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像流水一样涓涓而去……
转眼间,我到这座塞上的古城已经七八个月了。
这座城市位于毛乌素沙漠和黄土高原接壤的地方。有趣的是,城南是黄土高原连绵不断的山岭,城北就是一望无际的毛乌素大沙漠。如果站在明代建筑的古城墙上,一眼就可以看到两种不同的地貌。而这座城市就像一枚图章压在一张介绍信的下联中间疑上。不论是黄土高原还是毛乌素沙漠,所能展现的全是一片黄颜色。据说黄色在生活中表示幸福,可在这大自然中却是荒凉的象征。夹在黄土和黄沙中间的这座城市砖瓦建筑的房屋居多,呈现出一片灰蓬蓬的景象。可爱的绿颜色只是在城西那条河的两岸才能看得见。那里除过浓密的杨柳树带,甚至还有碧绿的稻身田。没有哪里的绿色比这里的绿色更惹眼——因为和这绿色形成对比的是大片大片的荒凉。
我来这里后方知,这座城市历代都属于边防重镇。在古代,出这城,就到了当年所说的“胡马之地”。这里连年都曾在兵战之中。在那漠漠的黄沙之下,谁知道掩埋着多少人尸马骨。那时候,走出这城市,也就是本地民歌唱的《走西口》——大概就是到包头一带吧。遥想当年这深切而凄婉的歌声,如诉如泣如祝福,曾经和那单调的驼铃一起伴着寂寞的旅人,走过了那茫茫的、没有尽头的大沙漠……
现在这城市是一个地区的所在地。它管辖的版图有台湾省那么大,人口约二百万左右。住在这城市的居民大概有六七万人。无疑,这座古城现在已经变成向沙漠进军的前哨阵地。再往北走,已经是蒙汉民混居的世界——那里已经是毛乌素大沙漠的腹地了;几十里路上看不见一棵树,我不见一个人的踪影……我毕业后被分到了地区林业局。
我很快就爱上了这地方。它的传奇色彩,它的浪漫情调,它的广阔而荒凉的大地,正是一个热血青年理想的乐园。
但我前一段的日子过得却并不快乐。这倒不全是因为薛峰——一想起他,仍然叫人痛苦不堪。尽管我们一直通着信,保持着联系,但我们终究已经远隔万水千山。
我的不快乐主要是由于自己的工作。
我初来这里后,没有人重视我。一些重要的工作领导也不让我做,怕我干不了,因此基本上一直处于打杂状态。
后来,又让我去整理林业局的档案。这些档案从一九五五年开始,各种类别混在一起,堆得像小山一样。技术、计财、办公、业务、文书等等,多年来没人好好管理,现在如同乱麻一团。我得分类,换封面皮子,搬到太阳底下晒发霉了的部分,整天搞得头昏脑胀。除过吃饭,我整天钻在档案室里,单位上甚至于了还有我这么个人。
后来,有一件工作终于轮到了我。
林业局根据省上有关部门的指示,准备在一个沙漠农场大面积试验种植一种固沙植物花棒。同时还准备试栽一些桑树苗——有史以来,桑蚕可从来没在那个地方出现过。
这工作无疑具有重大的意义。当然,主要的劳动要依靠那个农场来完成。但局里需要抽调一个干部去那里,既是这项工作的领导者,又是技术指导——实际上是由这个人去主持两项重要的试验项目。没有人愿意去。因为那地方已到了大沙漠的腹地,离这个城市少说也有二百多里路。至天生活条件,无疑是极其艰苦的。而且实际上,这两项试验是需要它的主持者长年累月呆在那里的。领导找了局里许多技术干部,所有人都以一些堂皇的理由拒绝了。领导本身当然也不愿意去。
这正是我的机会!
