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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口味心理学3》第四篇 上帝的黑名单(上)/罪恶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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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兴奋迁移理论”?打个比方,某人在工作中受了委屈,生气得很,晚上回家之后这股气还是没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在家里再遇到一件非常恼火的事,那就是“火上加火”,他很可能会一下子爆发,过度反应。

再打个比方,“路怒症”!啥叫路怒症?就是私下里温文尔雅、彬彬有礼的人开车上了马路后,却因为一点儿小事就变得暴躁易怒,粗口不断,甚至要下车与人动手理论。比如:“好哇,敢开大灯晃我的眼,看我不晃死你!”“敢抢我的路,这个王八蛋!”原因大多是因为司机把生活中的不顺利,比如和爱人吵架、工作上的困难、经济问题,带到了驾驶的过程中,所以一个很小的误会,便认为对方是有意针对自己,而将对方看成是“来者不善”,甚至是一个“十恶不赦”的人。

有一点是很多人不知道的,那就是和“贪生怕死,趋利避害”一样,人类还有另外一种本能:对负面的、否定的消息的狂热关注!我们可以把它称作“否定倾向”。

就好比大海里的血腥味会招来鲨鱼一样,因为否定倾向的存在,报纸和新闻网站才会经常以一些爆炸性的负面消息作为头版头条,比如,“南非刀锋战士杀死女友被捕”,或者“蓝可儿离奇失踪,命案扑朔迷离”……人们受到这样“字眼”的刺激,闻风而动:“快来看看是怎么回事呀!”有人还抱怨新闻为什么总是报道跟“死亡、事故、悲剧”相关的内容。

因为报道别的没办法吸引你呀!

而且,同样是新闻,负面的转发数量和传播广度是正面的几十倍,甚至更多,果然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就拿我们都经历过的考试来说,出现是非判断题的时候,人们也更喜欢选择“错”。人类拥有如此“幸灾乐祸”的本能,当关于重口味、变态、凶杀、性的消息出现时,心情自然是抑制不住地“兴奋与恐惧齐飞,好奇共暗爽一色”!

而本篇要探讨的内容,想必会将大家这种心情推向一个极致高潮——罪恶!

在西方文化中,对“罪恶”早就有了研究。什么是“罪恶”?但丁在《圣经》的《箴言》中说过:高傲的眼,撒谎的舌,流无辜人血的手,图谋恶计的心,飞跑行恶的脚,吐谎言的假见证,弟兄中布散纷争的人。还有我们比较熟悉的《圣经》中的七宗罪:骄傲,嫉妒,贪婪,懒惰,淫欲,暴怒和饕餮!但是这些说法只是列举,并不表明哪项比哪项更严重,更邪恶。反观佛教中的十八层地狱,就更有“进阶感”了,从第一层拔舌地狱、第二层剪刀地狱……一口气到第十七层石磨地狱、第十八层刀锯地狱,可谓是层层升级,步步惊心!

在这里,我就仿效中西方宗教里的做法,把罪恶分成三个等级,相当于游戏的三个关卡,一关比一关“高能”,一关比一关令人发指!下文出现的案例均为真实案件,其中许多细节难以置信,如果放在犯罪小说里,你也许会觉得它们很假,没办法,有时候生活就是这么不真实,只能说现实往往比小说更激动人心!

下面,“闯关”开始!

Part1 第一关:不是我不小心,只是“激情”难以抗拒——冲动犯罪

嫉妒

我总在书里提到一个人,就是我们大家再熟悉不过的弗洛伊德。他老人家其实还蛮长寿的,活了83岁,后来因为颌骨癌去世。就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光,有一个记者采访他,想知道这位伟人眼中的“生命”是什么。这位记者以为弗大爷的回答肯定会是这样:“啊,人生是……(省略两万字)啊,命运是……(省略两万字)”至少他半个多世纪对人类大脑的研究中提炼出的精华就不止这些。结果弗大爷是这么说的:“Liebe und Arbeit.”——“爱情和工作。”就是这么简单!

难怪人们常说:“你一定要找一份喜欢的工作,并和爱的人结婚。”因为人的一天有24个小时,8小时工作,8小时休息,8小时睡觉。如果有份喜欢的工作,那么工作的8小时就是快乐的;有个爱的人,休息的8个小时也是快乐的;再能有个香甜的睡眠,那人生基本上就圆满了!

但现在问题是,如果爱情这一部分出了状况会怎么样?我们会妒火中烧,当嫉妒达到极点,人们各种疯狂的举动,包括杀戮就会出现。

来看下面的案例:

凶手姓名:张一(化名)

凶手性别:男

江湖代号:无

犯案时间:2011年2月22日22点左右

犯案地点:受害人李二(化名)的租住处

疯狂行径:捅杀

案件代号:无

受害人数:1人

案件经过:

2010年12月初的时候,张一与李二相识,开始谈恋爱。随后感情迅速升温,“干柴烈火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两人于2010年12月21日开始同居了!他们的感情一直很好,直到2011年2月22日21点左右,李二发给张一的一条短信打破了这份平静。

短信的大致内容是:“你以后别回来了,我们俩在一起不现实,就到此为止吧!”张一收到短信后顿时“这颗心就稀巴烂”,急着问理由,但是李二没有回复。心急如焚的张一立马从单位打车回到两人租住的地方,进门就揪住李二:“说呀!为什么要跟我分开?”李二保持沉默。

张一急了:“是不是你在外面有别人啦?”

李二继续保持沉默。

张一:“我能为你去死,你信不?别人能为你去死吗?”

李二:“你死不死的跟我有什么关系?”

张一:“我死也会拉着你一起死!”

李二:“你随便哪,刀就在厨房。”

张一去厨房拿了一把刃长约10厘米的水果刀回到屋里,这时李二躺在床上,张一站在床边,用刀指着李二说:“我最后给你一次机会,说清楚为啥分手,是不是有别人啦?说清楚我就走。”李二指着自己的脖子说:“我跟谁在一起你管不着,有能耐你往这儿捅啊,有能耐你捅死我呀。”结果,张一这次真的“有能耐”了,他举起刀就向躺在床上的李二心脏处扎了一刀。李二想反抗,被他摁住,随后又在其心脏处补了三刀!随后李二在抽搐、挣扎中死去,而张一呆坐在尸体旁边,直到被同租一屋的其他人发现后报警。

这是一起比较常见,具有代表性的情杀案件。张一事先没有计划,也没有预谋,可以说是一时情难自禁下的冲动犯罪。那么张一为什么会因妒杀人?嫉妒为什么会导致如此极端的结果?这些问题的答案恐怕要从很久很久之前说起了。

从“我来自元谋,你来自周口,爱让我们直立行走”开始,也就是几百万年前人类祖先出现至今,我们的大脑结构其实就没有多大的变化,基本是老样子。那时候,无论是一大家子人的延续,还是个人的生存,都完全依赖于“男女搭配,干活不累”——男人负责保卫家园,打猎食物;女人负责生孩子,养孩子。只有这样合理的分工,才能保证在当时繁衍下去!甚至现在,这也是头等大事。

因此,有一点就非常重要:男人必须确保他累死累活辛苦养育的孩子真的是他的后代!不用说,女人在这个问题上是信心十足的,至少她知道孩子是不是自己的,可当父亲的就没有那么大的把握了。

所以,在古代,皇帝专设了个后宫,由太监把守,女孩儿在青春期就被带到后宫,等到生育年龄才由皇帝,也只能由皇帝来“采摘”;而在普通百姓家,婚前女孩儿的贞洁则是由她的父亲兄长来保证,要初夜见红,即使在婚后也不忘来一个“贞操带”。男人如此这般不辞辛苦、想方设法地折腾,无非就是要保证自己就是配偶所生的孩子的父亲!也许所谓的“处女情结”就是由此而生的吧。

时光荏苒,岁月穿梭,我们人类已经经历了漫长的演变,但是,我们大脑中要确保基因延续的想法没变,因此我们一直有一个应急机制存在:嫉妒!

