇又困惑,像是从来没有见过我似的,我不知道那会儿我俩谁的脸更红,我的,还是她的。
然后她挤出了一个微笑。“很好。”她说,然后移开了目光。因此我痛苦地想,这件衣服肯定是比我想象的更不适合我,我已经准备好参加一个糟糕的派对了。
但是派对一点也不糟糕,气氛真诚愉快,现场喧闹拥挤。经理在舞台的尽头搭了一个平台,一直延伸到观众席,这才装下了我们所有人,他还请了个交响乐团来演奏舞曲,在舞台侧边摆了桌子,放上馅饼、果冻以及一桶桶啤酒和一杯杯潘趣酒,还有成排的瓶装葡萄酒。
很多人夸奖我和姬蒂的新裙子,对我尤为赞美有加,笑容可掬,在拥挤的大厅里用嘴型对我说:“你今天真漂亮!”有个女人——魔术师的助手——抓住我的手说:“亲爱的,你今天晚上真是长大了,我都没认出你!”和邓迪太太一个小时前说的一样。她的话让我印象深刻。姬蒂一开始和我站在一起,但是过了午夜,她跑去加入了另一群人,聚在香槟桌边,而我躲在后面,心事重重。我还没有习惯把自己当作一个成年女子,但是现在,我穿着蓝色和乳白色的漂亮裙子,又是绸缎又是蕾丝,我开始觉得自己是个成年女子了——并且意识到自己确实是:我已经十八岁了,离开了父母家,或许是永远离开了,开始挣我自己的生活,并且在伦敦自己付房租。我仿佛是在远处看着自己——看着自己像喝姜汁啤酒一样喝着葡萄酒,和艺人一起聊天玩耍——我以前根本不敢这样;看着我自己从交响乐团的一个伙计手里接过一根烟,点着,心满意足地吞云吐雾。我什么时候开始抽烟的?我都不记得了。我习惯了在姬蒂换衣服的时候帮她拿着烟,慢慢地自己也开始养成吸烟的习惯。我现在抽烟抽得很频繁,一半手指的指尖也变黄了——四个月前,它们还因为一直浸泡在牡蛎桶里而长期泛红并满是褶皱呢。
有个乐手——我想他是吹短号的——朝我这边迈出了殷勤的一小步。“你是经理的朋友吗,还是?”他说,“我以前没在音乐厅见过你。”
我笑了。“不,你见过我。我是南希,姬蒂·巴特勒的服装师。”
他扬起眉毛,然后侧过身去将我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喔!确实是。以前我以为你还是个孩子呢。但是现在,我以为你是个演员,或者跳舞的。”
我笑笑,摇了摇头。然后他什么也没说,喝了口酒,擦了擦自己的胡子。“我想你应该会跳舞,对吧?”他说,“跳一曲怎么样?”他朝那群舞台后面跳华尔兹的男女点了点头。
“哦,不,”我说,“不行,我喝了太多香槟了。”
他哈哈大笑,“那更好!”他把酒放在一边,嘴里叼着香烟,然后把他的手放在我的腰间,把我抱起来。我颤抖了一下,他开始旋转,简直跳得像个小丑。我欢笑尖叫得越大声,他就带着我转得越快。很多人看向我们,又是微笑又是拍手。
最后他转晕了,差点摔倒,然后猛地把我放下。“现在,”他气喘吁吁地说,“告诉我,我是不是跳得很好?”
“哪有!”我说,“你让我头晕眼花得像条鱼一样,还有,”我摸了摸裙子的前面,“你弄坏了我的腰带!”
