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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快意恩仇录》梦遗纪——梦遗处处,后遗无穷,云雨方罢,烟雨蒙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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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11月19日,我第一次政治犯出狱了。这时再过五个月,我就四十二岁了。由于吴俊才安排我去政治大学国际关系研究中心做副研究员,该中心主任蔡维屏先约见了我,此公是个官僚,虚情假意,像个YMCA(基督教青年会)总干事。言语无味。不久聘书由女职员送来,我说:“副研究员相当于大学副教授,过去按老规矩,聘书都是大学校长亲自送上门的,怎么派女职员送来了?这是哪门子礼遇?”女职员说:“蔡主任最礼遇李先生了,别人的聘书,都是工友送去的。”我听了,恍然大悟,时代已经变得太多了。

形式上在“国关中心”十三个月后,吴俊才终于同意我自动辞职了。这时我四十三岁。再过一年,1979年6月,我四十四岁,终于东山再起,复出了。复出后最风光的四件事是出书、上报、结婚和离婚。出书是由远景出版公司沈登恩推动,上报是由《中国时报》高信疆邀写专栏,当然立刻引起国民党官方的不快,后来压力迭至,报社主人余纪忠不堪其扰,虽未逐客,我这客人,却不得不自逐也。最后主客双方,乃分手焉。在大大小小的官方压力中,一个有趣的压力是:我在文章中,自称自己坐牢那段岁月是“蒙难”,也构成大逆不道了。这一罪状,官方是由蒋孝武提出的,令人颇堪玩味。当时常住美国的江南听说了,写了一篇《“蒙难”也不能随意用吗?》在海外发表,为我声援,可见当时文网之密,已经到了什么程度,连无知之徒蒋孝武都可干涉言论了。后来蒋孝武派人杀江南,若说祸起于“蒙难”之辩,于理亦非不可通也。

胡茵梦和我的婚变,内幕也涉及政治性。胡茵梦和我结婚前,本是国民党,她写《特立独行的李敖》发表,早就被国民党透过“中影”向她警告。她和我同居到结婚,压力始终不断,国民党逐步封杀她在演艺事业上的发展,使她非常沮丧。她最后抵抗不了这种压力,而屈服、向官方表态,表演“大义灭夫”,这是很可理解的。胡茵梦出身一个不幸的家庭,又因她的美,被社会惯坏,她的反叛性,是没有深厚知识基础的、缺乏推理训练的。她的举动,太多“表演”“假戏”与“作秀”性质。最后,当这种举动渗入政治性的时候,我觉得这一婚姻就该立刻告一结束。孟绝子有一段话说得好:“在李敖的天地中,胡茵梦找不到真善美。李敖的天地中不是没有真善美,但那是董狐、司马迁、文天祥那一类血泪染成的真善美,是‘慷慨过燕市,从容做楚囚’式的真善美,是悲壮而深沉的真善美,而不是胡茵梦心目中的真善美。”但是,胡茵梦是不知轻重的,她被人利用,用不真实的方法伤害李敖,最后伤害到她自己。胡茵梦努力求真求善,是她的大长处,但她用作伪的方法求真、用作恶的方法求善,结果闹得亲者所痛仇者所快,最后连美都没有了!

胡茵梦向官方表态,表演“大义灭夫”后第二天(1980年8月28日),我看了报,决定跟她离婚。我先请来原始的证婚人,孟绝子和高信疆,表示我今天下午就离婚,“解铃还须系铃人”,还是麻烦你们两位在离婚证书上签个字。离婚证书上,我讨厌一般的套语,我只写上“协议离婚”四个字,就告完成。孟绝子签了字,可是高信疆却一再推托,当我得知真正的原因是高信疆太传统、不愿在离婚证书上签字以后,我也不好勉强他,就带着我和孟绝子先签好的离婚证书,一边请人送去给胡茵梦(因为我不想和她再见面了),一边匆匆赶赴忠孝东路大陆餐厅,主持记者招待会,宣布离婚。这时候,胡茵梦在她家得到我通知离婚的消息,大感意外,手拿离婚证书,约来律师李永然研究一番。李永然说最好请李敖过来一下。于是胡茵梦打电话到大陆餐厅找我,说她很难过,不过既然离婚,她也接受。在手续上有需面谈之处,请我过去,我同意了。记者得知后,蜂拥直趋胡茵梦家。胡茵梦登时换上黑底素服,以迎记者。我在路上,特别绕道到花店,下车买了九朵玫瑰花,再上车去胡茵梦家。我到时候,整个客厅已挤满记者,我把花送给胡茵梦,她为之泪下。胡茵梦表示,律师说你写的离婚证书,文字太简略了,最好能照一般写,写上些男婚女嫁各不相干等语,我懒得坚持,就说可以。于是胡茵梦亲笔写离婚书两张,然后是请证人签字,胡茵梦表示,律师说一个证人不够,孟绝子以外,希望再找一位签字,我说高信疆不便签字,你找证人好了。于是胡茵梦当场向记者们说,有谁愿意见证一下。大家面面相觑一阵子,忽然人丛中冒出一记者,说我愿意。胡茵梦同意了,请他过来,我一看此人,不是别人,原来是“段宏俊”!段宏俊当时好像是台港地区一家小报的负责人,有记者身份,他应邀签字,我没有拒绝的必要与理由。当年我主持文星时,段宏俊以自由太平洋文化事业公司负责人身份登门拜访,那时候他是因叛乱坐牢的受难出狱者、是被国民党刚刚“扫荡”过的,并不是后来跟着国民党走的“中央委员”。我这次离婚,后来康宁祥推出的李筱峰趁机影射李段关系如何如何,并说段宏俊在离婚证书上“盖章担任见证人”,是“大家都知道”的。这又完全是造谣。看看报上登的离婚证书吧!不但证人没有盖章,连当事人双方也都是匆匆以签名表示的,谁又有备而来的、没有必要的盖什么章?康宁祥推出的李筱峰,亏他还是学历史的,对整个离婚的过程,全不求证,就贸然曲解、乱造印章,这样子居心、这样子用心、这样子粗心,还被康宁祥请出来主持他们“首都公政会”中“党外史”,这种“党外史”,我们还敢看吗?自古以来,作史也好、修史也罢;正史也好、野史也罢,下笔之际,无不讲究“史德”“史识”“史才”,领教了康宁祥推出的李筱峰的“党外史”,谁还敢做党外啊?因为段宏俊是国民党,造谣者刻意要刻画出李敖勾结国民党的画面,这种用心与居心,实在格局太小了。

