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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的里子与面子》第一编 如何在中国体面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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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劫持的私生活

全国人大代表、复旦大学脑科学研究院院长马兰在“两会”上发表言论云:“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都涉及第三者的问题。显然,第三者和有过错的配偶一方共同侵犯了另一方的权利。”因此,这位研究脑科学的学者提交了关于修改《婚姻法》的议案,其中最具有新意的是这个:支持婚姻中无过错方向第三者索赔。

婚姻这件事算是庶政中的重点,1949年建国之时,首先颁布的就是《婚姻法》,可算是对这种社会构成的基本成分的重视。从某种意义上说,婚姻虽然一直是大家的私事,但所有国家都曾经走过一条很有共性的路,基本上都是从国家的允许到自愿结合的报备制度。不知道是否还有人记得,当年有段时间交个男女朋友都要向组织汇报,结婚也要开介绍信之类的东西,以便取得国家机构的许可。后来才变得简单了许多,两人拿上身份证户口本基本上就可以了。

之所以如此,最简单的理解就是为了简化手续,而且自从改革开放后,一直以来的单位制度已经寿终正寝,想去找个单位开介绍信都未必能找到地方,而新型的公司也与当年那些从食堂到宿舍一应俱全的单位不同,并没有义务关心员工的私人婚姻生活是否值得证明一下。

但更深的含义并非如此简单。我们知道,婚姻这件事基本算是私人领域当中最重要的关系,由于其需要社会规定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调节,所以才有国家承认婚姻合法性这个手续,否则的话,我们可以想想看,你想与某个人共同生活的话,关国家啥事体?简化手续,把婚姻从国家的允许变成到国家机构那里报备,是对于私人领域的一种尊重。在这个意义上说,国家权力的退出是具有进步意义的。

从这个角度来说,所谓的找“小三”要赔偿的说法,就是为国家权力再次进入私人领域而张目了。婚姻这件事所牵涉到的权利义务,与财产等东西并不相同,由于牵扯到个人的自由意志,把这种因为感情而结合与承诺的相互拥有等同于拥有一间房子、一辆车子,也就等于把人的意志降低到了物品的程度。个人感觉,这实在算是一种侮辱。

一直以来,我们这里是没有多少私生活的,包括现在看来天经地义应该归属于私生活领域的事,其实也不过真正成为自己生活没有几天。而就是这么点儿难得的个人生活,也还是有那么多人惦记着,稍微一不注意,就有人用正义无比的强调把我们个人的情感问题归结到了器物的层面上,弄得我们这些据说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都跟某些坛坛罐罐似的。这种自我放弃尊严与权利的行动,你都不好说是脑子进水,还是被公共生活这个大帽子压得太久以至于变态如斯。

更可怕的是,在这条议案后面的讨论中,绝大部分发言的网友都强烈赞成国家应该把这个写进法律,并且强力进行执行。我有时候总是在想,先贤说的话真是有道理,有什么样的人民,就会有什么样的政府。有期待着国家权力强势进入私人生活、把道德问题上升到法律问题的人民,就别怪掌握权柄者把手伸到你生活的其他领域,甚至包括你的钱包与其他的合法权利。

什么叫做自找倒霉?除了拿脑袋撞墙之外,就属这种完全不能分清什么是道德领域、什么是法律领域的行为最为可怜而可恨了。我们这里始终不能建立起合理的私域与公域之间的界限,从这小小的一点上就能找到原因。

肘子与生活

小时候家里不富裕,对于肉食有着崇高的渴望。那是一个有钱也不一定能够买来东西的年代,倒是有不少小人书,里面总是有所谓好坏人的区别。好人当然是心向往之,但恶人的图片当中,却总有大吃大喝的景象。做好人是很难的,但做恶人总是可以手持一个大肘子啃来啃去,这让我等情何以堪嘛。长大以后我怀疑,那时候的“胃亏肉”症状其实也潜移默化到了绘画者的笔下,但因为政治不正确的缘故,只好把肉放在了恶人的手中。

年岁稍长之后,对于肉食的生理欲望总算是能够得到满足了。在越吃越是精细的今天,对于那种大肉的渴望变成了一种潜意识当中的想法,很多时候我们都还能看到桌子上有一盘大肉,这道菜往往是肘子。

肘子之好,根据考证是可以美容的。但某位著名的科普人士则说,其实被视为美容圣品的胶原蛋白其实无论是吃下去还是抹上去,基本都不会直接作用在人体的皮肤上。但这并不妨碍总能见到某位花枝招展的女士,用优雅的方式弄下肘子上的皮放在嘴里,更有甚者,捧着一只猪蹄吃得喜笑颜开。

肘子的做法在国内以“东坡肘子”最为著名。东坡先生诗文俱佳,据说烹饪也是有一手的,而且作为一个文人,他并不避讳自己最俗的那一面:喜欢吃肉。当然,与此同时他还比较喜欢美色。在前后辈的诗人以及文豪们都标榜“梅妻鹤子”之时,他就在说自己是雅俗兼备:无竹令人俗,无肉令人瘦。

而“东坡肘子”大致是“东坡肉”的一种变体,其标准为肥而不腻、瘦而不柴,鉴定其是否已经到了火候的标准之一,是用筷子一挑骨肉即可分离。但实际上所谓肥而不腻其实已经是一种说出来的口号而已。当年那是没有肉吃,炖得稀烂的肘子还能算是肥而不腻,现在要说这个,恐怕多少都有一点名不副实了。而原本用柴锅炖煮的东西,用了高压锅之后,自然也是风味减少了很多。大部分餐馆对于这种做法都是放上一堆酱油,看上去既不鲜亮,又让人少了胃口。

“东坡肘子”的至高境界应该是那种在盘中完整而鲜亮,表面上红艳放光、衬着皮下面的那一层白色的肥肉以及暗红色的瘦肉,整体形态不失。当你伸出筷子轻挑慢捻的时候,整个结构随着筷子的运动而崩解,绝对没有把筷子当做锥子用的时候。这就是以“东坡”为名的肉食最可珍贵处:火候与功夫,让肉质成为一种嫩如豆腐的物质。

而水晶肘子则是另外一路功夫。如果做得够好、胶质析出足够多的话,其晶莹剔透之处还是颇有可观的。但现在很多地方已经不下这样的功夫了,以化学制剂或者芡粉充数而达到半透明的效果。水晶肘子是不能单吃的,而是要配上料汁才能体现其香气。最好的料汁其中必然有蒜。

至于国外做肘子的功夫与我天朝上国的做法有异,最有名的自然是德式烤猪膝。其实对于国人来说,德式烤猪膝虽然有外焦里嫩的特点,尤其是那层脆皮最易下酒,但实际上肉质发死、油腻,那层皮如果烤得不好,几乎堪比橡皮。德国的啤酒当然是好的,但德国的菜式当中,烤猪膝名声很大而不觉得如何,倒是香肠以及酸菜确实是不错。

北京有一家以德式美食著称的餐厅,在凯宾斯基饭店中,叫普拉纳啤酒屋。啤酒可称为全国第一,主要是自酿的黑啤实在是太有滋味了。世界杯期间经常没有位子,而逢到德国队比赛之时,足能把人挤成照片。如果是德国队胜了,一般比较严谨的德国人之热情,能够把人从照片状态直接烤成德式烤猪膝的那层外皮。

当然,现在德国队算是没有争夺冠军的可能了。其实我还是挺喜欢德国队的,并且认为他们这个民族着实可怕,具有极强的战斗力与意志。但其食物实在是乏善可陈。这个地方之所以让人怀念,是因为那是我第一次真正赚钱之后,带着太太、借着她过生日的由头浪费一把的地方。与当年胃亏肉而爱上肘子的情节相似,这也算是始终对它有好感的原因之一吧。

贫穷是一种罪

贫困的孩子因为没有丧葬费用,把猝死于出租房中的母亲装到麻袋里抛入河中。这件事本身所能告诉我们的已经很多了,没想到的是,这件事还能告诉我们更多的东西:公安机关以涉嫌“侮辱尸体”而刑拘了这个所谓的“不孝子”。

看到这条新闻的时候,心头真是郁闷难言。一个不能支付起码丧葬费用的人,竟然还有这么一条罪过在等着他,是任何思维正常的人所不能想到的。您说,在一个国家里,如果一个公民因为贫困的原因不能生养死葬,以至于在无奈之下只能抛尸于河中之时,到底是谁侮辱了尸体?是贫困不堪的孩子,还是在贫困时无可依靠的社会机构?