“我会帮你修好的。”他说着又去摸我的腰。我叫了一声,挣脱了他。
“不,你修不好!你赶紧走吧,让我安静一会儿。”此刻他抓住了我,挠得我咯咯直笑。被人挠痒痒总会让我笑出声来,不管是谁挠我。但是这么玩了一会儿他终于放弃了,回到他的乐队同伴那里。
我又用手拉了拉我的腰带,怕真的被他扯坏了,但看不清楚。我大口喝完手中的酒——我猜大概是第六七杯了,然后从舞台上溜走。我先去了洗手间,然后直奔楼下的更衣室。更衣室今天开着只是为了让女士们放外套,因此里面又冷又空又昏暗。但是有一面镜子,于是我走过去,瞄着镜子把我的裙子拉直。
我在那儿没多久,就听到过道里有脚步声,然后又安静下来。我转过头去看是谁,发现是姬蒂。她肩膀靠着门框,双臂交叉。她的站姿不像平常穿晚礼服时那样,而是像穿着裤子在舞台上时那么趾高气扬。她的脸转向我,我看不到她的头发和胸部,只看到她脸色苍白,裙子上有一块污渍,有人把酒泼在上面了。
“喔,姬蒂。”我说。但是她没有回应我的微笑,只是面无表情地看着我。我不确定地转回镜子,继续弄我的腰带。最后她终于开口了,我听出来她已经喝得烂醉。
“看到你喜欢的了?”她说。我吃惊地转过身去,她往屋子里迈了一步。
“什么?”
“我说,‘看到你喜欢的了吗,南希?’今晚每个人似乎都看到了。都看到了很吸引他们眼球的东西。”
我咽了咽唾沫,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她朝我走近,在我跟前停下来,用那同样平静而傲慢的眼神看着我,“你跟那个吹短号的打得火热,不是吗?”她说。
我眨了眨眼,“我们只是闹着玩。”
“闹着玩?他的手都把你摸遍了。”
“哦,姬蒂,没有这回事!”我的声音几乎在颤抖。我无法相信她会这样说,我和她在一起的这些日子她从来没有对我不耐烦过,从来没有对我提高过嗓音的分贝。
“没错,就是摸遍了,”她说,“我看到了,我,还有派对上的一半人都看到了。你知道他们很快就会怎么叫你吗?‘调情小姐’!”
调情小姐!我真是哭笑不得。
“你怎么能这么说呢?”我问她。
“因为事实就是这样。”她似乎瞬间变得愠怒,“如果我知道你穿上这件裙子只会跟人调情,就不会送给你这么漂亮的衣服。”
“哦!”我重心不稳地跺了跺脚,我猜自己也醉得和她差不多了,“哦!”我把手指插进晚礼服的领口,想要解开扣子,“你要是想要回去的话,我现在就把这该死的裙子脱下来!”我说,“如果你是这样想的话!”
听到我这么说,她又向前一步,抓住了我的胳膊。“别犯傻。”她的语气有些缓和了。我挣脱了她,继续脱衣服,但是白费力气,因为喝了酒,加上又惊又气,我的动作十分笨拙,怎么都解不开裙子的纽扣。姬蒂又抓住我,很快我们就几乎要打起来了。
“我不允许你说我卖弄风情!”她抓住我的时候,我说,“你怎么能这么说我?你怎么能这样?如果你知道——”我把手伸进领子,她的手盖住了我,她的脸向我靠近。看到这一幕,我立刻感到一阵晕眩。我以为我已经成了她的姐妹,正如她期望的那样。我以为我那压抑着的诡异欲望已经冷却消失了。现在我只知道她的胳膊环绕着我,她的手握着我的手,她的呼吸在我脸上发热。我抓住了她,不是把她推开,而是把她拉得更近。我们渐渐不再扭打,而是变得安静,我们的呼吸乱了,心也怦怦跳。她的眼睛睁得很大,像墨一样黑,我感觉到她的手指离开了我的手,移向我的脖子。
突然,走廊里传来一阵响动和脚步声。我怀里的姬蒂像是听到枪响一样吓了一跳,赶紧迅速往后退了几步。一个女人——魔术师的助手埃丝特出现在门廊的另一边。她脸色苍白,神情严肃。她说:“姬蒂,南,你们相信吗?”她拿出了一块手绢,用嘴咬着,“刚才来了个男孩,从查令十字街医院来的。他们说格利·萨瑟兰在那里”——就是那个和姬蒂一起在坎特伯雷游艺宫表演的喜剧歌手——“他们说格利在那里——他喝醉了,开枪自杀了!”
