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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必等来生》第八章 说也说不完的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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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人生,从来都不是没有伤口的人生,而是带着伤口,依然勇敢前行的人生。时间可以把一切融化成最好最温暖的样子。

露兹莲娜

在圣托里尼岛上住的酒店,是家很小的家庭旅馆。在网上预订的时候,说是一线海景,我怀着美好的憧憬到了一看,果然是一线海景,只能看到一条线。还好,店主亲切热情,气氛被弄得像借住在谁的家里,弥补了地段上的不完美,也就住了下来。

店主养了一只戴蓝项圈的狗,长得不算好看,明显上了年纪。皮都松松袴袴地搭在身上,毛色也没什么光泽,看人的时候都是瞄来瞄去,不威风。它每天都在房间门口等我们起床,我们也会把吃不下的早餐带出来喂它。同行的姑娘发现它的耳朵生了虫子,专门拿了棉签给它掏耳朵。狗真是最有灵性的动物,自打那之后就爱在我们脚边呼呼大睡。我们一直喊它“狗狗”“汪汪”“小家伙”,想到什么喊什么,什么顺口喊什么。离开的前一天,我突然想起来,跑到大堂问主人狗的名字。她说它叫露兹莲娜。听到回答的一瞬间,我差点儿当场笑出来,这家伙竟有这样“那个”的名字。

我最爱这样的琐碎故事,因为我一直明白,唯有这样的桥段,将比那些蓝天澈海的美景更生动清楚地印在脑袋里。也许有一天,我会记不起来圣托里尼的蓝白房子,它们细细缩缩地在长久回忆里变成一张明信片,可我们遇到的约翰,杰克,玛丽,露茜……露兹莲娜是永远生动的故事。

欧洲的食物实在是难以下咽,海鲜也根本不像攻略书里写的那样入口即化。美食的登峰造极之地还是咱们自己那旮旯。瞅着那些硬面包上放着大块奶酪的怪咖食物,我心里老是泛起对欧洲人民味蕾的同情,阳光西斜之前,都是晒晒晒晒晒晒晒。没几天,就晒脱了皮,整个脸红得像被开水烫过一样。大片白房子,虽美却反光。眼睛被晃得睁不开,眯得极不舒服。防晒霜涂得厚厚一层,一流汗就渍进眼睛里。大名鼎鼎看夕阳的地方,站满了游客,挤条缝看几眼都得开动脑筋左右迂回。晚上在酒店泳池边聊天,突然刮起的狂风还卷走了我们的一张面额不小的欧元,槽点多到可以专门开一篇博客来写。但是,那又怎么样呢。

我不觉得一趟完美的旅行是真正意义上的完美,把手机随手丢在酒店床上不用背包就出门才能拥有自在的心。那些在海面上飞来飞去的海鸥,那个我们无意中发现的看夕阳更美妙的无人的断崖,长长的公路上突然出现的卖可乐和冰橘子水的小店,里面的小桌子上还趴着一个正在写作业长满小雀斑的姑娘。

这些,都是旅行记忆里的“露兹莲娜”,这才是永永远远不会忘记的完美瞬间。

看到多宽广的世界,就有多宽广的自由之心。

慢慢来

我特别喜欢美人儿,又大概是因为职业的原因。我身边知心的姑娘都是个顶个的美人儿。识别是不是美人的最好方法就是一起通宵喝酒。清晨,宿醉,残妆,窗帘一拉,小白光刷地溜进来。漂亮仍旧是漂亮,美人还算是美人,那可就真是美了。这样说了,大家都说有道理,但其实又不一定。天生有天使面孔的女人,简直算是上帝恩赐。可让人忍不住喜欢的却是纯净、完整的女人心。

小的时候,我也对身边天生丽质的小女朋友心怀忌妒。我妈现在都老拿我小时候的事埋汰我,说我有一天放学回家也不知道是受了什么刺激,嘟着嘴埋怨她把我生得不够好看,不肯吃饭也不肯睡觉。那些唇红齿白,高挑纤细,眼眸闪动的女孩子们,简直时时让跟我一样这些模样平凡的女孩子们坐立不安。怎么人家那么好看,吃个饭好看,喝个水好看,笑起来好看,哭起来也好看。

可时光沉淀,性情养成,上天公平,没给你太好的容颜却给了你吸收的能力。吸收得多了,不知道是否心理作用,觉得眉目都变得顺眼起来。这时候,大概就是自己开始喜欢自己的时候。我常常跟不够自信的姑娘们分享一个经验,那就是笑容是可以生生练出来的。小的时候我很不爱笑,觉得自己眼睛细小,一笑更是完全看不到。后来被朋友拍到一张笑得很夸张的照片,他拿给我看的时候,一直不停地说,你看,多好看。笑容好看?好,那就笑。于是我每天早上刷牙的时候,都对着镜子笑,慢慢笑成了习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所有的照片里都是笑着的了。

