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岁除》这篇小说里,作者白先勇用的仍是冷静的客观叙述法。采取全能观点,以第三人称写成。整篇小说,主要建立在人物的对话上:故事背景由对话供应,情节发展藉对话推进,而最令人惊叹的,是人物的性格,经由对话的内容与口气活生生表现出来。在《岁除》里,白先勇确实以实实在在,自然无比,却又多彩多姿的对话,创造出一个有血有肉,可闻可见,十分令人怜悯令人难忘的角色——赖鸣升。
情节推展所囊括的时间,不过数小时;从头至尾,写只是除夕夜赖鸣升在刘营长夫妇家吃的那顿“团圆饭”。但因为喝酒吃饭时“话旧”,我们得知赖鸣升一生的故事。赖鸣升当了一辈子兵。因年老,已退役一年,现是荣民医院厨房里的买办,即军队里所谓的“伙夫头”。他与民国同岁,少年时期“就挑着锅头跟革命军打孙传芳去了”;他的生命巅峰,是抗日战争时在四川当连长的那段日子,而其后参加“台儿庄之役”,死里逃生的经验,是他记忆里最光荣、最神圣的一件生活记录。对于这段壮年时期的回忆,变成了今日年衰运外的赖鸣升藉以继续生存的惟一精神滋养。如此,十分贫穷的他,在这除夕日,却“偏偏还要花大钱”,买酒、买鸡、买蜡烛,老远从台南赶到台北,为的是和刘营长夫妇——知道他许多“过去”的老相识——守个岁,话话旧,重温一次那已经长逝的,却又因已凝成坚固记忆而依旧留存的生命光辉。
赖鸣升是《台北人》里典型的不肯面对现实,在回顾中找寻生命意义的悲剧角色之一。但他不像《台北人》里有些人物那样趋干自冷。这并非因为他不知自己今日年龄身份与以前不同,相反的,这一点他倒看得相当清楚;而是因为他觉得他生命的血液,曾一度流入国家生命的大动脉,他的个人命运曾与国家命运紧密维系在一起,于是对他自己怀着一个固定的“巨人”(或“英雄”)自我意象(selfimage)。而当无情的岁月逐渐夺尽他的青春,逐渐侵蚀他的肉身,他却坚持保守那个固定的、相同的自我意象。赖鸣升所不能面对的现实,并非从连长降为“伙夫头”之事实。甚至也不是自己年老的事实。他不能接受的,是“时间能改变一切,无可挽回地改变一切”之残酷事实。而他的悲剧根结,也在于他坚持在流动的时间里,攀住这个与事实愈来愈远离的自我意象;梦想着“改变”只是暂时,好像只要把倒霉的日子赶快催走,就会回到以前的美好日子。
赖鸣升本人,一直没觉悟到自己在“自欺”。但我们读者,在作者的安排下,清清楚楚看到现在的赖鸣升,和他心目中的自己之间所存的大差距。这差距便是此篇小说的主要反讽,同时也是最令人对他同情叹怜的地方。
首先,我们注意到,作者在描写赖鸣升的外貌、长相、举止时,就着意把他介绍为一个历尽沧桑的“巨人”模样,以吻合赖鸣升的自我意象:
……他那一头寸把长的头发,已经花到了顶盖,可是却像钢刷一般,根根倒竖;黧黑的面皮上,密密麻麻,尽是苍斑,笑起来时,一脸的皱纹水波似的一圈压着一圈。他的骨架特大,坐着比旁人高出一个头来,一双巨掌,手指节节瘤瘤,十只树根子似的。
他的“嗓门异常粗大”,说话浓浊,喜欢呵呵大笑。他向刘英(刘营长十岁大的儿子)表示疼爱的方式,是“伸出他那个巨掌在刘英剃得青亮的头皮上拍了一巴掌”。他说话拍大腿,激动起来,会“突然跳起身来把桌子猛一拍”,“把火锅里的炭火子都拍得跳了起来”。这种种描写,除了反映赖鸣升豪迈、粗犷、不屈的性格,更使这一角色在读者眼中,看起来好像真是个用铁打成的巨人似的。