记得在前段时间,有个母亲为了给孩子增加一点营养而到超市偷肉;再近一些有一个孕妇到超市偷肉。这一切的一切,都在证明着一个道理:即使我们的社会已经比前些年繁荣了很多,但依然还有很多人并没有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而这些得不到基本生活保障的人往往也不知道如何去寻求一餐之饱、一夜之暖,无他,主管此事的民政部门大门是朝哪边开的没几个人知道,进了大门如何寻求救济,也没有几个人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偶然陷入困境或者长期处于贫困边缘的人,无法也不知道能够如何去寻求本来应有的社会救济。

一般来说,在一个社会里救助行为分为官方与民间两种。官方的社会救济应该占到主要层面。这是由于官方掌握着最大的社会资源,这是他们必须尽到的责任。但不论什么样的官方机构,其运作当中总是有各种官样文章,其效率是有问题的。有鉴于此,很多国家都成立一些由官方主导的、可以马上提供一些生活资源的应急机构。自从孙志刚案件以来,收容遣送制度已经改变了用途,也算是建立了这样一部分的应急救济机制。

但事实证明这肯定是不够的。一个是官方机构运转起来成本过高,一个是因为其覆盖面虽然庞大,但由于其规章制度的原因,不能及时进行救济项目的调整,有很多处于突发性贫困的人群无法得到及时的救济。所以,在很多国家里,民间慈善组织起到了更大的作用。

前段时间,温州出现了施粥摊。这是民间组织的一次很好的尝试。民间组织虽然掌控的资源有限,但由于船小好调头,能够及时弥补由于官方组织不能覆盖到边边角角的缺憾。此新闻一出,得到广泛的赞誉。其实在这次四川大地震中,也可以看到民间组织的那种力量,在某些方面甚至超过了官方的救助机构。

由于很多原因的限制,我们现在的民间救助机构始终没能成大气候。比如相关法律就规定,民间的这种组织不能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进行活动。这就限制了民间组织的活动范围以及自身品牌的建立,也就相当于限制其成长发育。而一个健康的社会,更多的是依赖这种公民自我组织的成熟,并不是依赖官方对于这些活动的包办。

回到这件事来说,这位贫困人士本来可能还可以勉强度日,一旦出现这种突发的状况,他的没有任何可以伸缩应对的经济状况就会把他整个生活摧垮。在这种状态下,除了原本官方机构的力量不足外,对于这种千奇百怪的贫困原因也是无法即时进行反应的。如果我们民间的救助组织足够发达而且足够为大众所知,倒是有可能作出比较合理的安排。

但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当地的公安机关竟然还能把法制社会的精髓发挥到淋漓尽致的程度,居然能够以“侮辱尸体”的嫌疑对此人进行刑拘,那只能说明法制精神本身所赖以存在的人文精神已经荡然无存了。因贫穷而产生的罪过有其可以原谅之处,更何况此事并无太大的社会伤害,如果心中没有涌起悲悯之情,而只是猛然在此刻回想其法条如何规定的话,这个法律行为所惩罚的就是贫穷本身。而贫穷本身是无罪的啊。

钱成了我们最大的病

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钱是我们社会能够运转的润滑剂。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钱的流向以及是否健康,总是应该关心的。

说起最大头儿的钱,莫过于政府的钱。每年一次的审计总是能出各种怪事。曾公布的审计结果当中,有中央部门近亿投资按1元钱入账,有靠企业出资买车建房数千万,有举办论坛收取赞助费3千多万,有列支千余万用作装修和买礼品。想必不是各个单位里的会计业务不过关,而是就打算这么挣钱、花钱而已。比之居然还查出数千张假发票、金额1.4亿元来说,巧立名目这件事都显得多少还有些人性化了。说起来北欧还有个地方练红灯区的从业者都知道中国的“发票”,在发票声名远扬之余,这些民脂民膏的走向总会让人有观看人间奇迹的感觉。

而其他方面的钱怎么流走的,很多时候我们也能知道不正常。山西蒲县曾经的煤炭局长被查,其一直是辖下一家煤矿的实际控制人,拥有北京三环内房产33套,被开出了3.2亿元罚单,而2009年蒲县财政收入为9.7亿元。古人云“富可敌国”,现代国家疆域广阔是敌不得的,但一个小小的科级干部就能利用手里的权限做到本县无敌,也不能不说是我们这里的胜景之一。

除了政府花钱花得不够明白、利用手里的权力使得自己先富起来的事情之外,老百姓手里的钱也没那么安全。北京街头出现假ATM机令市民恐慌无比,只有插卡口,没有出钞口,信息盗取后钱也被盗走,混乱的监管令人担忧。

一个社会的病灶,有时候会通过金钱的流动而体现出来。海南海口数千套海滨景区的限价房专供干部,平均面积每套123平方米,定价远远低于周边的普通商品房价格,算是另外一种金钱的流向。这种流向虽然并非是把大把的票子揣进腰包,但结果也相差不远。明目张胆地拿走现金与这种转换的形式,已经构成了我们这里最大的病。

与之同时,贵州某地对100多名涉嫌贩毒的人员举办了盛大的公开逮捕和宣布劳动教养,“游街”之事再现江湖。有意思的是,我们对于社会财富的流向始终不能一窥全豹而只能看到冰山一角,倒是这种荒唐的闹剧一再地发生。在该透明而不透明的社会里,透明地侵犯人权就成为了某种图腾。

谁都希望荣耀体面的生活

有件事儿广大蚁族听了肯定不会高兴。近日住建部、国家发改委、人社部联合出台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其中,对中介的赚取差价、分割出租等违法违规行为,可以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以至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这个要翻译一下:所谓分割出租就是那种把一套房子由中介整租之后,然后打上隔断、分成小部分出租,赚取其中的差价之行为。住在其中的人被称为“蚁族”,这种方式叫做“群租”。

这种群租当然挺不好的,这个不好有三个方面。首先是对蚁族来说,虽然住房的成本是降下来了,但生活环境还是挺差的,似乎隐私、尊严什么的是不太谈得到;其次是对邻里关系不好,毕竟一套房子住好多人,对于其他正常生活的邻居是个打搅;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对于政府不好,因为这个现象导致管理难度增加、治安问题显现,而且从政府形象上来说不好看。蚁族的组成以新毕业的大学生为主,扩招这么多年了,学历上去了,可这尊重知识的口号倒是催生了蚁族,而且城市的房价高到不好意思的程度,导致这些原本应该是社会精英的人士都变成蚂蚁了,情何以堪嘛。

但这事儿又是那种无可奈何的情况,因为工资就在那里,不多不少,当个蚁族或许还能在城市里生活下去,而且将来说不定还能看到某些希望,要是把大部分的收入都弄成租房的费用,估计也就没法儿活了。可这个事儿政府解决不了,虽然廉租房、经适房什么的也不能说没有,一个是一般只针对本地户口,一个是那东西根本就供不应求,什么时候也轮不到蚁族们享受这种待遇。

于是,某些解决方式就这么悍然出炉了。有个笑话是这么说的:什么叫做让一部分先富起来,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很简单,就是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消灭那些穷人,最终就共同富裕了。要是没房住只能群租当个蚁族怎么办呢?那就惩罚中介机构,消灭群租的中间环节,使得蚁族花更多的钱去租房或者回家,然后达到“居者有其屋”的目的。

这招儿确实挺损的。记得在前段时间,北京还有个政策是地下室不能出租了,住在地下室而在城市当中打拼的人,从此也就失去了很多生活的空间。北京有政协委员说要设置门槛禁止低素质、低收入的人进入北京生活,这种言论总是被人驳斥,而且基本大家都会觉得这帮人说的不对。但最狠的不是发表这些言论的人,而是那种直接用这种“共同富裕”的方式让有些人无路可走的政策。

作为一个人来说,谁都希望有个有尊严且体面的生活,看着某些国家里那些有花园、有车库、在我们这里被称为豪宅的平民住宅,谁都想这辈子住进去爽一下。但很遗憾的是,这个愿望需要时间与机遇,而城市当中才有这样的机遇。这也是蚁族们坚持在那种条件下生活在什么都贵的城市当中的原因。他们也需要幸福的生活,但也知道这要靠自己打拼、现在吃苦才能换来。这样的政策就等于是断了他们的希望,在表面上为他们着想的幌子之下,让他们永远不能拥有自己的梦想。

而如果他们真的走了,这个城市还能维持运转么?很不幸,答案是不能。这些城市的底层居民才是一个城市当中的肌肉,如果说光鲜亮丽的白领、金领以及那些政府官员以及老板们是一个城市的骨骼,这些人就是一个城市的肌肉,没有了肌肉的牵引,骨骼本身就会散架。他们承受着一个城市所有正常运转所必需的最底层的工作,没有了他们或者说让他们的生活成本提高的话,城市就会瘫痪。我们只要想象一下没有清洁工的城市就足够说明问题了。而与此同时,哪怕有原本的城市居民接手这样的工作,人力成本的提高也会调高其他城市居住者的生活成本。

所以,被强迫的体面从来不是真正的体面,而只能是官方的体面。这种管理的思路之贻害无穷,并不会随着蚁族消失而取得其正面意义,往后的一段时间当中,我们将会看到这种管理所带来的后果。其实也无非两个,一个是社会埋单的生活成本提高,一个是将会引发剧烈的社会阶层冲突与分化。哪个都不是国家之福。

