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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必等来生》第一章 北京不仅是一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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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送给我们梦境和风雨,也孕育友谊与爱情。它是多么有趣,我想不出还会有哪座城市像它一样复杂而简单。

每回坐夜班落地机场的时候,从飞机的小窗口看着北京城,街道太宽,城市太大,从天上笼统地往下看,灯光并没有多么繁华。我常常在心里默默地说一句,我又回来了。似乎是不知不觉,就在北京生活了五年整,度过了一个又一个闷热的炎夏和一个又一个飘雪的寒冬。

如果你愿意去北京火车站蹲守,你会看见无数年轻又热血的生命,背着沉重的行李刚刚抵达,他们大口呼吸,攥紧拳头,充满斗志,觉得北京就是全世界,全世界最值得付出年华的地方就是北京。北京长满了最好看的梦想之花,那花儿曲曲折折也密密麻麻地开在川流不息的城市中的每一个犄角旮旯。那些迷幻的花朵,在每个毕业季的夏末秋初,变成天使一样的人形,向那些心里存着微光的人们露出最复杂的笑容。轻轻地说,来吧来吧,来北京。又会有无数人依依不舍地准备告别这座城市,抱着委屈的、遗憾的、无奈的一颗心,与北京挥手再见。

我现在生活的区域附近,有一个购物中心,我常常需要从购物中心门口的天桥上走回家。那儿灯光明亮,人流量也大,晚上的时候,常常会有卖艺的歌手打出各式各样的煽情海报。卖艺的歌手们都偏爱汪峰,有的唱得动听,唱得凄楚,有的唱得五音不全但是嘶吼得很卖力。无论唱得怎么样,总有暂时不想回家的人在听,从不空场。有一次我从天桥上过,天桥底下的人正在唱《美丽世界的孤儿》,他唱到“你看车辆穿梭,远处霓虹闪烁,这多像我们的梦”,他还唱“别哭,亲爱的人,我们要坚强,我们要微笑,因为无论我们怎样,我们永远是这美丽世界的孤儿”。他在这广场上的卖艺人中绝对算是高水准,所以反馈也很热烈。被二三十个听众团团围住,形成一个拥挤的圆形人堆。我也站定在桥上,看那些听歌的脸孔,忍不住在想他们中的谁听完这支歌,就将要回到霓虹闪烁的城市里的一座无名楼房的地下室中,打开暗暗的白炽灯,脱下西装和领带,形式主义的窗子边上也许还晒着未干的衣服。他们躺下做一个梦,梦到唱歌的人正是自己,或者茫然或者坚定地站在这座城市的人流中。

《海上钢琴师》里有一段台词,在船上待了一辈子的钢琴师说:“所有那些城市,你就是无法看见尽头。尽头?拜托,你给我看它的尽头在哪儿?当时,站在舷梯向外看不好。我那时穿着大衣,感觉也很棒,觉得自己前途无量,然后我就要下船去。放心!完全没问题!可是,阻止了我的脚步的,并不是我所看见的东西,而我所无法看见的那些东西。在那个无限蔓延的城市里,什么东西都有,可唯独没有尽头。根本就没有尽头。”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经常突然地停下来想,在北京生活的尽头在哪儿。或者是,在北京我们到底要追寻什么。我们背井离乡,有时甚至有些狼狈,走去哪儿才是最完美的。

我们还没搬来北京的时候,先到北京租用来做工作室的房子,跟着地产经纪走了一下午,累得人形都没了。喜欢的租不起,租得起的不喜欢,我们坐在国贸附近繁华的金地广场前面的石阶上,看着每一幢高楼和每一辆汽车,觉得这儿真的很陌生。有一个保安过来说,不能坐在这儿休息。表情生硬,让我觉得尴尬。我顿时有种外来人破坏了大城市规矩的局促感,像光着身子穿了纯羊毛的毛衣一样,浑身刺痒不知所措。后来这几年里,我无数次地经过同样的地方,有时候也在等人的时候坐下来歇会儿,却再也没有什么人专程过来一本正经地说,对不起,这儿不让坐。现在回想起来当时,我觉得迷惑,究竟是真的存在过那样一个保安,还是我的脑海里自动幻化了这样的影像。把初来乍到时,这座庞大的城市毫不客气暗示给我的一切距离感,具象化在一个严肃的脸谱上。它对我说,对不起,来了这儿就不能休息,要一鼓作气。

