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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I心理分析术:我在FBI的20年缉凶手记》第10章 天网恢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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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伯特·雷斯勒(坐者)同暴力犯罪逮捕计划的创始人皮尔斯·布鲁克斯

上图为皮尔斯·布鲁克斯(图中最上面右侧)与联邦调查局暴力犯罪逮捕计划小组的工作人员:安娜·博德(Anna Boudee),肯·汉德弗兰德(Ken HandfIand,前排左边),戴维·埃柯夫博士(Dr.David Lcove,前排中间),吉姆·豪利特(Jim HowIett,前排右边)

布鲁克斯带领搜寻20世纪60年代的连环杀手哈维·默里·格拉特曼弃于洛杉矶外沙漠里的尸体

哈维·格拉特曼在杀害被害人之前,为惊恐万分的受害人拍摄的照片,以此充实他收集的来自受害人的“纪念品”,留待杀人后重温杀戮的快感

上溯到20世纪50年代,洛杉矶地区连续发生了好几起强奸杀人案,但是只有一位调查人员怀疑这些看起来毫无关联的奸杀案都是一个人所为。经过了四分之一个世纪,对该罪犯的搜寻成为美国此后对付连环杀手的范例。

在那个时代,哈维·默里·格拉特曼(Harvey Murray Glatman)可以说是一名“冠绝一时”的杀手,50年代他就在报纸上刊出广告,声称可以替女性介绍模特工作,这对于一些没有经验而又梦想赚大钱的年轻女孩来说,非常具有诱惑力。当女孩前往应征时,他开出的价码往往令人惊叹不已,而且工作轻松,时间又短。听到的女孩无不心驰神往。接着他用三寸不烂之舌,诱使对方和他一起到一栋偏僻的公寓,在公寓里,他要求女孩脱掉衣服拍照。

格拉特曼很了解女孩的心思,知道她们怕朋友或家人反对,大多不敢把自己的行程告诉他们,因此即便失踪了,别人也没办法知道她们的去处,同时他告诉自己女孩是自愿在陌生人面前展现诱人的胴体的,仿佛是对他的一种勾引,于是他强暴了她们,又担心她们会把真相说出去,所以就将对方杀掉。以后许多连环杀手也群起仿效,纷纷采取这种模式,像俄勒冈州的杰尔姆·布鲁铎斯就是这样,在这方面格拉特曼可谓始作俑者。

之所以说他是始作俑者或“走在时代的前列”,是因为50年代在报上刊登人事广告就是从他开始的。现如今,这种让两个陌生人碰面的人事广告在报纸上满版都是,我们常常会看到或听到类似的广告:年轻鳏夫,风流倜傥,愿与有兴趣跳舞的女性为友。绝大部分这类启事都是合法的,但也有不少人利用这种方法去强暴或害人。格拉特曼之所以能创新出这个方法,其实源自他15年来的幻想。

洛杉矶警局凶杀组的侦探皮尔斯·布鲁克斯(Pierce Brooks)负责侦办此案,最近他辖区内发生两起年轻女孩被杀的案件,没有证据表明这两起案件之间有任何联系。布鲁克斯是洛杉矶警界的资深干警,他在调查案件方面的功力十分了得,但是在本案中,他感觉深受挫折。因为只有相信这两起案件都是一个人做的,且该凶手也可能涉及其他地区的命案,这两起案件才有合理解释,可是他又缺乏一个全面系统、合乎科学的方法来证明自己的假设,所以他只有亲自到自己辖区内的各个县的报社查阅过去的资料,又来往奔波于各地警局的档案中心。他这么做无非是想要从过去所发生的那些谋杀案之中寻找其相似之处,并希望以此得到启发来抓住凶手。