我们观察赖鸣升其人与其“自我意象”之差距,可以沿两个线索。其一即研究他的言谈表现,然后与他的行为表现互相比较。其二是分析小说里其他角色对赖鸣升的看法,然后与赖鸣升对自己的看法对照一下,看看有何不同。
我已提到,人物对话是这篇小说的主干。这篇小说的成功,主要是靠对话的传真与传神。首先,我想提一下,刘营长夫妇和赖鸣升全是四川人:刘营长是“一口的四川乡音”,刘太太的“一口四川话,一个个字滚出来,好像不黏牙齿似的”;赖鸣升的四川话,却是“浓浊的川腔”,他们的对话里,回响着四川方言的音韵。然而白先勇处理地方方言,一般只取其精要,捕捉特异口气,止于“逼真”“传神”之目的,一点都不像有些方言文学那样刁钻难解。也就是说,一个不懂某种方言的读者,也大致能完全了解白先勇的小说人物用方言所说的话。四川活颇似国语,所以在“岁除”里,作者成功做到这点,可能还不太难,但像在《永远的尹雪艳》里,由于上海话与国语大异,作者在逼真传达地方口音之同时,亦不使人费解其意,这实在极为难得。然而关于白先勇的方言运用,值得专题讨论,而且如果论起白先勇写对话的高明手法,方言之使用还只是其中一小部分,所以关于这点,现在就说到此。
赖鸣升的性格,主要靠他自己谈话的内容与口气,表露出来。从他谈吐中,我们处处可以感觉到他的自视之高。由于觉得自己的过去,自己的血汗,曾经帮同创造了整个民国的历史,直到今日他还保留那份骄做,那份顶天立地,舍我其谁的气概。他倒很知道自己年纪已老,地位卑微:像他当“伙夫头”,或被山地女人骗走退役金等显示他“身分下降”的事,全是他谈话中自己说起的。他并不耻于这些事实,因为他完全生活在“过去”;对于往日的回顾,给了他一种凛然不可侵犯的尊严。在吃这顿年夜饭时赖鸣升所说的那许多话里,除了醉后有一段,对自己现在的处境发了些牢骚(捧大脚的屁眼事,老子就是干不来,干得来现在也不当伙夫头了)外,我们感觉到的,一直便是他这份凛然自尊,而不是自怜自哀。“过去”的光辉,笼罩着他,显然使他对“现在”视而不觉,知而不悟。
细察赖鸣升在喝酒过程中,受酒精影响,说话口气内容的逐渐改变,是件相当有趣的事。清醒时的赖鸣升,保持一般做人修养,在做客时,不说粗话,态度也相当谦虚。但我们还是不难觉出在这份“修养”后面,他的自视之高。首先,他就十分自觉并骄做于他身材之高大(“幸亏我个子高,把那对蜡烛举在头上,才没给人碰砸了”),他自称“大哥”,称刘营长夫妇为“弟妹”,称刘英为“小子”,称刘太大的表妹与她男友为“骊珠姑娘”“俞老弟”;这固然是由于交情、习惯与年份差异,却也显示他以老大哥、老前辈自居的骄傲。他问刘英将来想干什么,刘英回答“陆军总司令”,惹得大家大笑,赖鸣升却赞许道:“好大的口气!小子要得。你赖伯伯像你那么大,心眼比你还要高呢。”赖鸣升说,他带来的一打金门高粱,并不是买的,是从前一个老部下送的:“亏他还记得我这个老长官,我倒把他忘了。”言下颇流露他对自己感觉的重要性。经过他这一句无意的,或下意识的“提醒”,刘营长立刻说“你也是我的老长官”,要向他敬酒。接着刘太太也加入,“桌上的人个个都立了起来,一齐赶着赖鸣升叫‘老长官’,要敬他的酒”。赖鸣升起先谦虚一大番,说堂堂一个营长,怎能称一伙夫头为“老长官”。但胡乱推让了一阵之后,“笑着一仰头也就把一杯金门高粱饮尽了,然后坐下来,咂咂嘴,涮了一撮毛肚过酒”。只这么几句描写,我们就看到赖鸣升当时那副惬意自得的样子。