北京有很多庞大的小区,都是巨型的,大到让人不可思议。而且是开放的,没有围栏,小区中间就是正常的马路,活像一个微缩的世界。你一旦住进去,似乎可以永远不出来。楼房都是扁长型,一梯N户,我老是在回家的路上瞎琢磨,那些灰色铁门后面的人们,他们都从哪儿来,他们为什么来北京,他们什么时候会离开北京。小区里会有很多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连锁超市,从二三线城市来到北京,觉得它们洋气又温情。暗夜里,也总有一间亮着灯的屋子,里面有热咖啡和关东煮,无论多晚,也可以安慰人心。

我有好几次经过国贸天桥的时候,就觉得汪峰那首《北京北京》肯定就是趴在这桥上写出来的,每一句歌词都像是从长安街上的每一座楼上生长出来的,写给每一座楼上的每一扇窗里的人。每次走进我的巨型小区,抬头看看挨家挨户亮起来的灯,有时候想数一数看能不能找到我的房子,数着数着就数乱了,太多太密,眼都看花,就免不了还是觉得诧异。究竟有多少人啊,从每一个温暖的故乡跑来北京,顽强地留了下来。

回家参加同学聚会的时候,大家总是一边羡慕地问北京这个北京那个,悻悻地调侃说大城市回来就是不一样啊;一边又面露同情地感慨北京的雾霾和交通,掏心掏肺地劝我还是回来的好。对所有在或不在这儿的人来说,北京都是一个无比庞大的矛盾体,人们怕它而又向往它。我问过很多待在北京的朋友,他们都说,已经离不开北京了。当然也有已经挥挥衣袖,什么都不带走的一群人。离开的总要留恋,最后狠一狠心,咬一咬牙,头也不回后会无期。留下的,也常常想念一下故乡和柔情,却不知道什么时候对北京已经动了真感情。

动什么也别动感情,一旦动了感情,就会看到很多人看不到的北京,它就牢牢羁绊住你,告诉你好多它的秘密。

北京城里有一个地下摇滚场子叫MAO,很有名气。我认识一个北京姑娘,混迹于各种摇滚歌手之间,不务正业,感情屡屡受挫,为人豪爽瓷实。她约我们去听歌,来北京不久,我从来没见识过地下摇滚的世面,想不出会是个什么阵势,实在太好奇。到了地方,姑娘就拽着我们进了场。每个人的手上都印上了荧光的进场印章,到了里面灯光昏暗,那小方戳在手臂上发出蓝紫色的光。里面很吵,人已经满到了门口。所有人都摆动着双手,手里举着百威啤酒,跟着音乐一起躁动。我们钻来钻去只有站在音响附近唯一的小方空地儿上,胸口被音响的震耳欲聋的音乐声撞得嗡嗡作响。我真怀疑,这些人都是从哪里冒出来的,都用了什么本事,在这样一个晚上聚集在一起。带我来的姑娘很兴奋,趴在我耳朵上嘶喊着说,北京申奥成功的时候,我还上学呢!电视上一播,我们一群人大半夜跑到天安门广场去庆祝!结果深更半夜的,满满一广场都是人!跟过年似的!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个晚上!哦!我喜欢的人那天也去了!人啊就得多几个这样的特别的晚上存在心里!你说呢!