不用羡左慕右,做不了红玫瑰时时散发香氛,诱惑人心,那就做清浅小雏菊,无味无色但清爽怡人,也一定有好这口的觉得你美不胜收。芸芸众生相,都有无可取代的独有可爱。

我还特别喜欢美食,这恐怕是句废话,谁不喜欢,恐怕没有。吃烤肉的时候一定要用新鲜紫苏叶子,少了它吃不出味道,特有的草本味道一入口,舌头都可以一起咽下去。吃草莓的时候得配香草冰激凌,化到五分的时候,厚厚浇上一整层,米其林师傅做的顶级甜食也比不了。吃小龙虾一定要喝新鲜有沫的扎啤,一整杯冒着泡就大口灌。香鲜爽口加上浓醇好酒,还一定得去人密的小夜市,小马扎儿一坐,小路边儿一待。车水马龙,全是吃货的好心情。不然,来了心情还可以试试无厘头的,咖啡就大饼,豆浆配蛋糕,都是小挑战,细碎小感受让生活慢慢丰满。人生在世最平凡的吃喝拉撒也涌得出很多大滋味儿。心灵鸡汤算什么,自我治愈才是好本事。

生活里的小细处,慢慢琢磨起来都是学问,一点一滴,何来无所事事。

还讨厌逆境,又说了句超级大废话,谁又喜欢。有没有发现,人总有隐隐约约的第六感。大太阳的一天,突然觉得要下雨,出门顺手就抄了把伞,果不其然,就渐渐滂沱起来。最喜欢的东西觉得不好,可能会丢,不出几天,就不知所踪了。人对自己的人生都总是多少有数,心里明白,面上糊涂。人生漫长,总会遇上黑暗的一天。这世上那么多人遭遇痛苦不幸,也都颤颤悠悠地站起来了。我们都有复原的好本事,应该好好守护自己的心。

大家都喜欢谦和活泼、总有好笑容的人,却也并不讨厌棱角分明、敢爱敢恨的小勇者。

大家都喜欢新鲜爽朗、走路迈大步的人,却也不反感深重含蓄、沉默是金的修行人。

大家都喜欢声线柔和、嗓音亮丽的人,却也照样会被荒腔走音、歌不成歌的人逗乐。

大家都喜欢肌肤如雪、秀丽明艳的人,却也一样觉得模样不过不失、端庄平和的人舒服。

人情练达向来都是大学问,但性情尴尬也是一种纯真。人有百样,自己先喜欢自己的这一样,别人的情绪被感染,也就逐渐地爱起你来。

人生往前走,都想抓住些什么,抓住的当然不会全是美好记忆。慢慢来别着急,才潇洒。人生说短却也长,“慢慢”这两字箴言像是温柔咒语。慢慢来,慢慢来,这生活里的滋味原来就应该慢慢体味,才品得出上帝给你的菜不是残羹冷饭,却是上品佳肴。

生命就是一场狂欢,任你放什么音乐,都跳出大方宽爽好舞蹈。

养猫的那些事儿

在北京,我认识好多个养猫的人。

和一个满脸络腮胡子骑哈雷的哥们儿聊起来,他说,以前混得不好的时候,每到太阳下去、华灯初上,他就一个人背着包,往家里走。想着,一推门还有一只猫,喵呜喵呜地就从窗台上蹦下来,心里就觉得,总还有温情脉脉的时候,也没觉得那么凄凉。

我特能理解他说的感觉。我和导演大学毕业刚来北京的时候,带着所有的家当,当然也包括我的两只猫。那会儿也没房子,就住在工作室里。每天晚上,所有活儿都结束了,给自己倒杯热牛奶,往大窗户边一坐,再放点儿音乐。那两只猫就凑上来,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追来追去的,有时候碰到点儿什么东西,有的时候抓抓我新买回来的沙发。看着外面的车流和霓虹,我突然觉得其实这样就挺好。

有的时候心情不好,要是哭了,它们一定有反应。就蹲在离我半米的距离,一直盯着我。没事叫两声,偶尔走过来蹭两下,再回去盯着我。很多不养猫的人会说,这完全是自我陶醉式的臆想。但我却肯定地说,这是它们说不出来的平静的安慰。

有的时候,很多事物之间会产生微妙的化学作用。我们往往觉得我们养着它们,是它们的衣食父母。但常常,慰寂寥暖人心的,也是它们。

骑哈雷的哥们儿,我第一次看到他慌张得像个小孩儿,就是他的猫丢了。

他半夜打电话过来,语无伦次的。“你们俩上回说的那什么剪刀大法,是不是有用,算了,管它有用没用,快给我说,我使使。”其实我也不知道那到底有没有用,无外乎是猫友里传来传去的段子,真找不到的时候也算是个心理安慰。第二天我去他家,他看起来那么混不吝的一个人,竟然规规矩矩地收拾出一小块干净地方,照着那老法子摆了一个阵。说了几句,眼眶就红了,一直幻听硬说听到他家猫在门口叫,这样往复着走来走去开门关门不知道多少回。到最后,那猫也没能找回来。但是他倒是养成了往小区里定时定点放点儿猫粮放点儿水的习惯,倒也变成了流浪猫们的一件好事。