为啥这么说?你看,前面说过我们人类的头等大事就是“生娃”,如果香火都断了,其他的一切就无从谈起,所以才“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但是如果生的娃不是自己的,被欺骗事小,自己的基因断了延续才是事大!而“嫉妒”的出现,就是为了阻止和预防这种事情的发生!在遇到性关系的欺诈,或者仅仅是欺诈的蛛丝马迹的时候,嫉妒都会让我们作出激烈的反应:分手!离婚!

可同时嫉妒也是双刃剑,用好了确实可以一定程度上排除男人被戴绿帽子和“喜当爹”的隐患,而一旦过度,就免不了使人生朝一个悲剧的方向走去,比如上面张一的案例。

嫉妒也不是说能上升到杀人的程度就可以的,这里还必须有各种“催化剂”,其中之一就是我们常说的“痴情”!这种情况更多地出现在年轻人身上,他们很容易陷入“你和我早就没有回头路”的爱情当中,就是非你不娶非你不嫁这种情况。西班牙有句老话,叫“只有一个洞的老鼠很快就会被猫抓住”,我们也有句老话,叫“为什么非得在一棵树上吊死”,那些觉得在生命里只有一个伴侣可以选择的人就是这样,当他(她)失去对方的时候,就等于失去了全世界,生活不再有意义,也就只剩一个选择,就是死!不管是自杀还是谋杀,或是先谋杀再自杀,都没有什么区别:“失去你,毋宁死!”

除了“痴情”,还有一种情况也可以让嫉妒走向极端:一些人由于年龄的增长,外表的改变,或者社会地位的变化,慢慢丧失了吸引力,这个时候他如果被另一半抛弃,想要找到替代者的机会就会越来越少。因此他们的嫉妒就会加倍滋生,直至疯狂。

要是一个人年轻,社会地位高,有钱,好看,通常在感情问题上是不大容易嫉妒的:“备胎都够我挑一阵的了。”但是也有例外,如果一个人地位很高,声望很卓著,在他遭遇背叛的时候可能会面临着“面子上太说不过去”的窘境,尤其是公开的羞辱之下,“买凶杀人”就会成为为数不多的解决手段之一了。

现在,我们可以对上面的问题做一个简单的梳理了:

张一为什么会因妒杀人?

一方面,作为男人,张一身上仍保留着远古时期就存在的要延续自己基因的本能,容不得丝毫欺骗和践踏,仅仅是“疑似”都不可以。那么李二在分手原因问题上的回避,就加剧甚至证明了他的怀疑:我们之间有了第三者!

另一方面,张一对李二的“痴情”,把原本正常水平的嫉妒推到了万劫不复的地步。

嫉妒为什么会导致如此极端的结果?

前面说过,“嫉妒”本身其实没有对错可言,就是一把双刃剑,适量的嫉妒可化为动力,而过度的嫉妒则成了一件凶器,尤其在其他因素的催化下,就更加凶猛无比了。

张一的案子就说到这儿,我们再来看另外一个案例:

凶手姓名:洪晓慧

凶手性别:女

江湖代号:无

犯案时间:1998年3月7日凌晨

犯案地点:台湾清华大学辐射生物研究所的演讲厅

疯狂行径:扼杀、毁尸

案件代号:清大王水溶尸案

受害人数:1人

案件经过:

如果可以给这个案子另起个标题,我想应该是“闺密是毒”,或者“都是闺密惹的祸”。

事情是这个样子的,洪晓慧(本案的凶手)和许嘉真(本案的受害者)还有曾焕泰(一切皆因他而起)三个人,于1996年夏天同时考进了清华大学辐射生物研究所,洪晓慧和许嘉真读的是硕士班,而曾焕泰读的是博士班(正所谓:防火,防盗,防师兄)。

在此之前,洪晓慧和许嘉真就在补习班中相识,入学后更是成为形影不离的好朋友,直到“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两个人同时爱上了同系的学长曾焕泰。没过多久,她们二人便情谊不再,反目成仇。曾焕泰则对外界宣称,他仅仅把两个姑娘当成普通朋友,或者小妹妹,但是私底下,却早已经分别与她们发生了多次性关系。

1998年3月7日凌晨,洪晓慧与许嘉真约好了到演讲厅谈判。洪晓慧说:“怎么样,咱俩决斗吧,今天不是你死就是我活,活着的那个才能拥有哥哥的爱!”——当然这是我假想的,洪晓慧具体说了什么我们不知道,总之大体意思是她希望许嘉真能够放弃曾焕泰,退出三角恋。许嘉真不服:“有能耐你就整死我!”——这也是我假想的。

总之就是两人互不相让,激烈争执后,洪晓慧动手打了许嘉真一巴掌,又用手掐住她的脖子,狠狠地朝地面撞击,导致许嘉真头部大出血,昏迷了过去。洪晓慧见此情况,便从实验室拿了一瓶叫“哥罗芳”的化学药剂,朝许嘉真的后脑淋下,然后将她藏在演讲厅的冷气机旁边,打扫完演讲台上的血迹就跑开了。

插入一下,哥罗芳又叫三氯甲烷,是一种无色透明的液体,有特殊的气味,味甜,遇到光照会与空气中的氧作用,逐渐分解成剧毒的光气和氯化氢。它是主要用来生产氟利昂、染料和药物的原料,在医学上常用作麻醉剂。

案发16个小时后,也就是3月7日的21点15分,洪晓慧又跑回现场,惊悚地发现许嘉真已经因为吸入大量的光气窒息死亡。于是她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在实验室内配制了王水,用来毁尸灭迹。事实上她成功了,许嘉真的尸体被发现时五官已经肿烂得难以辨认。洪晓慧为了逃避罪责,还在命案现场故意遗留了一个之前她与曾焕泰用过的避孕套,丢在尸体左臂下方,企图将现场伪造成许嘉真遭遇歹徒性侵致死的假象。

再插入一下,王水是一种腐蚀性非常强、冒黄色烟的液体,是浓盐酸和浓硝酸混合而成的。其混合比例从名字中就能看出:王,三横一竖,故盐酸与硝酸的体积比为3:1。它是少数几种能够溶解金(Au)的液体之一,这也是它名字的来源。