用财富衡量让人心里踏实

“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先生回到母校参加其119周年校庆,并捐赠10万元奖励学子,同时亦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在采访中袁先生谈到自己身价千亿的传言时给记者算了一笔账,除了证明此传闻不实之外,还说了一个观点:“用财富衡量科学家价值太低级、太庸俗。”

对于袁老先生,相信任何还吃饭的人都应该心存感激,要是没有他这些年的努力,今天我们的粮食安全就完全不可能有这样的保证,当然也就不能养活这么多的人口。我们都知道,在历史上饥馑是造成社会动乱的主因之一,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用什么方式回报袁老先生都是不过分的,更何况人家不但没有传说中的千亿身价,而只是每年收入三十多万的、近似高级白领的老人。

在尊敬袁老先生的同时,也不妨对于他的这句话发表一点小小的不同看法。在传统意义上说,中国的知识分子始终有某种“不言利”的倾向,固然其中有某些人是伪君子、躲在被窝里悄悄数钱,但很多真正的知识分子确实是耻于言利的。虽然我们这里原来并不生产科学家,但有了这个行当之后,也就自然把他们定位为知识分子,包括科学家自己也对自己有了类似于传统士人的要求。

这种自我以及社会潜意识的要求是否合理?用财富来衡量科学家的价值是否过于低级庸俗?这就要看怎么看待科学以及社会的进步了。

无可否认的是,我们的社会之所以能够进步,很大的原因就是追求这种低级与庸俗的财富所带来的副产品。几乎每个人在寻求财富的同时,也增加了社会的财富总量,而财富的积累会改变社会的面貌。举个很简单的例子:上世纪60年代,全球的生产终于超过了消耗,自从有人类以来,我们终于开始进入一个正循环的时代。而如果我们观察当时全球的社会思潮就会发现,从那时候起,多元化、和解共存开始真正发轫,最终成为世界思潮中的主流。这两者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不敢妄言,但要是说这只是巧合,则未免小看了经济对于社会的影响。

从知识的积累来看,也正是在科学家们能够以自己的发明创造换来更多财富之后,才出现了知识的大爆发。这里固然有知识本身积累到了一定程度的缘故,但追求知识所创造的价值也未必不是一个主要的原因。

记得在改革开放初期有个说法,叫做“造导弹的不如卖茶叶蛋的”。如果我们的国家里永远是卖茶叶蛋的占了上风,知识与创造本身的价值不能得到体现的话,袁老先生作为境界远超常人自然可以这么要求自己,但我们不能指望所有人都有袁老先生的境界吧。而且这个世界总是要有一个衡量标准,最简单也最直接的方式就是财富的数值。

袁老先生这样受到广泛尊敬的公众人物还依然抱有这样的思想,可见我们对于财富的态度还颇有暧昧之处,这个暧昧之处从袁老先生嘴里说出来,往往更加剧了社会上对于财富本身意义认知的偏颇。就在下看来,我们还是不要把财富妖魔化吧,即使面对着人类最伟大的智力与情操,财富本身也并不逊色,不仅因为那是我们自己的创造物,而且是保证我们前进的动力之一——即使不是最重要条件的话。

当然,我们这里的财富故事往往背后暗影重重,这也直接导致了公众对于财富本身的道德偏见,但那毕竟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不生孩子源于没钱

说起来人也算是动物的一种,传宗接代虽然被弄得像个道德责任,但实际上怎么看也算是某种动物性的升华。但人类之所以是人类,是因为能够超越某种低层的动物性,从而在高一些的层面上作出自己的选择。《济南日报》就报道说,某位女士决定不要孩子,原因是自己与丈夫的收入都比较低,不能给孩子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有了孩子将来也是“穷三代”,于己于人都没什么好处。这个说法当然遭到很多人的质疑,根据调查显示有七成的人不赞成这种做法,理由当然各异。

一位社会学教授说的很有代表性:“幸福是什么?难道就是有足够的钱,有名车豪宅?当然了,幸福与物质关系很大,但物质不是幸福的全部内容。不管穷富,养育孩子都会给我们带来难以替代的幸福。”——这话当然是看上去挺正确的,甚至可以说代表了所有能够想到的正确表述之大成。学者嘛,应该有这个本事才行。

国外有个经济学家写过一本叫做《魔鬼经济学》的书,道德层面没有这位专家那么高,他分析美国原本高涨的犯罪率到了上世纪80年代后忽然下降的原因时,认为60年代堕胎合法化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很多不具备教育、养育孩子的女士与家庭可以自由地堕胎,使得好多不稳定因素被消灭在了萌芽状态之下。说这个没有别的意思,而是想要说明,道德判断的高度——比如物质生活不是全部、难以替代的幸福——并不能解决真正的问题:贫穷以及贫穷所带来的后果。

现在对于什么“富二代”、“穷二代”、“官二代”的讨论不少,其实所谓的“二代”基本都已经开始处于制造“三代”的时期。富与官的二代就不说了,这个“穷二代”倒是可以通过蚁族之类的生存状态了解一二。

了解了这种生存状态之后,也就不会责怪为什么有些极端一些的“穷二代”不想要孩子了。在他们看来,生活是件可以过下去、但活得相当痛苦的事儿。物价一直在涨,工资收入则一直怎么也跑不赢飞涨的物价;他们与父母两代人都被房地产绑架了,不但付出了全部的积蓄,而且还要背上多年的债务才能有个属于自己的栖身之所;未来并不确定,每个月的收入要精打细算才能支付,一旦没有了这份工作,连缓冲的积蓄都可能没有。在这种状态下,何忍用所谓高尚的、非物质的生活境界去要求之?站着说话真是不腰疼。

但问题的重点并不在这里。一般来说,我们这个物种现在所发展出的社会其实是挺变态的,正当育龄的时候,往往也是人的一生中最需要奋斗、也是经济基础最不稳固的时候,而到了一切都稳定的时候,往往就成了大龄某某,生育的风险加大。在现代社会里,这种状态也不是我们这里所独有的,甚至在经济发达的国家里,这多少也算个问题。

很多时候,这是一个是否具有希望的问题。如果一个人认为自己本身是穷二代,然后生下孩子就会是穷三代,在自己努力工作的一生里不能摆脱匮乏,甚至在自己孩子那一辈也不能摆脱这种命运,这固然是有点悲观主义了,但谁又能说这不是一部分的社会现实呢?有些地方的人,因为社会保障、未来的期许、社会的进步,他们并不担心自己的前途,而有些地方的人则什么都没有,至少现在看上去希望一片渺茫,所以最终这些地方的某些人做出了这种选择,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人对此进行批评。在我看来,这才是超越了某些动物性的表现,是一个负责任的人做出的事。只是这种进步背后的背景,让人甚感悲凉罢了。

所谓中国婚姻的男女平权

最高法出台了一个对于《婚姻法》的新司法解释,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产权,原则上说归登记方所有。也就是说,如果阁下结婚之前您父母帮您贷款买了房子,您的配偶是没有资格拥有这份财产的。

论说这也算是遵循了婚前财产归属于个人的原则,但这事儿听着就让人觉得不舒服。不过,还真有人从正面理解此事。某晚报就发布一个记者调查,最后得出的结论是该解释或许可以改变择偶观,使得嫁富二代不如找一个潜力股。

这个结论不知道是怎么得出来的。要知道,房子当然是中国式结婚的要件之一,有与没有差别还是挺大的,宁可坐在宝马里面哭、也不坐在自行车后座上笑,这话从我们一直宣扬的道德上来说是很低俗,但不可否认的是,这是很多人的想法。有没有这个司法解释,嫁给富二代也会少了很多年的辛苦拼搏,而找到潜力股则是很难撞到的大运,因为这里是中国股市,套牢的机会比较多。

这个司法解释貌似平衡了财产权、男女平权等方面的因素,实际上是破坏了最终的公平。道理很简单,毕竟买房的一方在国内来说大多数是男方,而目前的房价远不是初出茅庐的小青年能够承受的,基本都需要男方父母加以支持。此司法解释出台之后,等于是宣布了大多数婚姻当中的女方无资格在离婚的时候取得不动产的部分产权。从这个角度来说,还真不如嫁个富二代合算,毕竟还能有大笔的赔偿金,要是嫁个所谓的潜力股,而这个股票还没涨上来的时候就离婚,女方拿到的东西就更少了。

那么,是不是婚姻双方在这方面的权利不能平等呢?很遗憾,这事儿确实不能平等。人这个物种挺奇怪的,进化使得我们拥有超乎寻常的大脑,而这样的大脑不能在怀孕的时候就发育完全,不然就全是难产而母婴双亡了。于是,我们在远没有发育完成的时候就降生,需要长时间的抚育才能独立生活,这可不像小羊、小马似的,生下来几个钟头就能随着大部队活动,人类的孩子练习走路都要差不多一岁才行。