结束的时候,打不到车,她也不着急,掏出电话叽里呱啦说了一通,不用十五分钟。有一个小伙子特别好笑地从小胡同的尽头,骑车过来。说他好笑是因为,他骑着一辆,手扶着一辆,像练杂耍一样朝我们匀速骑来。于是我们就骑着他手扶的那一辆,跨过小半个北京城回家去。街上一个人都没有,真的有种感受升腾在心中,偌大的北京城仿佛都是我一个人的。那个晚上也就真的如姑娘所说,很特别地留在了我的心里。

在我刚到北京的一年里,姑娘带着我转了北京城所有发生过她故事的地方。整个鼓楼地区都踩了个遍,安定门,雍和宫,积水潭,黄城根,北河沿。越过喧闹的后海酒吧街继续往里走,走进胡同中,安宁的北京就像一幅画儿。红墙碧水,树影斑驳。有一回我们骑车去转胡同,停自行车的时候,一个大爷提醒我们要锁好。姑娘张口来了句:“唉,知道了,大爷,谢谢了您呐。”大爷摇摇蒲扇说:“哟,北京姑娘,这年头,在北京碰上个北京人也不容易啊,哈哈。”说完,晃晃悠悠提着鸟笼就走了。我们俩对视一眼,都忍不住大笑。每一个外地人觉得北京这般那般不够亲切热情,北漂北漂,总让他们在汪洋中漂流。殊不知,北京人却觉得外地人快要攻陷北京了,哪里还是客人。

姑娘还领着我吃炒肝,喝豆汁儿,去她家做客,听她们一家三口操着纯正北京话,互相挤兑。也是在那一年里,我觉得北京很有趣,它把这么多水火不容的东西一股脑儿都揽在自己的怀抱里,变成了一个可以接纳任何人的地方。她迅速打消了北京于我的冷漠感,以一个地道北京人的身份,用最热情直接的方式让我确定,这座城市可以交到朋友并且似乎也愿意留我下来。

后来姑娘失恋,与前几次的皮外伤都不同,这一次好像伤筋动骨。她突然学起了法语,说要去法国上学离开北京。她经常跑来找我,拿着一本书读法语给我听,不听还不行,光听也不行,还得认真听。她一直疯疯颠颠,偶尔出去旅个游,还会传来一张照片,是外国帅哥。配的话是:帅吧,我搭讪来练法语。这样一出出折腾下来,我更不会把她的话当真,觉得她学法语这事儿,也就是三分钟热度,看起来荡气回肠,其实居心叵测。却不成想,就一年的自学加上课,她竟然小宇宙爆发,不光是通过了考试,还拿到了奖学金。我还没怎么反应过来,她就坐上了去法国南部蒙彼利埃的飞机出国了。临走的时候,她说,北京似乎也不是从前那个北京了,北京不留她,北京的人也不留她,她走了。她突然诗意起来让我很无所适从,我什么话也没说就看着她进了安检口。她走了之后的一小段时间我很迷茫,觉得我更没有资格被北京这座城款待,会不会有一天我也缝缝补补失落的心,拖着来时的行李,退回到更有把握的地方。

友情有的时候很坚固,有的时候很脆弱,机场的依依不舍维持了几个月的超高热度,慢慢从联系减少,变成不常联系,再到几乎不联系。现在想,也不知道是因为我在北京越来越忙,还是她在法国交到了新的朋友。这样过了两年,八月的一天我突然收到短信,“我回来了,快出来见我。”

我们约在宝钞胡同里的小烤肉店里,我过去的时候,她穿着绣花小布鞋和盘扣白衬衫坐在里面,已经点好了肉和酒,正举着小化妆镜补妆。我心里突然觉得有一块很紧绷的地方松懈下来,特别踏实地想,她还是这副德行,真好。本来想听听她说说法国,结果一晚上都听到她一直在说,还是北京好啊,我真想北京。吃完了饭,我们俩出来溜达,外面高壮的槐树上传来蝉鸣,胡同口的西瓜摊子上放着开了瓤的大西瓜,卖西瓜的老大爷一直拿着扇子来回来去的扫苍蝇。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了见了阔别已久的朋友,我突然也发自内心地觉得,也许这才是北京。北京当然不仅仅是钢铁森林,它骨子里充满了沉淀过后的生活感,让人沉得住气,让人变得成熟。