案发后,警察很快就查出许嘉真与洪晓慧、曾焕泰的三角恋情,随后因为命案现场留有洪晓慧的指甲,命案发生后洪晓慧仍使用许嘉真的信用卡等证据,全案迅速被侦破。

这就是典型的女性因妒忌而发生的情杀案件。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并不会很认真地区分嫉妒和羡慕,有的时候认为这两者是互通的,或者只是程度上不同。比如现在流行的说法“羡慕嫉妒恨”,就是三种程度依次递增的情感,“羡慕——嫉妒——恨”,先是羡慕,羡慕深了就变成嫉妒,嫉妒大了就变成恨。这样说也没错,如果想要解释得更确切一点儿的话:羡慕一词是用在两个人之间的,你有某样东西(比如法拉利跑车),可是我没有——这个时候,我对你的车的垂涎就是羡慕。而嫉妒通常是三个人的事:我以为你爱我,可是现在却发现你在背着我爱别人,我失去了你,所以我恨那个把你从我身边抢走的人,或者我恨你为了那个人抛弃我——这就是嫉妒。

我们大家或多或少都有过失去自己心爱之物的经历,都知道这种情绪有多难受,尤其是失去长久的伴侣或者婚姻的时候,那种“永失我爱”的痛楚是心底说不出的一种痛,把它描述成肝肠寸断、刻骨铭心都不足以形容。如果这成为谋杀的动机,人们不会感到多么震惊。而且我们都清楚,失去爱情不像失去工作那样容易弥补,尤其是在将对方“捉奸在床”的情况下,这要比因为被老板解雇而在办公室里大开杀戒,更能让人容易理解得多了。

暴怒

因一时冲动而杀人的并非都是因为嫉妒,还可能是瞬间燃起的熊熊怒火,或者经年累月积累的怨气终于在某一刻爆发,成为谋杀的狂怒。

来看下面这个案例:

凶手姓名:龙海军(26岁)

凶手性别:男

江湖代号:无

犯案时间:2013年2月1日

犯案地点:湖南长沙湘绣城某处

疯狂行径:扼杀、分尸

案件代号:无

受害人数:1人

案件经过:

如果给这个案子起个标题,我想应该是“一句脏话引发的血案”。

事情是这个样子的。2013年2月1日,本案的凶手龙海军约受害者邱静(24岁)到湘绣城商量事情。就在商讨的过程中,两人一言不合争吵起来,邱静连骂了龙海军几句娘。如果换作别人也没什么,但对龙海军来说可不一样。他幼年丧母,对母亲的思念和爱是他心底最柔软的地方,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这下还得了?这种言语上的刺激,使得龙海军怒火攻心,一下子失去理智,上前用手扼住邱静的脖子,把她活活掐死了!

事后,龙海军将邱静的尸体搬到中南小学的山上,简单地用树叶、泥土掩埋就走了。回到家,他越想越不对劲,担心警察从尸体上找到自己的指纹。就在埋尸的第三天,也就是2月3日,龙海军从家里带上菜刀、剪刀、旅行袋等回到山上,将邱静的尸体挖了出来,剁下了她的头部和右手,抛到浏阳河中。

龙海军被捕的时候,他刚刚做了父亲,孩子只有11个月大。

龙海军杀人的时候,好像他生命中所有的“刹车”都坏掉了——外部的约束和内部的自我控制力都消失了!如果把他这种情况称为“快怒”的话,下面我们再来看另一种“慢怒”的情况:

凶手姓名:李磊(30岁)

凶手性别:男

江湖代号:无

犯案时间:2009年11月23日晚上

犯案地点:北京大兴区清澄名苑14号楼3单元2层

疯狂行径:捅杀、灭门

案件代号:北京大兴灭门案

受害人数:6人

案件经过:

2009年11月23日晚上,北京大兴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灭门惨案,一家6口祖孙三代在家中横遭惨死,其中包括户主李磊的父母、妻子、妹妹和两个儿子。年龄最大的54岁,年龄最小的还不满两岁。而最让人难以想象理解的是,凶手竟然正是户主李磊!

下面我们通过庭审时李磊与公诉人的对话,来了解一下案发当时的情况。

公诉人:“作案当天你什么时候回的家?”

李磊:“晚上10点左右从饭店开车回的家。”

“你回的这个家是谁的房产?”

“我父亲的,我和我爱人有一个房间。”

“你回家就睡觉了吗?还见谁啦?”

“我在沙发上坐了一个小时,父母都睡了,我妹妹还没睡,在玩电脑。”

“然后呢?”

“我在屋里和我妻子王美玲吵了几句,就拿刀扎了她几刀。”

“刀有多长?什么时候买的?买刀有什么目的?”

“2008年就买了,当时看着刀好玩,就买下了,没什么目的。那把刀有30厘米长,是单刃的。买下刀后,我就随身携带。”

“你扎了王美玲后,她有喊叫吗?”

“她倒在地上了,没有喊叫。”

“然后呢?”

“我又去我妹妹房间把她扎了。”

“扎你妹妹前有过语言交流吗?扎了后她是什么状况?”

“我进去没说话,就过去直接扎了她,她就倒在地上了。然后我就回到了自己房间。”

“然后呢?”

“我关了灯,但有人过来敲我的房门,因为家里也就父母了,我猜是父亲。于是,我从床上起来,过去开了门,就用刀抹了我父亲的脖子。”

“你父亲喊叫没有?”

“也没有。”

“然后呢?”

“我在客厅待了10分钟左右,我母亲从卧室出来了,我也在她脖子上扎了一刀,我母亲也没有叫喊。”

“然后你又做了什么?”

“我坐在客厅抽烟,天快亮的时候,我把我两个孩子又给扎了。”

“你在扎孩子的时候,他们有没有喊叫哭闹?”

“没有。”(回答这个问题时,李磊抬起双手抹了把脸,他的眼圈第一次红了。)

“你为什么要扎死孩子?”

“想不起来了。”

“你为什么要杀家人?”

“就是觉得有些压抑。”

……

李磊的案子和历年来公开的“灭门惨案”非常一致:凶手灭门的手段都极其残忍,他们大多选择用“冷凶器”为杀人工具,并且他们的犯罪心理定位也非常明确,那就是决不留活口!这些“灭门惨案”还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凶手们以亡命徒的方式进行低智商的杀戮,几乎都未经过较为“专业”的周密策划和布局,可以说是一种冲动犯罪。

龙海军和李磊的案子就讲到这儿。他俩为何会杀人?有人说是“因为生气”,这点大家都知道,解释得太浅显!那么他们为什么会“生气”?“生气”到什么程度会杀人?为什么要杀掉这些人?要想了解更深层次的原因,请继续往下看。

还记得在《动物星人》那一篇,有讲到动物为什么会发起攻击吗?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因为捕食,一个是因为愤怒。那么什么能让它们愤怒呢?是挑衅!这点我们人类与它们相差无几。从远古时期开始,我们人类就和动物一样,有一种保护自己领地的本能,这个领地使我们有足够的食物、水、活动及繁殖的空间。进化到现在来说,这个“领地”已不仅仅是具体的事物,还包括一些精神层面的东西,比如尊严。如果这个领地遭到侵犯,人类本能的反应就是攻击,至少要对入侵者做出即将发动攻击的警告。