胡茵梦生平无不良嗜好,独好“怪物”,任何正常的,她都不喜欢;任何邪门的,她都偏爱,什么怪爱什么,怪不一定要大,一块歪七扭八的汉玉、一条尘封多年的绣片、一瓶闻所未闻的香水、一对密宗气息的耳环……都可使她因“小怪”而“大惊”,而要百计千方,得之而后快,然后休息二十四小时,再去作怪。作怪其实不要紧,甚至有它可取之处,毛病不在作怪而在不知天高地厚。整天吃男人、喝男人、花男人的钱、戴男人的玉、坐男人的车、抄男人的文章出书,结果却不辨亲疏是非,反过头来,与男人虚荣争胜,或以伪证方式“大义灭亲”,争自己人的风,还貌似清高,大谈人生大道理与佛门大道理,这不是不知天高地厚令人恶心的卑鄙小人吗?

1980年,一件不幸的事发生了,就是文星老友萧孟能告我的所谓侵占背信案,这案子根本原因在萧孟能抛弃了发妻朱婉坚——跟他同甘共苦四十年的发妻朱婉坚,我仗义执言,因而触怒了萧孟能的姘头王剑芬、触怒了萧孟能。所谓侵占背信案上了公堂后,我发现我被告的罪状,是非常离奇的。萧孟能说他去南美前,授权我代他办事,我没给他办好,但是,授权办的事,大都是萧孟能自己解决不了的陈年老账,有的长达十八年以上。自己十八年都解决不了的难题,丢给朋友解决,一共给了三个月零十四天,就要解决,不然就招待记者斗臭朋友、跑到法院告朋友,天下哪有这种道理?又哪有这种道德?萧孟能授权项目共有二十四项,这只是大项,二十四项下包括的人、事、单位等一共六十九件,萧孟能给我三个月零十四天,就是一百多天之内办这六十九件事,平均一天半要办一件,就是说,不到两天,要给他办完一件。我自己要谋生,又不靠萧孟能养、不受酬,怎可这样逼人,要人在这样短的时间办这么多的事?

萧孟能自己解决不了的陈年老账,我试举一例。萧孟能与《西洋全史》的作者冯作民有债务关系,冯作民欠萧孟能一笔“呆账”。这笔“呆账”,长达十八年之久,但萧孟能并不催还,反在萧孟能离台三个月零十四天之中,硬要李敖讨到。萧孟能上诉状中说:“与冯作民之债务,因时间之延宕,坐失良机,迄今未解,严重损害上诉人之利益。”试问冯作民所欠为钱,还钱就是了,为何不“解”而要“未解”?十八年间,冯作民只要汇钱给萧孟能;或在三个月零十四天中,汇钱给李敖,即可迎刃而“解”,除此而外,尚复要求李敖“解”什么?可见全是遁词!萧孟能把冯作民找到法庭作证时,冯作民透露此款在萧孟能返台后仍未偿还,可见萧孟能又不急了。有十八年长的时间自己不解决,唯独要李敖在三个月零十四天内解决,否则萧孟能和冯作民两人,即在法庭上把李敖“双杀”,这岂不是故意整人?萧孟能与冯作民两人什么关系,得使冯作民配合他在法院困扰我,我一直好奇。还是我神通广大,终于找到了答案,是1974年5月18日冯作民写给萧孟能的一封亲笔密件,谈的是两人的同好——许女士,全信精彩无比,值得细读:

能兄:我本以为我也可弄成一个“主妇”,和您共组一个“两合家庭”,所以三道门的钥匙早就给您配好,这就是我欢迎您在我家“美人、名马、英雄”聚会的铁证。

岂料天不从人愿,搬来石牌后情况突然变得很坏,如今我连普通秘书都请不起,遑论“伴侣秘书”?许是由我初选由您决选而成,可见在我心中也是一美。眼见美人别抱,任何男人都会有“酸溜溜”之感。两个月来我所以能忍受,一因我俩感情有如手足兄弟,二因我对许还没发生感情,三因我也有一美(前为祖,后为董,祖并允为我之妻)在侧,使我心理获得适度的平衡。祖是我的“喷火美人”,可使许对我不起任何恶性反应;董是我的“灭火美人”,可使我对许不起任何杂念。故始终能相安无事,而我的心波也就一直静如止水。

董走后,我立刻陷入一片苦闷中,对许之存在反应极为不正常,但仍能运用理智勉强控制,不料18日我兄来寒斋幽会后,知您在室内和许谈情说爱,我就在室外猜测你们的情节动作,内心所受刺激之大空前未有,犹如在挣扎饥饿线上的人面前大摆盛宴,心想又有谁肯能分我一杯羹呢!

