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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提问(原书第10版)》相关不能证明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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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生来就喜欢“见到”相互联系的事件,或者“相继发生”的事件,这些事件环环相扣互为因果。也就是说,我们得出如下结论,因为特征甲(如消耗的能量棒[1]的数量)与特征乙(如在一场体育运动当中的表现)之间有联系,就可以说甲引起了乙。下面再举一个按这种思路进行推理的例子。

你有没有注意到随着街舞音乐越来越流行,越来越少的年轻人去参加教堂活动了?这样的音乐正在引起年轻人道德品质的下滑。

如果我们这样思考问题,那么我们常常会大错特错。为什么?通常情况下有多种假设可以解释为什么甲乙两者相继发生。实际上,至少有四种不同的假设可以解释任何一种这样的关系。知道这些假设是什么可以帮助我们找到替代原因。让我们举一个研究的例子来分别看看它们是什么。

最近的一项研究报告指出“吸烟可抵抗流感”。研究人员分析了525个烟民,结果发现67%的烟民在过去三年里从没有得过一次流感,他们推测说香烟燃烧时产生的尼古丁杀死了感冒病毒,让它无法传播并引发疾病。

在觉得不舒服的人纷纷开始吸烟来预防感冒的侵袭之前,他们应该好好考虑下面四个对这项研究发现的可能解释。

解释一:甲是乙的一个起因。(吸烟确确实实杀死了感冒病毒)。

解释二:乙是甲的一个起因。(从来不受流感病毒侵扰的人更有可能会继续吸烟。)

解释三:甲和乙有关系是因为第三种因素——丙。(吸烟和不患流感因为第三种因素联系在了一起,比如说吸烟以后经常洗手阻碍了流感病毒的传播。)

解释四:甲和乙相互影响。(不常患感冒的人有吸烟的倾向,而吸烟有可能影响到一些潜在的疾病。)

记住:有相关并不能证明存在因果关系!

但是大多用来证明因果关系的证据仅仅建立在相关的基础之上。当你发现一个作者指出两者的特征之间有联系来支持他的一种假设,记住要问他一句:“有没有其他原因也可以解释这种联系呢?”你可以用下面这个研究来检验一下自己的猜测。

最近一项研究报告指出“冰激凌会导致犯罪”。研究人员研究了美国十大城市过去五年冰激凌的销量和犯罪率的大小,结果发现随着冰激凌销量的增长,犯罪率也呈现出上升的趋势。他们由此推测吃冰激凌在人大脑里诱发一种化学反应,促进了人们的犯罪倾向。

我们希望你现在能明白,吃冰激凌的人根本无须担心他们马上就要以身试法变成罪犯。你能想到哪些替代原因?难道就没可能夏天逐渐升高的气温是冰激凌销量(甲)和犯罪率(乙)二者间产生联系的原因吗?

将因果关系和相关关系二者混淆起来,既可以理解,同时又异常危险。虽然原因确实先于结果出现,但先于结果出现的还有很多种其他因素,而其中很多不是引发结果的原因。

仔细分析上面提到的为什么事件之间可能会有联系的四种可能的解释,你现在应该能够辨认出两种常见的因果关系的推理谬误了:因果混淆谬误[2](confusion of cause and effect fallacy)和忽略常见原因谬误[3](neglect of common cause fallacy):

[1]一种补充能量的棒状食品。

[2]因果混淆谬误指将事件的起因和结果相混淆或是认不出两件事之间可能是相互影响的关系。

[3]忽略常见原因谬误指认不出两件事之间之所以有联系是因为常见的第三种因素在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