赖鸣升在军队过了一辈子,虽然大概没担任过比连长更高的职位,他却对“军人”这一身分,怀着一种笼统固定的意象;而此意象,正与他心目中过去的自己,合而为一。任何与此意象不符合的举动表现,在他看来,都是对军人身分的一种亵渎。所以当他发现俞欣,一个年轻的官校学生,只喝下半杯高粱,没有干掉它时,“他立刻好像被冒犯了似的”,指责道:
什么话!……太太小姐们还罢了。军人喝酒,杯子里还能剩东西吗?俞老弟,我像你那点年纪的时候,三花、茅台——直用水碗子装!头一天醉得倒下马来,第二天照样冲锋陷阵。不能喝酒,还能当军人吗?干掉,干掉。
俞欣只得勉强饮尽,赖鸣升连忙又往他杯子里筛酒。骊珠向赖鸣升解释俞欣确实不会喝酒,赖鸣升却不以为然,说:“骊珠姑娘,你莫心疼。几杯高粱,一个小伙子那里就灌坏了?”接着,他开始“倚老卖老”,硬塞给人一些“劝言”,以自己单身汉的身分,居然谈起夫妇相处之道,劝俞欣“要向你们刘营长看齐,日后好好的疼太太”。由此,话题转到女人,他叙述如何在去年,因为“动了这么一下凡心”,想结婚,被一个年轻的山地寡婆子把三万多元退役金全拐走了。细心的读者,会注意到这时的赖鸣升,已颇有几分酒意,“修养”开始减退,说的话,用的字,都比以前“粗”了许多,譬如他开始用“屁”字(“那笔钱给有钱的人看来呢,不值一个屁”,“山地野女人屁良心也没得”),也头一次称自己为“老子”(“走的时候,还把老子的东西拐得精光”)。叙述完毕,他上下打量俞欣一番,说:“要是我还能像他一样,那个野女人——赶她走,她也舍不得走呀!”然而,在他心目中,年轻英俊的俞欣,是否真能和过去的自己相比?不然。他说:“俞老弟,不是我吹牛皮,当年我捆起斜皮带的时候,只怕比你还要威风几分呢。”
接着,他便自称“借酒遮脸”,追叙起“割靴子”往事,解说他在成都当骑兵连长时,如何受他们营长的一个姨太太挑逗诱惑,同她发生艳事,如何割掉他们营长的靴子。(我们注意到,这个营长是“小军阀”,不是好军人,所以和他的姨太太“偷情”,显然丝毫不损害赖鸣升心目中的军人意象。)这段对过去强旺青春的回忆,加上酒性发作,使得赖鸣升在叙述完毕时,“怔了半晌,然后突然跳起身来把桌子猛一拍,咬牙切齿的哼道:‘妈那个巴子的!好一个细皮白肉的婆娘!’”这之后,他就常常自称“老子”。他说那个营长心里动了疑,“那王八蛋要老子到‘台儿庄’去送死呢!”话题就这样自然而然移转到赖鸣升珍藏心底的最神圣光荣的往事。
俞欣因为军校里,教官讲抗日战史,正讲到“台儿庄之役”,所以兴冲冲地问赖鸣升:“老前辈也参加过‘台儿庄’吗?”
赖鸣升没有答腔,他抓了一把油炸花生米直往嘴巴里送,嚼得咔嚓咔嚓的,歇了半晌,他才转过头去望着俞欣打鼻子眼里笑了一下道:
“‘台——儿——庄——’,俞老弟,这三个字不是随便提得的。”
对于未曾身历其境而讲授台儿庄之役的军校教官,赖鸣升充满鄙视。他突然捞起毛衣,掀开衬衫,露出胸膛上一个碗口大殷红发亮的圆疤,原来这就是在台儿庄之役,他被一炮轰掉半个胸膛,留下的痕迹。这块圆疤是他一生最光荣的记录,“比‘青天白日’还要稀罕”,“凭了这个玩意儿,我就有资格和你讲‘台儿庄’。没有这个东西的人,也想混说吗?”这时的赖鸣升,由于话题触及他心中的“圣地”,同时又已深受酒精影响,已经完全失去清醒时的谦虚修养,谈话间毫无掩饰地表露对拥有“过去”的自己之骄傲,对没有“过去”的别人之轻蔑。他的“巨人”自我意象,如此顽固地盘踞他心中,使他知而不悟过去已经永远过去;仅凭意念,仅凭精神,而没有健壮肉身的支持,他已再也不能和以前的自己相比了。所以当刘营长劝他慢点喝酒时,他大不以为然他说:“这点子台湾的金门高粱就能醉倒大哥了吗?你忘了你大哥在大陆上,贵州的茅台喝过几坛子了?”言下流露对象征“现在”的台湾之轻视,对象征“过去”的大陆之向往。接着他对刘营长说:“莫说老弟当了营长,就算你挂上了星子,不看在我们哥儿的脸上,今天八人大轿也请不动我来呢。”这虽是一句醉话,却赤裸裸揭露了赖鸣升那已成幻影而不自知的巨人自我意象。