不知道多少次,我都举着相机兴致勃勃想去拍拍北京。落到实处,竟然不知道应该从哪一方面下手。是钢筋铁骨快速而冰冷的国际都市,还是神秘美丽阳光灿烂的古老京城。究竟哪一个是它应该有的样子,哪一个是它真正的脸孔。

任何在北京生活过,或者生活着的人,大概都说得出一段和北京搏斗的故事。也都不会少了,一个人躲起来默默流泪舔舐伤口的夜晚。

来北京后,我搬过四次家。

刚来北京的时候,我们两个人住在加上公摊面积五十平方米的小房子里。租在东三环和东四环之间,就是我前面说的那种巨型小区中,鱼龙混杂。中介带我们看房子,一进门我倒吸一口气,想到小,却没想到竟有这么小。我的那台钢琴完全变成了累赘,我走在房子里根本不知道应该将它摆在哪里。这让我有点儿沮丧,仿佛在北京这种现实世界里,弹琴这样的浪漫事儿还没有资格琢磨,完全没有什么存在价值。我住的楼层的声控灯坏了,我们的那间在走廊的最深处。晚上回来的时候,打从电梯出来,外面一片漆黑,我都要壮着胆子唱着歌一路快步走进去。即使是这样一间房子,也租价昂贵。为了付这吓人的房租,我们开始把所有的心思都扑在赚钱上,没日没夜地拍照修图。早晨很早就出门,晚上很晚了才回来,我和导演(我老公,这样叫习惯了)开玩笑说,我压根儿就不知道白天咱们家长什么模样,因为从来没有见过。

我妈第一次从老家来看我,带了一个大型吸尘器,有点儿像外面酒店里那种清洗地毯的家伙,只是样子精致一些,说是很好用,还可以消毒除菌,所以她买的时候,也顺便给我买了一台。我一看就傻眼了,老太太是把我的居住条件想得多么优越宽敞,竟以为我会有空闲的地方放一台这样的庞然大物。结果住了几天,等她要走的时候,默默地就给拎走了,上了动车,给我发了一个短信:看样子也放不下,你们家都堆得差不多了,我还是拿走得了。

当年一有空,我们的休闲娱乐项目就是逛宜家,随处都是可供休息的地方,有免费空调吹,还有冰激凌和可续杯的饮料喝,简直是一个完美约会场所。看着里面的家具摆设,我忍不住憧憬这个买回家那个买回家。导演也不敢接话,我说完自己就觉得是废话,有钱买也没地方搁啊。整个房子,放了床、衣柜、沙发、钢琴、茶几,连转个身都困难。

有一次,我买了一条活鱼回来杀,鱼从我手里滑走,直接蹿进客厅里,带着腥味血污鳞片和脏水翻来跳去的,把小小的客厅弄得乱七八糟。我为了抓它,跳出去,结果脚趾撞到椅子腿,用力过猛,脚趾甲盖翻起来一半,疼得整个人一激灵,连叫都叫不出来,就直接倒地。我看着一分钟不到的时间里就被搞得像车祸现场一样的屋子,一种强烈的郁闷感油然而生。

