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可之间,最是为难
【原文】
孟子曰“可以取,可以无取,取伤廉;可以与,可以无与,与伤惠;可以死,可以无死,死伤勇。”
【译文】
孟子说:“可以拿取,也可以不拿取的,拿取了有损廉洁;可以给与,也可以不给与的,给予了有损恩惠;可以死,也可以不死的,死了有损勇敢。”
【读解】
与著名的“鱼与熊掌”二者必居其一选择不同,孟子在这里摆给我们的,是一种两可之间的选择,而且要为难得多。比如说,杀人越货还是遵纪守法?这对绝大多数人来说不是难题,可是,吃回扣还是不吃?收红包还是不收?这对很多人来说,却是相当考人的难题了。
就孟子所举的情况来看,“取伤廉”是比较好理解的,可“与伤惠”和“死伤勇”却有些令人费解。揣摩起来,所谓“与伤惠”大概是说,在可以给与,也可以不给与的情况下,还是不给与的好。因为,“济人须济急时无”,也就是孔子所说的“君子周急不继富”(《论语·雍也》)的意思。不然的话,给予了反而有滥施恩惠的嫌疑,反而于真正的恩惠有所损伤。这就是“与伤惠”。至于说“死伤勇”,则是指我们在面临生死抉择的时候,有时候活下来比死去需要有更大的勇气和更强的战胜困难和耻辱的毅力,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选择了死,很可能给人以轻生的感觉,当然就是于勇气有所损伤的了。这就是“死伤勇”。
有人认为,孟子之所以举出“与伟惠”和“死伤勇”,是因为战国时代豪侠风气盛行,四豪滥施恩惠,荆(轲)聂(政)刺客轻生,所以孟子针砭时弊,引以为戒。(毛奇龄《圣门释非录》引全履祥语)
如此说来,倒是一个时代性的话题了。那么,对我们来说,仍然具有时代意义的是什么呢?
恐怕就是“取伤廉”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