我乘虚而入,去向领导请战。
正副局长都瞪大眼睛看我。他们不敢相信眼前这个黄毛丫头竟要求去完成这么重要的工作。
但他们还是被我感到了,加之又没人去,因此就决定把这个并不轻松的担子搁在了我的肩头。
我交待了局里的工作,简单地收拾了一下,就一个人搭长途汽车去我的工作目的地。
此时正值三四月间,也是这地方一年间气候最恶劣的日子。大黄风卷着沙粒,没明没黑吼叫着。除过不得已外,人们宁愿一整天足不出户。虽然已是春天,但气候仍然极其寒冷。我裹着棉袄,坐在颠簸的汽车里缩成一团。
车窗外什么也看不见,天和地都被风沙搅得一片混浊。虽说是白天,汽车有时候还得开灯,道路大半已被沙埋没,只留了一点路的痕迹。人坐在汽车里,就像坐在风浪中的一叶小舟上,五脏六腑都要颠出来了。我感到恶心,但强忍着没吐出来。望着车窗外飞扬的沙尘,我心里不由地想:在省城,此刻人们大概已经换上了单薄的衣裳。风清日丽,公园里和人行道的垂柳已经吐出嫩黄的柳丝。一群一伙的人们,正以无比愉快的心情,在春天明媚的阳光下散步。林业学院各处的迎春花大概已经开得金灿灿了——不,迎春花已经凋谢,现在应该是桃花如火似霞的时候。大街上,那些爱打扮的姑娘们,早已经脱掉臃肿的冬衣,而换上了鲜艳的春装。她们一定为自己身体和胸脯的线条被重新勾勒出来而容光焕发……
是的,那里的春天是真正的春天,而这里的春天比冬天还恶劣。冬天虽然寒冷,但风沙还要少一些,而一到春天,风沙几乎把世界都要埋葬了。
一阵寒风扑进车窗,我把自己的老棉袄往紧裹了裹,靠在椅背上闭起了眼睛……下午四点钟左右,我才在终点站下了车。
这里是一个公社的所在地,离我要去的农场还有十多里路。这段路只能步行了。我带着我的简单的生活用具——一个大网兜和一个小提包,打问了一下方向,就不停歇地向农场赶去。我走得很紧,因为天快黑了,我怕迷路。
我已经完全变成了一个土人。嘴里总是含着沙子,怎么吐也吐不完;眼睛被风沙吹得泪水直淌,因为逆着风,每走一步都极其艰难。走了约摸四五里路,我实在走不动了,就想瞅个地方歇一歇。左右环顾,没什么地方可以避风。只好席地而坐。
我坐在路边,任凭风沙吹打。无论远处还是近处,什么也看不见,满眼都是一片混浊的黄色。也听不见什么声音;只能听见风沙的吼叫声和自己的心跳声。心跳的声音现在听起来格外清楚。我歇了一会,又开始赶路。路只能勉强辨认出来。初次在沙里走路,软绵绵的,极不习惯,就是用很大的劲,也走不快。这时候,我突然听见身后不远的地方传来一阵拖拉机的吼叫声。这声音一下子打破了沙漠的寂静。
声音越来越大——看来是从我身后开过来的。
我站在路旁,准备给它让路。
拖拉机吼叫着开过来了——竟然是有方向盘的大拖拉机,后面拖着斗车。但没有驾驶室,拖拉机手坐在上面,浑身是土,像神庙里的一尊塑像。
拖拉机猛然在我身边停下来了,但发动机还继续轰鸣着。
那个驾驶员在车上弯过身看我。我只看见他的一排白牙齿。“你去哪?”他开口问我。
“去农场。”“听声音,我可以说你是个女人。”
“不听声音,我也知道你是个男人!”我对这个人的话很生气。“哈……”他笑了,“如果你愿意的话,请坐上来,我正是要去农场的……”我有点讨厌他说:“不了,我自己走着去。”
他大概也看出我生气了,赶快解释说:“我的确没认出你是个女的!因为你完全成了个土人。再说,这地方很少有女人……噢,女同志。女同志!你上来吧,天都快黑了,路还远着哪!”我有点犹豫了。正在我犹豫的时候,那个驾驶员已经从拖拉机上跳下来,走到我跟前,把我手里的东西拿过去,放在了斗车里。他的动作很敏捷,是一个身强力壮的小伙子。
看来我只好坐这拖拉机了。
我踩着车轮胎上斗车,但车沿很高,怎么也上不去。
拖拉机手就站在我旁边,嘿嘿笑着,看我出洋相。我生怕他动手扶我。我一边继续往上爬,一边紧张地防备着他是否走近我。但他没有这样,这使我开始放心这个人了。
我终于勉强跨进了车厢。
他跳上驾驶座,转过头对我说:“手要把车沿抓牢,路不好,小心把你掼倒!因为顶风,把头拧到一边去,最好把眼睛也闭上……”他细心地安咐我说。
我忍不住问他:“你是哪个单位的!”