恰好这个时候,导演回来了。他一进门就看到我坐在地上,脚上流着血,鱼就在脚边扑腾。还以为我受了什么大伤,把包一扔就跑过来问我怎么了。我脑子一团乱,说鱼跑了,把地板弄脏了,把沙发也弄脏了。我不想拖地,不想洗沙发套,我还撞到了脚趾,我觉得北京没法待了,我要走。导演当时又心疼又好笑,说你坐着,我来。我就板着脸盘着腿坐在地上,看着他给我的脚趾上了药,把地板拖了,沙发套拆了塞进洗衣机,把鱼拿进厨房。他平时不怎么做家务,所以做这一切的时候格外手忙脚乱。他风卷残云地收拾完,出来拍拍手,说,报告首长,收拾完毕。您还能走不,能走的话咱们出去吃吧,今天不做饭了。半个小时过去,我的怨气早消了,想到刚才无厘头的各种片段,也绷不住笑起来。那个瞬间,我突然觉得,有时候,这共患难共困苦的北京也没那么糟糕,它让一些情感微微发酵,变成酸奶一样的东西。为什么像酸奶,因为比牛奶还要更好一些。

也许是我生活圈子的原因,周围充斥着形形色色的文艺青年,身边的朋友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地把在北京的日子过得不富有却也不寒碜。有一个朋友家比我家还小得多,只有三十平方米,况且按北京的公摊,说是三十平方米最多也就二十五平方米,是个小开间,进门左边厨房右边厕所,抬眼就是床,床边摆了张小桌子。一进她家,就是满眼的红色,墙边立着古筝,落地灯上缠着从外面捡回来的形状美丽的树枝,桌上摆着笔墨纸砚。那个小区是灰色的老楼盘,外墙斑驳地落下了一大块一大块的墙皮,电梯里也脏乱,电梯壁上被人写上了各式各样的小广告。谁也不会想到,这样灰暗庸俗的小区里有一间优雅的小房间,跟随着主人长成了这样。我们一群人在她家聚会,就着花生米喝酒聊天。她从家里各个角落凑齐了几个酒盅,还在小灶台上煮了盘速冻饺子,热乎乎地端上来,剥了一头甜蒜倒了碗醋。几个人,喝着酒,就着落地灯的微弱灯光互诉衷肠。在北京还有一个极大的好处,就是你总是很容易地就能找到一群人,你们互相听得懂彼此的话。互相体谅彼此追求的自由和张扬,也很坚定地守住自己的文艺梦想。那个时候,我们聊起过北京,纷纷追溯起自己是缘何来到这儿,宁愿过着蜗居的苦日子也不想离开。

我跟他们聊起我们的车。因为后来攒了些闲钱,我觉得导演的工作没有车不行,狠狠心买了车,再一次花光我们俩的所有积蓄。我们的车是大红色,最土最艳的那种大红。每一个见到的朋友都忍不住问,你们俩怎么会买一辆如此妖艳的车?没想到你们俩这么重口味啊。买这个颜色是导演坚持的,他算了一下保养费油费和停车费,觉得太昂贵。买一辆红色的车子,就可以空闲了跑跑婚车,赚些外快。刚买车的至少半年里,每个周六周日一大早,他就出门,晚上回来的时候就挑一挑眉毛说,就走一趟,油费有了,多划算。然后手一挥,丢给我一包喜糖。大家听了都唏嘘不已,我们自己回忆起来,却并不觉得心酸,那段时光反倒特别真实可爱,两个人跌跌撞撞地向前走着,始终也没有弄丢彼此和自己,真的挺好。

买了车之后,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在晚上开车出去转一会儿。风从摇下来的车窗缝里灌进来,兴许是速度让空气带上了区别于城市的野生的味道。还有一些浅浅的花香隐隐约约,所有林立的高楼都变得楚楚动人。这座城市开始吐露它的另外一面,舒缓而慎重地和你再贴近一些。