这是在漫长而复杂的进化中形成的,如果放在野外,同物种的“相互残杀”从进化的角度来讲其实是件好事。这种做法能够防止生活空间过度拥挤,把有限的资源留给更多的人,并确保选出最优秀和最强壮的人繁衍下去,就像电影《雪国列车》中出现的情境,只不过这种做法在现实社会中是不被道德和人伦允许的。

总结一下,人类产生攻击行为的路线就是:挑衅——愤怒——攻击。

这是习性学对“因怒杀人”的解释。

一直以来我都对一个问题想不通:为啥有那么多的人对体育节目上瘾?尤其是一些对抗性的运动,比如球赛,简直到了如痴如醉的地步。直到我遇到了弗洛伊德,以弗洛伊德为首的精神分析派认为,在人体内有一种带有攻击倾向的愤怒能量,这种能量像其他本能一样与生俱来,且愈积愈多,必须在这个能量达到危险水平之前就将其排解和释放掉。这就是著名的“心理液压模型”,因为这种观点与容器内积累压力相似——如果容器(人的心理)内在压力积累过大,就可能发生爆炸!

所以及时和恰当地“泄洪”就显得尤为重要,比如,你可以亲自踢一场足球来宣泄,或者通过替代的方式——看球。

而那些因怒施暴的人,就是因为没有足够的机会宣泄这种能量,使之超出警戒线,直至“井喷”。

这是精神分析派对“因怒杀人”的解释。

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你笑时全世界都在笑,你哭时只有你一人在哭”。不同的人对这句话有不同的理解,但是能够确定的一点是:“你难过是你自己的事,与别人何干?”可是我们很多人认识不到这一点,于是常常会“迁怒于对方”——这就是对“因怒杀人”的第三种解释——兴奋迁移理论!

什么是“兴奋迁移理论”?打个比方,某人在工作中受了委屈,生气得很,晚上回家之后这股气还是没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在家里再遇到一件非常恼火的事,那就是“火上加火”,他很可能会一下子爆发,过度反应。

再打个比方,“路怒症”!啥叫路怒症?就是私下里温文尔雅、彬彬有礼的人开车上了马路后,却因为一点儿小事就变得暴躁易怒,粗口不断,甚至要下车与人动手理论。比如:“好哇,敢开大灯晃我的眼,看我不晃死你!”“敢抢我的路,这个王八蛋!”原因大多是因为司机把生活中的不顺利,比如和爱人吵架、工作上的困难、经济问题,带到了驾驶的过程中,所以一个很小的误会,便认为对方是有意针对自己,而将对方看成是“来者不善”,甚至是一个“十恶不赦”的人。

至此,我们可以对龙海军和李磊杀人背后的原因做一个比较深入的分析了:

他们为什么会“生气”?

——龙海军是在跟受害者吵架的时候动手的。还记得那个细节吗,受害者邱静辱骂了他的母亲。那么按照先前的解释来看,这种做法其实就相当于入侵了龙海军的“领地”——尊严,是一种挑衅行为。李磊也是同样的情况(与妻子吵架)。

“生气”到什么程度会杀人?

——人类不像动物那般“简单自由”,可以看人不顺眼扑上去就咬。人类受到道德、规矩、法律等的约束,所以仅仅是因为邱静“挑衅”了龙海军,就招来杀身之祸,这在龙海军精神正常的情况下是不太现实的。唯一的解释是,邱静只是压垮龙海军的最后一根稻草!而在龙海军最后爆发的那一刻来临之前,不知道他已经饱尝了多少“人间疾苦”。李磊也是如此,只不过他的积累过程可能要更缓慢深刻一些。

为什么要杀掉这些人?

——每个人的生活都是不完美的,世上就没有完美的事,关键问题是,龙海军和李磊心中积攒的负能量没能像其他人那样找到合适的方式释放出去。李磊直接对当事人发起攻击,而龙海军则把这份“怨恨”转嫁到了受害人邱静的身上。

罪恶的第一关我们就“打”到这里了,恭喜大家,下面可以升级了!

Part2 第二关:步步为营——蓄谋犯罪

淫欲

我着手写这本书的时候,正值韩国偶像剧《来自星星的你》热播。这部剧在当时大火了一把,甚至引发许多潮流,比如在下雪的时候吃炸鸡配啤酒。于是最关注时下热点的谈话类节目《锵锵三人行》,就在某一期专门讨论了这部剧。

其中两位男主持人的说法我记忆犹新,大概意思是:

“这部偶像剧已经‘纯情’到了一种不真实的地步,只能说是一种理想化的状态,因为在剧中的男女主角连接吻的剧情都很少,更没有性生活,而这种情况只存在于女性的幻想中。而AV里的日本女人简直满足了男人的所有梦想:不用给她钱,也不用说一大堆谎话去骗她,她就是跟你上床,上床,上床,而且你想怎么搞就怎么搞!同样的,韩剧里的男人能搂着女主角一晚上,还什么都不做,没有任何性要求,甚至连备胎都长得那么帅。这两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都是不存在的。所以说,韩国男人占据了中国女人的心,而日本女人占据了中国男人的硬盘。”

这两位男主持人的“心声”能一下子击碎多少女人的“天真”?可现实就是如此。大多数男人的想法就是:性欲如同食欲,肚子饿了就要吃饭,而“小丁丁”饿了就要……当然食物不是免费的,性也不是免费的,可是这并不能阻止男人一直以来都拥有一颗追求“不用付出、无须情感的性关系”的心!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下男人们在强行追求“免费的性”时所犯下的罪——强奸!

凶手姓名:唐永强(42岁)

凶手性别:男

江湖代号:魔鬼屠夫

犯案时间:2002年12月4日

犯案地点:香港元朗白沙村

疯狂行径:连环强奸

案件代号:白沙村奸杀女童藏尸案

受害人数:2人

案件经过:

2002年12月4日,一名11岁的叫陈诺雯的女童到元朗广场购买闪卡时失踪,此后再无任何音信。

2002年12月19日,另一名女童,年仅12岁的严佩珊放学后乘巴士返回朗屏邨住所时离奇失踪……

直到12月20日,凶手唐永强在家中与妻子吵架,一气之下将自己的三个孩子反锁在屋内,点燃煤气引发爆炸,他跟三个孩子都身受重伤。

现在关键的问题就来了,爆炸发生后,消防员在唐永强家一楼的

一个衣柜内,发现了失踪的严佩珊的尸体,尸体用被子包裹,外面用尼龙绳捆住。其后的验尸报告显示,严佩珊因窒息而死,估计死了有半天至一天了。并且她的内裤上有大量血渍,下体也有血渍及伤痕。法医证实死者严佩珊遇害前遭到恐怖的性侵犯。

事已至此,警方立即对这间“恐怖屋”展开全面搜查。不久,便在21日中午12点左右,在凶手唐永强屋旁的一口沙井中,发现了失踪女孩陈诺雯的尸体。警察找到这口沙井时,它正被一块木板掩盖着,边上还被水泥封死,上面还压着一部废弃不用的冷气机。随后消防队员用爆破工具将这口井打开。井口刚打开,就有一股强烈的恶臭传出,一具赤裸的女尸蜷伏在井底,半身浸在污水中,尸体已严重腐烂!