我兄识我于寒微之中,十多年来深感知遇之恩,所以此次才尽全力助我兄美化人生。

弟四十年来一直在与命运搏斗,始终浮沉在极险恶的生命浪潮中独处空帏,时耶?命耶?弟亦无语问苍天!所幸子女已大,可从旁助弟笔耕。故今后除非极殊特情况,绝不再延聘任何男女秘书,目的只为求一“心静”,而不致再使弟“古井兴波”。

倘我兄能谅解弟上面的苦衷(此点我曾有言在先,想必能得我兄之谅解),即请另筑香闺金屋以藏,于您于我于子于女于许均极便也。专此敬祝

文安!

弟民拜书

冯作民在《书痴吁天录》一书中有一段自谓“愿站在道义立场”,为萧孟能“说几句公道话”,因为萧孟能对他有“知遇之恩”。现在密件出土,另设密室为萧孟能配好钥匙,由他“初选”由萧孟能“决选”美女,“来寒斋幽会”、“助我兄美化人生”,这种关系、这种行径,可就未免太那个了吧?冯作民在《书痴吁天录》书中第1页就说“事无不可对人言”,但是上面密件中的事,他却一字也不敢写,这叫“事无不可对人言”吗?冯作民书中提到萧孟能王女士是“夫妻”、称他们为“兄嫂”,这又是千古妙文!因为萧太太一直是朱婉坚,冯作民明明知道,萧孟能又何来一位王夫人?冯作民目无萧孟能的四十年发妻朱婉坚,竟将许女士收为密友、把王剑芬推做夫人,如果这些也算是人间的“恩”、人间的“道义”,人间真没有“公道话”了!

萧孟能告我的案子,由于国民党官方王异以下黑手的介入、由于台湾高等法院法官林晃、黄剑青、顾锦才等的枉法裁判,害我坐了半年冤狱。看了上面萧孟能利用冯作民的这些细节,才能觉察到这些促成冤狱的背景资料的复杂。由于我的耐磨善斗,虽然最后萧孟能被我打败,以诬告罪坐牢并逃亡海外,但在过程中,我也饱受诬蔑与损失。我至今不谅解胡茵梦,为的是她在我和萧孟能官司中作伪证,并且十八年后仍执迷邪恶,继续在电视上歪曲事实,我只好用连续七集的“真假胡茵梦”拆穿她,用证据使她无所遁形。

萧孟能诬告我的案子使我丢了老脸、丢了老友、丢了老婆,但最后我反败为胜,不但恢复了名誉,并且打败了他们,还乘胜跟国民党算了老账,老李飞刀,追杀十八年,至今未已,李敖的可怕,连李敖自己都有同感呢!我的可怕,不止于对活人,对死人也一样。当年蒋介石在庐山谈话时,说“如果战端一开,那就地无分南北,人无分老幼”,都要迎战。如今我却以为善报仇者,要再加上“敌无分生死”,才能更尽此义。例如我对蒋氏父子,便是如此。对死者鞭尸、对生者追击,这才是报仇者的全面公理,放眼天下,唯李敖有焉。

我和胡茵梦在一起的时候,亦有妙事堪闻。结婚第三天深夜3点钟,有个自称“中视”林导播的,打电话找胡茵梦,我说:“现在是夜里3点啊!”他回答说:“没错,我知道是夜里3点,你叫不叫胡茵梦来听?她不来听,明天我就公布胡茵梦跟我的床上照片。”我说:“林导播,胡茵梦在跟我结婚前,就开过一张名单给我,名单里面没有你,可见你是冒充的,如果你有照片,那你公布好了。”——这就是李敖的作风,我可以立刻反应,不让你怄到我的气。想在我面前逞口舌之利,差得远哪。

1980年2月8日,我和胡茵梦在财神大酒店顶楼晚餐,侍者通报说他们经理想过来谈谈,随即经理出现,不是别人,就是大名鼎鼎的杨维汉(白云)。白云当年是红遍全中国的大明星,红到全国照相馆橱窗多以陈列他的照片为招徕的程度、红到同时被二十八家报纸连载事迹的程度。如今垂垂老去,也过气了,意态颇为索寞。事后胡茵梦写了一篇《问白云》,讨论他们演艺人员的“过桥”与归宿。胡茵梦虽说问白云,又何尝不是问自己,因为白云已老惫,不堪闻问了。两年后,六十三岁的他,终在日月潭自杀以死,演艺人员的一生浮沉,在他身上,真对比得太强烈了。我识白云在文星时代,他听说我家老太是他影迷,特地跑到台中,去看“李敖先生的母亲”,当年他的影迷何止千万,如今要对一个影迷如此珍惜,光此一件小事,就可以喻大了。