有一次拍摄,我去一家杂志社开会。会议里一个小助理被编辑骂得狗血淋头,那姑娘头发微黄带卷,已经快冬天还是倔强地穿着裙子,脚下踩的小靴子被擦得锃亮,露着大腿,妆容化得很精致,全身上下都充满了迫不及待想闯进北京来的固执。她被训得很委屈,嘴巴瘪瘪的一直紧紧咬在一起,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却倔强地不肯掉下来。编辑也似乎有些小题大做,批评里带了私人情感,要把在这大楼里曾经受过的百样委屈,报仇般传播下去似的。我作为一场小而化大训斥的目击者,变得尤其尴尬。我悄悄地将眼光尽量看起来自然地看向窗外,外面的树顶都已经泛起深黄,风一起,叶子就大堆大堆地落下去。又是一年季节更迭的时候,有很多人裹着围巾戴着口罩提着麦当劳的早餐行色匆匆。CBD的行人们都把自己打理得很好,哪怕仅仅只是一个小白领。你看不出别人背后的辛苦和不堪,似乎谁都是轻松自由的。也许是,又也许不是,所有人的理想之路都不容易,所有人都努力做出看起来得心应手的状态。似乎,北京已经完全接纳了自己,自己也已经彻底融入了这座城。

我去过很多个可以被一个词语,或者说,起码可以找到一个词语用来作代表词的城市,可是这一套放在北京这儿,就行不通。北京似乎从来没有被定型过,它不是温柔的琥珀,没有被柔软的油质封死。它一直是流行的,甚至是波涛汹涌的。每天总有翻船触礁的故事在发生,每天也总有新的灯塔亮起。

我有一个三十多岁的编剧朋友,一直在北京熬生活,说是熬都不够级别,简直就是苦熬。他常常都在写写写写,却永远没有进账。我看过他写的东西,实在是有趣生动,每一个小人物都带着可爱的弱点坚挺地挣扎在生活里,不明白为何总被埋没。我们曾经一起在下雪的冬天,集合了一群人走路去天安门看升旗。天亮起来的时候,他说,来了北京这么多年,也没有看过升旗,今儿看一次,也可以安心回老家了。我们都很错愕,他苦笑着摇摇头说,哥真的撑不下去了,革命尚未成功,弟弟妹妹们接棒努力吧。原本斗志昂扬的升旗被我们看成了离别的悲伤故事,谁也不愿意看战友撤退,就好像告诉每一个人战斗的失败率又一次提高了。那天凌晨的状况随后就有些失控,大家陆陆续续表现出自己也不想留在北京了,还是回家好,或者去些节奏缓慢的小城,开个小咖啡馆小旅舍休闲度日。要不就去流浪?话题被扯开很远,一个混迹北京的“老人”的离开引来一场小小的风暴,动摇了好多原本就不够坚定的人心。我心里也隐隐地觉得可惜,除了可惜他付出的好年华,更可惜那些生活在他笔下的分明已经活了的小人物。如果那些都不能使他留下,那究竟什么才是这里的敲门砖。

总是看电影,谁曾想生活比电影还像电影。车票都定下来,散伙饭也吃了,房子也退了,行李也已经打包好寄走了。他的剧本却突然被人买了,收入不算太丰厚,但也绝对是一票大活儿的酬劳。这家伙疯了一样地打电话给我们每个人,说请预备好沙发准备迎接他租到房子之前的蹭住,语调抑制不住的兴奋:“老子真不想承认,但怎么有种梦想实现的感受!”我们个个嘴上说着嘚瑟,你赶紧滚吧,心里却都蓬勃起来。北京就是这样,它有时不怀好意地耍你一次,有时也呵护着你的才华和精神。

有一段时间我迷恋上用一个固定的行为,把生活变得有节奏,于是我开始了慢跑。北京没有什么好的慢跑环境,你只能在汽车鸣笛的街道边围着居住区跑起来。因为时间分配,慢跑的时候往往都是晚饭后一小时。我选了一首很应景的歌,是反光镜乐队的《晚安,北京》。我从只能跑三千米,到五千米,一直在听这首歌。