布鲁克斯搜集到的有关格拉特曼的想法及行为上的资料,可以说是警方最早拥有的有关连环杀手自身想法的信息。在本书的其他章节中都可以看到他所提出的许多论点。在格拉特曼的所有行为特征中,最吸引人的特点,就是他做事思路清晰,条理分明。此外,强暴实施之后,他和受害人的谈话内容也引起了人们的高度关注,其实和其他许多杀人狂一样,他也最讨厌女人反过来想要控制他,比如对他说,如果他肯放她们走,她们就不会把事情告诉别人等。这样会更加让他暴跳如雷,当然受害人也就难逃一死。事实上,受害人被强暴后能全身而退的情形在他手里也从未发生过,因为隐藏在他内心深处多年的幻想情节里也包含了杀人的部分。格拉特曼被捕后被处以死刑,并于1957年执行。当时布鲁克斯也在场。

类似的情节你可能会在许多电影或小说中见到,原因无他,不过是编剧或小说家把本案中的杀手与侦探两大主角的事迹加以夸张润色而已。在几年前举办的一次悬疑小说发布大会中,大作家玛丽·希金斯·克拉克(Mary Higgins Clark)就向我打听过本案的有关细节。不久后,她的畅销小说《爱音乐,爱跳舞》(Loves Music, Loves to Dance)就正式出版了,另外像约瑟夫·华堡(Joseph Wambaugh)的知名小说《洋葱田》(The Onion Field)的主人公就是皮尔斯·布鲁克斯,只不过故事的情节并非本案罢了。

在布鲁克斯坚持不懈的努力下,洛杉矶其他辖区的人员也被带动了起来,最后整个加州的警局都紧密联系在了一起,这为整个地区以后在追踪和缉拿要犯方面提供了便利,在他的建议下,类似打字机这种效率低又不合潮流的工具逐渐被淘汰,被功能全面、效率又高的电脑所取代。对此大家可能觉得不算什么,但在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电脑还是一个十分新潮的玩意,不但体积庞大笨重,价格还高得离谱,加州政府当时不可能把这些庞大经费拨给管治安工作的警察,不过这种想法在他心中根深蒂固,在以后陆续担任洛杉矶、斯普林菲尔德、俄勒冈州尤金以及科罗拉多州莱克伍德等地的警察局长时,他都将电脑化视为首要任务。

20世纪70年代中期,我开始着手认真研究连环杀手的个人历史,格拉特曼的案子引起了我的高度重视。我制订的罪犯人格研究计划是在70年代末期被局里批准的,这个各位读者已经知道了。在司法部的帮助下,我还对许多杀人凶犯进行过面对面的访谈,经过不断努力,行为科学调查组逐渐成长壮大,提顿与马拉尼退休后,我更是独挑大梁。到了1979年,我在匡蒂科又面向警察开设了相关课程,把自己研究总结出来的绝技传授给他们,同时也为行为科学调查组训练出了不少精英。在这种形势下,勾勒出凶手特征的犯罪心理侧写这门学问才逐渐摆脱艺术的羁绊,上升到科学的范畴。

1981年,匡蒂科的行政长官吉姆·麦肯齐(Jim Mckenzie)有一次和我一起坐在酒吧喝酒,我们边畅饮着啤酒边聊着往事,时间虽已过去了很久,但心酸往事却依然历历在目。

我们已经为这个国家的执法机构建立了就全国甚至全世界范围来说首屈一指的训练中心。我们的指纹档案及证据分析实验室,一直以来都被公认为各地解决各类疑难杂症的最佳工具。但是,在办案的过程中,我们也暴露出了地方警局各自为政、缺乏强大的统一力量等隐忧。于是,在酒酣耳热之际,我向麦肯齐提出要求利用匡蒂科先进的设备以及对行为科学的研究,成立一个全国性的暴力犯罪分析中心,通过这个组织对各地的警察加以特殊的训练,等他们回到自己的辖区后,就可以利用我们所传授给他们的技能来搜捕自己辖区内的犯罪分子,至于该计划的名称,可以定为罪犯人格研究计划。麦肯齐一听不住地点头,表示他绝对赞同我的这个构想,不过接着他话锋一转,声称这个构想原则上可行,但必须要算是他的构想才可以。我们相视大笑,我知道这是他的玩笑话,借以讽刺官僚机构中那些官僚的丑陋嘴脸——好事全往自己身上揽,而错事全往下属身上推。事实上,麦肯齐不但承认这后来被更名成全国暴力犯罪分析中心(NCAVC)的计划是出自我的构想,还竭尽全力替我保驾护航。