醉醺醺的赖鸣升,对自己现今处境发了几句牢骚,然后晃荡着头颅说:“今年民国多少年,你大哥就有多少岁……到了现在还稀罕什么不成?……就剩下几根骨头还没回老家心里放不下罢咧。”这里,即使赖鸣升本人没有“自大”到把自己比做中华民国的意思,作者的影射用意是明显的。事实上,作者在小说开头描写赖鸣升的外貌时,就特别提到他身上穿的是一套“磨得见了线路的藏青哔叽中山装”。
刘太太阻止赖鸣升再喝酒。赖鸣升挣扎立起,狠狠拍了两下胸膛,沙哑着嗓子说道:“弟妹,你也大小看你大哥了。你大哥虽然上了点年纪,这副架子依旧是铁打的呢。”于是他离开桌子,摆起架势,当众扎手舞脚的打起拳来,炫示他的功夫。刘太太笑着,硬拉他到后面洗脸,赖鸣升临走还回过头来说,日后“打回四川”时,他至少还抬得动十个八个饭锅头。不久,从盥洗室,便传出一阵呕吐的声音。
赖鸣升醉倒睡下了。本来计划打通宵麻将的,终于没有打成。当初吹说最会“逛花园”,约定“不到天亮,今夜谁也不准下桌子”的,原来是他自己。而现在,纵然“有心”,却已“无力”;精神尚存(睡倒前还特别嘱咐刘营长“替几手,回头他自己来接”),但肉体到底支持不住。他这一睡下去,当然是爬不起来的。即连放爆仗给刘英看的小小诺言,也没得守住。今日的赖鸣升,其人与其自我意象之间,是很有一段距离的。
现在让我们谈一谈这篇小说里的其他角色,和他们对赖鸣升的看法。
刘营长和赖鸣升是老朋友,同乡、同辈、同行,背景相似。但他年纪比赖鸣升小一截,还没到退休年岁,“一个营长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手下也有好几百人”。所以他的“身分”,就职业方面来说,异于赖鸣升,并没“下降”。此外,更大一个区别,是刘营长有家室;他有一个赖鸣升认为是“前世修来”才能得到的好太太,和一个才十岁大,活泼顽皮,还很需要照顾的儿子。所以目前的现实生活,对刘营长夫妇,还是有意义的;对“过去”的回顾,虽然带给他们温暖,但只能说是生活的“调剂”,而不是生活的“全部”。
刘营长和赖鸣升原是患难弟兄,也以弟兄互相称呼,谈话之间,颇能使人感觉出他们的手足真情。然而刘氏夫妇对这位“赖大哥”,所怀的真挚友情之中,却又夹杂着相当成分的怜悯与纵容。他们看得见赖鸣升自己看不见,悟不到的弱点,但基于一般人情,以及对赖鸣升的同情与友谊,他们纵容他、随和他、容忍他。在吃这顿“团圆饭”时的谈话过程中,我们一再感觉出刘氏夫妇的这种态度。常常是经由赖鸣升某一句话的“提示”,促使他们赶紧附和,说一句两句或真心,或不十分真心的话,来帮着肯定一下他们明知已成虚幻的赖鸣升的“巨人”自我意象。下面是几个例子:
赖鸣升:“亏得他还记得我这个老长官,我倒把他忘掉了。”刘营长:“大哥,你也是我的老长官,我先敬你一杯。”赖鸣升:“俞老弟,不是我吹牛皮,当年我捆起斜皮带的时候,只怕比你还要威风几分呢。”
刘营长:“大哥当年是潇洒得厉害的。”
赖鸣升:“这点子台湾的金门高粱就能醉倒大哥了吗?你忘了你大哥在大陆上,贵州的茅台喝过几坛子了?”