我因为是政治犯和异议分子,并且是特大号的,被管制出境,自不稀奇。我第一次政治犯出狱后四年(1980年),为了试验一下是否能够出境,我托旅行社办了出境手续,旅行社回话说,别人都通过了,可是李先生的出境证却下不来,不知何故。不久,“国家安全局”的干员林家祺来看我,说政府为示宽大,同意李先生出境了。于是,由警总保安处处长郭学周出面,约我到他刀光剑影的官衙,从他上衣口袋中掏出出境证,当面笑嘻嘻地交给我,表示情治机关不刁难了。不料旅行社把出境证送到“外交部”领护照时,“外交部”的专员级科员汪应松力持反对颁发,理由是从新闻媒体报道中,事实认定李敖与胡茵梦有离婚行为,但在旅行社送来的李敖户籍誊本上,李敖却是未婚,因此不能发护照。我得知后,既笑且怒,乃写信责问国民党伪外交部长朱抚松。1980年11月15日,由“外交部”领事事务处出面,回我一信,说:“奉交下台端本月1日致本部朱部长函敬悉。查申领护照按规定须据实填写护照资料卡,台端所填资料卡之婚姻状况经查与事实不符,用特函达,请即亲自或以书面委托他人前来本处办理更正,以凭发照。”我收信后,既大笑又大怒,乃再写信责问朱抚松。我说:因为“丈母娘”扣留胡茵梦户口图章,胡茵梦一时迁不到我家,所以结婚时未能即时到户政机关登记。不料还没登记,就离婚了。所以送到贵部的户口誊本上,仍然是未婚。但这是户政机关的合法文件,是十足合法的“公文书”,你们是公家机关,“经查”手续自以“公文书”为依据,“公文书”上关于我的婚姻状况,你们竟不引为依据,撇开不采,反倒转过头来,要根据报章来“查”,一小块剪报就算“经查”完事了吗?照一小块剪报,就可以推翻附卷的“公文书”了吗?我这样责问后,朱抚松知道李敖惹不得了,因此下令即发护照给李敖,并把“外交部”中的读报专家汪应松骂了一顿。

可是出境的事还没完。延续到十年以后,大家还在扯。1990年11月10日,全美华人协会在波士顿举行每两年一次的全国代表大会,会中颁发杰出华人成就奖给李敖、田长霖(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校长)、李天和(麻省理工学院教授)三人。我不能出席,只好以录音讲话,送到美国去播放。波士顿《舢舨》(Sampan Newspaper)的宋明怡小姐报道了我不能去美国的事。提到“华协颁发这个奖给李敖,是要引起世界人士对他在争取民主自由人权上的承认”,并引述了华协总会会长潘毓刚的谈话。11月21日,国民党政府北美事务协调委员会驻波士顿办事处致函《舢舨》,指出:“《李敖打消美国之行——台湾政府声言出国后不予返台》报道与事实不符,经本处向国内查询复告:李敖先生自民国六十九年(1980年)8月18日核准赴日观光后,迄无申请出入境之记录,目前并无依法禁止其出境情形,亦无政府人员与渠接触谈及境管问题,仍请贵报一本公正报道立场,惠予更正为荷。”对这封官样文章的信,我在11月28日有反驳如下:所谓1980年8月18日核准我赴日观光,与事实不符。第一,我一生讨厌日本,绝不会到日本观光,何来“核准赴日观光”?第二,所谓8月18日核准之说,也与事实不符,因为“外交部”一直不肯发给我护照,按照“外交部”自定的作业程序,护照是四十八个小时内发下的,可是我的护照,拖了四十八天也不肯发下。从8月拖到11月,我火了,写信质问朱抚松。半个月后,“外交部”回信了,捏造出“台端所填资料卡之婚姻状况经查与事实不符”理由,仍旧拒绝发给。11月23日,我再写信质问朱抚松,告诉他说你太太徐钟佩在《我在台北》一书中骂你是“死鬼”,是有道理的,因为我所填资料卡中,全无与事实不符之处,是“死鬼”手下公务员自己弄错了。朱抚松收到信后,紧张了,于是,“外交部”的护照无条件发下来了,“外交部”收回了“经查与事实不符”的鬼话,不再出面阻止我出境了。可是,当我买了机票,要去新加坡观光时,到了机场,却被拦截下来,原因是我虽有了护照,可是出境证被警备总部收回去了。我在机场打电话给警总保安处处长郭学周少将,他们推托不在,也不肯说明郭少将亲手发给我的出境证收回去的原因。我当时恍然大悟:原来是“外交部”和警备总部轮流做坏人,皮球踢来踢去,结果不外是不让我出境而已。国民党政府在三十一年的“强迫永不分离”以后,所谓“核准”,只是骗美国人的把戏而已,一旦我真的要出境了,他们的花样就来了!如今,北美事务协调委员会里宣扬台湾自由的知识分子们,他们对李敖不能出境的事实,坐视三十一年都不置一词,却对李敖可以出境的描绘,兴致勃勃地来函贴金,我看了真觉得好笑。说李敖“迄无申请出入境之记录”吗?太抬举李敖了吧?张学良也“迄无申请出入境之记录”、孙立人也“迄无申请出入境之记录”,在官样文章中,“目前并无依法禁止其出境情形,亦无政府人员与渠接触谈及境管问题”,可见张学良、孙立人不能出境之说,均“与事实不符”。又何必抬举张学良、孙立人呢?希特勒杀了三百万犹太人,也迄无官方记录与依法杀人情形之遗痕,自也同属“与事实不符”之尤者。愿北美事务协调委员会诸君子改行去写历史,则希特勒将感拜无涯于地下。诸君子其勉之!