按照一种进化理论,正是这种特性,使我们成为了现今的人类,也就是说,是这种长期抚育婴儿的行为,使得我们必须组织成社会,来繁衍后代、继续发展。在整个过程当中,女人所付出的抚养成本要高于男性,无论是十月怀胎还是初期教育,主要以母亲为主。这种状态到现代也并未改变,除了怀孕等生理因素无法改变之外,现代社会的架构也倾向于女性在这方面付出更多,而社会所给予她们的回报是保证其各种权利不受到伤害。就像当年原始社会一样,女性一般不出去打猎,怀孕、哺乳期受到特殊照顾。

其实还有一点应该强调的是,在婚姻这个准市场上,女性的年纪随着增长而使得价值下降,男性这方面不明显,甚至随着其经济地位的提高而上升。我们都知道,现在怪叔叔找小萝莉似乎并非是难事儿,而离婚再嫁的女士寻找合适的人则困难许多。这也是要在婚姻中更多维护女性权利的原因。

所谓平权,是在承认特殊性的基础上进行权利的平衡。女性在这方面付出的多,应该得到的保障就要更多一些,这不但是人之常情,也是司法所应该关注的东西。所以,这个司法解释看上去是一种公平,但实际上不但使得婚姻观更加恶化、夫妻关系成为某种交易,还在权利的解读上出现了误区。而同时所颁布的另外两条司法解释当中,妻子可以索要丈夫赠与小三的财产,则已经超出了《婚姻法》所能够规范的范围,进入到了一个道德领域。

由此可以看出,无怪当年建国之时,什么法律都没有颁布的时候,第一部法律就是《婚姻法》了。在很多立法者与司法者看来,这东西并非只是调整婚姻状态,而且肩负着社会的道德责任。按说这么想也不能算错,只是在强调过分平权的同时,又强调自己的道德倾向,实在是令人不能理解。

民众的安全感与信心何来

2010年8月,李克强副总理谈到食品安全问题时强调,当前要加大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特别是要做好问题乳粉的清查和销毁工作,铲除隐患,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感和消费信心。

在国外品尝过牛奶的人,可能会觉得有点儿诧异,“洋牛奶”似乎与国内的牛奶并不相同。但这个疑问可能只在脑子里停留一秒就消失无踪了。而在很多人看来,这可能是因为其中的各种添加辅料不同,奶粉则都是一样的。这个印象因为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而改变,很多人这才知道,原来我们以及我们的孩子所喝的奶粉,竟然有很多是这么生产出来的。

如果只是一次奶粉事件也就罢了,随着媒体的深挖才发现,此事并非偶然,而是在某些人的授意下延迟了半年之久才被媒体曝光。这种利益的链条之可怕,已经超出了单纯一个毒奶,在这种状态下,原本应该作为检验者与监督者的机构,竟然不但形同虚设,甚至还包庇纵容。

转过年来,毒奶粉再战江湖,几乎所有的流程又走了一遍,还是半年之前就已经发现,依然是没有任何预警。这个没有预警的原因很简单,说出来的话是没有造成扩散与伤害,实际上是怕已经遭受重创的中国奶业从此一蹶不振。但也就是在这种状态下,圣元奶粉事件再次发生了。这次虽然一改当初捂盖子的手法,相关部门非常迅速地介入并作出了结论,圣元奶粉到底如何还是遭到了很大质疑。

在我看来,只有在职能部门的监管与舆论永远警惕的眼睛下,民众才有足够的安全感与信心。以“三鹿事件”为例,当地政府的职能部门在经济利益链条的驱使下,已经完全失去了纠错的能力,而在一开始的时候,很多媒体按照一种心照不宣的“规矩”,即使得到了消息也并不打算点出具体的名字。这是因为我们的媒体有一种多年养成的“自觉”,凡是没有权威部门的说法之时,不能点出具体的名字。两个制动的刹车都失去了真正的作用。而且就媒体来说,随便爆出厂商最后有可能会吃官司,这种例子并不少见,甚至最近还有记者被通缉的事情发生。

我们知道,在利益链条绷紧的时候,唯一能靠得住的只有媒体。但媒体所受的压力也并不小,不但有误报的危险,更有来自各种机构或明或暗的命令、指示、说情,最终能一追到底的事情其实是很少的。也正是舆论监督只能发挥部分作用,导致民众的信心与安全感不足。试想一下,如果民众只看到一个迅速从所有媒体上消失的话题,他们难道就不会有疑问?这个世界谁能比谁傻多少?毕竟我们都生活在这个社会当中,会发生一些什么事大家都知道。

或许有人会说,要是你们媒体误报了怎么办?伤害了某个企业、某个行业怎么办?很不幸的是,这种事是很可能发生的,甚至早就已经发生过。但我们如果想建设一个具有足够幸福感、安全感的社会,这是我们必须付出的代价。舆论监督不能预先设定无错才去监督,而是在尽量保证无错的情况下,尽快地开始调查事情的真相,并且直接点出产品名字,作为一种预警的模式。而且在不能证明有主观恶意的情况下,不能进行追责。

这确实是媒体的一种类似于特权的权利,这个权利背后是事关公众事务的公众知情权。如果没有这种权利的展现,有位网友的疑问就会成真,他说:难道我们的孩子是用来试验奶粉的么?很不幸,这句话甚至可以用无数相同的句式来说,比如说:难道我们是用来试验地沟油的么?

大义灭亲的义务

“大义灭亲”一直是个挺正面形象的词汇,您想啊,一般人认为亲情最大,您为了大义都把自己的亲戚给灭了,那还不算是正面形象?一直以来,我们这里也是这么宣传的,以至于大家看见这个词都有一种大义凛然的崇高感。

但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时,在该草案当中加了一项: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按人民法院通知出庭作证,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这条的意思是说,从此咱们就算是在法律层面免除了大义灭亲的义务。

原本的规定是没有正当理由,法院让你到庭作证你就必须到,无论被告席上站的是不是你的直系亲属。如果这条草案最后得以实施,最正当的理由就是“这人是我直系亲属,我可以不作证,从而使他有被定罪的风险。”当然,如果对他有利,您还是可以去作证的。

这个当然算是一种司法观念的进步,虽然这个观念实在是来得晚了一些。我们知道,一个家庭的关系维系对于个人而言当然是最重要的,如果你在法庭上证明自己的亲人有罪,这个关系将来很可能就受到了极大伤害。从司法的角度而言,证明某人是否做过什么是公民应尽的义务,但这个义务实现的前提,是不造成延伸的伤害。

其实大义灭亲这件事在古代就被人诟病。孔子就曾被问到,如果舜的父亲被控杀人,舜应该怎么对待这个问题。孔子的回答是他应该放弃帝位,背着父亲逃到天涯海角躲起来。但这个思想在古代尊孔的时候也没有成为真正的主流,大义灭亲倒是成为了主流的意识,而且一直就流传了下来,以至于到现在我们才想明白这事儿实在是一种很没人性的做法。

为什么大义灭亲的意识能够如此顽固存存在于我们的司法以及道德层面当中?这是因为虽然中国的宗族观念严格,但家庭观念并不能成为主流,而国家至上的意识形态一直占据主导地位。

在这种状态下,凌驾于这种亲亲相隐的亲情人性之上的,不是小集体的宗族观念,就是大集体的国家观念。这相当于宗族与国家成为每个人父亲的角色,家庭观念无法对抗这种由强权组成的“国家父权”,而这种“国家父权”就会要求所有人在家庭亲情与国家权力发生冲突的时候,无条件地服从国家权力的需要。这也就是为什么大义灭亲一直被传诵的原因,也是国家权力有意识引导的结果。

到了今天,这个数千年的光环被打破了。这是因为社会发展之后,使得小家庭成为社会的主体,人们不再需要宗族势力保障生存,也不需要国家权力成为一种父权,现代社会对于国家权力的要求,是让它们成为服务者而不是主导者。在这种情况下,基本的人性要求自然就会胜过国家权力的越俎代庖,个人的价值与家庭的价值开始凌驾于国家权力之上,大义灭亲越来越不会成为主流的意识,也不会得到如同过去那样的赞扬与崇拜。

说白了,大义灭亲其实就是一个社会对于公权力的匍匐与低头,是一种认可人性可以被权力替代的伪善。这个伪善能够被删除与制止,可以看出一个社会的进步方向,而这个方向,是绝大多数人乐于看到的。

我们的幸福生活是怎么调查出来的

最近有两个数字比较夺人心魄,一个是中国城市家庭资产平均247万元;另一个是自有住房拥有率为89.68%。这两个数字是西南财经大学发布的《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报告》中说到的,还有其他数字,比如说城市家庭中,金融资产11.2万元、其他非金融资产145.7万元、住房资产93万元,负债10.1万元、净资产237.5万元。相应的农村家庭数据为3.1万元、12.3万元、22.3万元、3.7万元、34万元。

当然,这种数据与我们实际生活的感受之间还是有相当差距的,这也无怪数字一出来就是一片骂声,很多网友都说给国家抹黑、拖后腿了。有鉴于此,挨骂的主角、也就是这份报告的编撰者出来说,这份报告用时三年,能够基本反应目前中国的状况,然后举出自己是如何取样、如何做统计的。其中专业名词甚多,反正至少看上去很专业。