刘营长:“大哥的海量我们晓得的。”
刘太太是个很好心肠的女人,和她丈夫一样,出于怜悯与人情,说些熨帖的话,使赖鸣升心里高兴。但她对赖鸣升的情谊,是由她丈夫而来,所以她对赖鸣升的看法,比刘营长“客观”一筹。她虽也真心跟着喊“老长官”,同声扶持赖鸣升的自我意象,但她对真正的他,看得相当清楚;像她半玩笑半认真地想把他介绍匹配给“我们街口卖香烟的那个老板娘”,一方面固然显示她的关心,一方面却也多少泄露出她对他身分的真正估价。她的“容忍”成分,远胜“了解”;在她看到赖鸣升喝醉时,能冷静地把酒瓶“劈手夺了过去”。她到底像一般家庭主妇,对烹饪的兴趣高于对朋友的了解;在赖鸣升那样激动地再度活于过去时,她心里顾念的,却是没人尝她拿手的“蚂蚁上树”。赖鸣升醉倒后,她对俞欣和骊珠摇头叹气说道:
“醉了……我早就知道,每次都是这样的。我们大哥爱闹酒,其实他的酒量也并不怎么样。”
这几句话,除了揭示刘太太对赖鸣升的客观看法与容忍态度,亦让读者得知,原来这样的事已经发生过许多次,不足为奇了。而最后一句“其实他的酒量也并不怎么样”,触及一个有趣的问题:是他现在的酒量并不怎么样,还是他的酒量一向并不怎么样?这联带引出一个非常令人深思咀嚼的问题:赖鸣升的“自我意象”,现在当然已不合实际。但以前呢?壮年时期的他,是否真的就完全符合他心目中的巨人意象?还是由于自己青春已逝,在“回顾”的酸甜交集的温馨中,把过去的自己,多描了几笔理想的色彩?赖鸣升心目中的自我,真正存在过吗?……然而,若沿这条线路想下去,则故事的“反讽”(irony)强烈得有点令人受不了。而且我想这样的反讽,也不是作者的原意。所以我们还是玩味一下,就算了。
在《白先勇的小说世界》一文中,我论到《台北人》里的人物,大致可分为三型:第一是完全活在“过去”的人;第二是接受现实,但也时而回顾“过去”的人;第三是舍弃“过去”,或没有“过去”,而完全代表“现在”的人。在《岁除》里,赖鸣升属于第一型,刘营长夫妇属于第二型。剩下的三个配角,骊珠、俞欣和刘英,便属第三型。这三个年轻人,因为幼年无知时就来到台湾,或出生在台湾,对于代表“过去”的大陆,与前一代人经验的与国家命运攸关的沧桑个人历史,不能有深切的认识与同情。刘英还只是个小孩,暂且不论。俞欣和骊珠二人,显然都是二十出头,都是很有礼节,心地良善的青年男女。这从他们牺牲难得的单独相处机会,而答应留在刘家陪赖鸣升吃饭打牌之事实,可以看出。但因他们不了解赖鸣升,又没有刘氏夫妇对他所怀有的那种情谊,他们的看法完全客观,完全理智,丝毫不牵缠自己感情。如此,当赖鸣升激动无比地叙述日本鬼打棘泽时,他用自身血肉换取的惊天动地经验,俞欣却像隔在一层玻璃之外,背书似地称诵:“那一仗真是我们国军的光荣!”事实上,白先勇在多方面,把俞欣和赖鸣升二人,做成对比。赖鸣升的外貌(钢刷般的短发、特大骨架、脸上密密麻麻的苍斑等),与他身上那套“磨得见了线路的藏青哔叽中山装”,都暗示他是一个耿直不屈,历尽沧桑,不重形式外表,注重精神实质,固执保守中国旧传统的代表“过去”之人物。而俞欣身上“笔挺的浅泥色美式军礼服”,“金亮的……领章”,“黑领带”,修剃得整齐服帖的头发,以及最后临走时对着镜子整理领带等动作,都暗示他是个与传统疏离,受了相当洋化,很能贴合适应环境,注重形式外表,缺乏内容深度,又颇有点沾沾自喜的现世人物。这倒不一定是说,俞欣这个人不如赖鸣升。而是在白先勇视界中,因为俞欣没有“过去”,生不逢时,便由不得他自作选择地被注定必须“肤浅”,必须是个形象相似但实质不同的“复制品”或“赝品”。这样有点专横的“定命”(Predetermination),当然,为的是配合《台北人》的整个架构,以及“今昔对比”的一贯主题。