据悉,“魔鬼屠夫”唐永强为人极其懒散,游手好闲。在案发前一段时间,他在元朗街头推车贩卖熟食,但很可能另有居心。他暗中观察受害人严佩珊和陈诺雯,并通过买卖接近她们,得知她俩的爱好(陈诺雯喜欢收集明星闪卡,严佩珊爱打游戏机),之后便投其所好,谎称自己家中有游戏机和闪卡,先后引诱她们到自己家里下手。

和上一关“冲动犯罪”不一样,“蓄意犯罪”中的凶手在动手之前很久就已经处心积虑地制订出了一系列计划和部署,有时还要利用杀手、情人或者其他帮凶才能实现自己的目标。就拿前面李磊的案子打比方,如果他在杀掉全家之前,就为家人购买了巨额保险,且受益人只有他自己的话,那么我们可以认为他的做法是蓄意谋杀,而不是冲动。连环强奸案也是如此,和单一强奸案不同,罪犯在作案之前就早已踩好点,摸清受害人的生活规律,以便能成功得手。

很多人都对强奸这种事不理解。要知道,生活中有很多渠道可以满足这些男人的“性饥渴”,为什么还要冒那么大的风险去强奸呢?抠门到这种程度了吗?

强奸可以根据强奸犯的不同动机,划分成多种类型,下面我们着重来说说主要的4种:

A.证明能力型

B.权力自信型

C.愤怒报复型

D.性虐待狂型

证明能力型

顾名思义,这种强奸犯就是借强奸来证明他们的能力,强奸不仅能让他们恢复自信,重拾自我,还能“找到存在感”。更奇葩的是,他们还总一厢情愿地认为受害者本人也是愿意他们这么做的。因此,这种类型的强奸犯有以下特点:

接近方法:突然袭击。

攻击方法:言语威胁或使用凶器。

口头行为:

1.安慰被害人说不愿意伤害她们。如:“不用担心,很快就好。”“我不会强奸你的,我不是那种人。”

2.赞赏被害人。如:“你好美,我打赌你一定有很多男人追。”“你的乳房真不错。”“你有一张漂亮的脸蛋。”

3.要求感情回报。如:“你喜欢我吗?”“告诉我你不会离开我,告诉我你爱我!”

4.关心受害人的舒适情况。如:“你难受不?需要把这个拿走吗?”“我压到你头发了吗?”

5.问被害人关于性的问题。如:“你是处女吗?你跟你男朋友做这个吗?”

6.要求被害人评价他的性技巧。如:“我厉害不?”“你喜欢这个吗?”“你达到高潮了吗?”

身体行为:

1.强奸之前还得来点儿“前戏”(如接吻、吮吸乳房等)。

2.允许被害人与他们商量如何性交。

3.不对被害人进行肉体上的伤害。

4.尽可能不去威胁被害人。

大家可以看出,“证明能力型”的强奸犯的作案手法还是比较“温柔”的。他们还会在攻击后试图与受害人再次取得联系,看看被害人对他们进一步的性要求有什么反应,这种做法带来的乐趣远远大于真正谈一场恋爱。更奇葩的是,他们还想象着被害人甚至会爱上他们,并享受“被强奸”的过程。

每一次实施强奸都是对自己自信的一次救赎,这也说明他们在生活中缺乏“自信”这种元素,所以当自信心需要再次被满足时,下一场强奸就会发生!

权力自信型

权力自信型和证明能力型差不多,根本原因都是强奸犯缺乏自信,试图通过“强奸”来恢复信心。区别就在于,权力自信型要更“强势霸道”一些,来看下面的特点:

接近方法:欺骗或者突然袭击。

攻击方法:暴力胁迫,使用凶器。

口头行为:

1.在攻击过程中不准被害人说话。

2.对被害人“下达命令”。如,“吸,趴下,握着,不要动,闭嘴”。

3.贬低侮辱被害人。如:“你是个妓女、荡妇,我占有了你,你现在不再那么干净了。”

4.赤裸裸的性语言。

5.言语威胁。如:“照我说的做就没事,否则杀了你。”

身体行为:

1.几乎没有“前戏”。

2.被害人仅仅是一副道具,一个满足他们性幻想的物体。

3.热衷于掐、捏、咬等行为。

4.对被害人进行性惩罚或者侮辱。

“权力自信型”的强奸犯通过强奸来显示他们拥有毋庸置疑的能力和男子气概。通过证明自己的力量远远超过被害人,来炫耀他们的优势、力量、控制能力、权威和身份,这一切为的就是增加他们膨胀的自信和自我价值!

愤怒报复型

“愤怒报复型”的强奸犯实施强奸就是为了发泄心中的怒火,满足他们长期积累下来的攻击欲望,因此他们的手段通常是“快,准,狠”,不留余地。

接近方法:“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铃儿响叮当之势”的突然袭击。

攻击方法:残暴的身体伤害,极端的暴力,使用凶器,爆发性的攻击。

口头行为:

1.不进行交谈,不管被害人说什么。

2.会因为某些事而谴责被害人。如:“你如果不反抗,我也不会把你打成这样。”“你活该呀,还挺自以为是呀,就给你点儿厉害尝尝!”

3.怒骂受害人。

身体行为:

1.割裂或撕破受害人的衣服。

2.为实施强奸而“精心打扮”。如,“全身军装,涂抹面部,穿夜行衣等等”。

3.过分的残酷暴力,给被害人带来大量的伤害。如,“扭断被害人的胳膊,割破被害人的皮肤等”。

性虐待狂型

性虐待狂型的强奸犯就是将自己的喜悦和满足,建立在被害人的疼痛和受苦的基础上,通过蹂躏和折磨被害人来满足自己的性欲。

接近方法:欺骗。

攻击方法:突然攻击,身体暴力,使用凶器。

口头行为:

1.所说的话都是想获得被害人的信任,降低她们的戒心。如:“你能帮我一下吗?我迷路了。”“我们是不是认识?你像我一个朋友。”

2.说一些引诱被害人离开安全区域的话。如:“我有东西想给你看。”“我开车捎你一段吧。”“我帮你把东西搬进屋里去吧。”

3.不停地贬低和侮辱被害人,来证明她们是没有价值的。如,称被害人为“婊子、荡妇、娼妓”。

身体行为:

1.在强奸过程中会使用性奴役器具来进行“SM”。

2.偏爱在强迫口交后进行粗鲁的肛交。

3.热衷于将精液喷射到被害人特殊的身体部位上。

4.对被害人的那些特别的、对强奸犯有性意义的身体部位进行伤害。

5.对被害人进行性折磨,包括不断地啃咬,插入异物等。

“性虐待狂型”应该算是所有强奸类型里最复杂的一种了。因为它的“套路”是随着强奸犯脑中的性幻想的变化而变化,可以说是“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而且形式多样,花样翻新,对强奸犯来说“美梦成真”,而对被害人来说则是噩梦来袭!