全国暴力犯罪分析中心计划囊括了匡蒂科所有行为科学方面的计划,读者都知道匡蒂科是在1972年正式开始运作的,当时只是一个训练特勤人员、各地警察以及新进探员的基地,而该基地中所有有经验的训练人员最后也都被网罗至全国暴力犯罪分析中心计划中。此外,它也与许多我在狱中访问杀人犯之前尚未实施的计划紧密联系在一起,诸如虐待儿童、放火、强暴、间谍及反间谍等案件都成了我们研究探索的对象。

当全国暴力犯罪分析中心计划开始做可行性研究时,我们才知道一位名叫皮尔斯·布鲁克斯的人也获得了司法部的批准,正在评估其一项名为暴力犯罪逮捕计划的可行性,经过了20年的努力,他终于可以把自己在20世纪50年代末期就产生的梦想付诸实践了,以电脑作为分析工具,不但可信度高,而且花销相当低。

从格拉特曼案出现一直到20世纪80年代初期,美国的暴力犯罪案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50年代及60年代,几乎所有的凶杀案在一年之内就可以宣布侦破,原因有很多,最主要的是案件少——每年顶多1万件,其次就是凶手与被害人大多是熟人,不是配偶、亲戚就是邻居、同事,很少是陌生人之间的杀戮,至于说没有正常动机、没有起因的凶杀案更是少之又少。但到了70年代情形就不同了,每年发生的凶杀案比过去暴增了一倍,超过2万件之多,而且其中有5000件一直悬而未破——比例高达四分之一之多。正因为这些改变,促使布鲁克斯一直想建立一套有系统、有组织的方法来办案,而且不只是在加州,他甚至想把这套做法推行到全国,利用全国警察所掌握的信息来侦破那些一直悬而未决的案件。

获悉他打算实施这项计划后,我立刻与他联系,邀他来匡蒂科考察,并请他担任我们罪犯人格研究计划的顾问,在他参观过我们的设备及了解我们所做的事后,他又邀请我和我的直属上司一同加入他自己所成立的工作执行小组,成员包括得州的心理学权威道格·穆尔(Dong Moore)与萨姆·休斯顿(Soom Honston)教授。

3.5万美元,这就是布鲁克斯申请到的经费,如此少的经费促使他必须努力节省开支,纳税人的每一分钱在他的眼中都是实实在在的。也正因为这样,当许多专家被邀到得州开会时,大家都不得不把下个月的交通费提前“申报”,好让他们看看预算后再建议我们坐哪种交通工具才省钱。到了得州后,我们集体住在宿舍中,用餐时间也是搭巴士到速食店解决,既经济又实惠。不过,他努力为纳税人考虑荷包问题虽然让我钦佩,但也发现他的初步计划或许实行起来会有点困难。

他设想将其暴力犯罪逮捕计划设在各地的总办事处集中于莱克伍德警局内的一两个房间,以10台到15台的终端机掌控全国犯罪动态;换言之,每一台终端机要服务两到三个州。为了使这套系统继续运作下去,每年都必须向联邦政府提出经费申请。当然,想要增添设备的话也必须走这些程序。

和布鲁克斯熟识以后,我就向他讲出了我对他的计划的看法,联邦政府对于这些预算不见得年年支持,另外,这计划要实际执行的话,还需要各地警局与各地政府充分配合才行,各地都不见得有充实的经费与人力支援,再加上情报搜集、整合是一个大问题,这些都为这个计划的实施埋下了隐患。

通过分析当前的处境,我认为如果把它隶属于联邦政府改成隶属于联邦调查局的话,这些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了,局内拥有众多的预算,配合驻在各地的组织及探员,以及所掌握的资讯遍及全国等特点,这应该是一个完美的选择了。