我的反驳信登出后,北美事务协调委员会挨了闷棍,一个屁都不敢放了。可是事情还没完,我到底出不出境、去不去美国的问题,还是成谜,美国大使馆的邀请虽然早已是明日黄花,但把李敖请到美国去的念头,却大有人在,我三姐就是此中健者。她不让我知道,就为我申请到移民名额,美国在台协会通知我后,我大模大样,理都不理。一拖好多年后,美国在台协会1997年10月29日给了我最后一信,说再等你李先生一年,你再不来,难得的名额恐怕就得取消了。可是我还是不动如山。此中原委,一个插曲道出了一切:1984年,美国在台协会文化中心的头儿何龙(David Hess)下帖子请我晚饭,我谢绝了,8月16日,我写了一封信给他,这信清楚说明了我对美国的态度:

你的请帖收到了,抱歉我不能参加你的晚宴。

二十年前(1964年5月18日),我收到发自贵国大使馆高立夫(Ralph N. Clough)先生的信,邀请我访问贵国;两星期后(1964年6月1日),我又收到林诺华(Lynn H. Noah)先生的信,洽商访美细节,但是我没有成行。没有成行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国民党刁难我的出境,他们要跟我“交换条件”才让我走,但我拒绝;另一个是我对贵国政府一路支持国民党这种法西斯政权,深致不满。

当伊朗法西斯政权倒台的时候,霍梅尼(Khomeini)扣留美国大使馆人质,种种行为,令美国人不解,美国人说他们对伊朗流亡在外国王的关切是基于人道,但他们忘了,当霍梅尼流亡在外的时候,美国的人道又在哪儿?霍梅尼是美国一路支持伊朗法西斯政权的常年受害者,一朝他得以翻身,他会谅解美国这种伪君子的理由吗?

同类的例子太多了。中共在延安时代,美国政府是一路支持国民党法西斯政权的(虽然美国新闻处的主持人费正清〔John K. Fairbank〕等支持中共),美国大使都懒得到延安去;但是,一朝中共得以翻身,美国总统都得勤于上北京了。中共领导人以几近无礼的大架子“临时通知接见”美国总统,美国人同样不解,为什么?因为美国人又健忘了。

如何学到从被美国间接迫害的人的观点看事情,对骄傲的美国人说来,太重要了。

如今,在美国在台机构和我相忘二十年后的今天,你老兄走马上任,想补救你们过去的错误,我很欣赏你的慧眼,可是,好像有点太迟了。至少对我来说,除非美国政府彻底放弃支持法西斯政权,我对与美国官员会见,全无兴趣……

这封信,可谓“曲中奏雅”地道出了我为什么不去美国,而所谓出境问题,自此也被我技术击倒,不成问题了。原因是,我在台湾,一开始是“大有为政府”不让我走;到头来“大无为的我”自己也不想走了。早在1982年3月16日,郑南榕就在《政治家》上发表《李敖,不要走!》最后一段说:

应该禁止李敖出境

这个世代,有财的人想离开台湾,有才如李敖之流的人也想离开台湾,真是时代大悲剧。财、才不缺的李敖先生,应该挺身出来,以心作则,阻挡这种悲剧的潮流。李敖可以站起来,与赵耀东先生一起合唱《归来吧,台大人!》的高歌;也可以坐下来为我们写出第一流的自由民主政治的思想文章。

如果我是出入境管理的掌权人,以上这些论点,就会是我“禁止李敖出境”的理由。这些理由,将使我们对历史有所交代:对列祖列宗保留了一个优秀的文化精英;对子子孙孙留下一个宝贵的文化遗产——李敖。

这是一段很好玩的文字。郑南榕大概不知道:我从1949年起,三十多年间,根本就是陷在“禁止李敖出境”的状态的。所以,说三十多年我一直未能离开也未能获准离开,并没说错。至于三十多年后至今我能否出境,我没办过手续尚不得而知,照判断应该可以,因为叛乱犯时代已逝,而我又非通缉犯或什么犯,也无什么欠税记录等被管制条件,可是我已经准备“‘出’此一步,即无死所”了。我这种决定,大概死友郑南榕最能满意了。

我在1981年非但不能出境,反倒第二次政治犯入了监狱之境,这次“二进宫”,我被关在土城看守所半年,难友刘峰松崇拜“李敖大师”,写了一篇《李敖在狱中》,其中写李敖“囚房权充书房”一段,观察可谓入微:

囚房才一坪多,里面有一张铁床、一个马桶、一个水桶、一座洗脸台、一张小桌子和一盏二十烛日光灯。大师的囚房跟我们一样,但经他精心布置后,就是不一样。第一,他土灰色的四面墙,都贴上白纸,就连铁床下,也用白纸隔开,看不见床下的龌龊;房间洁净,光线充分。第二,他在洗脸台上搭架子,放好几包卫生纸和一些杂物,充分利用空间。第三,他有好几套书,如《二十四史》之类,摆放在靠窗的一面,有如小书橱。第四,他的棉被有三尺高,占铁床的三分之一;用纸箱、棋盘(摸来的)做的桌子及两个放剪报资料的纸箱,又占铁床的三分之一,室内显得特别狭窄。

看大师的囚房,让人有无地容身之感,不过物品虽多,却不凌乱,凡去过他家的,都能想象到他是怎样地把两坪不到的小囚房,变成雅致的小天地。他的囚房不仅洋溢着书香,也散发着一股庄严而不可侵犯的正气,任何人参观他的囚房,都要肃然起敬的;据说每周抄房时(检查房间),“戴帽子的”(狱吏)都不敢弄乱他的房间。李敖虽坐牢,并不失大读书家的风格和气派。

刘峰松又写“应有尽有”一段:

牢房不准有镜子,他有;不准有刀片,他有;不准有剪刀,他有;不准有订书机,他有;不准看《联合报》,他看;买不到糨糊、塑胶带、白纸、长尺……他买到,可说应有尽有。

他不会客、不接见,哪来这么多“家当”呢?原来他有秘密管道,不仅利用它输出,也利用它输入。这条管道(看守所所长)朱光军查不出,我看不是李敖神通广大,而是朱光军颟顸无能。庄严的监狱,有这样的漏洞,朱光军该羞羞。

其实我的“秘密管道”主要都是透过难友石柏苍来的,石柏苍以法院书记官坐冤狱,白天到办公室做外役,每天下班就“老鼠搬家”般地向我通风报信,并且支援物资,他的神通,广大极了。刘峰松又写“回答田中的话”一段:

日本浪人田中因涉嫌杀死情妇,被老K判极刑,但缠讼多年不得定谳。他跟我们同舍,有一天放封时,向大师说:“李先生,李先生,你看你们中国人怎么搞的,我已经更审四次了,还不能确定。”大师正色回答他:“你们日本还有四十几年没定谳的呢,这有啥稀奇!”田中无辞以对。

李敖批判老K,叫老K憎恶,但对外发言不失立场、不失国格,给老K面子,理应给他一纸“爱国”奖状。

刘峰松以“朱光军晕头转向”一段收尾:

大师出狱后,以洋洋数万言抖出黑狱内幕,观察之仔细,记载之翔实,令人叹为观止。李敖的旋风造成震撼,令朱光军头痛,令朱光军吃不了兜着走。据说有电视台、广播台及报社记者去采访、去照相,又有检察官去求证,朱光军忙着掩饰,忙着“应变”,忙得晕头转向。据后来到北监服刑的难友告诉我,朱光军的措施有:

集合孝一舍全体住客讲话,要他们自动缴出李敖(送给他们)的“家当”,如镜子、梳子、剪刀等,如不缴出,抄到必严惩。

把李敖的“三十二”房重新粉刷一新,才让记者照相;采访照相时,严令楼上不准用水,以防漏水,泄露偷工减料的真相。

把中央台的鞭子藏起来,暂时不准打人。

把百货一律暂时降价,调整到合理、见得人的价格,如毡子由五百元降为三百元。

把孝一舍主管刘台生暂调病舍,避避风头。

检察官询问古永城“绑担架”的事,古某事前已被“打点”过。

孝一舍放封时间不准交谈,以免交换情报,扩大事态。……

照情理说,李敖坐牢期间,上自法务部次长,下至朱光军,都待李敖不薄,给他新被单,给他新毡子,给他保温杯,给他热水澡,给他炖排骨,大小牢头又常去拜码头,去嘘寒问暖,去效犬马之劳,大家都是恭恭敬敬、客客气气的,可是李敖一出狱翻脸不认人,抖出黑狱内幕,造成天翻地覆的大震撼。也许世人要骂李敖:“这样的家伙、这样的家伙……”,然而我们知道:李敖争的是社会公义,是是非,他不是一个容易被小人包围、被小人灌迷汤、被小人收买的人;像这样一个不惜冲破人情藩篱、提倡社会公义的人,当今台湾有几个?能不敬为国士,为他鼓掌欢呼吗?

刘峰松的描写很有趣,最简单的结论是:为了正义,李敖是软硬都不吃的。难怪朱光军做梦也搞不清怎么会碰到这种囚犯!他送我出狱的时候,跟我拉手,双方都笑嘻嘻的呢,怎么李敖一回台北,就翻了脸了?夏光天后来告诉我,朱光军一喝了酒,就发酒疯吵着要找流氓教训李敖,我想他真被国民党伪法务部长李元簇骂惨了。我出狱当天,1982年2月10日,就发表文章攻击监狱黑暗,引起轩然大波和监狱逃亡的暴动。第一是2月27日花莲看守所喧闹事件。由二十七名人犯闹起,看守所急电警察局请求协助,警察全副武装赶到,才告平定。第二是3月8日新竹少年监狱暴动事件。一千四百七十六名人犯全体出动,监狱急调镇暴部队(三个中队)及新竹警方各分局人员弹压,才告平定,暴动长达二十四个小时,监狱设备几乎全毁。“法务部”大官人(监所司副司长王济中)公开发表谈话,说作家李敖出狱写文章,引起社会大众注目,给了少年受刑人心理上的后盾,认为闹得愈大,愈能得到社会大众的支持与同情。所以,都是李敖惹出来的云云。同时,国民党伪行政院长孙运璿在“行政院”院会里已对狱政表示疑虑,李元簇在“院会”里、“立法院”里、报章上、电视上,不断对我“点名批判”,官方为封杀我,尽量一面倒传播批判我的,而不传播我的。但官方的一些议员,为了选票及其他,却忍不住这个好题目,“立法院”中游荣茂、李志鹏等国民党议员,提出质询,党外的当然也不放过。最好玩的是国民党“立委”温士源(司法委员会召集委员),他在2月23日书面质询,反对对李敖做“迹近英雄式的报道”,“对青少年人来说,各报虽无奖励犯罪之意,亦恐有导引不当行为之可虑”……老贼之言,煞是有趣。

我这次坐牢,因有石柏苍的秘密管道,所以明着概不写信,但有一次例外。我跟胡茵梦离婚后,林清玄、陈彩銮介绍了一位漂亮的小女生武慰先做我的女秘书,她后来考取空姐,吵着要到牢里来看我,我在牢里是不见人的,但漂亮女生例外,所以武慰先要来,我自乐见。有这样一封信是透过正式写信方式寄出的:

慰先:

你前后七封信,全收到了。这是我七十一天来第一次写信,就是写给你,这种独受青睐的“殊荣”,总该使你收不到回信的难过,得到补偿了吧?