那些生活里太过冷静,内向,或犹豫,并没有安全感的人,常常在面对自己的猫的时候,呈现出完全不同的一面。童真,有趣,温柔又好奇。我一直觉得,这就是一只猫最奇妙的地方,它骄傲又自立,讨好也绝不狼狈。它让你觉得,一只猫且能活成这种姿态,更何况我们。它让你觉得,你被这样柔软的一团毛茸茸如此信任,在再大的城市里也不会孤单。

工作室搬了家,到了一个别墅区,有很多流浪猫。下午三点的时候,就会有一只暗底灰花的猫,出现在后院的小楼梯上。我们摆了一些猫粮和水出去。第一天,它看了很久,畏畏缩缩的,藏在一根铁栅栏后面,装成小媳妇儿,大概还是不信任,犹豫来犹豫去转头跑了。第二天,第三天都如此。第四天的时候,它开始很谨慎地上来吃一点儿,喝一点儿,也不贪心。个把月的时间里,它开始安心地吃喝,吃饱喝足就蜷在阳台上晒太阳。但人还是碰不得,谁若是想要去摸一把,它马上掉头就跑。整个工作室的人都在面对它的时候,展现了绝无仅有的一把好耐心。又是个把月的时间,你安静地走过去,装作无意地摸一把,倒也不会让它炸毛了。越是这样,反倒人的心态也变好了,谁也不想着,我喂你一回,竟也得不到什么讨好的回报。半年下来,却真正成了伙伴。它没事就溜进工作室里来,直接蹦上沙发一觉睡到快黄昏,再伸个懒腰,慢慢踱出去。

动笔之前,我想了很多。是应该写写它们的可爱还是傲娇,写写它们的独立还是黏人,写写它们的姿态还是淘气。脑子里养猫这许多年的小事儿,一件一件走马灯一样地翻篇儿。却发现,最想写的,竟然是它们有意无意的陪伴带给人的无限温暖。

我的第一只猫,是一只流浪猫。我们在学校的草丛里发现它,毛都掉得一块一块,胆子很小,所以起名叫小胆。脏兮兮的毛打着绺儿,脸上很多地方都结着泪痂,眼神闪闪躲躲,完全没有什么美貌可言。拿回去洗了澡出来,虽然还是不精神,但十足是只小美猫。带它去宠物医院打针,医生很郑重地和我说,一只猫大概能活十五年,如果准备养它就要做好时间久远的准备。完全是爱心一时泛滥的我,当下里有点儿懵,还完全没能反应过来负担一个生命十五年的滋味。思前想后,下定决心,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已经有近十只猫的我,早就已经把负担它们的生命这样的事儿,当成了义务与责任。它们各有各的脾气,各有各的习性,各有各的好习惯与坏毛病。我常常说,我就喜欢这种住在动物园里的感觉。这个碰倒杯子了,那个又抓花我裙子,这个把卫生纸从厕所里偷出来了,没有时间伤春悲秋,全都是人间烟火气里的生活小乐事。我从不鼓动别人养猫,因为它们不是玩具,是生命,有情感,自然带来的就不会全然是逗你开心哄你高兴。家里的老猫生了小猫之后,性情大变,原来最黏我最小气同时也最让我反依赖的它成了冷静的大猫。放了最喜欢的罐头,它也生忍着一口不动,就蹲在旁边看小猫们幸福地边喵呜边享用。有一段时间,我无法接受最可爱的它突然就成长了,心里很不是滋味。就带着某种微妙的心理,总是把小猫从窝里拿出来,放到床上,看着它很着急地坐在床尾盯着我,又担心小猫又不忍心凶我的样子,就觉得很得意。现在想起来,简直为那时候的幼稚要笑出声来。后来也慢慢释然,这原就是生命。我们都在同步长大,我们都从小孩变成少女,从少女变成女人。我们原本单纯的只有彼此的世界里,自然地却又不得不涌进更多的人、更多的猫。这让整个世界更丰富,让我们更温柔也更豁达。

我不得不说,养着这些猫的过程里,它们让某一些成长的瞬间变得很深重,让某一些需要更长时间去接受并理解的道理变得浅显和通俗。

处得久了,你会发现它们与我们有惊人的相似,它们向往自由,也留恋温暖。天真纯洁却也充满力量,冷漠孤独有时候莫名抑郁,欢乐跳动像个神经病。它们长大也渴望爱情,生儿育女后也会充满浓浓母爱。它们的细腻,有时候超出我们的想象。