布鲁克斯对我的提议无可辩驳,于是他的暴力犯罪逮捕计划就成了本局全国暴力犯罪分析中心计划的一部分。不久,他就来到匡蒂科负责实施自己的计划,在数百万美元的预算下,这两个计划都开始正常运转起来了。

以前,当陌生人杀手犯下命案时,警方往往无法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适当的方式朝最正确的方向去侦办,因此往往错失先机。例如,像戴维·伯科威茨连杀数人后,纽约警方还是找不到被害人之间的任何关系。如果全国暴力犯罪分析中心计划全面运行的话,其间的联系则可以立刻被发现,逮捕行动也可以立即展开,后续的悲剧自然就不会发生了。类似的情形,亚特兰大的韦恩·威廉斯(Wayne Williams)疯狂犯案后过了整整一年,警方仍然认为辖区内的多起谋杀案不是一个人所为。暴力犯罪逮捕计划也可以在这些案子上协助当地警方,但它也必须和全国暴力犯罪分析中心这一计划充分配合才行,唯有如此,像约翰尼·戈施等无头公案才有破解的一天。自从爱子被掳走后,已过了10年,仍是音讯全无,戈施父母亲生要见人,死要见尸,对父母这点微薄的要求都无法满足,这让警察局情何以堪?正因为如此,暴力犯罪逮捕计划以及全国暴力犯罪分析中心计划这两个计划才日渐凸显其紧迫性。

有一次,当我们几个成员正在得州讨论两个计划的运作时,一位曾任记者的暴力犯罪逮捕计划任务组成员突然闯了进来,声称有个名叫亨利·李·卢卡斯(Henry Lee Lucas)的男子招供说自己所杀的人已超过100名,全国几乎每一个州都有他的被害人。毫无疑问,这个案件正好可以作为暴力犯罪逮捕计划的最佳试金石。

卢卡斯是个一只眼失明的流浪汉,1983年他因为在得州一个小镇杀害了一名老妇人而被判有罪,在监狱服刑时,他告诉法官这个案子在他眼里只不过是“小儿科”,因为自从1975年出狱——那次是因为杀害自己的母亲而被捕——他已经在全国各地杀了100多个人了。有些人是他一个人杀的,还有些人则是自己与其他流浪汉联手杀掉的,与他联手的那名流浪汉名叫奥提斯·图尔(Ottis Toole),他们于1979年结识。全国各地的警察都被他的这番话震惊了,这也让不少人担惊受怕了数年。

这时,伊利诺伊州南部的警察开始注意到卢卡斯了,因为过去在他们的辖区内发生过一件离奇案件,一位年轻妇女离开一家便利店后被强暴了,而后又被乱刀砍死,证据显示这个凶手只不过是个短期逗留的过客而已。这时,暴力犯罪逮捕计划就针对这个案件开始发挥了。不过,我们并不是直接审问卢卡斯有没有在命案发生前后到过伊利诺伊州南部,或是直接问他有没有在那家便利商店附近杀人,而是直接质问他有关被害人肤色、性别及年龄等特征的问题,必要时甚至给他看命案现场的照片,以勾起他的回忆,最后再问他是否犯过该案。

以后各地的无头公案也都用这种方式讯问卢卡斯。牙尖嘴利的他虽然对一半以上的案件都推说不知道,但也有不少案件他俯首认罪了。当他点头时,一位命案管辖地的警官就前往得州访谈卢卡斯,有必要的话——当然不是经常发生——再带着卢卡斯赶赴命案发生地进行模拟、搜证或是出庭做证。当然,大部分的案子还没有其他证据及目击证人,因此还不能宣布侦破。不过,这个方法已使35个州所发生的210起无头公案顺利告破。

