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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东方既白》第68章 东方既白(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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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紧锣密鼓准备开庭的过程里,东方廌接到一个久违的喜讯,谢燮生下了一个大胖小子。

  东方廌翻了翻自己的行程表,从满满的行程里拨出了半天去医院探望。

  病房里谢燮头上围着方巾,半躺着,比之前胖了一大圈,头发也长了,一点都不像当初那个在法庭上叱咤风云,让东方获都头疼的魔鬼女检察官。方初抱着孩子在旁边逗弄,两人满脸都写着幸福二字。

  东方廌站在房门口,觉得自己像个带着一身戾气的旅人,终于走到温暖的屋子,却不敢推门进去,怕惊扰这一刻的安宁。

  还是方初先看到她,招呼她进去。谢燮看她眼睛一直盯着孩子,让她抱抱。方初伸长胳膊,东方廌却不敢接。“还是别了。我手不知轻重。”

  “等你有天生了孩子,看你会不会抱。”谢燮大笑,话题又转到她身上。“你哥怎么样?检察院一下子走了两个人,我请产假,你哥请病假。老董快疯了。”

  不知文楚怎么做到的,检察院的人都认为唐既白是请了病假。东方廌也没有多说,反而是方初把她拉到一边。

  “小唐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你怎么会这么想?”

  “他有一段时间没来我这儿了,电话也不接。我担心他……”

  要说方初和唐既白的关系也不至于这么近,一个三十几岁的成年男性即便一段时间不联系都是很正常的。所以方初的问题显得有些此地无银。

  “你们是不是有些什么事情瞒着我?”

  “这个……你读过那篇关于文楚病情的报纸文章吧?”

  “嗯。我知道那个记者是采访了你写的报道。听说你的父亲曾经为文楚治过病。听起来有些玄乎,是真的有这种病吗?”

  “虽然很少见,而且经常被误诊为人格分裂,但确实是有这种病。其实……小唐也有这个病,从他在狱里被人打伤送到我这来的那次我就发现了。我一直在帮他治疗,但这个病时好时坏也没个定数。他怕病情失控做出伤害你的事,才从你家搬出来远离你们,但到底没有避免一些坏事出现……我这么说不是想为他开脱什么,只是作为心理医生,我希望你能明白一个有病的人心理是不能和正常人相比的。不管是唐既白还是文楚。”

  往事种种如走马观花一般闪过,很多事情其实在更早的时候就已经有所征兆。

  临走前方初嘱咐东方廌,“你找个时间到我那拿文楚的问诊记录,也许对你的官司有帮助。”

  开庭那天,因为受害者人数众多,亲属乌泱泱来了一大片坐满了旁听席。东方廌进入法庭的时候,注意到最后一排坐了个意想不到的人。马天竞单独坐在角落,发现她朝自己望来时,还微笑着朝她点了点头。

  东方廌抱着文件目不转睛越过马天竞,坐到了辩护律师席。

  因为我国刑法中并没有将教唆自杀罪单独立为一项罪名,所以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起诉了文楚。

  老董觉得这个案子是铁板钉钉的事情,所以显得踌躇满志。“被告因自己恋尸食尸的怪癖,在一年间共教唆怂恿十二位女性自杀,并为她们提供便利。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组织、策划、煽动、教唆、帮助邪教人员自杀、自残的,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这个司法解释虽然是针对邪教组织而言,但是它反映出最高司法机关对于教唆他人自杀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是基本认可的。故我谨代表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侮辱尸体罪起诉被告文楚,建议死刑。”

  “恋尸食尸虽然不是常见之事,但它从某种程度而言也只是一种极其特殊的癖好。我当事人并没有为了这些癖好去实施犯罪,他的所有行为都是发生在受害者死后。所以从主客观两个方面都不构成故意杀人罪。而且我手中有一份医生开具的精神报告,我的当事人患有昼夜人格交替症。他的行为是一种病理现象,并非出自本人意志。”

  东方廌提交了方初给她的病历为证据,想要从精神病这一点来打脱罪。

  董检察官反驳道。“由司法机构授权出具精神报告的医生那里,我们仅仅可知文楚不满足人格分裂症状。而辩护律师提供的病历里所提到的昼夜人格交替症并未在现今医学界得到认可,检方认为不可作为证据。”

  “法庭认可检方的观点,未在医学上获得认可的病症不可作判刑考量依据。”

  对此结果,东方廌无所谓的耸耸肩,似乎并不放在心上。

  第一庭休庭,马天竞在女洗手间门口堵住东方廌。“东方律师的牙齿什么时候被磨的这样平了?你的手段就止步于此?”

  “马律师什么时候这么关心起别人的案子了?既然这么关心,您自己接啊。我随时可以让贤。”东方廌撞着马天竞的肩头走过去,突然听到身后一个熟悉的声音在呻吟。“唔……”

  她脚步一顿,猛地回头。只看到马天竞拿着手机,胸有成竹的看着她。唐既白的声音正是从那里传出来的。“东方律师,想要救人就要拿出点诚意来啊。”

  东方廌往回走几步,靠近马天竞压低声音。“我不知道你们为什么那么看重一张唱片。但你记得,如果我哥有什么事,你要的东西永远也不可能拿到!”

  第二庭时,东方廌的状态就变得完全不一样。不等老董开口,她就频频主动出击。“教唆杀人成立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并且主客观一致才能成立。第一,必须实施了客观帮助行为,例如给自杀者递刀。显然,检方目前的证据只能说明受害人自杀时我当事人在场,但证据无法证明他为受害者提供了帮助,无论是方式还是工具。”

  “第二,主观意图上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必须证明受害者的自杀意图来源于我的当事人。但现在的证据表明,文楚是在受害者已有自杀念头并在论坛上发帖后才接触到她们。受害者都是年满18岁,神志正常有自主意识的成年人。她们的自杀意图源于本身生活的不幸,而非文楚灌输。”

  “第三,必须满足客观因果联系。例如说,我的当事人提供了一把刀给被害人自杀,但被害人却选择了跳楼。那么两者之间就不存在因果联系。我的当事人则不该为此负责。十二名受害者死亡方式各有不同,从文楚提供的遗书来看,十二名受害者都是遵循她们自己想要的方式自杀,并且处理身后事。我的当事人在这里充当的更多是个临终关怀的角色,为选择自杀的人收尸并处理尸体。这并不构成违法行为。”

  老董针对第二点迅速做出回击。“辩护律师刚刚声称被告文楚并没有给受害者提供任何指导。但请审判长看检方提供的12号证据,文楚的账号天蝎在这个着名的自杀论坛上曾发表过5篇文章详细描述不同的自杀方式,工具,药物会带来的不同的后果。这加起来上万字的文章足以编撰成一部自杀教导手册,而且事实上12名受害者均死于文中所述的自杀方法。我们有理由相信,文楚的文章与女孩们的自杀有直接因果关系。”

  东方廌翻出12号证据,随口读了一段其中的选段。这一段大致描写了服用百草枯自杀的死亡时间,痛感和整个过程。“文楚的精神状态让他经常萌生自杀的念头,所以他搜集这方面的资料是给自己使用而不是教唆他人。文章里从来没有出现特定的对象,这种不特定对象的文章我们平时在各种网络平台上都很常见。如果有人因为看过一篇文章而采取自杀措施,作者就需要负责。那犯罪片犯罪小说都不用写了,那都算传授犯罪方法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