“我就是农场的。”他一边回答,一边戴手套。
“农场的?”我高兴地喊叫说:“我就是去你们农场搞花棒和桑苗试种的!”他惊讶地扭头瞅了我一眼,说,“为什么不派个男人来?”
“女的怎啦?”我看出他瞧不起我。
“女的?……噢,女的能顶半边天!”他嘿嘿地笑出了声,接着便启动了拖拉机。就这样,我坐着拖拉机,没用半个钟头就到了农场。这时天已经黑了——也许只是傍晚,由于遮天盖地的风沙,才使夜幕提前降落了。农场是个什么面貌,现在一点也看不见。
下车后,拖拉机手拎着我的东西,带我去找农场领导。现在我已经知道这个小伙子叫吴有雄。
吴有雄把我领到了一排亮着灯光的砖房前。
在中间一个房门口,他向里面喊叫说:“曹书记,有客人来!”房门打开了,出来一个五十来岁的男人,光头,体格魁梧——看来这就是曹书记了。
曹书记详细地看了看我,说:“你是郑小芳?”
“是。”我回答说。他笑着说:“好,好,好。地区林业局已经打电话了,说你要来,我们把房子都给你收拾好了……有雄,你给灶房的人说一下,让给这位女同志做饭……噢,先打些洗脸水端到一号客房去!”吴有雄把东西递给我,向我点点头,就走开了。
曹书记把我领到了准备好的“一号客房”里。
房间是极其简陋的——这我以前就想到了——不过比想的还要简陋一些。曹书记我把领到房间后,问候和安咐了我一番。他叫我吃完饭好好休息,其它事明天再谈。他临走前补充说:“我叫曹生荣。”洗脸水和饭菜都是吴有雄为我张罗的。
他已经洗过了脸。我这才完全看清楚了他的面貌:脸方方正正,肤色黝黑,年纪大概有二十七八,一副很纯朴的模样。我一再感谢他。他反而不好意思地说:“这有什么感谢的……”他把洗脸水和饭放下后,就走了。
我一下疲倦地坐在炕拦石上,感到头晕目眩。
稍微歇了一会,就先洗脸,然后挑着吃了几根面条。现在我只想睡觉,对于房间的其它状况,我也无心察看。
只是在脱衣服前,我详细地检查了一下被褥。
真叫人恶心!肮脏不说,一下子就发现了一个虱子!
尽管我瞌睡得要命,但在这床铺盖面前畏怯了。
没有办法!既然到了这样的环境,就什么都得忍受。
我举着煤油灯,费了好大的劲,仔细地把被褥上的虱子捉完。我打消了脱及服的想法,便和衣躺在褥子上,被子只遮住胸脯以下,就吹灭了灯,睡在了一片墨暗中。
外面的风在继续吼叫着,像大海的涛声那般汹涌。沙子把窗户纸打得啪啪价响,像谁用手大把大把扔在上面的。
尽管我瞌睡极了,但一躺在这黑暗中,反而又睡不着了。
不知为什么,薛峰的脸突然在黑暗中浮现在了我的眼前……是的,在这风沙怒吼的夜里,在这荒寂而陌生的地方,此刻我又不由地想起了他。他啊!现在怎样了呢?一切都像他当初想象得那样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