这是真的——第二天我们都听说了这个可怕的真相。我不用去怀疑,因为来伦敦以后就曾听闻格利是圈里公认的酒鬼。他每演完一场都要在回家路上去酒吧喝一杯。我们举行派对的那天他在富勒姆[25]喝酒,坐在一个角落的凳子上,听到坐在吧台的一个人说格利·萨瑟兰已经过了全盛时期,应该给更有趣的艺术家让路了。他说他看了格利最近的演出,觉得那些梗都不好笑。吧台服务员说格利听到这些话就跑去和那个男人握手,给他买了一杯啤酒,然后给所有人买了啤酒。跟着他回到家就拿出一把手枪,朝自己的心脏开了一枪。
我们在马里波恩那天晚上并不知道这些,只知道格利一阵痉挛,然后就离开了人世。但是这个消息结束了我们的派对,大家都像埃丝特一样紧张而悲痛。听到这个消息,我和姬蒂跑回舞台上,上楼梯的时候她抓住了我的手,但我想这是因为悲痛,而非出自温暖。经理让大家把所有的灯都点亮了,乐队也把乐器放在一旁。有些人哭了,那个刚才挠我的短号手抱住了一个发抖的女孩。埃丝特哭着说:“哦,太可怕了不是吗,太可怕了!”我想大概是因为喝了酒,大家感受到的冲击更大了。
然而,我不知该作何感想。我完全无法思考格利的事情,我的思绪还在姬蒂那里,在更衣室的那一刻,当我感觉到她的手在抚摸我时,我感觉到我们之间进了一步。那之后她就没再看我,现在她跑去和那个带来格利自杀消息的男孩交谈。然而,过了一会儿,我看到她摇着头走开,似乎是在找我,当她看到我在舞台侧边的阴影里等她的时候,走过来叹了口气说:“可怜的格利。听说他射穿了自己的心脏……”
“我想起来,”我说,“正是因为去看格利,我才第一次去了坎特伯雷,然后见到了你……”
她看着我,颤抖起来,一只手托着腮帮,满面愁容。但是我不敢上前安慰她,只是痛苦而惶惑地站在那里。
当我说我们该走了的时候——因为其他人都在陆续离开——她点了点头。我们回到更衣室拿外套,漆黑的屋子现在亮起来了,脸色苍白的女士们都拿着手绢擦眼睛。然后我们到后台入口,等着看门人叫的马车过来。好像等了一个世纪那么久。凌晨两点我们才坐上回家的马车,在各自的座位上沉默不语,姬蒂只是时不时重复着:“可怜的格利!为什么会这样!”我依然酩酊,依然晕眩,依然被绝望的激情驱使着,但也依然迟疑不前。
这是一个寒冷而美丽的晚上,我们离开了派对的人群,街上十分安静。路上雾气深重,还结了冰,我时不时感受到马车轮子的倾斜,听到马步的打滑声和马夫的咒骂声。街上的冰霜反射出光亮,雾中的街灯散发着黄色的光晕。走了很久,我们都是街上唯一的一辆马车。这匹马、车夫、姬蒂和我可能是这座沉睡的石与冰的城市中唯一醒着的生物。
最后我们上了朗伯斯桥,姬蒂和我几周前还在这里看桥下的游船。现在我们的脸贴在车窗上,看着一切都变换了和白天不同的模样——那堤坝上的灯像一串琥珀珠子一样消融在夜色里,议会大厦投下锯齿状的巨大阴影,在河面上若隐若现。泰晤士河上的船只安静地停泊在那里,灰色的河水浑浊而黏滞,看起来十分诡异。
这一幕让姬蒂拉下窗户,用兴奋的高音呼喊着,让车夫停下来。然后她推开了马车的门,把我拉到了大桥的铁栏杆前,抓住了我的手。
“看。”她说。她似乎完全忘记了悲伤。在我们脚下的水中,有一块块六英尺长的冰块在水流中漂着,就像晒太阳的海豹。
泰晤士河正在结冰。
我的目光从河水转向姬蒂,又从姬蒂转向我们站着的大桥。我们身边除了车夫没有别人,他竖起了斗篷,遮住耳朵,往烟斗里装上了烟草袋。我又朝河面看去,看着那伟大而平凡的变化,如此轻易就屈从了自然的法则,却又稀奇而令人不安。
这就像是一个只为我和姬蒂出现的小小奇迹。
“一定很冷吧!”我轻声说,“想象一下如果这一整条河都结冰了,从这里一直到里士满。你会从河上走过去吗?”