大部分时间卢卡斯必须离开得州那间无空调设备的牢房。外出时搭飞机或汽车,住饭店或汽车旅馆,大家丝毫不敢怠慢。有一次,相关部门召集全国各地警局代表共聚一堂,讨论卢卡斯的案子,这次我也参加了,不过当时的情况就像菜市场一样的混乱嘈杂,只见大家呼喊叫嚷着,纷纷举手要求发言,每个地区的警局代表都想趁此机会解决他们辖区的悬案,来之前他们也都向上级报告说这次赴得州参加这次会议的重要性,可是却因为僧多粥少而不能成行。

趁出席此次会议之便,我的一位上司也想对卢卡斯本人进行访谈。他这样做不仅是要获得些有用的情报,也是为了日后可以向人炫耀一番,说自己曾与这么一个“声名显赫”的罪犯面对面谈过话。不过在这个时候,大家也发现卢卡斯的供词有些夸大事实。比如说局里一位休斯敦的探员问他是否在圭亚那犯下杀人案时,他很爽快地答应有。不过,当这位探员又问他是如何到圭亚那去的时候,他却说是开自己的车子去的,真让人有些啼笑皆非。等再要深入调查时,他又说自己已记不清圭亚那确切的地点了。“不过我猜想它应该是在路易斯安那州或得克萨斯州吧?”他一本正经地说,害得那位探员气个半死。等到卢卡斯知道圭亚那离美国本土尚有数千英里之遥时,他才如恍然大悟一般地说自己必须为琼斯敦数百名邪教人士的自杀负责,谁都知道琼斯敦事件完全由邪教首脑吉姆·琼斯(Jim Jones)策划,中毒而死的数百人到底是自愿就死还是被琼斯所骗或胁迫,至今仍说法不一,但可以肯定的是,它绝不可能和卢卡斯发生什么关系。很显然,他的供词含有很多水分。

后来,随着证据搜集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发现他讲话总是喜欢信口开河,包括他以前在宾夕法尼亚州洋菇园工作,在佛罗里达州卖废品以及在信用卡公司做接待人员等,都不过是他信口胡诌的话。对于他亲口承认是自己所为的那件得州杀人案,在《达拉斯时代前锋报》两位记者的查访下,才知道这又是他自导自演的骗局,案子发生时他人还在佛罗里达州呢!

这时,他又开始翻供了。他承认自己以前所说的100多件命案都是瞎吹的,经过紧张和高强度的审问,他说自己在1975年后“杀了一些人”,当被问到到底杀了多少人时,他一会儿说不超过10个,一会儿又说大概是5个。总而言之,他记不起来了。当然,他这样做的目的只是为了好玩,这也间接显示出警方的无能。

历经数年,卢卡斯所造成的风波与震撼才逐渐平息。我认为如果暴力犯罪逮捕计划在他初犯时就加以访谈的话,应该就可以知道他的哪些话可信,哪些话不可信。还有,在卢卡斯故作惊人之语的开始,如果就有一套妥善的方法,那以后警方就不可能闹出如此乌龙风波了。首先,我们会要求警方填写暴力犯罪逮捕计划的表格,把该辖区所有悬案的资料上报,再输入电脑中,然后就各案件的时间、地点与凶手特征等资料加以分析,或许就会发现在卢卡斯认罪的案件中,有些是同时间不同地点发生的,当然这也表示除了其中某一件外,其余都是他胡诌的。就这样,在逐步缩小调查范围后,破案的可能性也会大增。

当我们为暴力犯罪逮捕计划表格的雏形而大伤脑筋的时候,洛杉矶地区发生了一连串的凶案,一般都相信是一个人干的,虽然没有直接的证据可以证明。而大家也把这名在该市西班牙裔地区屠戮无数的杀手取名为“夜行人”。

为了协助他们,我们从暴力犯罪逮捕计划小组调了些人手过去,以帮助判定哪些被害人是这人所害以及哪些被害人不是。参加这次行动的调查人员都有丰富的经验,像指挥这次行动的弗兰克·萨莱诺(Frank Salerno)过去就和我一同对付过“山腰绞杀手”。除此之外,我们也要借着这次行动评估一下,看我们所设计的表格是否管用,当然也希望借此案建立一套用以今后办案参考的模式,使本局站在从旁辅导的立场去协助地方警察,免得对方批评我们瞎指挥或“越俎代庖”。

