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然三毛近年来一系列撒哈拉的故事很受各方瞩目、议论,但也正如她母亲所说:像捧明星一样,并不是好现象。
默默一旁欣赏她,若欣赏自由翱翱的云雀,是一种适宜的欣赏态度。三毛在家信里如是表白:锋芒如果太露,便可能停笔,一年,或许十年……微雨的早晨,叩访她父母台北南京东路寓所。
小型方正的客厅里,一组深色沙发井然对放,铺在正中的几何形图案地毯,洁净,略呈黯淡。靠墙一箱热带鱼,浮沉吸吐,远远望去,橙红的斑点,穿梭如流星。
曾和三毛的双亲聚会过,很为他俩的淳厚正直留下印象——自然,也附加一份对三毛的关怀。此番访晤,是情谊的交流与分享一位母亲的骄傲、欣慰。
做母亲的,以一种娴静温婉的语气回忆女儿童年的点滴:三毛,不足月的孩子,从小便显得精灵、倔强、任性。话虽不多,却喜欢发问;喜欢书本、农作物,不爱洋娃娃、新衣裳。可以不哭不闹,默默独处。不允许童伴捏蚂蚁,苹果挂在树上,她问:是不是很痛苦?
中学以前,一切尚称顺利,初二以后,由于理化数学成绩不好,加以健康影响,休学在家。为了弥补缺失,这一段时间,她利用时间自修国文、英文,并随黄君壁学山水、邵幼轩习花鸟,继而参加五月画会。
(客厅的三面墙上,正挂着那时期的作品。沙上并禽池上暝,一幅戏鸭图,透露相当练达的功力。另两幅雄鸡与花鸟,雄飞从雌续林间,晴光淑气催黄鸟;也绝不易看出是一个十几岁女孩的手笔。)
几年过去,她想重返学校。经过文化学院院长批准,成为哲学系旁听生。结业后,得到西班牙马德里大学的入学许可,但几乎为了一份英文成绩单不得成行。马德里大学的进修结束后,转赴德国歌德书院,接受严格的语文训练,之后,放了线的风筝般,飞往美国。在芝加哥伊利诺法律图书馆做事,前前后后通过十二次美国公务员考试。两年后回国,在文化学院、家专、政工干校执教。然后在“人生苦短,不喜欢平淡”的理由下辞去教职,又离开家园,重奔前程。这一去,是平沙万里的撒哈拉。
她从沙漠寄来美丽浪漫的文章,仿佛,撒哈拉成为她写作生命的绿洲。
事实上,她十四岁开始练习写作,十七岁正式投稿。早期作品中的晦涩与现今作品的开朗,截然两种鲜明对比。一九六二年十二月份发表在《现代文学》的作品:《惑》,描写自己病中迷失在《珍妮的画像》里的幻觉。天黑了,不敢开灯,蜷缩床角,想隐藏在黑暗里。
“是了,我是在逃避,在逃避什么呢?……好像在很久,以前不知道在什么世界里……我有那么一段被封锁的记忆(中略)……在另一个世界里,那些风啊!海啊!那些缥渺、阴郁的歌声……”
“珍妮和我的关系不是病,不是病,我明白的……(中略)一次又一次我跌落在那个虚无的世界里,在里面喘息、奔跑、找寻……找寻……奔跑……醒来时汗流满面,疲倦欲绝。”幻觉里,她矛盾不安,感到“失落的狂乱”、“被消失的痛苦”。而大病初愈后,忽然心血来潮,提着画具出外写生,任凭母亲苦心劝阻。
“我一下子哭了起来,我拚命捶着大门,发疯似的大喊:‘不要管我,让我去……让我去……讨厌……讨厌你们……’”
这种情绪的表达,无疑是激烈纵情的。失学、病痛下的煎迫,亲情的关爱也成为心理上的负担了。
《惑》是她成长期的作品,缺乏委婉申述的含蓄,充满忧郁悲伤的色彩。技巧是生涩的,心境的成长比起一般“正常步骤”生活中的同龄女孩,都要敏感、早熟。
《月河》发表在次年十九卷第六期《皇冠》,描写一个叫林珊的女孩对感情的执着与憧憬。男孩叫沈,仅基于那份埋藏已久的感觉,第一次见面,林珊便痴情投注真爱。以现今的标准衡量,《月河》的构架带着为赋新词强说愁的言情,不过,文中“我不要孤独,我不要做聪明人,我要爱,我要爱……即使爱把我毁了”的自白,也坦然流露一个年轻人率真的热情。
和《月河》相类的,是她同年一月发表在《中央日报》的短篇《异乡之恋》。异乡之恋叙述一对陌生男女在异国相遇,他们相对坐了一日,仅有的一日,彼此却动心了,恐惧着分离。
“生命的本质是孤独的”,“爱的赠送即是刹那也是永恒”,两篇文章,表达同一主题。
一九六六年,她已经进文化学院哲学系,一月二十九日在《徵信新闻报》发表《极乐鸟》。
这是一篇为朋友S所写的散文。S的自杀令她激动,歇斯底里的哭泣,胃抽痛得打滚。
“我是天生的失败者,你的天才尚且不是你的武器,我又拿什么跟自己挑战呢?”