姬蒂颤抖着,摇了摇头,“冰会裂开的,”她说,“我们会沉入河里淹死,不然就是搁浅,冻死!”
我以为她会笑,而不是给出一个认真的答案。我仿佛看到我们两个在一片比煎饼大不了多少的冰上,随着泰晤士河流向大海,也许还经过了惠特斯特布尔。
这匹马向前迈了一步,缰绳发出了叮当声响,马夫咳嗽了一声。我们仍盯着河面,不说话,也不动,最后我俩都感到悲伤。
姬蒂终于对我耳语:“是不是很奇妙。”
我没有回答,只是盯着浑浊的河水,它们打着漩儿,不情愿地从我们脚下的桥柱上流过。但是当她再次颤抖时我向她跨出一步,感觉到她也向我依偎过来。桥上寒冷刺骨,我们可以回到铁栏杆那里,躲进马车,但是我们都不想离开这结冰的河,或许,我们终于发现不想离开的,是彼此的体温。
我抓住了她的手,她的手在手套里僵硬冰冷。我把她的手放在我的脸颊上,也没有把它暖热。我的眼睛一直盯着桥下的流水,然后解开了她手腕的扣子,脱下了她的手套,把她的手指放在我的唇边,用我的呼吸让它暖和起来。
我轻轻朝她的指关节叹了一口气,然后把它翻转过来,朝她的手掌吹气。除了河上的波浪,再没有什么别的声响。然后,她用低沉的嗓音说:“南。”
我看着她,她的手还举在我的嘴边,我的呼吸仍温暖着她的手指。她的脸朝向我,目光深邃而奇特,就像我们脚下的流水。
我把手放了下来,她的手指还在我的嘴上,然后她慢慢地把手指滑向我的脸颊、我的耳朵、喉咙和脖子。她的面容颤抖了一下,对我耳语:“你不会告诉任何人的,对吧,南?”
我想我叹了口气,叹气是因为知道,终于,有需要保守的秘密了!然后我把脸贴近她,闭上了眼睛。
一开始她的嘴唇很凉,然后变得温热——那对我来说,似乎是这整座城市里唯一温暖的东西了。过了一会儿,她迅速看了一眼我们那个缩成一团的车夫,当她把嘴唇移开的时候,我的嘴唇又湿润又酸痛,赤裸地迎着一月的寒风,好像被她的吻带走了温度。
她把我拉进马车的阴影里,这样我们就不会被人看见了。我们又靠在一起亲吻,我的双臂环绕着她的肩膀,我感觉到她的手在我背后颤抖。从嘴唇到脚踝,透过外套和礼服的层层累赘,我感觉到她僵硬的身体贴着我的,我胸口贴近她的地方怦怦直跳,还有我们臀部贴近之处的脉搏、体温和缝隙。
我们就这样站了一分钟,或许更久,然后车夫调整了座椅,马车发出了一个声响。姬蒂迅速站开了。我的手还没有从她身上拿开,她握着我的手腕,亲吻着我的手指,发出了有些紧张的笑声,对我耳语:“你把我吻得丢了魂!”
她坐进了马车,我也跟着她爬进去,浑身颤抖,头晕目眩,我想这是因为激动和渴望。马车的门关上了,马夫唤了小马,马车颠簸了一下,开始蜿蜒前行。冰冻的河流留在我们身后,和刚刚发生的奇迹相比,它显得如此暗淡!