骊珠是一个好女孩,羞涩、有礼、懂规矩。但当然,因为她也没有“过去”,和俞欣一样,不能了解赖鸣升的心情。她答应留下来陪赖鸣升吃饭打牌,显然主要是碍于情面,所以当他醉倒,刘太太建议她和俞欣二人出去玩时,她像解脱了一大负担,“赶忙立了起来”。吃饭过程中,她把赖鸣升最令读者——经由作者的成功传达——怜悯难受的悲剧表现,视为喜剧表现;临走还咯咯地笑着说:“赖大哥喝了酒的样子真好玩。”其实,不只骊珠俞欣,就连刘营长夫妇,对赖鸣升的心情也常不能了解。如此,在赖鸣升叙述往事,无限感触激动之际(如叙述“割靴子”事件后),或当他做出使同情的读者最觉心恸的举动时(如裸露胸上伤疤,与醉后表演打拳),同桌吃饭的人却只看到表面的滑稽性,而“哄然大笑起来”、“笑着偏过头去”、“捂着嘴笑着低下了头”,“笑得前俯后仰”。白先勇用这种对比描写手法,烘托传达出赖鸣升真正的“孤立”。完全的“隔绝”。即连最亲近的患难弟兄,也不能了解他心底最深处的悲痛。这种与世隔离,无法与别人心灵沟通的悲哀,即所谓“alienation”,倒是普及全世界的现代人,也是近代西洋文学的一大主题。
至于刘营长夫妇的儿子刘英,由于年幼无知,当然更无法晓得赖鸣升沉重的心情。在这除夕夜晚,他的心思几乎完全集中在“放烟炮”这件游戏上,而他对赖伯伯的兴趣,也可说是止于他“电光炮抓在手里爆”的诺言(小孩子本来就是这样,若不这样,就不“真”了)。他在吃饭过程中,说的话不多,其中除了前文提过的想当“陆军总司令”的天真对答外,每一句都和“放爆仗”有关。他的话,最令人注意的,有两句。当赖鸣升追叙他在枣泽死里逃生的经验,而被“台儿庄”的回忆激动得“突然变得口吃起来”时。
……这时窗外一声划空的爆响,窗上闪了两下强烈的白光。沉默了许久的刘英,陡然惊跳起来,奔向门口,一行嚷道:
“他们在放孔明灯啦。”
刘营长喝骂着伸出手去抓刘英,可是他已经溜出了门外,回头喊道:
“赖伯伯,等下子来和我放爆仗,不要又黄牛噢!”
刘英这里说的两句话,头一句,使读者在刚听完“台儿庄”故事的紧张情绪之下,猛然醒悟窗外的“划空爆响”与窗上的“强烈白光”,原来只是人们戏放的孔明灯。和“台儿庄”的炮火放在一起,相提并论,是作者何等之讽刺!刘英的第二句话,“不要又黄牛噢”之中的“又”字,使我们首次揣知,相似的情形,以前也发生过。等到后来刘太大对骊珠说“每次都是这样的”,我们这一揣测,就获得了证明。
白先勇把赖鸣升的悲剧,安排发生在除夕之夜,是很有含义的。首先,在回不得老家的情况下,围坐吃“团圆饭”,就有讽刺意味。又把一个经历过猛烈炮弹战火的老兵沧桑血泪史,安置在戏放鞭炮烟火的喜庆节日,对比之下,产生尖锐的反讽效果。此外,小说头一段,白先勇在笼统描绘台北市除夕黄昏景致的几句文字里,提到“各家的灯火,都提早亮了起来,好像在把这一刻残剩的岁月加紧催走,预备去迎接另一个新年似的”;而小说最末几句,是:“四周的爆竹声愈来愈密,除夕已经到了尾声,又一个新年开始降临到台北市来。”白先勇前后强调“迎新”(赶走坏日子,迎接好日子),正暗示赖鸣升不能面对“时间已不可挽回地改变一切”之事实,也暗示他固执持守已经不合实际的自我意象。当然,其中所含对当今社会国家处境的影射,显而易见,不必细说。
我们已经相当详细地分析讨论了赖鸣升这个人,并看到今日的他和他心目中固定存在的自我意象之间的差距,他的自我意象,固然真已不合实际,然而是否就等于是全无价值的幻影?作者显然认为不然。作者显然认为,赖鸣升虽然老朽,做梦自欺,但由于精神上一直不肯放弃,不向现实低头,于是保持住了一份做人的尊严。肉身之必须逐渐衰老,是人类绝对无法抗拒的命运。在这与生俱来的“限制”下,只要曾经一度真正热烈地享受过生命的光辉,而留存一份记忆,则此记忆之光,还是会照亮逐渐枯朽的残余生命。就像赖鸣升带来那双尺把高,有小儿臂粗,由于他个子高,举在头上才没给人碰砸的红蜡烛,“火焰子冒得熊熊的,把那问简陋的客厅,照亮了许多”。
然而,那对红蜡烛,终于还是“烧去了一大截,蜡烛台上淋淋沥沥披满了蜡油”。记忆,无论是怎样坚固持久的记忆,无论是怎样辉煌灿烂的记忆,终有一天,还是会跟着肉身的死亡,化为灰烬,化为乌有。这是人类永恒的悲哀。也难怪喝醉酒的赖鸣升,在刘太太用“小洋刀”剔除那些披挂的蜡油时,会突然痛苦呕吐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