你听是什么声音来来回回旋转

你说你从未那么完美

直到遇上并不完美的我

在千万遍重复的麻木茫然之后

留下的又是什么

是真正让你感动的

打开装满回忆的背包

就算翻来翻去得到只是苦涩

哪怕永远的只是落魄

谁怕穿越那未知的峰

别哭在被冷落的时候

就当仍然在三月的风中走过

写下生命的每道彩虹

遗忘 迷茫

你抛弃了温暖的臂膀

只为填补那空白的梦

在一段一段充满悲欢交错的背后

我想说

晚安 北京 晚安 曾经

孤单的身影从未真正安静

晚安 北京 晚安 曾经

何时再听到你的声音

那将是最完美动听的歌

那是来北京已经快两年的时候,生活也不再捉襟见肘,所有的东西都有点儿面目祥和起来。这首歌的词儿写得真好啊。谁怕落魄,谁怕未知,我们都看得见彩虹。

我有一位白领的天蝎座好友,是个做事雷厉风行的女孩,说话很快,走路也快,步子迈得也大,笑起来声音很爽脆。平日里,我们从来不会像其他的女生好友一样,成天说些温柔安慰的体己话,倒像是武林酒馆里遇上的剑客们,只聊江湖不谈儿女情长家长里短。她是安徽人,和导演是老乡,大学毕业后来北京,进了外企。我有时候收到一些工作上的英文合同,专业词汇太多,怕看漏什么,就拜托她帮我看看。不用半小时,她就回四个字,靠谱可签。她常常随随便便地说一些工作里受到的委屈,听着暗箭重重特别惊险。她三言两语概括完了,就话锋一转地说,不过也还好,我很努力也挺快乐的。她身材很好人也漂亮,总能把没什么意思的职业套装穿得神清气爽。我也很少看她穿便装,头发也总是扎起来。逛街的时候她也心不在焉,因为一个月只有八天可以穿便装,连买衣服的兴趣都降到最低。有一回我病了,高热不退,发在朋友圈里。她提着瓶可乐,拎着块姜就直接来我家敲门。进来什么也不说,就直接奔进厨房里开火架锅,开始煮糖水。煮了一大碗,提着我的脖子灌我喝下去。摸摸我的头说,你什么时候能学会照顾好自己啊。我做的是自由职业,常常一件破长褂,一条破洞牛仔裤,踩着双布鞋去和她吃晚饭,看着她精致地跟朵花儿一样坐我对面。猜想旁边桌的人看起来,一定可以进入别人心中最不搭调闺蜜排行榜。

我们俩一起去看过一场演唱会,她穿了便装来,头发也放下来,松松地辫了一条麻花辫,歪在肩膀上。背着个双肩小书包,跟平时判若两人。我们俩跟着整场演唱会唱了两个多小时,嗓子都快冒烟了。快结束的时候,她突然对我说,谢谢有你,你知道吗,我觉得累的时候就会想,还有人像你一样活着,就觉得这个世界也挺好的。有我这样的,有你这样的,才不无聊。我平时就是主张一定要把日子过成一首诗的矫情鬼,张口闭口说点儿煽情的从来不在话下。但那次,因为从来没怎么听过她说感性的话,突然听到,反倒不知道该做何反应。演唱会结束已是深夜了,我们融在人流里往外走,要走出两条街才是方便拦出租车的地段。

北京的天空从来不好,白天也没有什么云,像脏了许多年没有擦过的旧玻璃。晚上更是乌黑一团,我们俩慢慢走着。我问她,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北京吗?因为在很多地方,只有一种人,大家都长着一样的脸干着一样的事过着一样的生活。但是在北京,有好多好多个人,每一个人都不一样,你活你的,我活我的。但又仿佛是共通的,谁都懂谁似的。老有人说,在北京多孤单,大城市里人情淡漠,心灵闭塞。其实在北京才不孤单,至少有一半的人,灵魂没有枯竭,一直奔跑在路上。

去年,她嫁人了,也在北京买了房。我陪她去试婚纱,她穿着纱质修身的婚纱从试衣间里走出来的样子真是美得不能再美。我说我给你拍张照,指挥她站到光线好的窗边。她站过去,看着窗外说,买了房子要还房贷压力好大。又说,不过马上要有家了,而且我要结婚了,挺好。又说,我们应该都会留在北京不离开了吧。我想了想还没开口说话,她好像也不是在等我的回答。自己又说,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离不开这儿了。