一段时间之后,该案凶手理查德·拉米雷斯(Richard Ramirez)就被抓获了。此次本局虽出力不多,但得到了修正那份表格的机会,使它不再过于冗长,如此简化的结果,就是一个警察大概用一个小时就可以填好一份表格。

20世纪80年代中期,当我们正在为暴力犯罪逮捕计划以及全国暴力犯罪分析中心计划的资金问题而伤透脑筋的时候,宾夕法尼亚州州立大学的菲利普·詹金斯(Philip Jenkins)在一篇罪犯研究报告中提到1983年到1985年是“连环杀手恐慌年”,大概意思是说,在此期间,全美国所发生的无法侦破的案件数目超过了过去的总和,大家必须对此问题加以重视,这和我的说法(见本章前面部分)不谋而合,可是另一方面他也认为社会大众之所以恐慌,媒体得负相当大的责任,像卢卡斯案就是个最好的例子。

暴力犯罪分析中心计划及暴力犯罪逮捕计划是两项长期性的计划,这是我和布鲁克斯的共识,它必须要长期耕耘才有开花结果的一天;换言之,我们离只需要按一下电脑按键便能捕捉到凶手这一境界还差得很远。因此我记得有一次我感慨万千地对布鲁克斯说,暴力犯罪逮捕计划是从1985年就正式开始运作了,但我相信到1995年它还无法全面地运作,理由很简单,因为填写暴力犯罪逮捕计划的表格完全是各地方警局的一种自发性行为,无法勉强,必须再花时间让他们了解向暴力犯罪逮捕计划小组求助的好处,在这之前我们不能强迫对方配合,否则只会把情况弄得更僵。再说,要想建立一套有效且数量庞大的资料库不是一天两天能完成的,等资料够多时,才可能建立一套模式帮助警局及早破案。

1984年6月21日,里根总统在康涅狄格州哈特福德召开的全美警长协会的年会上宣布了全国暴力犯罪分析中心的编制。他说这个计划最主要的目标就是要找出并逮到连续犯案的杀人狂,运作的资金则由国家司法协会提供。布鲁克斯上台后,和我们一共花费了九个月,到了1985年5月底,他坐在匡蒂科的一台终端机前注视着我们把第一笔资料从暴力犯罪逮捕计划的表格键入电脑,霎时间他百感交集,27年来的梦想终于在这一天得以实现。三天后,布鲁克斯回到俄勒冈州,该计划移交给我来管理。

我虽然接下了这份工作,但内心并不是很情愿,这种整日与数字、机器打交道的日子并不是我梦寐以求的,我感兴趣的还是行为科学研究与实际的调查工作。至于最适合担任这个职位的应该是司法部的罗伯特·O.赫克(Robert O.Heck)督导,他经验丰富,对此又兴趣十足,因此局里最初是答应将来由他来担任的。可是后来获得这笔预算后,联邦调查局就想收回成命,由局里的人掌控大局,这让赫克痛苦不已,也让我头痛万分,不过木已成舟,只有接受事实。到了1985年7月,全国暴力犯罪分析中心的营运成本列入本局的年度预算中,至于它所包括的四项计划则分别为研究发展计划(主要就是我当初的罪犯人格研究计划)、训练计划(对象为各地方警察及局里各分处的探员)、罪犯心理侧写计划以及暴力犯罪逮捕计划。