我们有过太多的被幸福、被增长、被有钱的经历,以至于真的看到这样的一组数据,确实是很难接受,因为与这个数据相等的资产所带来的幸福,我们并没有享受到。在很多为了下个月工资、业绩而苦熬的打工族眼中,自己的生活真是到不了百万富翁的级别,不是月光族或者啃老族就算是烧了高香。

但这次是不是大家又被幸福了一次还真难说,不妨我们别着急骂人,分析一下这件事是不是有可能。

实际上城市当中的住房确实有很大一部分是自有住房,农村当然更不用说,宅基地总是保证的。国人习惯性地把拥有自己的房产作为成家立业的标准,“丈母娘刚需”还真不是一个玩笑话。城市出生长大的人当中,有很多通过各种手段购买了自己的住房,包括拿着父母的积蓄、家里拆迁的费用、当年福利分房的余荫什么的。我生活在北京,我身边的朋友只要是上一辈在北京生活的,基本都有自己的住房,而那些飘在北京的朋友,在老家也是有住房的。

在目前房地产高企的状态下,真要是在北京拥有一套四环以内的百平米住房,想必那个家庭平均资产的247万元不难达到,其他城市类似,只要是有自己的住房,都是一笔不小的家庭资产。这个调查未必是胡说八道,而是很有可能不算太离谱。并且您也看到了,城乡之间的家庭资产差距之巨大,完全符合我们的直观印象。

问题并不是数字是否准确、取样是否有足够的覆盖面,而是在做了这一切之后,为什么得出的数字让大家觉得这么不可思议。也就是上面我说过的,为什么我们始终感觉不到与资产增值而对应的幸福感?

报告的起草人说,中国的贫富差距明显增大。这可能是其中一个原因,但有钱人过什么日子关我们啥事?只要我们越过越好也就是了。所以,这并非是主要的原因,主要的原因是因为我们这些资产基本上所谓的“paper money”——纸面上的钱。这些钱是不能在我们生活当中派上用场的,只能是一种具备观赏价值的东西。

当然,任何国家的普通人对于这方面的资产也都是享有观赏价值,只要是自己住着,这部分资产也就没有了流通的意义。但很多地方并无我们这种不安全感,无论在社会保障还是财产的不可侵犯性上,都有着无可比拟的优势。咱有什么?就这份一家人最大的资产,说白了也是长租70年嘛,还可能会被征收房产税呢。

您看,您仔细回想一下,您对于这些数字的愤怒,是不是这么来的?

摇号真的公平么

老婆大人想再买个车很久了,北京买车要摇号,排队也至少排了一年,但每次她的名字都没出现在摇号成功的名单里。关于这个也没太多想,毕竟我们属于买彩票从来不中、刮发票总是“谢谢您”的那种普通人,从概率来说也算正常。哪怕是爆出北京连续8个月都有名为“刘雪梅”的人中号、而正好车辆管理部门有这么一位同名同姓的警官这种事,也只是认为纯属巧合。当然,在没有得到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这事儿看上去怎么都算是巧合,这名字太家常了。

正当我们认命的时候,新闻中得来这么个消息: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宋建国因涉嫌违纪,正在接受纪检部门的调查。据知情人士介绍,宋建国被调查的原因是,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在购车摇号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行为。然后我们相信那个摇号程序的心就直接凌乱了,按说这事儿不应该啊,那不是谁都改不了的、极度公平的程序么?

后来我想明白了这到底是这么回事,这与程序是否公正没有任何关系,对于普通人而言,摇号就是得到一个你无法掌控的序列号,对于能掌握数据库的人来说,那就是一串随时可改的字符。任何程序只要到一定基础层面上其实都是可以修改的,程序员的后门且不谈,就这样的程序来说,能够有权限进入数据库就足够了,而技术永远无法防止有权给程序员下命令的人。

这倒是让我想起上海那块“世界上最贵的铁皮”。上海实行车牌竞拍已经有年头了,虽说被很多人诟病,但其中毕竟有公平的含量。简单来说,就是在某种公共资源不足的情况下,大家按照自己的急迫程度设定价格,要是您觉得自己的需求超出了拍卖的价格,直接掏钱拍下就是,要是觉得舍不得这笔钱,那就证明您的需求并没有到位。在一个公共交通多少算是发达、私车未必是必需的地方,除了拍卖出来的钱到底做了什么之外,整体架构还算是公平的。

北京的摇号政策刚一出来,就有学者从这个角度做了悲观的预言,现在可以说一一应验。比如说腐败、寻租的问题就有不少人说过,而抱着有枣没枣先排个号的人会越来越多也日益明显,即使没有这位涉嫌徇私舞弊的局长大人,能摇上号的比例也日益降低。这里我们需要问的是:这样的公共政策出台,为什么没有经过详细的论证,只能让社会被动地承受其恶果?

伴随我们一生的“霸王条款”

《新京报》在2011年3月15日这天做了一个综合报道,列举了绝大部分消费者这些年里能够碰到的几种商家的“霸王条款”,从我们作为一个消费者踏上社会,这些条款基本上一直陪伴着我们,正所谓“霸王条款”伴随我们一生。

最能体现其“霸气”的自然是“本活动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这种话,要知道,得到解释权就等于得到了一切,这个世界上大概没有一种文字或者语言没有歧义,只要握有颁布权与解释权,自然也就天下无敌了。记得某洋快餐在优惠活动中出现漏洞被抓住,然后人家就可以堂而皇之地把优惠取消,相信这种“解释权”是主要原因。

“霸王条款”为什么可以畅行无阻、陪伴我等一生?很简单,消费者不是商家的对手。从市场经济的角度来说,消费者是商家的上帝并非是一句空话,一旦消费者觉得你的商品不够好,或者能有其他更好选择的话,用手里的钞票投票选择别家就是,钞票在市场上就相当于选票。但这个选票会在两种情况下失灵,一种是产品无可替代或者市场被垄断,比如说房子或者我们要用的汽油;一种是消费者个人力量有限时,没有机构能够替他们维权。

前一种情况也就不多说了,我们随时随地都能看到,哪怕是指望我们去存款的银行,也因为自己的地位而收取很多并不合理的费用,以至于最近国家三部委联合下文终止其中34项不合理收费。哪怕是如此,银行更多的不合理收费并未被触及。至于其他垄断性行业就更不要提,一个个都跟大爷似的。

后一种情况有两种表现,一种是我们消费者确实有点儿懦弱。我的朋友郝劲松是著名的维权律师,他最著名的官司是那个火车上吃饭没有发票的事件,他把铁道部告上法庭,从此在火车上吃饭就有了发票。作为一个较真的律师,这可能是他的本行,但我们这些消费者有时实在是没有办法有这个时间与精力奉陪此事,而且就是有时间与精力奉陪,最终所得到的赔偿估计也是得不偿失。人都是经济动物,在衡量了忍气吞声与拍案而起的成本之后,大多数选择了前者。这也就是说从整体而言消费者确实是上帝,但单独的消费者不但不是上帝,最多算是个受气包。

要是真的咽不下这口气打算找相应的机构维权,就会发现很多时候这条路走不通。有人可能会说,咱这里不是有个消协么?但消协从理论上说算是个协调组织,没有任何的执法权,直接打官司吧,不但面对的是一家大公司,而且就是打赢了也不会有好处不说,按照现行的处罚方式,那些公司也不能像在国外一样被处罚到肉疼,结果还是一切照旧。三令五申的“包间最低消费”等,到现在还挂在很多地方的大堂上,也没见“3·15晚会”去曝光一下,更没见有关部门去处理一下。

说起来这种状况让我想起一个笑话。据说一个人是否幸福与性生活频率有关,某教授做讲座时问“谁一天一次?”有人站出来,看上去挺快乐,“谁一周一次?”站出来的差一点,一月一次的更差一点。问到谁“一年一次”的时候,站起来的人却看上去最快乐,问之,他说:“今天,就是今天。”这个老笑话,可以用在官办的“3·15”上。按说有这个节日也没啥不好的,但很多时候我们这里一年就这么一天表达一些对于消费者权益以及产品质量的关注,其他时间都去辟谣毒奶粉了。“霸王条款”之所以能够如影随形,这种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方式,应该也算是原因之一吧。

留住中国最美乡村

不知道有多少人去过婺源。这地方地处江西,但祖上则隶属安徽,是中国目前保存最完好的乡村群落之一,也是典型的徽派建筑聚集地。李坑、汪口都是著名景点,江湾的门口还有“伟人故里”的大牌子耸立着。如果去的时间合适,婺源的乡村早上与晚上都是最美,早上晨雾笼罩在村口的大樟树上,晚间则炊烟与暮色渐渐融合,淡淡地飘洒在整个村庄上。