我们并肩坐着。她再次把手放在我的脸上,我颤抖了一下,下巴在她的手指上跳动。但是她没再亲吻我,而是把脸靠在我的脖子上,因而我触碰不到她的嘴,但我耳朵下面的肌肤感觉到了她嘴唇的热度。她那脱下手套的手洁白而冰凉,滑向我外套前面的空隙。她的膝盖紧靠着我的,当马车摇晃起来的时候,我感觉到了她的嘴唇,她的手指和大腿变得更沉重,更烫人,和我贴得更紧,让我真想在她的亲近下扭动并叫出声来。但是她没有对我说话,也没再吻我或者抚摸我。我只是无辜而畏缩地静静坐在那里,而她似乎也希望如此。因此,从泰晤士河到布里克斯顿的这一路是我经历过的最美妙也最糟糕的旅程。
最后,马车转了个弯,慢慢停下,我们听到车夫用马鞭的尾部敲了一下车顶,告诉我们到家了。因为我们太安静,他可能以为我们睡着了。
我依稀记得我们是怎么进入邓迪太太的屋子的——摸到了门钥匙,爬上昏暗的楼梯,进入了这所安详熟睡的房子。我记得我们停在天窗下,看见一片渺小而闪亮的繁星,姬蒂俯身开门的时候,我静静地把嘴唇贴近姬蒂的耳朵。我记得她怎样关上了我们身后的门,叹了口气,然后再次靠近我,将我拉近。我记得她不让我站起来点燃煤油灯,而是拉着我在黑暗中跌跌撞撞地摸进卧室。
我异常清晰地记得在那里发生的一切。
屋子里冷得很,脱光衣服简直是折磨,然而在强烈的本能冲动下,还穿着衣服更是折磨。我在剧院的更衣室里很笨拙,但是现在不笨拙了。我很快就脱得只剩内衣和内裤,听见姬蒂咒骂她的晚礼服扣子,于是过去帮她。有那么一刻,我为她解开衣服上的挂钩和丝带,她解开被钩在别针上的头发——我们就像站在舞台边上,在出场前以闪电般的速度换装。
最后她全身赤裸,只剩下脖子上的珍珠项链,她的身体落入我的手中,僵硬而冰凉,我感觉到她乳头的触碰和大腿之间的毛发。然后她走开了,床上的弹簧发出声响,我等不及脱下身上剩余的衣服,便跟着她来到床上,看到她在床单下发抖。我们的吻变得更从容,但也更激烈,最后,这阵寒意消退了,尽管我们还在颤抖。
然而当她赤裸的手脚贴近我的时候,我又突然害羞,突然畏惧了。我从她身边挪开,小声说:“我可以——碰你吗?”她又紧张地一笑,把头靠在她的枕头上。
“哦,南,”她说,“你不碰我的话我会死的!”
然后我殷勤地抬起手,用手指抚摸她的头发。我抚摸了她的脸,她弯曲的眉毛,她脸上的雀斑,她的嘴唇,她的下巴、喉咙、锁骨和肩膀……然后我的手因为羞涩而迟疑,直到她侧着脸,闭上眼,握住我的手腕,轻轻把我的手指拉向她的胸前。当我触碰她的胸部时,她叹了口气,转过身去,过了一两分钟,她又抓住了我的手腕,向身下移去。
她那里已经湿了,像天鹅绒一样光滑。当然,我以前从来没有这样摸过别人——除了有时候会这样触摸我自己。但抚摸她就像抚摸我自己,当我的手抚过她时,我感觉到自己的内裤也变得潮湿而温暖,我自己的臀部也在和她一样蠕动。很快我就停止了轻柔的抚摸,开始用力地摩擦她。“哦!”她轻声叫着,然后我摩擦得更快,她又“哦”了一声。然后是一连串的呻吟,伴随着低沉而急促的喘息。她晃动着,床也随之咯吱作响。她的手也开始不经意地摩擦着我的肩膀。仿佛整个世界都悄无声息,只剩下我那湿润的指尖在她两腿中央的动静。
最后,她喘着气,身体变得僵硬,把我的手甩开,沉重而慵懒地躺了下来。我紧紧抱着她,一起静静地躺了一会儿。我感受到她剧烈的心跳,等心跳稍微平复后,她动了动,叹了口气,然后用一只手捂住脸。
“你让我哭了。”她低声说。
我坐起来,“不会吧,姬蒂?”
“嗯,真的。”她又哭又笑地抽泣了一下,揉了揉眼睛。我握住她的手指,看到上面有泪痕。我握紧她的手,突然惶惑起来:“我弄疼你了吗?我是不是做得不对?我弄疼你了吗,姬蒂?”