我不写信的原因之一,也是因为照“羁押法”第38条“准用监狱行刑法”第62条规定,在押被告(含分监受刑人)通信对象以最近亲属及家属为限,所方发给我通信对象调查表,很宽大地告诉我所谓最近亲属及家属,如果我填上“未婚妻”就可以任我发信。我感到他们很会解释法律,中华民国大法官先生实在该向他们学习。

你说你又恢复了长发,我很兴奋,你的短发有它的美,长发一定另有一种美,为了看看你的长发,你22日来的时候,你可以告诉他们:“那个不见人的李敖,今天同意见我,请你们把他提出来。”你若成为第一位见到我的人,这是你另一次的“殊荣”。

“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这是王安石的自负,也是我的。我斗室独居,乏善可陈,无恶可做,只是努力看书而已。有时半夜醒来看书,夜已微凉,披上你我共有的那件褐色夹克,恍然如昨。这次“二进宫”,使我对人情冷暖有全新拷贝的了解,现在是“以牢为家”,将来真要“以家为牢”了!

代我向伯父及各位问好。

敖之1981年10月19日夜

这封温馨的短信,是狱方唯一能检查到的李敖亲笔了,我把它收在这里,留做“二进宫”的一项纪念。

如上所述,与胡茵梦扯在一起的后遗症很多,最后一个后遗症是我写作甚稀,原因是花了太多时间在女人身上。不过这次坐牢前后,我完成了“李敖全集”八册,也算是具体“成就”,事实上这全是叶圣康、林秉钦的功劳。“李敖全集”出版时,遭到官方的干扰,内情有趣,值得一述。原来国民党钳制言论自由有一特色,就是以武夫(尤其政战系统的武夫)审查书刊。按说书刊纵该审查,似乎也轮不到武夫者流来劳过界,但是国民党的武夫则不然,从外放做“大使”到内定掌华视,赳赳者天下皆是也,又何况审查书刊哉?自从在台湾写文章起,我就与国民党武夫结不解缘。国民党审查书刊,单位不少,但总其成者,则在警备总部。警总武夫皆蛮干派,武而不三思者也。他们捣我的蛋,一直藏身在暗处。但是因缘际会,倒也有露白者二起。第一次是1966年警总抢劫我的“告别文坛十书”后,由李国瑾中校出面,与我料理后事。李国瑾是王昇红人李明的弟弟。李明程度本来奇差,李国瑾更不如乃兄,且面目可憎,一如乃兄。为人又阴险讨厌,一如乃师王昇。给人印象,恶劣已极。希特勒说他宁愿拔掉两颗牙齿,也不要再和佛朗哥见面,我则愿意拔掉四颗,此生再也不要遇到这种政工人员!第二次是1980年。那年四季出版公司准备出版《李敖全集》第一梯次六巨册。在头两册付排的时候,警备总部负责书刊审查的人,找到了四季老板叶圣康,交给他一纸书单,提醒他书单上的李敖著作不要出版,因为都是查禁在案的。并向他表示,愿意与李敖先生见个面。在叶圣康的安排下,我与这位负责书刊审查的人吃了一顿午饭。这人自称叫张烈,是位老先生。他说负责书刊审查的人多是政工干校出身的,他自己也是,但他不是干校学生,而是干校教职员,负责书刊审查的,包括警总政六处处长曹建中,都是他的学生。他说警备总部的人,没人敢跟李敖接触,他却不怕,所以特地吃饭聊聊,以减少误会。他所说的警总的人没人敢跟我接触之事,我也早有所闻,看他言之凿凿,我也笑而信之。那顿饭局,只有三个人:我、张烈和他带来的一位朋友。这位朋友我本以为是来“监视”他的,但是看到他们互相交换唱酬的诗稿,似乎又纯粹是他的朋友。他们把诗稿拿给我看,上面写的都是滥套的旧诗,不过令我惊讶的是:军中却也有这么以守旧的方式附庸风雅的人!一顿饭吃下来,聊得倒也毫无拘束。张烈很客气地转告军方的查禁标准,除了政治上的禁忌外,“不要提到生殖器,也不要骂孔子。”关于书单上查禁的李敖著作,因为查禁在案,书名相同的绝对不要再用、篇名也要改过。所以《李敖全集》为了减少查禁的麻烦,把《李易安再嫁了吗?》改名为《李清照再嫁了吗?》以为掩耳盗铃;关于“不要提到生殖器”,把文中“老祖宗们生殖器崇拜(phalliciam)”的字眼,改成“老祖宗们什么什么崇拜(phallicism)”的字眼,以为掩中文不掩英文。……张烈口中的这些国民党查禁标准,最令我惊异的,不是别的,反倒是他说的那句“不要骂孔子”的道统观念。对孔子,早在几十年前的五四时代,大家就有了“骂”的自由,像《吴虞文录》等是;早在千百年前的战国时代,大家就有了“骂”的自由,像《庄子》等是。可是到了台湾,国民党却反动得连孔子都碰不得了。这种大开倒车,倒真令人称奇呢!不过,有趣的是,这位张烈老先生本人,虽然言之谆谆,但在执行起来,却也自形藐藐。大概一顿午饭建立了他跟我的交情,几个月后,他突然打了一个电话给我,说为了金庸的书,他跟曹建中起了冲突,甚至发生了武斗,他气得不干了,现在到“中国广播公司”做事去了。临移交前,他把《李敖全集》全六册都放行了。所以,我如果在出书前内容有所“插播”,也没有什么关系了。我很感谢他这一“密电”。原来禁与不禁之间、找与不找麻烦之间,还可因人而异,有这么大的分寸,警总之有弹性,固似女人之裤腰带也!张烈以后,警总又藏在暗处,做“狗屄衙门”——只进不出了。照例每月查禁我的书,累积起来,有九十六册,足可进“吉尼斯世界纪录”而有余。其间叶圣康有一天碰到曹建中,曹建中跟他大骂李敖。叶圣康说:“处长对李敖恐怕有所误会,何不由我安排,见见李敖?”曹建中闻言色变,连忙摇手说:“我才不要见他,没有人敢见他。见过他,他什么都给你写出来,你洗也洗不清!”我闻之大笑。