在我们已经全然习惯了人与人相处在这现实的都会世界里的时候,它们让我们直接又纯粹地感受到生命是怎么一回事,感情是怎么一回事,好好生活是怎么一回事。

每当我拥抱它们,就觉得拥抱住了最真切的生命。

给失恋的妹妹的一封信

虽然你找我倾诉,一直微笑,仿佛很不在意。但我也从十九岁二十岁和二十一岁里走过,知道那些搁饱真心的感情一旦经受坎坷,让人多灰心。

想对你说些话,其实也不知道说什么,我想了很久,也只敲出这么两行字。你努力想做个坚强的女孩,不想服输,不想流泪。努力到有点儿强迫症的倾向,真像小时候的我。什么都必须是好的,什么都必须是完美的,对得起这场生活里的每一个自己。可是我想告诉你,那样不好,那样不对。

每一个女孩子,准确来说,是女人,心里总是要有份骄傲的。最应该爱的人是自己,这句话说起来轻飘,做起来却不容易。关于爱情,不要苛求自己,有的人为了不背叛自己而背叛了爱人,有的人是为了不背叛爱人,而背叛了爱情的初衷。爱情来了或者走了,都是平常的事情,你还有大把的时光,总有一天会复原。爱一个人,很容易便会刹不住车,但相信我,每一个人的爱情里,都有一部分是悲伤混乱甚至不堪的画面。这是上帝给我们的PACKAGE,所以不可以只要好的那一部分。爱得太用力,就歇一歇。有人疼你,你且享受,很多人爱你,你记得就好。

一切都会过去,时间是把治愈好手这种话虽说土气又老套,却是无数前辈眼泪里滚出来的经验之谈。有些事情,没发生前是事故,发生了就让它变成故事。所有人的爱情都应该有那么一两段单调不一样的插曲。没失过恋,你哪里好意思说你有过青春。

希望下一次你来我家,不是只藏着眼泪对我强颜欢笑,努力做出好像释然想开的样子。纵使我最不想看到你伤心,却也愿意陪你一起痛快流把泪。

看男人

女孩儿们长大的一个最鲜明的标志就是,真正开始看得清男人。

什么样的男人算作好男人,什么样的男人最好敬而远之。

什么样的男人垃圾都不如,应该呸一声啐口唾沫,直接丢进废品站。

愈来愈喜欢那种成熟睿智,却依然饱含激情的男人。

坚持,勇敢,有担当,有责任心,同时还没有丢开敏感内心。

会同情伤感,也会真心喜悦。

珍惜家庭,并期待小生命。

喜欢尝试新事物,承认失败,也适度骄傲。

念旧却不固执,有脾气却会控制。

偶尔路见不平,也有胆量拔刀相助。

觉得女人应该保护,却不会看低女性。

不见得很富有,却有满满上进心,

立志要养得好妻儿家小。

这样的男人,我的身边有好几个。

碰到坏男人又怎么办?

这世界千奇百怪,谁都有可能遇人不淑,被背叛被伤害。

脑袋里可以放开了想象,想象他头发全掉光,胖得像头猪,吃什么吐什么,走路都崴脚。

不过现实里,我们没法儿挥刀把他砍成两半,那么就不要让这些背叛伤害改变了自己坚持的初衷,扭曲了自己信任的好习惯。

时间是场炼金术,很多故事,经过漫长的时间,就显露完全不同的面目。

这世上原本就是丑恶与善良,不要让肮脏风景停缓了步伐。

往前走,总有好风光。

旧货

几乎每两个星期,我都和导演一起去一趟旧货市场。北京城里城外的旧货市场,再到天津塘沽的市场都被我们转遍,却还是乐此不疲。逛旧货市场最有趣,卖什么的都有,好多东西在生活里再也不见,重新相逢,觉得很怀念。

几个常去的摊子的主人都认识了我,回回去都很热情地打招呼。新收了什么老物件,也先留着让我看,如果我不收,再摆出来卖。家里的老电视摆件,老留声机,旧大提琴,还有旧皮箱、煤油灯都是一次一次去转的成果。旧物里衍生出来的情感,带着经年累月沉淀下来的岁月的味道,让人爱不释手。

每一个旧货市场也有自己不一样的气质。城南旧货最是琐碎,卖的都是些细枝末节的东西,也最有市井气,爱淘换物件的人也最爱往那儿去。买的卖的都操着纯正北京腔,特别有看大戏的感受。我最常去光顾的大爷,最爱用两只手指提溜着物件,另外一只手的食指弯成一个圈,拿指关节敲出点儿声响说,这是真正好东西啊,现在呐您轻易见不着。双龙旧货里大多都卖旧桌子旧椅子旧家具,就是实在二手货,没有什么太上年岁的东西,也是囊中羞涩的北漂们的福音。但深往里走,有一个爷爷,专卖旧乐器。后来认识了,慢慢发现他完全是个老文青,随手抄起把乐器就能来上一曲。有时候,这卖旧货的人比旧货本身还有故事。