我却不像她那样可以尘埃落定地说一句,大约是离不开北京了。

但北京送给我们梦境和风雨,也孕育友谊与爱情。它是多么有趣,我想不出还会有哪座城市像它一样复杂而简单。它教会我们可以哭,但不要绝望。可以委屈,但不要绝望。可以离开,但不要绝望。总之,就是不要绝望。这样多元的一座城里,活着多元的人们。他们统统都有自己的故事,他们都曾坠落深渊,也都没有死去,不仅没有死去,还认认真真站起来,重新发起光。但我也不可避免地在离开北京的时候,开始想念北京。很多次,回到出生的城市,待不了多久,就开始不习惯。北京的一切,像隐形毒药一样让我中毒。直到今天,我仍然不觉得我融入了北京,也渐渐明白,你可以用任何面貌生活在这里。因为你总会在离开这儿的时候,想念在北京这座城里的自己,哭哭笑笑起起落落间,觉得每一条血管里都开始流淌年轻的血液。只要待在这里,就永远不会老去。

现在住的房子是我来北京之后搬的第四次家,已经住了快两年。房子养出了脾性,终于有了一些家的感觉。

最近我在家里定制了一张很大的桌子,两米长。当时和定制的师傅说我要两米,他说你放哪儿,我说放家里。老师傅很吃惊,问我干什么用的。我说,吃饭,聊天,看书……大概也就这些吧。老师傅一个劲儿地摆手说,家里不要放这么大的桌子,碍事,再说哪里用得着这么大的桌子。我早就打定主意坚持这个尺寸,耳根子很硬,最后终于还是依我说的做好了。老柚木的材料,涂了原色清漆,线条也做得很温润。虽然几乎占满了整个客厅,我还是觉得很开心。从前看过一句话,说人年轻的时候,总有那么一段喜欢群居的生活。我光是看着桌子就能想到,一堆话投机情相合的朋友家人,围成一团,聊得酣畅淋漓的场面。

我在家附近新找到一个很大的超市,晚上从超市买菜回来,进了电梯,同楼层的老奶奶看我的袋子估计是忍不住了说,小姑娘,超市的菜不新鲜的,离咱们这小区很近就有一个大菜场。我一听乐了,隔天休息,立刻约了老奶奶第二天早上赶早市,让她带我去认认路,摸摸门。第二天我一进去就觉得舒坦,偌大的空间里充满了泥土雨露的清新气味。菜市场里总有一个城市最亲切最居家的一面,老人们谨慎地挑选,菜贩们一个劲儿地叫卖。那些挂着露水的菜啊果子啊,比任何美好的风景都水灵,几乎可以弥补一个无法睡懒觉的早晨。我买了好些回来,都洗好泡在凉水中等着。

晚上就有朋友聚会,做一桌子菜,都多放辣椒,配冰镇啤酒,是欢迎新的朋友来北京的饭局。我在厨房紧锣密鼓做菜的时候,想不明白是什么时候,我们已经扎根在这里,做起了东道主,欢迎起初来乍到的探索者。他从南方来,兴奋而激动地说北京好干,一大早起床鼻子生疼,用手搓一搓恐怕会流下鼻血来。语气里没有一丝抱怨,全是新鲜的体验。客厅里的窗帘被拉开,我住在25层,能俯看到一个很完整的城市夜晚。他指着外面说,哎呀!那是传说中的“大裤衩”吗?央视的大楼就立在不远处,安静地站成一个巨大的黑影。

我怎么才能表达我多么希望这章的结束,文艺而又深刻。但有趣的是,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一个合适的结尾安在描写北京的文字里。北京的尽头在哪儿仍然没有人知道,好像也没有人真的打算去落实一下。我只知道,北京对于身在其中的人来说,绝不仅仅是一座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