淫欲部分就说到这里。

贪婪

我们前面说了,人生只要能把握好两件事就能把握幸福:爱情和工作!那么工作这部分没把握好会出现什么问题呢?贪婪!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除了我们前面讲过的“嫉妒”、“愤怒”和“淫欲”,在这里作为七宗罪原罪之一的“贪婪”,也是人们犯罪的主要动机之一。而人们在“谋财”方面的犯罪也多数是经过处心积虑的谋划,绝非一时冲动就能得手。——赚钱真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是件容易的事啊。

来看下面的案例:

凶手姓名:李三、刘四(化名)

凶手性别:男

江湖代号:无

犯案时间:2012年11月19日晚

犯案地点:湖南株洲刘四的寝室

疯狂行径:抢劫,杀人,分尸,煮尸

案件代号:湖南杀人烹尸案

受害人数:1人

案件经过:

受害者刘女士是个生意人,有钱,爱打牌,包里“没少过一万元钱”,还爱戴贵重首饰。老话说得好,“财不露白”,这不,她就被一起打牌的李三和刘四给盯上了。李三和刘四就是两个无业游民,没有正经的收入来源,天天就想着怎样不劳而获,发一笔横财,而刘女士对他俩来说正是那块“肥肉”。他俩左思右想,策划了半个月之久,终于在2012年11月19日晚,借口购买二手房需要听听刘女士的建议,约她在荷塘区红旗广场见面。经不住李三的再三劝诱,刘女士同意了,哪知竟是踏上一条不归路。

当刘女士进入刘四宿舍的主卧室后,李三和刘四二人突然在她身后发动,将她推倒在床上,用绳子捆绑手脚,透明胶带封住口鼻,并将她的黑色挎包抢走,随后用湿塑料袋套住刘女士的头部,导致其窒息死亡。连同黄金饰品和现金在内,李三和刘四共得手近两万元。

这还不算完,为了毁尸灭迹,李三和刘四无所不用其极:他们将刘女士分尸,尸块放入高压锅内炖了整整三天三夜!里面还放了八角和桂皮……然后分两次前往三地进行抛尸或烧毁,其中最远的抛尸地在湘潭。

事发后,据受害人刘女士的家属称:“残忍哪!肉都煮化了!”在公安局,家属们只见到了刘女士的遗骨,“用塑料袋装着”。

至此,“蓄谋犯罪”的所有内容就说到这里。

Part3 第三关:“不疯魔,不成活”——连环杀手和变态杀人

终于,我们闯过了前两关,来到终极关卡!我已经迫不及待了!

为什么我要给这一关取名叫“呵呵呵”呢?如果说前面两关中的罪恶虽然凶残,还算在人们的理解和承受范围内,那么这一关中的罪恶便是很多人从未耳闻更想象不到的,仅仅是写在纸上,都会让纸也变得“邪恶”,所以无法形容!

这会是一种什么情况呢?下面就来见识一下吧!

精神分裂

连环变态杀手的动机有好多种,更多情况下,是几种动机混合在一起共同作用的。如果硬要给这些动机做梳理和分类,我们就挑出几种主要的来说好了。

下面来看第一种:精神分裂。

精神分裂而导致杀人的凶手通常会显得“很无辜”,因为他们看上去并不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意味着什么,在正常人眼中又是什么样子。例如:

一个年轻人,因为父亲对他太严苛,同时自己也有强烈的幻听,在这种状态下,他抓起一把大刀就把父亲的头切了下来,从窗户扔了出去。他这么做,只是想让父亲饶了他,而且害怕如果不把头扔出去的话,头就会跟身子自动恢复原状,到时候“爸爸又该打我了”。

一个有间歇性精神病的女人,她把女儿放进微波炉里烧熟了,怕的是男朋友发现那不是他的亲生女儿后就会离开她。

还有的精神病患者可以平心静气地肢解尸体,就像做料理之前对食材进行清理,又或者是拆开闹钟看内部的构造,十分“超然”。有一个把自己母亲肚子剖开的精神分裂凶手说:“我就是想看看她肚子里藏了什么。”

来看这个案例:

凶手姓名:丹尼斯·安德鲁·尼尔森(以下简称尼尔森)

凶手性别:男

江湖代号:无

犯案时间:1978年12月30日~1983年1月23日

犯案地点:英国

疯狂行径:连环杀人,奸尸,分尸

案件代号:无

受害人数:15人以上

案件经过:

尼尔森是典型的精神分裂者,这种人的标志就是超然的冷漠!但冷漠不是说渴望孤独,相反,尼尔森一直在忍受着孤独,渴望与人亲近。同时他还是同性恋,因为种种原因没法与他人建立持久的关系,所以只能寄希望于和他杀死的男性保持幻想出来的友谊。

1978年,尼尔森32岁的时候,他勒死了一位客人,这是他第一次杀人。然后他把尸体藏在公寓的地板下面,有时候会打开地板,跟尸体性交,直到这具尸体臭到不能再臭,烂到不成形的时候才丢掉。之后他开始了漫长的杀戮,杀了十几个人之多,直到1983年,他肢解了最后一个受害者,把尸体碎片从厕所冲掉的时候堵住了下水管而事发。

与大多数连环杀手相比,尼尔森最显著的特征就是他的身体似乎没有被恨意控制。甚至与其他连环杀手虐待动物不一样,他喜欢宠物,养了一只狗和一只猫(我们都知道连环杀手有特殊的童年特征,这个在后面会说到)。他也从来没有遭受过任何虐待,只是童年非常孤独,成年后还有过正经的工作。比如1961年的时候,尼尔森曾经应征入伍成为一名厨师,在那里他学会了包括如何屠宰牲畜在内的一切厨艺。当然,这也使得他在其后杀人分尸的时候能达到“庖丁解牛”的境界。

但是尼尔森就是对尸体有一种特殊的情感,这在他小的时候就显现了。有一次,他寻找一个失踪的人,他和他的朋友在银行旁边河里发现了那个人的尸体——那个人是被淹死的。尸体让尼尔森想到了他的外祖父,他没有感到恐惧或者恶心,而是一种兴奋,死亡和永恒之间的关系让他无法解释,他感到十分迷茫。这个看似微不足道的插曲其实是一个开端,尼尔森正一步步从一个普通人变成杀人恶魔。

正因为这种对尸体的深深眷恋与痴迷,他往往会将尸体保留数月之久,最后碎尸。在此之前他与尸体一同睡,一同洗澡,一同听音乐、看电视,除此之外还与尸体聊天,晚上睡觉之前道“晚安”,早上上班之前说“再见”。比起很多连环杀手残忍的碎尸行为,尼尔森的举动更让人有一种不可名状的毛骨悚然的感觉。

下面就是尼尔森和第一具尸体“相处”时的一些细节:

“一周后,出于好奇,尼尔森再次打开地板,把尸体搬出来,想看看尸体是什么样子。他发现尸体脏了,便把尸体背到浴室清洗干净,而且他还用洗尸体的水洗澡。当他把尸体运到卧室,他已经勃起了,于是跪在尸体旁边手淫。为了便于把尸体搬进搬出,尼尔森把尸体的脚绑在一起,然后把尸体又放回地板下面。他一直保留这个尸体7个半月,直到他把尸体的碎块在后院用一把大火烧掉。他在火中燃烧橡胶,用来遮盖燃烧尸体的气味,之后他把骨灰和未燃烧尽的东西掩埋在后院里。”

尼尔森被捕后,他的所作所为自然让大家怀疑他精神方面的状况,因此先后有三位精神病学家与他接触,并做出自己的判断。下面来看看这三位精神病学家的说法:

精神病学家一:

“我觉得尼尔森也是精神病的受害者,他无时无刻不被童年的经历和生活中的各种问题以及关系痛苦折磨着。他的精神很多时候无法控制他的行动,同时他还经常酗酒,肉体是在失去知觉的情况下做出了一些事。所以他不会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杀人,也无法意识到他做的事情是危害道德和侵犯法律的。应该减轻他的部分法律责任!”

精神病学家二:

“我认为尼尔森的边缘人格冒充了其正常的人格,这是一种病态的人格!也就是说,他经常会因为自己的世界与外界发生冲突,偶然发生精神分裂,不过他大多时间里能控制住自己(这也是他为什么不伤害周围熟人的原因),其余时间他经常自我陶醉,并且孤立自我在自己的世界里。所以我认为,尼尔森的犯罪并非是蓄意或有预谋的犯罪。”

精神病学家三:

“我认为上面两个专家的说法并不准确,尼尔森完全有能力控制自己的行为。这个案例很特别,他应该是精神变态,而非精神混乱(冲突),所以我觉得他有罪!”

而陪审团被这三个人的分歧和令人费解的医学行话、术语搞得要疯了!最后,法庭干脆告诉陪审团不要理会那些医学行话,应该更注重尼尔森的罪恶源头是否故意。经过商议,法庭和陪审团在考虑社会影响和其他因素的情况下,宣布:尼尔森有罪!

性虐

除了精神分裂,还有一种情况是带着性的目的去杀人的,在“连环杀手”中,大部分都是这种类型。性目的是这种类型的核心,因为它的“作案程序”基本就是先奸后杀(最常见)或者先杀后奸(恋尸癖),再或者边杀边奸(性虐狂)。下面我就要具体举一个在这方面做到登峰造极的“大咖”的例子。

凶手姓名:戴维·帕克·雷(以下简称雷)

凶手性别:男

江湖代号:地狱工程师

犯案时间:1979年左右

犯案地点:墨西哥

疯狂行径:性虐待,连环杀人,分尸

案件代号:无

受害人数:十几个~几十个

案件经过:

曾经有一位司法精神病医生说过一个观点,“坏人干的是好人只有在梦里才干的事”:很多人,遭受侮辱、拒绝、挫折和伤害时,常常会有片刻的谋杀幻想,这想象还包括折磨那些冤枉和伤害他们的人——就是我们说的“在心里杀了你一万遍”。但是,想归想,实际上绝大多数人从来没有真的伤害过谁,折磨过谁,只是在心里出出气而已。

雷的作案手段几乎上升到了“艺术”的高度,因为他不满足于普通的性虐方式,而是自己动手设计图纸,制作和发明施虐器械,并且他在这方面的“造诣”,就跟他的罪行一样令人难以望其项背。他建造了属于自己的专用行刑房,这个房子可以移动,并且坐落于人迹罕至之处。雷给他的这个宝贝起了一个变态的名字——“玩具盒子”。事实也确实如此,这个“玩具盒子”的外面加上了隔音材料,并加固了墙和门,让你“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里面装备了滑轮、铁链、妇产科设备、钉满钉子的假阴茎、绷带和电击枪、照相机和监视器、电牛鞭、注射筒、各种化学药剂,可谓应有尽有,是雷可以尽情“享乐”的天堂,而对受害人来说却是“只求速死”的地狱。

这种描述让我想起了一个电影——《人皮客栈》,而雷的“玩具盒子”中的场面实际上与此相差无几。

和电影中的行径不一样的是,雷最大的兴趣不在于敲碎骨头、烧烤和切割皮肉,而是对性器官的虐待!这个从他年少的时候就开始了,大概在13岁的时候,那些扭曲的幻想就开始渗入他的脑子,而后不久他就将此付诸行动:15岁左右,他就把一个女人绑在树上折磨致死。到30岁,他只有靠边幻想虐杀女人边手淫才能达到性高潮。而到了40岁,他则开始绑架折磨女性,把她们变成痛苦而屈辱的性玩具,并且这一过程持续了数十年之久!

成为连环杀手的人都有一个特点,就是他们沉醉于上帝般的生杀大权,受害者临死的惨状让他们感觉到这一权力的实现!而雷在享受这一“权力”的同时,还把自己的“小死”(性高潮)建立在了别人“真死”的基础之上。

但是,关于雷的受害者惨状的资料极少,可能已经被封存了,为了让大家更多了解当时的情况,我搬出了著名的“开膛手杰克”。因为他的案子与雷有几分相似之处,都含有色情杀人的因素,所以来看看“开膛手杰克”的受害者的遭遇,就可以“脑补”出几分雷的行径了。

下面是“开膛手杰克”案发现场的描述:

“整个床和周围都是血迹。按照法医的叙述,尸体状态表明凶手进入了最疯狂的杀人毁尸状态。脸被完全划开,头颅几乎就被切下来了。乳房被切下来了,下腹部洞开,内脏被扔得满屋都是。尸体的大部分区域,包括阴部、右大腿和右臀的肌肉都被切下来了,露出了里面的骨头。现场没有发现心脏。凶手不仅要让受害人失去性能力,而且几乎是使了全力让她不成人样,让她完全被肢解,估计损毁尸体至少花了凶手两个钟头。”

雷的淫欲和吸毒成瘾一样,是一种必须重复的行为:由镇静变得慢慢躁狂,继而饥渴不堪,最后满足这一渴望,恢复镇静。就这样无穷无尽地循环下去,直至生命的终结。值得一提的是,跟他“并肩作战”的还有他的妻子和其他帮凶。因为有了这些“得力”的助手,雷在销毁尸体方面非常成功,从来没有尸体被找到过,所以人们不清楚到底有多少受害者被杀。就连他的未婚妻和帮凶,在被捕后也没法给出一个准确的统计。

最后,雷的案子我们就以他自己在作案过程中录制的《内心独白》做结:

“我和我的女人在这里养性奴已经好些年了。我们对于强奸、地牢游戏等都有着深刻的痴迷……我们崇拜的是牢牢的捆绑和深深的刺入……要是你能让我们性欲大发的话,你可以在这儿待上几个月。没准儿我也可能让你无限期地留下来,这很好玩,我喜欢玩点儿花样……”