城南旧货要拆迁的前夕,我去转了最后一次。买了好几个旧年复古的老皮箱,从前的审美真的是妙啊。所有素色的皮箱里面的衬布都美得不行,小玫红的绸子布,还有绿色格子纹的小碎花,一打开箱子就美得让你倒吸一口气。我常常在逛旧货市场的时候,突然就迷惑了,我们的审美是被现代社会抹去了,还是我们自己把它们弄丢了。

有一只箱子的提手坏了,可是模样可爱不得不买。出市场口的时候,看到有修鞋的摊子,就提过去修理。看摊子的是一个中年男人,穿着已经很旧但是干净的夹克外套,里面是洗到发白但干净的浅绿色衬衫,头发也梳得整整齐齐。

我的要求很简单,只要找块皮子将把手连起来让我能提就好,结果这男人拖出一个大尼龙袋子,里面有各种各样的皮料。他选了一块看起来很结实的,让我看,示意是真皮。我赶紧点点头,觉得很可以。结果他自己拿在手里掂量来掂量去,露出不太满意的表情,又继续翻,终于翻出一块和我的箱子把手颜色一致的薄革料。扎在一起,边也缝得极为整齐,翻过来,窝成一个很好看的弯。嵌进提手里缝好,箱子就像从来没有坏过一样。

手工完美,无可挑剔。我付了五块钱,提着箱子离开以后,唏嘘不已,手作人的生动固执完美与可爱的挑剔啊,只有文艺小说里才有。

关于启程

从前我也有过这样的困惑。就像,最后一个工作是十二号结束,原定的计划几乎是想要十二号晚上就上飞机,出去旅个游。十三号突然有了新的工作邀约,想想也不过耽误一天,延期到十四号。十四号又有相熟的编辑拜托帮忙,延期到十五号。不用说,十五号肯定又会生出新任务……这样拖一拖,往外走的热情慢慢消退下去一点儿,我就开始不断地给自己发射电波,催眠自己说以后会有机会的,日子长着呢,错过这么一次没什么的。2010年,我甚至还有一次经历,人都已经到机场,票都已经拿到手了。那头电话里一直煽风点火,说这可是个大活儿,你要是不接,我转头就给其他人。我琢磨琢磨又败给贪心,拖着行李箱灰溜溜地返回来。总觉得有大理想在心里,又说不清楚到底在追求什么。什么说走就走的旅行,当真要说走就走,又谈何容易。整个人被自由的生活和未来的追求扯得快要精神分裂……

我的心态发生变化,是从一个冬天的晚上开始的。

当时,我和导演在大望路附近的后现代城租了一个五十平方米的小房子。把所有的东西堆一堆整个屋子就塞得满满的,房价贵得离谱。还好,小区楼下布满了各式各样的排档小食摊和小超市,生活总是方便的。我爱吃麻辣串,当时离我最近的卖麻辣串的是一对小夫妻,二十多岁快三十的模样。风雨无阻地每天准时出摊,一摆就摆到夜里十一二点。他们的做饭家伙什都擦得锃亮,推的小推车也特别干净,玻璃都擦得一尘不染,和别的小贩都不一样。工作晚了,一起回来的时候,经过他们的摊子就买上几串,等着的时候就闲扯上几句工作忙不忙啊,北京的空气真是越来越差了之类的话。就这样住了一年,也习惯了每天下班都能瞅见他们俩,买不买东西都打个照面。到了一月份,突然这俩人就不见了,连着好几天都没看着他们,我跟导演说,会不会出了啥事。导演不以为然,兴许人家是不干了呢,又兴许人家是租了个店面做得更大了呢。

这样过了一个月的晚上,我从出租车上下来,一眼就瞅到熟悉的小玻璃罩子三轮车和几张擦得特别干净的方桌,嘿,他们俩又回来了。我过去选了几串平时常吃的,问他们上一个月去哪儿了,男的有点儿不好意思说,他们去旅游了。“旅游了,一个月这么长时间都去旅游了?”女的接话过来说:“我们每年就干十一个月,等到最冷的那一个月,就用赚来的钱去旅游,我们计划环游世界。” “其实也差不多了。”男的又接话。

我当时被结结实实地震撼了一把,回去的路上脑袋都嗡嗡作响。真是世上自有真正的聪明人在过着自在生活,个个都有一把好故事。

打那以后,我就常常在想,究竟什么样的人生才算是好人生。罗曼蒂克,随时随地会发生的爱情,还是从一而终,相守到老就是最浪漫的事。风声水起,蛟蛟人中之龙凤,还是平淡是真,找个四平八稳的小城过日子。