“我们不耐的期待再来一个春天,再来一个夏天,总以为盼望的幸运迟迟不至,其实我们不明白,我们渴望的只不过是回归到第一个存在去,只不过是渴望着自身的死亡和消融而已。”
在孤愤情绪的抒发下,《极乐鸟》急切、分明,一气呵成。
在文化学院读书的这一时期,她认识了法文系教授胡品清,《皇冠》与《联副》分别刊载了胡教授写给Echo(她的英文名)的书简。
胡对她的印象是:一个令人费解的、拔俗的、谈吐超现实的、奇怪的女孩,像一个谜。一九六七年她出国后一个月,胡的《断片三则》之一描写她:喜欢追求幻影,创造悲剧美,等到幻影变为真实的时候,便开始逃避。
这是女诗人、作家,亦师亦友的看法,是否完全真确,不敢断言。但根据Echo早期发表的《惑》、《月河》、《异乡之恋》来推论,追求幻影,创造悲剧美是属实的。
又由于她对绘画的狂热,文章中的共通点之一是不由自主的以艺术为陪衬。《惑》中的珍妮画像;《月河》中的沈和林珊同是爱画人,他们的作品被陈列在一个展览会场;还有《异乡之恋》,在巴黎卖画为生的男主角,都是直间接的象征。风格的逐渐改变,是在《极乐鸟》之后。
一九六七年六月在《幼狮文艺》发表的短篇《安东尼·我的安东尼》,叙述一个女孩(以“我”为第一人称,也可能指自己。)离乡背井生活在异地中,对一只小鸟“安东尼”所产生的感情。
从笔势看来,《安东尼·我的安东足》仍然是“感情用笔”的;然后,《惑》中的激烈,《极乐鸟》中的孤愤,及《月河》、《异乡之恋》中若干不实虚幻的色彩,淡漠了,给人一种逐渐真实感人的力量。
在可能同一时间内发表的《一个星期一的早晨》,是我认为手头收集她早期文章中最好的一篇。
这篇文章以清新的美感来描述一个炎夏的林中午日,与朋友旧地重游。
爬树、涉水、晒太阳,接近自然的欢悦与淡淡追念流光的伤怀,交织在一片明快的诗情里。
好像一朵空灵的小草花,逢春雨后的绽放,叶瓣上还停留黎明新亮的水露。
这以后,也就是寄自撒哈拉沙漠的一系列流浪记了。(也包括发表在《实业世界》上的若干篇报导文字。)
也可以说,撒哈拉沙漠的故事在《联副》轰动以前,她所发表的作品为数并不多;以真实姓名“陈平”发表的作品,读者诸君恐怕都没有太深印象。
《撒哈拉的故事》为什么与早期作品风格悬殊如此?特殊地理环境使然?抑或成长过程的蜕变?深沉多感的心思在什么时候一转明快清朗?
《白手成家》一文里,也许可以提供一点线索:“我的半生,飘流过很多国家。高度文明的社会,我住过,看透,也尝够了。我的感动不是没有,我的生活方式,多多少少也受到它们的影响。但是我始终没有在一个固定的地方,将我的心留下来给我居住的城市。”
为什么看透、也尝够了呢?
如前所提,失学、病痛曾经造成她成长过程中的阴影,但由于不轻易妥协的天性,一再突破难关,重新复学,扩大早有的生活领域。但是,婚姻上的挫折,使她再度遭遇到重击。
她的母亲沉痛的说——这也许是造成她当初决定“流浪”的主因。
但,《白手成家》里也谈到:“也有比较了解我的朋友,他们又将我的向往沙漠,解释成看破红尘。自我放逐,一去不返也——这些都不是很正确的看法。”
自然,我并不想以一种解析方程式的态度来解释她的个人,(这对她与我都是一件俗不可耐的事——也因为“我在这个世界上,向来不觉得是芸芸众生里的一份子,我常常要跑出一般人生活的轨道,做出解释不出原因的事情。”)但是,就作品本身,我认为,也唯有通透了事理、生死、喜怒的人,才能如此无为无求的透视人生。
我也相信,前期的三手,无疑也是热爱写作的,只是因为机遇局限与偏窄的观念,一直表现平平,而撒哈拉沙漠如此受到热爱,又何尝不是眼泪中体会出来的微笑?
欣赏一篇文章,不只为喜爱其中充满生趣的情节,而是因为产生“人世”的共鸣。众人喜爱撒哈拉的故事,是因为它流露善良、豁达、悲天悯人的性情。然而,众人也许不知道,写喜剧的人,往往深尝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