前面我们说了精神分裂和以性为目的的动机,接下来就来说一说另一种更加骇人听闻的——

食人

1972年10月13日,乌拉圭的一支橄榄球队及其亲友所乘的飞机由乌拉圭起飞后,在智利与阿根廷之间的安第斯山脉雪山坠毁,29人死亡,16人幸存。面对雪山夜晚零下40℃的严寒,缺水缺粮。为了求生,幸存的人不得不靠吃罹难同伴的尸体维生,直到72天后获救。这起坠机食人事件成了人类生存史上最悲壮惨烈的一幕。

一名幸存者事后接受采访说:“当时在山上,我只想到吃什么,在哪里安身,一切回归最基本……生命很简单,只是我们令它变得复杂。”

下图是幸存者获救时拍下的照片:

上面这种人吃人的情况可以被大多数人理解,因为饥饿,因为生存,这时人类的社会规则要在大自然的生存规则之下!但是为什么有些人在不受生存威胁的情况下也会无缘无故地吃掉同类?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我们必须承认一点,总有一些行为我们是无法理解其动机的。

来看下面这个例子:

凶手姓名:卡尔·登克(以下简称登克)

凶手性别:男

江湖代号:被遗忘的食人族

犯案时间:1924年左右

犯案地点:德国

疯狂行径:杀人,碎尸,食人

案件代号:无

受害人数:31个人以上

案件经过:

为什么说登克是“被遗忘的食人族”呢?因为无论是电影工业还是精神病学、刑侦学界,都没有关注他的案子。然而实际上,他的案子远比一些著名的连环变态杀手(比如艾德·盖恩)的案子早得多,行径更加恶劣。那么艾德·盖恩是谁?这里要提示一下,电影《惊魂记》、《得克萨斯电锯杀人狂》和《沉默的羔羊》就是根据他的故事发展而来的。由此可以看出,登克是多么的“鼻祖级”,多么的“大隐隐于市”。

如果这本书是一台摄像机,那么下面我就带大家回顾一下当时搜查登克的家时出现的画面:

在搜查房间时,最先发现的是骨头和形状各异的肉。肉被保存在盛着盐水的木头容器里,一共有15块,还带着皮。其中两块肯定是前胸,体毛浓密。它们被从肚脐上方正中水平地切割下来,侧面一直延伸到了上臂。还有一块是胃部,剩下几块来自侧面和背部。最大的一块大概有A4纸那么大。人们注意到,肛门处被小心地清洁过,并在两面都做了精心的处理。

肉是红褐色的,看起来不像在被切碎前曾大量失血。另一方面,背部的肉上有蓝色的斑点,就是所谓的尸斑。它的存在证明被害人是在死亡后几个小时被碎尸的。

从被切碎的部分看,没有活体反应的征兆,也就是说,没有现象表明被害人是被活着切碎的。在肉块中没有脖子处的皮肤或肌肉,没有手脚、头和生殖器,仅从现有的这些碎片无法确定死亡原因是什么,或是使用了何种屠宰工具。

三只中等大小的锅里盛着某种酱汁状的液体,看上去像奶油,里面还有煮熟的连皮带毛的人肉。这块肉的中间是淡粉色的,似乎是从臀部切下来的。其中一只锅只有一半满,登克肯定在被捕前已经吃掉了那一半……还有第四只锅,里面装着许多人皮和动脉血管。没有迹象表明登克曾将被害人的肉出售,但他肯定曾有选择地将肉分给流浪汉吃。

登克的桌上有一只碗,里面盛着琥珀色的油,看起来很像人类脂肪。后来生物实验室检测证明里面含有人的蛋白质。在找到肉的小屋里有一只桶,里面装着大量的骨头,肌腱和其他软组织已经被剔除得干干净净。在被储存起来前,它们肯定先经过煮沸。对从小屋里运走的第一批骨头检测显示,其中有六块骨头分别属于三个人。在小屋后登克挖的池塘里,调查人员还找到人的一只小腿。

登克格外钟情于收集受害人的牙齿,这些牙齿也为案件提供了更多信息。现场总共发现了351颗牙。它们被装在多个上面写着“盐”和“胡椒粉”的铁罐里。仅从牙齿的调查,就能得出,至少有25个人被害。其中有一个人不足16岁,多数远超过40岁,两个人在20-30岁,一个人在30-40岁。

最后,调查人员还发现了三副用人皮制作的裤子背带。它们6厘米宽,76厘米长,皮子表面不光滑,且多处开裂。这告诉我们它们没有被鞣制过,而是仅仅被与皮下软组织剥离开来,然后使其干燥。某一处可以明显看出皮子被缝在一起,它们取自被害人身体外露的区域,这从上面的毛发就能看得出。在显微镜下的研究表明,有些毛发里有虱子。显然登克用过所有的背带,到他死的时候身上还穿着一副。除了背带,登克还用人皮做成皮绳,当做鞋带或是用来捆衣服。很多皮带上也带着人的毛发,但人们无法识别它们是用身体哪部分的皮肤做成的。

下面附上登克的杀人工具:

在登克屋里找到的人肉、牙齿,以及人皮制成的背带和皮绳:

登克被捕后,警方“采访”了一下周围的群众,很多人反映说登克平时有很多肉吃,即使是在通货膨胀最严重,大家都勒紧裤腰带过日子的时候也是如此。他还曾端着一盆冒着热气的肉穿过庭院,从养牲畜的圈里拿到自己的房间。但是大家并未多心,以为那是狗肉,因为曾在房子前面看到狗的毛皮。杀狗是非法的,但是大家一点儿都不关心,他们也不问问自己,登克是怎么弄到那么多狗的。此外,也没人注意到他拎着满桶血水走进院子,也没人注意到深更半夜从他房间里传出的敲敲打打的声音,他们只是在猜想,登克在制作他要出售的钥匙。

登克被捕后不久就抱着概不认错、坚决不改的态度上吊自杀了。

即使有人发现登克的罪行,有些事情也为时已晚,因为已经遇害的人不能起死回生。我前面提到过,连环杀手是有童年特征的,也许通过它我们可以提前预知什么样的小孩长大后会有较大的暴力危险。

在连环杀手的领域里,有三样童年发生的事情是未来人类暴力行为的重要标志:放火,过了年纪还会尿床,虐待、杀死小动物!

放火是小孩具有毁灭冲动的标志,而过了年纪还尿床则是缺乏自控力的标志,无须多言。这里我着重要说的是虐待和杀死小动物,因为这些动物在孩子们看来是最像人类的了。所以连环杀手们在小时候折磨动物的可能性,要比那些诈骗犯和盗窃犯折磨动物的可能性要大多了。而未来可能会成为女性连环杀手的男孩,往往会把杀死猫咪当做谋杀女性的排练,原因很明显,除了耳朵,猫咪看起来就像小型的美女:心形的脸,高高的颧骨,大眼睛,小鼻子,端庄的嘴巴,文静的表情等。如果再把折磨动物和其他危险的性冲动结合起来,这个行凶者反复实施色情谋杀的可能性就更大了。

而登克就是在很大年龄的时候还常常尿床。

至此,恭喜大家,罪恶三关已经全部闯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