她摇摇头,吸了吸鼻子,然后笑得自在些了。“弄疼我?不,没有。只是——感觉太棒了。”她微笑着说,“而且你——真棒。我——”她又吸了吸鼻子,把脸埋在我的胸前,躲开我的眼睛,“我——哦,南,我真的好爱你,太爱你了!”
我躺在她身边,用胳膊环抱着她。我忘了自己的欲望,而她也没有提醒我。我也忘了格利·萨瑟兰——三个小时前用枪射穿了自己的胸膛,因为有个人看他的表演没笑。我只是躺在那里,而姬蒂很快就睡着了。我端详着她的脸,她的脸在黑暗中十分白皙。我想着她爱我,她爱我——就像一个傻子手擎一朵菊花,扯着花瓣玩占卜,不停地赞美那最后一片被扯下的花瓣。
第二天一早,我们一开始都很羞涩,我想姬蒂是最害羞的。
“昨天晚上我们真是喝多了!”她说话的时候没有看我。有那么可怕的一秒,我以为只是因为喝多了香槟才让她依偎着我,说她爱我,那么爱我……但是她说着就脸红了。我不自觉地说出:“如果你说你昨晚说的话都不算数,哦,姬蒂,我会死的!”这让她抬起眼来看着我,我看出她只是在担心我可能还没醒酒……然后我们凝视着彼此,虽然我以前已经把她看过千遍万遍,但此刻却觉得自己仿佛第一次看她。我们已经在彼此身旁生活了半年,共眠了半年,但是我们之间始终隔着一层纱,而我们昨夜的呼喊和低语已经把这层纱扯掉了。她似乎脸红了,如同获得新生,因此我不敢按压她的肌肤,几乎害怕亲吻她的嘴唇会留下痕迹。
但我确实吻了她,然后悠闲地躺在那里,看她洗了脸和胳膊,穿上内衣和裙子,然后系上鞋带。她梳头发的时候我点燃了一根烟,划亮了一根火柴,盯着它被火苗吞噬,几乎烧着了我的手指。我说:“我刚认识你时常想,我一看见你就被点亮了,像一盏灯。我怕别人会看出来……”她微微一笑。我晃了晃火柴,“你不知道吗,”我又说,“你以前不知道我爱你?”
“我不确定,”她答道,然后叹了口气,“我不愿意想。”
“为什么不呢?”
她耸了耸肩:“和你做朋友似乎更轻松一些。”
“哦,姬蒂,我以前也是这样想的!哦!但那真是太难了。但是我想,如果你知道我像情人一样爱你——嗯,我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这种事,你呢?”
她又走到镜子前面摆弄发辫上的发夹,背对着我说:“我从来没有像在乎你一样在乎别的女孩……”她说这句话时,我看到她的脖子和耳朵都红了,于是我自己也变得温暖无力而愚蠢,但我还是注意到她这句话的话外之音。
“那么,你以前也有过……”我平静地说。她的脸更红了,但是没有回答我。我也沉默了。但事实是,我太爱她了,不愿因为她在我之前可能吻过别的女孩而烦恼,“是什么时候,”我继续问,“你开始把我当作……什么时候你觉得你可能会——爱我?”
现在她转过身来笑了。“我记得有一百次,”她说,“我记得你把我小小的更衣室打扫得干净整洁,我记得我跟你吻别说晚安的时候你会脸红,我记得你在你父亲的餐桌上为我打开了一个牡蛎——我想那时我已经爱上你了,真的。我不好意思说,一定是在坎特伯雷游艺宫,我第一次闻到你手指尖的牡蛎味时,我就开始把你想成——我不该想的。”
“哦!”
“我更羞于启齿的是,”她用与刚才略有不同的语气说,“直到昨天晚上,我看到你和那个男孩嬉闹,我是如此嫉妒,这才意识到我有多么,多么的……”
“哦,姬蒂……”我迟疑了一下,“我真高兴你终于意识到了。”她的目光挪向一旁,然后过来拿走了我的烟,迅速亲了我一下。
“我也是。”
姬蒂弯下腰用一块布擦她的皮靴,我打了个哈欠。昨晚喝了那么多香槟,又如此兴奋,我也累了。我说:“我们一定得起床吗?”