暴力犯罪逮捕计划小组原计划招募一个经理和一批初级分析师来执行工作,主要是将寄来的表格上的资料输入电脑,其他人则负责主动和各地的警局联系,督促他们把自己辖区内没有侦破的案件以及其他暴力犯罪的资料填在表格内寄回匡蒂科。第一年的经费就由我主管,我决定以购买电脑设备的钱暂时垫付。为了节省开支,也决定不用级别高的经理和高级分析师,而以资料录入人员及初级分析师代替,因为当时资料库内的资料还很少,即使是高级分析师也无用武之地,因此第一年的工作大多以资料输入为主。如果我们以全国平均每年出5000件未能侦破的刑事案件来计算的话,预计到1989年,也就是正式运作四年后,电脑的存储器里会有2万件刑事案件的详细资料了。到20世纪80年代末期,我行将退休之时,我们已有能力招募中等水准的技术人员来处理资料了。另外,在我们的不断说服下,各地的警察也愿意把令他们感到困惑的案件资料都送到我们这里来,和我们建立充分的合作关系。

然而,遗憾的是,仍然有些大城市和几个州没有加入我们的暴力犯罪逮捕计划,他们的拒绝加入意味着我们完成目标的机会又降低不少,因此我认为联邦政府有必要命令地方上的警局与我们合作,向暴力犯罪逮捕计划小组提交资料的这种做法也应该成为标准程序,这样我们目标的完成就指日可待了。我估计,等暴力犯罪逮捕计划正式步入正轨之后,未侦破的刑事案件至少可以减少25%,这样一来,悬而未决的案件将只会占到全部刑案的5%到10%。

也许有人认为我的估计太过于乐观,但我的预估是有理由的,因为其中许多案件都是一人所为,所以侦破一案后往往连带着又侦破了好几个其他案子,比如说在马萨诸塞州被害人A身上的刀伤与新罕布什尔州被害人B身上的相同,只要抓到任何一案的凶手就可以使两案同时告破;再比如说新泽西州的一位被害人被歹徒枪杀,凶手已经逃逸,但找到了子弹,这时案子虽然没破但资料已输入电脑中,两年后,得州一间酒吧内一名男子因持枪企图强暴女子而被捕,警方把搜获的枪支拿去做弹道比对,结果发现与在新泽西州所发生的那起枪杀案的弹道吻合。就这样,新泽西州的这件案子也可以宣告侦破了。

这种境界虽然我们目前还达不到,但我们一定会达到的,而且必须达到。1991年夏天我正埋首写书之际,人们对暴力犯罪逮捕计划强烈需求的呼声也明显高过以往任何时候。就在不久前,路易斯安那州格尔夫波特的唐纳德·勒罗伊·埃文斯(Donald Leroy Evans)因杀害一名10岁女孩而被捕,经过暴力犯罪逮捕计划小组的追踪,发现他与许多桩杀人案都脱离不了干系,经过仔细搜证与过滤,他承认自从1977年后,他已在20个州杀害了60多个人。其中两件目前已得到证实,也因此确定他是个连环杀手。

至于暴力犯罪逮捕计划能帮我们侦破埃文斯的多少案件,那很难说,不过绝不至于引起像20世纪80年代初期卢卡斯那样的混乱与乌龙事件。当然,最好的处理方法就是把埃文斯所承认及证实过的案件详细输入暴力犯罪逮捕计划小组的电脑,并与全国失踪人口及身份未明的死亡人士加以核对。然后再针对埃文斯的游荡习惯找出可能的游荡路线,相信一定会大有收获的。虽然暴力犯罪逮捕计划与全国失踪人口及身份未明的死亡人士等资料库还没有正式连线,不过仍可以运用上述方式侦办刑案。

虽然迄今为止,仍有少数几个大城市与一些州不愿参与暴力犯罪逮捕计划,但是,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及韩国等国已对此计划表现出浓厚的兴趣。由于我已赋闲在家,因此常有机会到外国讲授暴力犯罪逮捕计划以及罪犯心理侧写。这些国家除了愿意联合各方面的人士成立类似于暴力犯罪逮捕计划的项目之外,也愿意将各种资料与我一同研讨,希望能尽快逮捕他们在国外的暴力罪犯。

我原先预测暴力犯罪逮捕计划会在1995年左右展开全面运作,后来的事实证明了我的这一预测是十分准确的,这虽然有点事后诸葛亮的味道,但并不影响这个计划的功用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