《李敖全集》虽然刀下余生,可是序却没有了。本来是有序的,那篇序标题《(李敖全集)自序》,在全集还没印好前,先发表在《四季》杂志第十期(1980年4月20日)里。不料一发表后,由于措辞激烈,被查禁了,四季出版公司为了全集得以顺利出版,就在“李敖全集”前面,删除了这篇序,所以,四季版《李敖全集》,是一部没有序的大书。序和正文,身首异处,相隔千里,正像关老爷的下场一样!

我第二次政治犯出狱后,带头搞党外杂志,带领郑南榕、陈水扁等,风起云涌,跟国民党的武夫连续斗法十年之久,在斗法过程中,我甚至挖到并公布由警备总司令陈守山上将主持、由曹建中记录的《现阶段加强文化审检措施暨现存问题座谈会记录》,令他们大吃一惊,一起开会的出席人员,从“国防部”总政治部主任许历农上将,到国民党“中央文工会”主任宋楚瑜等发言,均赫然在焉。有趣的还在后头,十多年以后,国民党从李登辉当道成主流派以后,当年当道的主流派,死的死、老的老、失势的失势、下台的下台,慢慢形成另一族群,我戏呼此辈“渐成人形族”——原来过去做当道的主流派时,跟着主子做坏事,不成人形,现在式微了、官丢了,天良渐现,所以渐成人形了。举几个例子,我曾写文章骂华视的头子武士嵩中将,一天他到我住的大楼来看我的邻居何世礼上将,电梯中碰到我,拉住我手向我表示佩服,并大骂国民党当权派,我在旁一直笑。比武士嵩更精彩的是许历农上将。他当年做“国防部”总政治部主任时,是查禁李敖之流言论的主持人,固我宿敌也。不过此人人品不错,是个值得尊敬的敌人。他的毛病是头脑跟不上,以致把“救国救民”和“做蒋家鹰犬”分不开来。后来李登辉当道了,他毅然脱离国民党,加入新党,光明正大,挺身而斗,不失为一条汉子。他到我家来拜访两次,备致拳拳。1998年汪俊容和我同过六十三岁生日,在饭店吃饭,我的好邻居张善惠、林丽苹在座,许历农也来了。席上我说了一个故事。我说杨西昆“大使”从南非回来,一天带了一根非洲朋友送他的雕刻精美的象牙给我,对我说:“二三十年来我一直佩服李先生,但因有公职在身,不便表达这一佩服,现在退休了,人也快八十岁了,特地到李先生府上,送上这一纪念品,表达我二三十年来一直藏在心里的心意。”后来杨大使请我吃过几次饭。有一次吃饭时,他的夫人对我说:“告诉李先生一个秘密:这次选举,我们整个大楼住户,全体都会投新党的票,虽然我们现在还是国民党。”我答道:“杨‘大使’肯投新党的票,是很了不起的变化。可是容我说一句:杨‘大使’暗中投一票也只是一票而已。如果杨‘大使’肯公开站出来,像许历农那样公开站出来,以杨‘大使’的地位,登高一呼,可以为新党带来多少票呀!杨‘大使’可愿考虑考虑弃暗投明啊?”杨西昆在旁听了,笑着摇手,说:“许历农那样明着干,我们可做不来。”我讲了这故事,又把话题转到汪俊容的老丈人、阮雅歌的爸爸阮成章中将身上,我说:“调查局的老人对沈之岳、阮成章前后两任局长评语是:‘沈之岳人面兽心,阮成章兽面兽心。’——因为阮成章长得浓眉凶眼、面目狰狞,所以人以兽面描写他。”我对阮雅歌说:“虽然你老太爷也和许老爹一样性好革命,但碰到李登辉而能继续革下去的将军们,今天只剩许历农啦。”这顿饭后几天,许历农夫妇请我们吃饭,阮雅歌笑着对我说:“大师呀,你要原谅我,我代你说了谎话!我爸爸躺在病床问我李敖对他的印象,我扯谎说:李敖说沈之岳人面兽心,阮成章兽面人心。我爸爸听了一直点头笑。大师呀,你可要原谅我。”我说:“等他病好了,真的能追随许老爹脱离国民党,我就真的可追认这些话啦!”——许历农的转变,使我感到:真的、真的、真的有些国民党大员,当他们不再是当道的主流派以后,他们有的真会跑来认同李敖了,他们对我“相逢一笑泯恩仇”,这种高速进步,多有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