但最近要是去这里的话,可能就看不到这样的景色了。报载,中国“最美乡村”江西婺源多个景点紧急关闭,让买了通票的游客表示懊恼。而记者调查发现,景区关闭由当地村民和婺源旅游公司关于“分成费”的矛盾引发。此前曾有村民因分红不公在村口“拦堵游客”,婺源旅游公司不得不宣布景区紧急关闭。

可能有人不知道,现在中国这些仅存不多的乡村景色,都不是当地村民的了,基本都被各种旅游公司承包下来用作经营,江南水乡的乌镇、西堤之类的地方也是如此。这次婺源的村民是因为婺源旅游开发公司和李坑村委会从未公开过账务才出此下策的,其中还有没有拿到门票的“分成费”、疑似旅游公司雇人伤害村民等情节,拍个连续剧都有足够的素材。

但只是指责旅游公司是没有意义的,这事儿远没有谴责南霸天那么简单,其中包含了很多问题,如果探讨稍微深一些的话,就会发现这些问题早就不是钱能够解决的了。

首先,我们要知道的是,这些旅游景点的开发与成名,并非是当地村民与到处旅游的驴友之功劳,而是各种旅游公司承包之后维护、整理、开发、宣传之后的结果。实际上整修与维护这样一个景点所费不菲,再加上上缴的承包费用,往往一个景点要投入上亿的资金才能有效益。

而村民也并非没有得益。这样的景点承包协议里,经常会有一些保障村民工作的条款,比如说安排多少人就业什么的。景点开发的好,村民可以通过做游客生意来赚钱,有些特色的古民居还被安排为重点的参观点,另外有一笔收入。经过旅游公司的开发,村落的生活设施也有很大程度的改善。

可是,这种村民与旅游公司的纠纷发生过很多,除了像这种涉及账目的问题之外,很多时候确实是村民觉得自己的利益无端被旅游公司拿走了,于是决定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但这里有一个问题:如果没有旅游公司的投入,村落就还是村落,至少不会有现在的发展。这大约算是拿起筷子吃肉、放下筷子骂娘了。

村民这么做也有自己的苦衷。在这种旅游开发当中,往往都是政府主导或者村委会主导,村民本身并无参与意见的权利,也就会对利润的分配产生先天合理的怀疑。要怪信息与决策不透明,不能完全归因于村民的见利忘义、没有契约精神。

但这种村民无法无法参与的状态,又不是当地政府所能改变的。农村的土地与宅基地等财产,说起来是村民在使用,但所有权不是他们的,如何最终开发利用,决策权并不在村民的手里。这也就造成了村民只能被动地参与到其中,无法从根本上维护自己的权利。更为要命的是,如果土地所有权属于村民,他们是可以用这个折价参股的,从而形成一种良性的股份制机制,使得一切走上正轨。没有这种折价参股,他们也就只能从门票等费用里分成,最多也就是间接享受旅游所带来的利益了。

所以,看上去很简单的经济纠纷,背后所藏的问题远不是旅游公司与村民的矛盾,而是这个矛盾的因果早就已种下,只是有时候会发作、有时候会暂缓而已。想要在这种事情上达到某种共识,仅仅是多分给村民一点儿门票款是不够的。可惜的是,在现有的土地政策之下,连这个都未必做得到。

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

“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这句话相信很多人都耳熟能详,记得是某个房地产项目最先提出的,主要是这个项目周围有好的小学与初中,在现在的学区制之下,这算是房子的一个卖点。后来这话被借用在很多场合。倒是也不奇怪,谁都不想孩子从一开始就不如别人,对于家长来说这是真理,以至于地产上有“学区房”之说,能够处于好学校招生范围的房子比其他房子就是要贵一些。

但最近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副司长王定华表示,因“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而选择所谓好的小学初中,并不符合科学逻辑,不值得宣传和推广。他说这句话某种程度上是一种“忽悠”。

逻辑这件事儿还是挺神奇的,比如说王副司长的这个逻辑就很神奇。学校总是有好有差,这是多少年教育投入以及学生生源导致的差异。我们举个极端的例子就能知道王副司长的逻辑有多么神奇了:那些在山沟里的希望小学上学的孩子,能够与成长在北海幼儿园,上师范附小、北京四中的孩子比平均知识水平与素质么?我们可以承认希望小学的有些孩子将来会很有出息,但要是平均起来的话,要说这不是输在了起跑线上,估计是鬼都不信的。

实际上成功这件事早就有过研究,依次排列的成功条件第一个就是出身,然后是各种外在条件,个人后天努力与奋斗排在第五位,这是通过广泛调查而产生的结果。在相同的外部条件下,从小受到良好教育的人,成功的可能性更大。这个良好教育的定义很简单,就是那种具备足够的硬件与教学质量的学校。而我们也都知道,这么多年以来,虽说咱这里逐渐开始取消什么重点小学、重点中学的区别,但实际的办学差距早就已经形成,而且在原有的差距之下,各个学校获得的政府补助与拨款也不相同,越好的得到的就越多早就不是秘密了。在这种现实下说“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是忽悠,看上去更像是另外一种忽悠。

这种另类的、完全与生活逻辑相违背的忽悠,更可能是一种给这些年教育领域的失败政策涂脂抹粉的说法。我国实行的是九年义务教育制,也就是说如果按照这种做法,在小学与初中阶段,政府对于学校的投入是应该公平的。但在实际当中,不但这种投入并不公平,而且在教育产业化的幌子之下,学校的“择校费”等额外创收早就是一种默许的状态。而这种忽悠的实际意义在于,告诉你一个艰苦奋斗的道理,然后掩盖背后教育资源分配不公的事实。

不但在孩子起步阶段这种口头上的公平没有做到,在孩子以后的发展当中,这种教育资源上的公平也属于稀缺。久被诟病的北京、上海户籍的考生在大学录取分数线的优惠根本没有打算取消的计划,贫困地区的学生在奖学金申请等方面还不能有普遍的发放。而九年义务教育只涵盖了小学与初中,幼儿园、高中是不在其中的,也就是说,无论在学生的哪个阶段,哪怕真的是小学与初中公平了,在很多阶段也输在了起跑线上,只是看这个起跑线是划在哪里了。

所以说倒是应该问问这位官员,您觉得让孩子输在哪里比较合适?是从幼儿园就开始输呢,还是从小学开始?或者咱从高考算起?正如这位官员所说,人生是一场长跑,但这场长跑的起点确实是不公平,政府的责任是提供尽可能公平的起点,而不是否认这种现象后说一个励志故事就算是尽到了责任,这又不是青春偶像剧。

没有什么东西是我们自己的

有个小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到底什么东西是完全属于我自己的。好吧,现在我打字用的电脑应该是我的,但什么时候被查阅一下里面是否有黄片我不知道;我现在住的房子应该是我的,但七十年以后很难说,如果有人说要可持续发展、现在需要把你的房子拆掉,我也不知道这东西到底是不是我的。

可能很多人都会有这种感觉,原本笃定是自己的东西,在某种情况下变得根本没有那么肯定。前些日子,有个农民从自家承包地中发现罕见乌木,价值数百万元,之后政府将乌木夺走,引发热议。7月3日,彭州市国资办正式答复称,乌木归国家,奖励发现者7万元。结果在网上调查的时候,逾六成网友认为乌木应归个人。

但我必须在这里说明的是,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给你几万块钱的奖励已经是相当人道了。《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根据专家所说,“孳”是繁殖的意思。该乌木既不属于化石、矿产,也不属于文物,法院判决时可类推为天然孳息。另外,村民在河道中发现乌木,河道属于国家所有,乌木就应由河道所有权人、也就是国家取得。

很多人不明白的是,在现行法律的框架之下,其实没有什么是你自己的东西。比如说吧,您买了自己的房子,但所有您所占有的土地都是国家的,土地里曾经有过的东西也是国家的。一旦您很不幸地把自己的地买在了某个矿脉上,那些矿也是国家的,您的土地使用最简单扼要地说,就是土地上附着的一个建筑,其他什么都不是你的。

而且这还不是全部,任何情况下,您的建筑都只是占有着一块不属于你的土地,上面的天空不是你的,下面的矿产不是你的,甚至说这栋建筑也不是你的——因为只有70年的使用权,万一您把自己的房子建的过于结实,或者是这块土地可能成为土地财政的一部分,那也跟您就没啥关系了。没有土地真正的产权,空中楼阁是什么意思马上就能让您知道。实际上说我们所有引以为自豪的产业都只不过是空中楼阁,下面没有土地所有权、完全的所有权那种不可动摇的根基。

如果理解了这一点,我们就能够理解为什么这个乌木只能让这位农民得到如此少的收益,简直就像是一种施舍。实际上中国的矛盾之一,就是落后的产权制度与迅速发展的市场经济之间的矛盾不可调和的缘故。我们看到那么多强拆、强抢所造成的社会矛盾,基本都是肇因于此。如果一个国家有着完善的私有产权保护制度,您老人家敢强拆我的房子,基本等于自寻死路,如何还能有这么多群体性事件发生?

