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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这哭不出来的浪漫》“不让拍”与“不许不让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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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照的否定之否定

拍照的人大都遇到过被人拒绝或阻止的事,在我做摄影记者的时候,更是家常便饭。往往烦恼丛生,以至于我常以为这个职业是在用经受这种为难来换饭吃。比如一个建筑事故发生了,除了受害者或家属希望你拍,工地老板、保安、所属街道、辖区派出所等都可能会以阻止拍照为己任。身为一个吃摄影饭的人,悲催之余,会对一切向正常拍摄说不的人有一种“视为天敌”的感情。不让拍的事太多,久而久之,也会习惯不少。

对于摄影记者能不能自由采访、拍照这个事,由于行业立法的空缺,一直扯不清楚。在公允还没有划出它的界线的时候,伤害与被伤害肯定难免。我个人觉得在全民摄影的时代,不侵犯别人权益的前提下,在一切有光线的时候,摄影师都应该可以按下快门。

可能也正因如此,我形成了一个习惯,拍照之前几乎不跟被摄对象交流。经常有人问“跟拍摄对象充分交流,充分了解,取得信任,在轻松自然的状态下开始拍摄不好吗?”我的回答是:不好。有什么能比不交流更自然?一切像摄影师到来之前那样,是最自然的。常有人问我是怎么做到的,我的答案只有一个字“快”。我们常用一百多分之一秒拍摄一张照片,那么理论上在下一秒,你的相机就可以装回摄影包里去。周星驰电影《功夫》中反派大boss火云邪神说过一句经典的话——“世间武功,唯快不破”。不管怎样,我对“不让拍”一直恨得牙根痒痒,并努力练就“弹指神功”。我也因此一直怀疑摇滚乐队在舞台上那么声嘶力竭的怒吼,完全可能是出于对邻居常年不准他们发出声音的报复想象。

2005年夏天,马格南图片社的三位大神级人物来到广州,并到我所在的报社交流。他们是伊恩·贝瑞(Ian Berry)、克里斯·斯蒂尔-帕金斯(Chris Steele-Perkins)和帕特里克·扎克曼(Patrick Zachmann),除了讲座,还有一项活动是“走到中国摄影师的身边,并和他们同行一路”,即三人分别带上一个小分队,上街拍摄。

我跟的是帕金斯那一队,有一二十人,去的地方是广州上下九步行街。由于是官方邀请,在组织程序上确实挺有条理,到了繁华的上下九,我们发现还有商业街管理处的一位年轻的公务员跟随,他脖子上是挂着工作牌的,跟着我们的意思是陪同,指引行程。

帕金斯果然是“老贼”,没怎么打算跟中国摄影师同行一路啊,一个劲地往前跑。他说自己只能往前方跑,否则一回头,十几号人围过来,像领导视察那样被簇拥在中间,就什么也拍不成。我那时是跟得比较紧的几人之一,很想看看这货是怎么拍照片的。就是那次,遇到了我职业生涯难忘的一件奇事!

到了一家卖镜子的店,帕金斯神情自若地环顾,并利用墙上五花八门的镜子开始构图拍摄,动作快而麻利。但还是被售货员小妹发现了,她径直走过来正告:“这里不让拍。”这时大家停下来,下意识地把头转向跟随着的公务员。只见公务员上前两步,指着售货员小妹来了一句:“不许不让拍。”

突如其来的优待把大家搞愣了,平地惊雷。在摄影师们听惯了的“不让拍”这几个字前头,竟然可以加上“不许”。幸福有效期虽短,但它到来之迅猛还是让人手足无措。怎么形容呢,像久关牢笼的犯人突然被宣布你们放风一天并可以饱餐一顿且有美女陪伴。也像翻身庆祝大会上农民当上了主人,只要我愿意,可以冲过去抽地主的脸。权力果真像一副最好的春药,令人有拔地而起的快感。不拍吧,似乎辜负这小小权力带来的暴力美感;拍吧,又觉得眼睁睁蹂躏了站立一旁的售货员小妹那未经风雨的自尊,显得不厚道起来。

