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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旅行方式》开篇旅行方法论 :收藏细节的漫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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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得某天黄昏无所事事,坐在厨房靠窗的位置上,等一锅鸡汤沸腾,望野眼。

好好一个黄昏,安静,凉爽,晴朗,我家楼下的小马路上有人牵着一条狗走过,四周安静,能听到那条大狗的爪子刨在街砖上,地碎碎响。那个人突然蹲下来,在人行道上擦了起来,然后,将纸包卷起来,松松握在手里。这个人在为她家出产的狗屎负责。那人让我觉得,这正是个十全十美的黄昏。

每当遇到这种十全十美的时候,我就会莫名其妙地开始回想自己的人生,好像外部环境的舒适和自在,带给我的,是这种检点人生的可能。

我为什么活着?

我为什么在这里活着?

我为什么落花流水般顺从地在这里活着?

这些都是无法回答的问题,但不因为它们不能回答,就会消失。它们不会消失的,在我的少年时代它们比较张狂,常常来袭击我。到我中年后,一切都开始知趣起来,它们也是一样,只在我觉得四下十全十美的时候,才像远方的闪电一样尖锐地亮一下,然后,沉重而遥远的雷声从四下合拢过来。这时的感受,好像那些巨大的问题已经不再如年轻时那样步步紧逼,但却化为四合的混沌雷声,永不会消失。

我一向生活在和平和安全之中,但从来都不觉得自己的生活是理想的。少年时寄希望于未来,渐渐才知道,理想是一番心中的景象,现实生活中永远不可能再现它的模样。所以,当一个人实现他理想的同时,他的心里才会同时升起一个巨大的问号,那问号好像非洲平原上的庞大日出那样无可置疑,他在心中嘀嘀咕咕:“这是什么?这是我要的?”每次我看见有人为自己的成功张大嘴巴,满脸泪水,不敢相信眼前的情形,人们总将这样的情形形容为惊喜,而我总想,大约更多的,是惊奇吧,人们惊奇理想实现的时候,竟是这样的。

我相信,因为被这种内心的嘀咕折磨,人需要做长途旅行。少年时代寄希望于将来,其实那模糊的将来,是一片苍茫的陌生大地和许多陌生面颊上闪闪发光的欢颜。而自己向它们一低头飞过去,就好像一只鸟那样迅疾和明确。现在细想,这更像一个旅行将要开始的前夜,内心的感受。

我的旅行就这样开始。长途,独行,年复一年,至今已十九 年。

旅行的方式其实与人生活的方式一样,与环境和心情以及运气有很大关系,所以它几乎是一种隐私,没有什么可比性,也不用为自己和别人不一样而害怕自己原来是个怪胎。即使是那些天生的旅行者,那些狂热的射手座的旅行者,个人也有自己的目的。如果那些射手座的旅行者在一起喝酒,并纵情谈论自己的旅行,也能听出其中有着极大的不同,只是因为说得太热烈,而不在乎那些不同。

我为什么要旅行?

什么是我想要的旅行?

这也是个巨大的人生问题,而且牵丝攀藤,比前一组更复 杂。

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活着,为什么在这里活着,所以要去旅行,情形好像是这样。

我知道自己是个把事情弄得复杂的人,谁叫我生来就是这么个人。我也试着要将一些都简单化来着,就想,去德国吗,就是想念一杯柏林街上的牛奶咖啡了,还有一条慕尼黑街角面包房里的酸面包了,就这么简单。实际上,诚实地对待自己的话,就是没这么简单。

我的旅行似乎与生活有关,与生活的缺陷有关,与对缺陷的不甘心有关,与拥有这种不甘心的好奇有关,与好奇的结果有关。看上去,旅行好像是现实生活的身外之物,并不必须,但我早早就将自己心灵生活最重要的部分,寄托在一个身外之物上,多年来就死死抓住它,这可真奇怪,而且奇妙。

旅行渐渐就成了我另一世的生活。一条安静缓慢的生命,就这样分流在两条河流中,一条是安静的厨房,另一条是鼓鼓囊囊的小旅行箱。

所以,我得一个人独自去旅行,也得一个人慢慢走,远远地走,只看,不说话,好像一张受到修改限制的CD一样,非常固执,自闭,保守,挑剔,多愁善感,一丁点事情,就要上升到哲学的高度去,小题大做,惹人心烦。但是,我的心在那时非常强大,汹涌,好像美国中西部那龙卷风来临时的天空一样,自有一种宇宙的力量形成涡旋,能轻松就把院子里一棵大树轻易插到客厅中央的地板里。所以,我得小心翼翼捧着自己那颗风起云涌的心往前走。

我得在一个地方安安心心地住下,借住在当地人家里,或者自己租个小公寓,我不喜欢做饭,但在那时,有时晚上得早早到厨房里,用那些陌生的炊具做饭吃,通常是要做一锅热热的汤。等待汤滚水的时候,我得太太平平在厨房坐下,听那些从管道里传来的别家厨房里的声音,沉闷的做饭的声音,和听不懂的外国话的只言片语。我是想要在陌生的地方获得一种类似日常的生活,是想要在那里获得另外一种生活的感受,一种四海为家的家的感受,好像想把自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我想,自己大概可以试着变成一个美国中西部的平凡家庭主妇,祖籍德国的金发女人。一个德国午后出来喝咖啡透气的作家,却是不远的从前从匈牙利逃亡过来的鞑靼人,长着一张宽大的蒙古脸。一个莫斯科大雪纷飞的晚上心怀诗意的民粹主义知识分子,与车尔尼雪夫斯基有点私交。一个镰仓傍晚在寺庙前远离社会,并小心翼翼藏着寂寞的女子,追溯到十三世纪,她是北条家族的后代,血里有着阴郁决绝的武士气息。一个在都柏林酒吧里很好说话的酒客,《尤利西斯》里的一个人物原型,生性快乐,毫无洁癖,爱吃羊腰子。等等,等等。认识我的狗会对那些人叫个不停,因为它闻到了一些特别的气味,可它实在也不认识她们,这种似是而非,就把一条忠实的狗给逼疯了。

这样的生活好像将什么东西放大了,让我好像能找到一些巨大问题的答案。这种生活由非常复杂的计划和随机的机会组成,由幻觉和误解以及放纵搅拌混合,介乎于虚构与真实之间,其实,不光是那条狗疯了,还有其他人深陷其中,比如我自己,还有我周围那些疑惑的人。

旅行在我,就是如此情形下捡拾细节的漫游。

那是一个十全十美的黄昏,在美国的偏远小城爱荷华,我在厨房里等锅里的鸡汤滚水,窗外大雪纷飞,天地几乎变成了黑白两色,姜黄色的学校巴士缓缓开过我家前面的梅尔罗斯街,国家广播电台正在播出作家朗读会的片段,那天正好是我在平原之光书店里朗读《上海的金枝玉叶》片段的录音。从广播里听到自己的声音总有些古怪,她好像是另外一个人,熟悉而陌生。

鸡汤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