至此我们就明白为什么总觉得这个社会不太对劲,就像《黑客帝国》里那些敏感的人一样,知道有什么东西不对劲,但无法进行改变。

婚姻、时间与社会成本

网上流传这么一段海外奇谈:爱尔兰结婚不许离婚,但可选择年限1到100年,过期不续相当于自动离,但时间越短费用越高,1年的登记费折合人民币2万多,100年只要6元钱。结婚一年,说明你不懂婚姻,会给一本很厚的婚姻书看,而选择100年则只有一张纸,上书:祝你们白头到老。

这事儿由于远隔辽海、语言有异,未必能够证明其为真实的,而且这个确实与我们能够理解的婚姻有很大不同,大概更像是搭帮结伙过日子,签了合作书之后大家也就按照合同执行了,即使不愉快也要等到时限到了之后再结算。不过,这对于婚姻是否有效难说,确实也算是节约了社会成本,至少打离婚官司的少了。但这里有个逻辑的问题:既然不许离婚而这个又是个类似合同的东西,合同到期不续之后,事实上还是离婚啊。大概算是自己骗自己的方式吧,应该是出于宗教原因才会这么做。宗教这东西大家都需要,但完全按照它的指示去生活的话就会很痛苦,于是就有了诸般的权宜之计。

其实这里还有一个社会的伦理问题。结婚是个很严肃的事儿,这并非说是宗教上的那种严肃,而是从经济上说的。婚姻按照现在的说法是为了爱情,按照原来的说法就是延续子孙后代,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嘛。而为什么要延续自己的基因?除了生物本能之外,还有一种是为了财产的传承。

如您所知,在上古时代并无婚姻这种制度,是后来为了种族延续与财产继承才发明的东西,最重要的目的不是确认母亲所生下的孩子是不是这个母亲的——这事儿没啥难度——而是为了确认父亲是谁而形成的。这是父权社会的产物。当然,即使在现在,非洲草原上的某些部落也不太看重这个,往往只要是自己老婆生下的孩子,无论血缘如何都视为自己的孩子。不过,这也是把孩子当做财产之一才有的观念,并无本质的不同。

如果婚姻被这种形态的合同所消解了神圣性,就等于是否定了很多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婚姻变成可用时间来约束的合同了,血缘与社会关系就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而且这份合同还挺不专业的,刚结婚的时候都海誓山盟、荷尔蒙遍布大脑呢,直接就签两年的可能性不大,真的签了100年之后又后悔的不少,反正这个年头真的要离婚谁也不能真的管,先多签几年把费用省下来再说。不过,这个倒也符合理性人的特点。

另外一个面临的伦理困境在于,这个行为是合同式的,相当于当事人花钱购买政府的结婚登记认可,而且根据时间不同而价格上有所差异。那么,这段婚姻到底算是什么?政府许可的、有时间限制的双方卖淫活动?这个未免太不靠谱了,比糟蹋宗教传统还不靠谱。

其实这种不靠谱正好是这个社会急速发展的标志,因为原本的观念在与现在的生活接轨的同时,一时之间想不出更好的办法,只有靠这种看上去不靠谱、实际意义是消解原本价值观的形式,来减低社会所必须承担的成本。

在现代的社会里,离婚所引发的官司成本之高、造成的伤害之大是很多人不知道的。话说在法律比较发达的美国,最赚钱的律师品种之一,就是打离婚官司的律师。这个主意好就好在如果结婚当时没有那么冲动而签了100年的合同话,大不了忍着这个名义婚姻几年,然后自动分开算了。只是这种婚姻合同还要附带一些财产与孩子所有权的文件,以便于将来做好分割。当然,现在也有所谓的“婚前协议”,但如不加上这个合同制婚姻的话,看上去就没那么有意思了。

说不定将来的婚姻模式还真是这种类似于合同制的婚姻,各种法律文本齐全、时限与权利义务完备,以便在一个日益流动化、信息化的社会当中找到一种最合适的减低社会成本的方法。

工资高增长就是幸福?

国际劳工组织2008年首次发表了《全球工资报告》,前段时间又发布了第二次报告,该报告据说是通过广泛调研来关注工薪阶层的收入问题。报告在收录177个国家和地区的数据库中找到了115个国家和地区的工资数据,占所有收录国家和地区总数的65%。收集到的工资数据能覆盖全世界94%的工薪劳动者,相当于全球工资总额的98.5%左右。然后,这份报告得出的结论是,金融危机后全球工资增速几近折半,而中国增速“引涨”全球工资,中国工资“增速”超欧美国家达5倍之多。

应该说国际劳工组织的数据肯定有其合理之处,比之国家统计局的数字而言,相信他们还是会多一些。但实话实说地讲,有多少人觉得自己工资有了这么高的增长?相信凭工资吃饭的一般人都不会觉得自己原来有了这么高的增长。连专家们都说,中国私有经济整体工资水平非常低,相当于官方公布数据的一半,中国官方的工资数据被高估。

这个确实是原因之一。中国依靠工薪生活的人当中是有贵族在的,比如说垄断企业的员工,无论是福利待遇还是货币收入,都是工薪阶层当中的贵族阶层,至少也算是富裕阶层。要是把他们统计进来的话,这数字当然是小不了。这就好有一比:成片的贫民窟当中耸立着一片基本社区条件完备的小区,哪怕这个小区不算高档,也足够拉高当地的档次了。但您能说因为这片小区,周围的贫民窟的生活水平就上升了?生活成本上升了倒是真的。

还有一个原因恐怕就是一种误解,认为工资既然涨幅这么高,我们应该更加幸福才是,为什么我们没有感到幸福?确实,如果要是收入增长的话,人们应该感到幸福增强。但咱也要明白的是,随着工资收入的增长,我们的生活成本也在大幅度增长,而增长的事项当中,涉及民生最基本层面的东西涨幅最高,比如说房子。要是一个人总是处于无壳蜗牛的状态,而那个壳是工资怎么增长都买不起的,幸福感估计就会大打折扣。

另一个没觉得多幸福的原因可能很多人都没有提及,那就是幸福感有时候是自己跟自己比,有时候是自己跟别人比。应该说要是我们自己跟自己比,至少有工资可拿的社会阶层当中,从一穷二白走过来之后,现在多少都拥有了一些自己的东西,比之当年一文不名的状态确实好了很多。但在我们这个急速发展的社会里,各种传播媒介所宣传的生活状态,是普通工薪阶层永远接触不到的,而在我们的教育当中,又少了点儿精神追求,对比之下的不满足与对某些人财富获取方式的质疑,使得这种幸福感也是大打折扣。

这些综合起来看,国际劳工组织还真是高估了中国工薪阶层的工资,或者我们可以这么说,这个“外人”可能更为高估的是中国工薪阶层的幸福感。大致来说,外人对我们的评估总是有这个毛病,即在他们擅长的数字领域分析的话,往往会纳闷中国的情况为何如此特殊,发展是急速的、进步是显著的,但要是真的进入社会当中观察,又会发现这种进步所带来的焦虑与痛苦,往往也是成倍增长,甚至早就高过了工资的涨幅。

所以,整体的发展或许可以带来这样的数字增长,哪怕被高估也是增长惊人,但伴随着增长而来的东西要不是幸福感的话,这种增长的意义就会大打折扣。而要是因为这样的增长沾沾自喜于自己的优越性,估计就是一种自欺欺人了。

当城镇户口成为一种奖励的时候

有些新闻看上去一片喜气洋洋、恩德浩荡,实际一咂摸起来味道就变了。某报的这条新闻就有这个效果。这条新闻称,记者从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一名来韶务工近10年的优秀农民工秦政被正式批准入户韶关市城镇户籍,这在该市外来农民工群体中还是头一回。该名农民工曾先后获韶关市劳动模范、广东省优秀农民工和省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

这话的意思是说,因为该农民工工作出色,并且获得了这些甚为够级别的荣誉,他就有资格获得了正式生活在该地的资格,下次就不用再随身带着务工证、暂住证,可以堂堂正正地生活在祖国之一隅了。这事儿说起来语气还是很铿锵的,一派欢天喜地的景象。

这些年,原被视作天经地义的户籍政策已经成为众所诟病的劣政之一,任何可以打破这种壁垒的尝试都曾经被歌颂过,但到目前为止依然还只是尝试,从来没有取得实质性的突破。我们的社会依然还是用户口把社会分成两大群体,一部分叫做城里人,一部分叫做农民。农民进城就叫做农民工,城市还是没有接纳他们,虽然他们比很多城里人对城市的贡献更大。

也就是在这种状态下,一个农民工获得了城镇户口都成为了新闻,而且还是以一种赞叹的语气登了出来。但您要是注意一下就会发现,他为此做了10年的苦工不说,要是没有那些荣誉的话,这个幸运都到不了他的头上。要知道,省一级的五一劳动奖章名额并不多,其中还有很多城市的工人、干部分润,到得农民工头上可谓是凤毛麟角的机会。其实要是对比一下前清的科考名额的话,说不定还没有上京考进士的名额多呢。

既然如此稀缺,这种事情就肯定不会是一个常态,而是一种用城镇户口作为奖励的行动。我们知道,奖励这个东西必然是有价值的才能拿出手,从这个道理推论的话,城镇户口就是比农村户口具有含金量。这件事当然是大家都知道的,可是,我们生下来就分成了农村与城镇两个体系,也就是说生而不平等。

生而不平等也就罢了,结果还要用这种不合理的不平等作为奖励,来“鼓励”其他人为城市的建设添砖加瓦,这就有点侮辱别人的智商了。首先,这就相当于承认了这种政策的合理性,并且把这种合理性运用成稳定另外一群人心理的方式。您看,要是始终不能有个上升通道的话,对于稳定那些出生就低人一等的阶层是不利的,而有个上升的通道、哪怕这个上升通道是用省级五一劳动奖章作为开门的钥匙,毕竟也算留下了一个出口。

其次,奖励是件随时可以控制的事儿,今天说给你就是天恩浩荡,明天说今年没这个名额,大家就要等待下次开恩科的机会。这种随时可控的恩典,才算是抓住了事情的命脉,而且还可以一直以改革户籍制度之名“实验”这种方法,一直到地老天荒。

所以,看到这样的新闻我是不会有什么高兴的,主要是觉得这个世道真是太奇怪了,明明是这么有辱智商之举,怎么就能说得兴高采烈呢?