我都搞不清自己是哪一边的了

几年前一个夏天,我和王远凌在丰都拍照,傍晚在江边拍摄几个长江边游泳的小孩后,遇到了几个当地小混混的纠缠。他们说我们拍了他们的小弟,向我们要一两百块钱作为赔偿。那几个小混混年龄大概就十六七,看上去再经过一两个夏天才能算作青年。虽未成年,但已一脸纯熟的凶恶,为首的一个跟我们摆明,他在这一带有多厉害,不给钱反正今天你们走不了,还说马上就要报警,并要差人去叫他的舅舅拿刀过来砍。跟他怎么解释也没有用,给他烟抽,他接着,然后继续要钱。我们往旁边的码头走,他们就跟到旁边的码头来。我们像是做了恶事的逃犯,已经被群众盯上,眼看着今天不是落入法网就是落入人民战争的海洋,在劫难逃了。

我们干脆离开码头,沿着河坝往岸上走,那帮小混混也跟着上岸来。河坝的顶上是块小广场,刚好看到两名年轻的巡警在溜达。我走了过去,掏出记者证递过去,把情况一说,这时小混混们也围过来。他们没料到我报了警,便叽叽喳喳继续讨伐。年轻警察打了个电话后说,你们等一下,我们副所长马上来。

没几分钟,一辆警车开到广场边,不难分辨下车的几人中高高胖胖的那位就是副所长。副所长向年轻巡警低声问询了几句,然后把头转向那帮小伙子:“都站好了!”小混混们迅速站成一排,成为一排整齐的小混混。“咣!”副所长抬起脚径直朝向领头的小混混踹去。领头的刚要申辩,又是一脚……天哪,我和王远凌赶紧劝阻,我们只求脱身,打人实在不合适。就这样,小混混们被打过赶跑了完事,副所长还执意让我们坐上警车把我们送回了旅馆。副所长的“身手”和办案风格倒是利索,搞得我心里挺长一段时间不是滋味。真想跟那帮小混混说:小伙子,不好意思,出现暴力不是我的本意。你自小在这码头上混,我以为你比我更知道这水的深浅。断不该嚣张到要称王,王不见王,来踹了你几脚的,是真大王。

有一年,我在南京鸡鸣寺玩,院内有个池子,池子里已没有水,有假山和一些装饰物,已很残破。池中有不少游客投进的硬币,阳光下呈现出一个个白亮亮的圆点,点缀着假山。我觉得挺有意思,拿出相机开始拍。这时候池中跳进一个工人,拿着一个竹扁开始捡钱。池边一个中年尼姑指挥着工人:“那边还有,去捡。”也就在这时,她发现了拿相机的我,呵斥道:“不许拍!”我说我还没有拍,我觉得你们捡钱也挺正当的,这钱跟门票一样是给你们的,怎么就不让拍了呢?“反正不让拍,你不要废话了,再在这儿吵我现在就叫保安!”这时我才看清,那中年尼姑长了一副非常“行政”的脸,像南京革委会驻鸡鸣寺办的,只是没有头发而已,但光头上还生有零落的瘌痢。让我觉得惊讶的是一个出家人,怎么会对俗众有这般嗔怒心,有如此冲天的戾气,还懂得娴熟地运用保安。一个出世的人,竟然入世得比我还深。几句争执之后,我小声跟她说,你不要高叫了,扰你们佛门清净,请继续捡钱。那次,我真的没有拍成。

一个月后,听说鸡鸣寺发生大火,药师塔被烧毁,我非常痛心,当初的不快也随之一扫。我愿意猜想那位尼姑干部和她心目中的神勇保安应该都积极参与了救火并且安然无恙吧。

多数时候,我觉得摄影是温和与自主的事,但还是偶有暴力的身影闪现,这是我不情愿看到的。暴力的否定和否定之否定的暴力,迷乱得像小时候看的那些善恶交混的电影,让我都搞不清自己是哪一边的了!

说到最后,不禁又想到一事。好几年前,《信息时报》的哥们儿巢晓兴冲冲地给我打来电话:“塑化人体展要来广州了,明天开始,好多人体标本哦,我们去拍吧!”我正犹豫着跟他说我不方便去,有同事会去拍。巢晓电话那头更令人激昂的消息追加过来:“我认识主办方啊,去了可以自由创作,不用买票,尸体任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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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不让拍”到“不许不让拍”,再到“尸体任搬”,这是包含了何等丰富的信息量!记得第二天我还是去了,但并没有创作出什么作品来,也没有搬动尸体。但我还是忘不了巢晓兄弟给我带来的那个跨越了商业、艺术、权利、自由、伦理乃至超越了阴阳生死的喜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