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假疯子凶杀案 » 假疯子凶杀案全文在线阅读

《假疯子凶杀案》第二卷(假疯子凶杀案)第四节

关灯直达底部

零荒矶满太郎被杀案被告猿渡卯平精神状态监定书

监定事项 关于荒矶满太郎被杀案被告猿渡卯平,请求监定其本案犯行当时(昭和四十年八月二十五日)的精神状态及现今精神状态。

一、犯罪事实:

被告于昭和四十年八月二十五日约下午六时,在文京区本乡弥生町××号路上,突然袭击同区曙町××号金融业荒矶满太郎(六十二岁),以短刀刺后者背部,继而骑在倒地的后者身上,刺伤其心脏部等五处,使其因出血过多而于同日同地致死。

二、监定人直接调查所得事实:

家族历(从略)。

本人历——被告虽无特别发言,唯经查其小学、中学、高中成绩均良好。高中二年时曾罹肋膜炎,休学约六个月。被告家庭因亡父在世时从事裱褙业,家计颇丰,故被告得就读某私立大学经济学系,曾期望将来入公司或银行服务,嗣因父亲死亡,不得已于大二时辍学,承继家业。

昭和三十九年二月,顾客委托之裱褙工作,因失慎而告失败,被请求赔偿,因乏经济余裕,遂向被害者荒矶满太郎以高利借款七十万圆。其后生意清淡,家计困窘,苦无偿还之力,从此郁郁;据其妻安子供谓,约从其时性格稍变。次(昭和四十)年三月前后起不眠症加剧,食量少,乱掷器物,有时食物须洗过多次始肯吃下,行动渐见不同寻常。虽曾接受妻劝告到某精神医院就医,未见治愈,有一次还坚称警察即将来逮捕他,也曾猛扑路过警员。言语亦开始不明了,答非所问,有时似有幻听,喃喃自语,亦曾忽然离家出走,亦不知前往何地。

据其妻安子陈述,其症状未曾增进时,于昭和四十年二月间,被告曾向妻子说:我十九岁的时候,有一次在池袋的酒吧和小太保打架,被架到外头,遭樱木棒殴击。那时曾昏迷了一阵子,回家后也不敢向双亲说。如今头痛,想是那一次负的伤成为后遗症再发的。说得很是苦恼的样子。

其后,被告有时晚间外出即两天三天不见人,回来后问他哪里去了,答说受美术商苍古堂委托做一件工作,先去商洽,并住宿在该号,或说在友人家住,均属谎言。有时突然向妻说有朋友来访,快去开门,也都非事实。被告之妻尚供述被告对被害人丝毫未怨恨,且常表示:非快一点还钱,便对不起人家。

从八月上旬起,症状益见严重,终于演变成行凶,杀害荒矶满太郎。

三、现在症状:

被告甫被引进诊察室,立即在椅上落座,匆忙但若无其事,亦未向监定人稍示礼貌,但似有窥伺周遭状况之意。乍看,被告身材矮,圆脸,相貌不俗,年齿相当,头发则蓬松,衣着稍乱。血色略见苍白,唯双唇红润;表情似迟钝,但交谈间时而发笑,时而发怒,时而涕泣。唯表情不见深刻状。予人不自然感觉。眼多半半闭,几乎未曾睁开。坐定后见几上有杯子,即要求喝茶,亦曾要求香烟。有时双手举到火钵上,俯下脸就火,行动悉不符常轨。然似不无故意为之之处。不停地喃喃自语。语无伦次,无法索解,但知大体而已。其内容少变化,且屡闻反覆。

问其记忆、知识、幻觉、妄想等病态症状及有关本案的事,值答非所问,且不连贯情形亦如上述,藉对话以测定其知能等,极感困难。

其次为查其记忆情形,询问过去情形,几不得反应,其间他的容貌茫茫然,初无紧张迹象。闻其自言自语内容,有:“森罗万象,我全看得一清二楚。夜里电灯点点,美术商和朋友们都来了。苍古堂的画真不少呢……老爸虽然是裱褙师傅,却是艺术院的会员。竹内栖凤先生好疼我。油画都太糟,非加以扑灭不可。”(谈话中多闭目)

他的独白里似有幻觉、妄想口吻,就此询问,回答如次:

“是听到怪声吗?”“朋友来了,经常在聊。”“那是谁?”“丰田啦,渡边啦,木村啦……”“他们都是干什么的?”“老同学啦,美术商啦,裱褙师啦……大家在商量要把画坛消灭掉,画坛太坏了。我手下弟兄们大约有一百人……他们会带钱来,可是都给小偷偷走了……如果去栖凤先生那里,他会给我两千圆。要我当秘书什么的,可是我不想干。”“怕拿毒药给你吃吗?”“会。掺进好多种东西。”“谁?”“人。为了夺财产。他们抢去我的财产三百万圆。(哭泣)”“栖凤先生还在世吗?”“他好得很。有一次,和富冈铁斋先生下围棋,他刚好来了。”“你知道铁斋先生的寒山拾得吗?”“他是俄罗斯人。”“你认识俄罗斯人?”“有。杜思妥也夫斯基。”“知道拉斯哥里尼科夫吗?”(无言)“在哪里碰到杜思妥也夫斯基?”“我去俄罗斯的时候碰到的。托尔斯泰也在场。两个都是好好先生。”“喜欢文学吗?”(无言)“马克思呢?认识不认识?”“他也是俄罗斯人。在火车上碰到的时候,给我俄罗斯烟草。”

问有关这次案子,回答如次:

“你有官司吗?”(无言)“你不是刑案被告吗?”“不。”“不是有很多凶杀案吗?”“现在没有。刑法是不合理的。”(然后是一大串自语)“认识荒矶满太郎吗?”“保险公司的外务员吧。”“不是搞钱庄的吗?”(好像在苦思。无言)“向他借过钱吗?”“我已经大彻大悟了……是日本第一的裱褙师傅了。不久我会当上艺术院会员。以前人家就劝我了,可是我每一次都拒绝……因为想当的人太多,都在活动。这次我可要当了。”“什么时候?”(闭目考虑。不答)“是不是常常和荒矶满太郎一起去吃馆子?”“我必需快一点把栖凤先生的画裱好。他的作品已经积压太多了。(以下一直反覆同样的话)”

四、犯行后被告行动:

被捕收押在拘留所内,一进去即有异常举动,除原籍、住址外,均不记得,其余一概不答。时而涕泣。但似亦有可疑之处。出庭后高声喧闹。吵闹、吼叫、哭笑,有时则似在祷告。

五、考察:

目前症状——思想散漫,欠缺统一的思虑,且因不肯多作答,以致无法检视真实记忆。问诊时,似不无故作无知、答非所问之形迹。喃喃自语不断,对所问多不回答,尤其出庭后上述症状更甚,故其精神异常似不无模仿狂人之处。其目前所呈示症状,虽然尚难排除诈病之可能,然以全精神状态言,似未可悉皆归诸诈病。

现在,被告思路欠缺脉络,理解、判断、感情均有显着障碍,亦乏辨识是非善恶之能力。应可视为法律所称之心神丧失状态。

据此,监定如后:

监定主文:

一、被告自本案犯行约一年前起,罹患精神分裂症。

二、被告在本案犯行当时(昭和四十年八月二十五日)的精神状态,欠缺是非善恶之辨识能力。

三、现在精神状态,处于精神分裂症的兴奋错乱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