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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这哭不出来的浪漫》我还是把他带进了音乐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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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音乐时代

我爱音乐,曾做过十年贝司手。事隔经年,回想起做音乐的时代,恍如隔世,也早已被我签了失败的封条,打入记忆的冷宫。总结音乐给我留下过什么好的结果,也有两条:一是它造就了一个比较懂行的听众;二是音乐让我知道,感性和规律都是那么重要。

那些在不同时节听过的歌,会在另一年的同样的温度里想起;在不同地点听过的歌,后来竟会在音乐再起时想到那个地方。

“音乐是人类最美的梦”。音乐与情绪的连通性,我一向认为是艺术形式中最高的。音乐起时,一串鼓点、几声吉他清音撩拨,或是歌手一声呼号,马上把人情绪拉起。一首好歌数分钟的拍打揉捏,心肝脾肺肾俱已服帖。反过来,倒是难以想象人们会在一幅画前手舞足蹈或如痴如醉,如果是,可能多半是事先听惯了宣传,知道它特别有名或价格不菲。

玩乐队那些年的我,豪气冲天,扑向音乐的怀抱觉得找到了自己的终身事业,认定可以死在它怀里、可以死在舞台上。十年下来,不用总结,就知道是被音乐玩了的历史。说实话,心中还是有诸多不忿的,自己投以最青春的年华而并未实现最初的理想,觉得音乐有点对不起我。所谓理想,无非是“出专辑”、“吃上音乐饭”之类。做着什么却不吃那个饭,在中国人的观念里好像是无法接受的。那些陪着孩子去练小提琴、钢琴的,恐怕没有几个是只求修养、不求依靠的,可能不少家长是把自己的梦想加在了孩子身上。十几年前,无奈地与音乐挥别,也与镜子里那个转眼就挥霍了青春的小伙子沉痛作别。

希腊悲剧作家欧里庇得斯说:“出生在一座著名的都市里,这是一个人幸福的首要条件。”我挺认同这句话的,环境与机遇对人的成长作用重大。像我,生在父亲的农村老家,长于乡镇、小县城,出门读书才到了一个小城市。父母都略通音律,父亲会拉二胡,母亲会吹笛子、会弹点风琴,我在小的时候算是有一点音乐启蒙。上大学后才接触吉他,自是喜欢得要命,勤奋练习。那时全国各地摇滚风潮正劲,我也拜了市里最牛的吉他手为师,又阴差阳错地被吸收到老师的乐队里当贝司手,并跟着到处演出、走穴,也去过闽南干歌厅挣“花篮”,自己好像已然吃上了音乐饭。由于不满足那种天天伴奏《爱拼才会赢》的生活,又只身跑去厦门拜名师学琴,随后又跑到北京上摇滚学校。再后来带着音乐梦南下广州,加入当时风头正劲的摇滚人王磊的乐队弹贝司……种种经历,转瞬十年,后来再看,都是过于折腾了。这些对于小地方成长过来的人,作为人生经历虽够丰富,但始终是缺少更多的文化理念上的见识的。同时,也没有更好的格局规划,只是缺钱找钱,缺艺拜师。认为苦练便是音乐的秘籍,想的是自己能成一块什么料,能有个什么用,而始终离悟道甚远。等到一步一步走到较大城市、大都市,又发现时间已被活生生地花费掉了。

特别是我到了广州后的几年,互联网开始普及,大量学习资讯可以从网上获得,并且是难以想象的丰富。

当年我为了学琴,在厦门的老师家打地铺住着,包揽了一切家务的同时在那里拼命地练啊、问啊,恨不得能一直在那儿边干活边学习。在北京学琴时,几个同学挤在一个小屋里,天天为吃方便面能配点什么发愁。到头来,带回去的也就几本复印的初级资料和几盘翻录的国外教学录像带。回到安徽后,连个录像机都不好找。一次,好不容易找到有录像机的人家,就带了录像带去看,又不好意思打扰人家太久,就用随身听录音机对着电视机把声音外录下来。就这样一直听那干瘪的录音,录像带也几乎没看。回顾我的练琴史,用的所有资料也就那几盒录像带。

总之那是一个技术资源和智力资源都缺乏的时代,而且恰恰是尾声,而且恰恰我在。在我之后一代的乐手,已经可以在网上轻松下载音视频教材、演唱会现场、大师访谈等等。客观地说,我在积贫积弱年代奔波十年的路,新人们完全可以在两三年内走完,并完全有可能做得更好。

到广州之后,曾跟几个老外一起组乐队做酒吧。发现他们的音乐素质高过我很多,键盘手抱起贝司也弹得韵味十足,鼓手拿起吉他也弹得飞扬跌宕。不是妄自菲薄,实话实说,那时候我才了然所谓技术在好的“音乐性”面前是没有发言权的。

好吧,不说丧气话了,好在我们还有二胡。

床底下的旧梦

梦与纪律,是相识一场的音乐留给我的全部。——《清晨的萨克斯》,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