“必须起来,因为已经快十一点了,沃尔特很快就要来了。你忘了?”
那天是周日,沃尔特要和以往一样带我们去兜风。我没有忘记——但是我没有时间和意愿去想这些日常琐事。这会儿听到沃尔特的名字,我变得思虑重重。现在发生的事情他应该很难接受。
姬蒂似乎明白了我在想什么,她说:“你和沃尔特在一起会不自在了,对吗,南?”然后她又重复了一遍昨晚在桥上对我说的话,“你不会说出去的,对吧,不会告诉任何人。你会小心的,对吧?”
我暗骂她的谨慎,却握住她的手亲吻了一下。“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就很小心。只要你需要,我会永远都很小心。只要我和你单独相处的时候,能偶尔鲁莽一下。”
她笑了,但有点心不在焉。“毕竟,”她说,“事情并没有发生太大的改变。”但是我知道一切都变了——一切。
最后我也起床了,稍事梳洗,穿上衣服,姬蒂下楼拿来了茶和切片面包——“我简直无法直视邓迪太太了!”她说着脸又红了——我们在自己客厅的火炉前吃了早餐,亲吻着彼此嘴唇上的面包渣和黄油。
我们屋子里有一篮衣服,是服装商刚送过来的,还没有好好检查,等沃尔特到来的这段时间里,姬蒂漫不经心地整理着。她拿出一件非常精致的黑色燕尾服。“看这个!”她说道,把它套在裙子上,摆出几个舞蹈动作,然后轻轻地唱起来:“在房子里,在广场上,在院子里,”她唱着,“在大街,在小巷,在路上;向左转,右手边——你会看到我的真爱就在那里。”
我笑了。这是乔治·利伯恩[26]的一首老歌,七十年代每个人都会唱,我曾在坎特伯雷游艺宫听利伯恩本人唱过。这首歌写得有点傻气,有点荒谬,但很有感染力,姬蒂这样漫不经心地轻声唱起来真是甜蜜极了。
我咕咕叫着向她求爱,
像一只鸽子。
我单膝跪地宣誓,
如果我不再爱了,
就让山羊的头长在苹果树上,
如果我不再爱了!
我听了一会儿,然后加入了和声:
如果我不再爱了,
如果我不再爱了,
就让月亮变成绿色的芝士,
如果我不再爱了。
我们哈哈大笑,然后唱得更大声。我在篮子里找到了一顶帽子,扔给姬蒂,然后给自己翻出一件短外套和一顶帽子,还有一根手杖。我和她手挽手,模仿着她的舞步。这首歌变得越发荒唐可笑。
哪怕为了银行里所有的钱,
为了贵族和公爵的头衔,
我也不会拿心爱的姑娘去换,
我每看她一眼都欣喜若狂。
看见她跳波尔卡,
我会因为狂热的爱而昏倒,
就让纪念碑跳起角笛舞吧,
如果我不再爱了!
愿我们不再缴所得税吧,
如果我不再爱了!
我们在夸张的动作中唱完了这首歌,我转了个圈,然后愣在那里。姬蒂没有关门,沃尔特站在那里看我们,眼睛瞪得很大,好像受到了惊吓。姬蒂看看我,刚才抓着我的手立刻放下了。我拼命回想他刚才看到了什么。这首歌的歌词很愚蠢,但我们显然是唱给彼此的,而且是认真的。我们是不是还接吻了?我有没有碰姬蒂不该碰的地方?
当我站在那里胡思乱想的时候,沃尔特说话了。“天啊!”他说。我咬了咬嘴唇,但是他既没有如我想象那般皱眉头,也没有咒骂。相反,他给出一个灿烂的微笑,拍了拍手,然后走进屋里兴奋地搂住我俩的肩膀。
“天啊——就是这个!就是这个!哦,我以前怎么没有想到呢!这就是我们一直想要的。这个,姬蒂——”他指着我们的短外套、帽子还有男人一样的姿势说,“我们这样演就出名了!”
因此,我成为姬蒂情人的那一天,也加入了她的表演,开始了我的事业——我那短暂的、意想不到的,却非常美妙的事业——踏上了音乐厅的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