其实,人活着如果能找到自己想过的人生,大概就是这天底下最好的事了。

追星年代

都是追过星的人,谁还没有年轻过。

我们那时候表达喜爱的方式又古朴又可爱,就是拿本子抄歌词。把歌词当诗来抄,一笔一画写得要多认真就有多认真。其实长久地喜欢歌手的感觉很妙,你的很多人生小事和青春时段,都和某一首歌粘连在一起。因为有了确切的回忆图腾,很多东西就变得不易忘记。这就像时间流逝,却永远不会带走一些故事一样。它们配合着一些话中有话的歌词,永远凝固在脑海中。

高中在宿舍里半夜偷偷听电台,听到涅槃乐队的歌。全宿舍的四个姑娘都喜欢,第二天体育课和班里喜欢摇滚的男生聊起来。平日里学习不咋样的人,聊起自己喜欢的东西,特别十拿九稳。那男生把汗透了的篮球背心一脱,跟我们说,挺好的,可惜你们啊,喜欢得晚了。

“怎么说?”“柯特科本死了,自杀。”

这件事的前几天,宿舍里的一个女孩向高年级的师哥表白。那个我们一起对涅槃感兴趣的第二天,知道科本死的第一天,她收了拒绝的回复,回信里的字字句句都充满了不屑让人下不来台,不咸不淡地就把她的身高相貌冷嘲热讽了一番。晚上去打开水的路上,她提着暖水壶一直在哭,我们仨完全没有恋爱经验,不知道应该怎么安慰,就跟在后面默默地走。有人问她哭什么,她就说,我喜欢的歌手死了。因为有了名正言顺的理由,她一路从教室哭到了开水房,又从开水房哭到了宿舍。

那天晚上,我们四个人往被子塞了各种衣服装假人,偷偷蹲在阳台上吹风聊天,听她说情窦初开的各种心事。这件早就应该被忘记的小事因为跟一个乐队奇妙的重合,变成我高中里很清晰的一次回忆。每次听到涅槃的歌,就很不应景地想起我们年轻的岁月里那些朦胧的情绪。

前阵子看一则新闻,是关于徐怀钰深陷公司官司现在生活窘迫之类的花边新闻。心里突然有点儿难过,初高中的时候,她的歌实在是红。整个滚石唱片最红的就是穿着花裙子喝快歌的她。虽然我不算是她的忠实歌迷,但就像看到了实在清楚的物是人非,让人心里一直阴郁难平息。新闻里的她剪了短发,有些憔悴,一直流泪。时光像一把温柔的刀,慢慢地捅,把很完整的一件事捅得面目全非。我找了她的歌听了一个下午,就像回到两排高耸白桦树的校园。我们穿着蓝白相间的运动服,骑着自行车,书包放在车筐里……

有一个很老牌的歌手,我一直很喜欢,就是老狼。其实他并不算是我那个时代的歌手,我喜欢上他的时候,他已经淡出了大多数人的视线,早就不再当红。可我就是喜欢他的声音,很温存很厚毫不单薄。从那把声音里总是能听出点儿情怀,他那个年代的人往往都纯情一些。一度我对弹着吉他留着长发的男生都丝毫没有抵抗力。后来,我在日记里写,一定要找个会唱歌的男孩做老公。以至于后来五音不全的导演在我家过年,翻到我的日记,缠了我好几天硬是要问我找了他后不后悔。

数不清楚的听过的歌,喜欢过的歌手,让记忆丰富并透彻,让一个个已经过去的时代,变成最迷人的浪漫年代。

去学新的东西

我是个特别喜欢学东西的人,也是个特别愿意半途而废的人。不过我也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开始学一样新鲜事的快乐感,几乎可以冲淡这世上百分之六十的不愉快。

每一个到我家的看到我的钢琴的人,都在心里默认我是从小被父母逼着学琴的那种孩子。都会感慨一句,从小会弹钢琴真不错。其实钢琴是我大学毕业后才学起来的标准爱好。时间过去太久,都忘了是什么事情做的引子,突然就觉得会弹琴真好。我还打了个电话过去埋怨我妈,为什么小时候不逼着我学钢琴,我妈正在那边做饭,锅在火上十万火急,听了我没头没尾的一句抱怨连话都没接就把电话直接给扣了。

我羡慕得实在心痒痒,于是开始学琴。长大了练琴的唯一好处就是你不再觉得枯燥无味,渐渐听着一些流畅的旋律从指间被自己亲自弹出来的感觉,真是不能再好了。教我弹琴的老师大约是教惯了小朋友,跟我说话的调调总是跟哄小孩一样,每节课就教一点点,我又急功近利嫌弃太慢。于是就赔着笑脸跟教我弹琴的老师商量,你看,我已然不是什么祖国的花朵,身上也没有背负着什么殷切期望,况且我自己呢也不想成为什么大师,就是想估计也没戏了,我就想弹自己喜欢的曲子给自己听,我可不可以跨过指法之类无聊的课程,直接就学弹歌。年轻的男老师微微一笑,说,没戏。