悲催的“被催族”

每年快到春节回家的时候,很多人就觉得回家这事儿哪里都好,就是一样不好:面对各位长辈亲朋的催促。没结婚的会问到啥时候结婚,结了婚的会问到啥时候要孩子,两者都有的会被问到什么时候买房,万一您混得有车有房、有妻有子,大概具备前瞻性的老家人士会问问您什么时候打算移民了。

作为一个七零后的大叔,无限同情与幸灾乐祸地看着八零后的小兄弟们落入这个境地,关于这事儿当年我们也都经历过,比你们轻松的地方在于,我们那时候被催的名目基本就是老婆孩子,有车有房那种事老辈人根本还想都不敢想呢。

不过呢,您大可以这么看待此事:尽孝。父母的天职之一,就是对自己的孩子百般呵护之余,对各个阶段该做的事儿百般催促。您一年在外打拼,父母没有机会耳提面命地教导与督促,对于他们来说也是一件相当不爽、相当觉得自己没有尽责的状态,好容易您回到身边,这份关心总是要加倍地补上,让他们叨唠几句这种事、您面露尴尬神色表达一下对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重视,绝对算是有孝心的一种表现,回到打工的城市里您接着该干嘛干嘛,两不耽误。

其他长辈与朋友们,想必被催族们实在是没有尽孝的必要与耐心了,这里我这个前辈给诸位出个主意。碰上长辈的话要主动出击,直接问候他家的孩子,跟你父母问的那些话一样,如果他们的孩子也比较悲催,想必这些长辈也就不会问你了,要是他们的孩子已然成家立业,他们就只顾炫耀了。朋友好办得多,直接问他们是不是升官发财,保证把这帮人堵回去。制敌机先是千古不变的要诀。

其实我倒是想跟这些过分关心晚辈的人说几句。您看,这个时代已经越发地忙碌了,您家公子或者小姐在城市里打工拼搏,有时候真的顾不上个人问题,非不为也,是不能也。这个社会已经改变了很多人传统的人生轨迹,这点您在您生活的城市或者乡村不太能够理解,或者即使是理解,也不会理解到自己孩子的头上。但您还是要试着理解,别让他们在社会压力很大的情况下,活得更像个悲剧。

职场上平等不重要

微博上爆出一个小故事:有个90后的大学生到电视台实习,开会的时候脑筋灵活,出了不少点子,大家聊得高兴,到了吃午饭的时候,主任说了,麻烦你开完会给大家订盒饭,按人头,我请客。结果该实习生认真地说,对不起,我是来实习导演的,这种事我不会做的。

大概是我老了吧,可能已经不太明白这个时代年轻人的想法。确实,现在已经不是那个学徒的时代了。遥想当年,如果您是个师父或者老板级别的话,生活未必富裕,但有时候还是挺惬意的,因为手下的徒弟从打饭一直到倒尿壶,都是必须替您做的,而您本人一般来说也是从这个阶段过来的。

后来事情就发生了变化。比如当年我上学之后到工厂实习,也就是给师傅们打点儿开水啥的,那时候我们也不太愿意,总觉得你们牛什么啊,大家都是工人,我能比你低多少?事实证明还是低很多的。有一次我检修一台天车,怎么都查不出毛病在哪里,老师傅去了之后拿着长杆子把天车电源导轨捅了两下就没事了,其实就是车间环境比较糟糕,电路暴露之后接触不良。

其实我要是这么说您可能能够理解为什么当年有师徒传授的制度。手艺这东西不是免费的,现代社会的学校教育,只不过是把当年的师徒传授改换了一种社会化的模式,其基本内涵并未改变。从这个意义上看,当年的学徒生涯变成了学校生活,其实都是要付出某种程度的代价,而这个代价有时候是国家出钱,那就是义务教育,而自己出钱,往往就是高中、大学阶段。

而要是您上完学就觉得自己能独当一面的话,大概这个学校的教育挺失败的。出来工作的人都知道,或许您初生牛犊,闪现无数思想火花,但在实际操作当中,有无数的经验等着您学习,这些学习其实是一种再教育,而别人付出了心血与自己的经验,这些东西也不是平白得来,人家并没有义务教给您,这个时候您付出点儿订午饭的辛劳,大概不能算很过分的事情。

重要的是,在职场的规则当中,平等并不是重要的。有些人没有明白的是,平等这个概念是在人格上平等,订饭、送餐、做导演,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这位同学最大的问题其实在于错误地理解了平等的观念,认为大家都是来做导演就是一种平等,而如果去订饭的话就等于降低了自己的身份。这种平等的意识恰恰是一种深入骨子里的歧视,是过于珍惜导演这个貌似高贵的职业,是对于订饭这种杂事的歧视。

我要是老板的话,这样的员工是不会要的。这至少说明两点:其一,他不明白人际交往的基本准则,今天你订饭、明天他打水,大家都可以合作做好,没有这种意识的人,至少是没有明白团队精神是怎么回事;其二,他在骨子里有一种高人一等的职业错觉,或许他是一个有着极度天才思想的人,只是很可能在这种天才没有发挥之前,别人就已经不能容他有任何发挥了。

或许这个世界上确实有那种不用任何人帮助的天才,也有这样的生长环境,但我保证那些都是特例,更多有同样能力的人郁郁而终。人生往往不是输在智商上,而是经常输在情商上,这年头儿谁能比谁傻多少?重要的在于,你是不是能够让人愿意帮你在最初的时候给你一些他们的经验,那些东西绝对不是只拥有智商的人能够生而知之的。

手机割不断亲情

这两天有个消息说的是某老汉在家庭聚会上摔了盘子,主要是因为三个孩子在餐桌上都在玩手机而不太说话。看到这种消息,一般人用脚趾头都能想出来后面的评论是什么样的:人心不古、科技冷漠了人情、社会为什么这样了等等,要是押韵的话,基本可以谱个曲子给我们那些日暮黄昏的家庭温情当作挽歌来唱了。

不能否认的是,现在有两个趋势越来越明显,一个是家庭越变越小,一般都是自己单门独立地过日子,逢年过节才去父母那里请安;另一个是信息社会到来,各色人等越来越不习惯进行某些没有营养的对话,虽说三个孩子都玩手机是极端了一些,但作为现代社会里的人,多少都有些信息焦虑症。另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随着大家的教育程度提高,仰望天空而无所事事的状态已经不受青睐了。

或者我倒是想问问很多感觉到受冷漠的老人们一个小问题:在没有手机的时代,您如何能向现在一样,想起来就给自己的子女打个电话,即使看不见他们的人,也能知道他们是无恙地存活在这个世界上?这个世道有利有弊的地方就在于此,社会发展与科技进步固然剥夺了很多人天天面对面的乐趣,但也让物理距离缩短了不少,您不能一边享受着现代科技所带来的便利,一边期待着四世同堂晨昏定省。

我也想问另外一个问题,在指责这些不肖子孙的时候,老人们是不是也该反省一下自己?就我所知,很多子女确实跟老人之间是没啥好说的。您想想看,这个世界进步到如此地步,很多时候我们并不用老人的知识与见识武装自己了,这与原来那种言传身教的社会完全不同。这个时代并非是老人们随时可以教导年轻人,而是老人们需要努力跟上时代,然后与孩子们找到共同语言。

所以说这并非是手机的错,手机从来做不到分割亲情,而是整个社会早就已经改变了,我们没有办法按照农业社会或者二十年前的标准来要求现在的年轻人——实际上我这辈子活了四十年,到现在所走的人生道路,完全是按照我父亲指导的方向反向飞奔,在几年前我父亲终于承认他当年让我坚守电工的工作岗位是一种错误了。您看,别全想着教育孩子,您先活到老学到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