让我自己都没想到的是,我竟然就靠着以后可以显摆的这一单纯执念,把学钢琴这事,不太正经地半持续不持续地一直坚持了下来。现在要说,梦想也基本实现了,不会弹琴的朋友到家里做客,都会怂恿我弹一弹,弹完了就全是“哇真没想到你还会弹琴”这样的称赞,但会弹琴的往往一下子也能听出错音和仓促。我现在常在弹琴的时候忽然就觉得满足,满足于自己还好没有把对于弹琴的心愿停留在羡慕上,不然,哪里还有这样的逍遥时刻。

学习真是让人达到快乐的最积极方法,岁月流转,逐渐验证这句话的可靠。

第一次学潜水,我克服了心理恐怖,跟着教练开始往下游,慢慢潜到十米以下,又潜到二十米左右,看到了七彩的鱼儿和漂亮的珊瑚。冬天的时候,去学滑雪,虽然不会什么漂亮动作,但就是单纯从中级区往下俯冲的速度感,和耳边飞过来的呼呼的风声,就觉得自己酷毙了。学着做饭店里吃回来的菜肴,学着在胶片上动手脚,学着看心理书籍,学着跳摇摆舞,学着让生活主动丰富。我甚至还买过木工教材,想要给自己做个柜子,也为了省钱研究过面膜。时光没有虚度,也许东一锤子西一棒子总也成就不了什么伟大事业,但是那些跌跌撞撞的过程,让人克服孤独,变得勇敢。也让自己,变成更好的自己。

陌上花开

我最怕那些大公无私的人,一片恒心向太阳,像座大山横在路上。拿着放大镜也遍寻不着缺点,多吓人。其实自私点儿,无知点儿,冲动点儿,愚蠢点儿好。哪里有真正永恒的东西,与其相信周而复始,倒不如冷暖自知。在反复无常里使把劲儿把纯真保持得尽可能多些,反而才踏实。

张爱玲说出名要趁早,出不出名倒无所谓,但趁不趁早却是头等大事。看一些青春电影的时候,我常常陷入真心的惆怅里。什么也不为,真就是为了那些逝去了就再也追不回来的青春。我还记得,高考看榜后,我顾不上跑回家,在校门口的公共电话享里就直接打电话给我妈。我说我真不敢相信,我要开始完全不一样的新生活了。心脏突突跳着,想要马上飞奔回去的感觉。夏天里的烈日晒着,远处热气升腾的软柏油路没有一个人,树顶全是蝉鸣声。那时候,觉得青春嘭嘭地往外胀,就快跳出胸膛。我当时就有先知先觉的玻璃心,在同班同学忙不迭烧卷子砸水壶的时候,一个人很伤感地往教室楼里溜了一圈。教室都已经锁门了,我扒在门口那一小块玻璃上愣了大半响。想起,以前上课最怕在玻璃小窗上看到班主任的脸。现在想想以后恐怕再也见不着了,竟一下子怅然起来。就跟分手似的,心里一阵阵地酸,觉得有什么东西噼里啪啦地就飞走了。

我心里一直有个错觉,觉得我好像从来没有和女生吵过架。那天仔细地回忆了一下,忽然想起来一件事。我好像和高一的同桌、高二的同桌都冷战过,就是一周接一周地不说话。不知道为啥吵成这样,后来也忘记为什么又和好如初,大约青春期里本来也就不需要那么多为什么。我特别崇敬小时候的自己,敢表示恶,也不觉得稍微恶一点儿有什么不妥。再怎么觉得现在自己仍然可以敢怒敢言,却恁地再也没有了少时的那股子关于恶并不自觉的厚脸皮。其实,正是因为那时心里真正没有恶,才不觉得做什么事情竟是恶的。

倒是长大了,顶着爱的幌子,却干了好多不怎么样的事儿。我爱你,所以要占你为己有,你凭什么不乐意,我明明就是因为爱你。我爱我自己,所以我要变得完美,不能做这些,不可以做那些,因为好女人从来不这样。我们在冷静和冷漠里分不清楚,在热情和放浪里搞不明白。于是,我们在二十岁浪荡的年纪,格外想念十几岁的自己。

以前的你说不定偷过东西,打过架,泡过姑娘,也骂过脏话,抠了鼻屎抹在桌子底下过。但那是你的青春,你的愚蠢也不愚蠢了,愚蠢只配和青春待在一起。是不是怀念小时候那个充满了棱角,浑身是缺点,天天耍矫情却真的一点儿也不矫情的自己。这就是青春啊,山花烂漫里一点一点被漏出去的珍贵的青春。

陌上花开,可缓归矣。慢慢往回跑跑,找找花丛里的自己。那些谈着恋爱,流着泪,抠着自己的口袋子,憋着好多馊主意的自己。

我真想你。

时间的河

时间就像是一条河,我们都在里面往前漂流。人慢慢长大,总会历劫生老病死,成长到一定的岁数,无论是平顺还是坎坷,至少总有一个那样的时刻吧。你觉得人生一片黑暗,所有的路都被堵死,在每一个夜已深天未明的黎明,连霓虹都不再闪烁。路上的每一盏车灯都照得又亮又远,千变万化的世界里,你整个人,却被狠狠丢进寂寞的最深处。

前一阵子在家的时候,吃完午饭和我妈一起整理老房子里的书柜,翻出一个盒子。里面都是儿童和少年时候存的卡带,歌词用胶带封了面,怕弄折弄湿。另一个盒里装的是以前上课时传过的纸条,有的信封里还塞了晒干的花。质地变得很脆,边缘已经变成褐色,被下午的阳光一晒,蒸得似乎还有香味。那些细细碎碎干燥真实的回忆,也一起被蒸发在空气里。

我是一直个子小小又瘦又黄的那种小孩,一直到初中,身高也只有138厘米。连开大会的时候,都会被年级部主任善意调侃。小时候得过的奖状里最常用的评语,就是“人小志气大”,要么就是“别看个子矮,成绩可不矮”之类。现在翻起来,简直要逼我笑出来,这是夸人的话吗?

初中升高中的那个暑假,我像吃了催长剂一样,个头一下子蹿到一米六。短短一个夏天,所有的衣服裙子都不能穿了,我妈带着我满世界地逛商场买新衣服和新文具。高中开学的那一天,我穿着背带牛仔裤辫着两条辫子,推着自行车进大门口的时候,第一次特别深重地觉得自己好像是长大了。

也是在那一个夏天,我第一次经历死亡。从小一起长大一直住一个大院的哥哥,去海里游泳溺水去世了。大院里的人都不敢大声议论这件事,那段时间,楼门口摆了花圈,下水道的井盖上都盖了白纸。我想去他家看看,被我爸拦住了。很久没有看见他妈妈,后来出事后的第一次见就是他们搬家。卡车停在楼道口,大型家具都堆在楼道里,她从我身边走过,我想上去安慰几句,结果什么也没说出来。她嘴唇动了动,好像也想跟我说点儿什么,结果也什么都没说出口。后来,她按了按我的肩膀,眼泪一下子就冲出来了,流着泪,她就说了一句话:

“你跟他玩得好,你帮我记得他点儿,别忘了他。”

他家搬走后不久,我们家也搬了,再没来往。每次我想起,我们一起成长玩耍没心没肺的那些时光,和他母亲穿着起球的绿毛衣,站在卡车边的背影,就觉得在时间的这条长河里,有一些人,游着游着就不想游了,留下另外的一些人孤舟前行,多么悲伤。我常常觉得长大,成熟,老去,这本身从来不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但这也许精彩但注定残忍的成长里最可怕的事情,就是有一些人会突然不辞而别,我们有的是时间,有的是耐心,也再也等不回来的那种不辞而别。

以前有个朋友跟我说:“那些怕鬼的都是幸福的小孩,我从来不怕鬼,是因为我想念我的奶奶。我多么希望这个世上是真的有鬼魂存在的,哪怕给我一点点灵异的暗示,也能慰藉我一直深藏的想念的心。”

还有另一个朋友跟我说起火葬场,他去送朋友的时候,是空无一人的深夜,火葬场里特别平静。没有你可能想象过的可怕和诡秘,就是平常但持久的悲伤。

死亡,我们最怕面对却总有一天终要面对的死亡。唯有在它的面前,一切才真的微不足道。我们全心全意地只看重生命本身,世界广阔,我们能飞。这条时间的河,也许死亡是终点。在走到那个终点之前,总会遇见一件事,也许是特别幸福的事,也许是极度悲伤的事。它成为你的路引,灯塔,GREEN LIGHT,领你找到心里的本质,明白如何把握真正的生命。

高中的时候,我和同桌很爱干的一件事,就是在体育课的时候爬到操场上的云梯顶上听着MD,一人一个耳机。看远处篮球场上打篮球的那拨,还有足球场上踢足球的那拨。女生都三三两两地围着操场绕圈聊天,聊天绕圈。体育课一般都是在下午第三节,太阳慢慢沉下去变成夕阳,天边的云一团团地被映成浅红色。那时候我们就先知先觉地说,以后的哪一天,我们会不会为再也不能用这样的身份看这样的风景感到惆怅。你们有没有细细数过有多少个故事在你们的生命里来了又走,就像歌里唱的那样,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

最好的人生,从来都不是没有伤口的人生,而是带着伤口,依然勇敢前行的人生。时间可以把一切融化成最好最温暖的样子。

我们在纯真的浪漫年代里出生,在繁荣寂寞的和平年代里长大。我们不知道时间会把我们再推送去一个什么样的时代。但无论如何,都不要绝望。人生在时间的河里短暂却也漫长,很多人在半路的船上醒来,才看见远方灯塔上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