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凤双侠》后记
《龙凤双侠》是我近两年中出版的第四本小册子,也是我学习创作武侠小说的处女作。
一九八四年夏秋,我先后在广州、武汉参加了全国历史小说,通俗文学作者笔会。会上,与会的同志兴致勃勃地从近年来国内兴起的“武打片热”,谈到武侠小说兴起,提出了武侠小说也是社会主义文艺园地的一朵花。回沪以后,我向报社领导汇报了会议概况,报社领导对我说:“我们的晚报也可以登一些格调较高、情趣健康而情节曲折的武侠小说。并建议我尝试一下。是时,我手头并没有现成的作品。于是我想起香港《武侠世界》上的《虎山行》(片断),便决定在此文的基础上,根据晚报连载小说的特点进行再创作。
《虎山行》系香港著名武侠小说家欧阳云飞先生的作品,它着重塑造了一条龙石恨天这个大侠形象。但小说篇幅很短(仅我读过的而言),原作中既没有交代故事发生的时间、背景,又缺少尾声与人物结局。从而,我根据国内读者的阅读习惯,重新构思、创作。在创作中,遇到的第一个问题是:故事究竟发生在什么年代?原作中仅仅提“神武镖局”押送一批货到“鲁西东昌府”一事,未及其他。我记得《水浒》第七十回中曾写过卢俊义攻打东昌府受挫,可见宋朝时已有东昌府了;但一考证,我发现了施耐庵犯了一个“想当然”的笔误。东昌府的地名本始于明朝。明初,山东聊城才改名为东昌府。就“镖局”这个词而言,在我国小说中始现于宋朝,但它的真正兴盛却又在明末清初,鉴于此,我将小说背景定于明束。书中人物除石恨天、罗四海、冷小凤系原作所有外,其它人物与情节,我都重新进行了设计与调整。初稿写出五万多字。取名《龙凤剑》,署名文中侠,一九八四年十二月九日起在《新民晚报》连载,为时近两月。
《龙凤剑》刊出后,竟料所不及,收到各地许多读者来信,给予热情鼓励,并希望出单行本。曾有几家出版社先后与本报联系拟予出版。继而,我在听取一些专家和读者的意见后,对作品又作了进一步的加工润色,增补了万余言,并易名为《龙凤双侠》。承蒙江苏人民出版社热情支持,并用“图文并茂”的形式出版。
这是一篇尚不够成熟的武使小说习作。不仅因它是我的武侠小说“处女作”,且因当时晚报的连载小说闹饥荒,“等米下锅”,我只得斗胆写,聊应“无米之炊”。时间较为仓促,又不能不受连载版面的约束,一些章节不可能详尽地展开。在连载过程中,曾出现过几次笔误,幸有热情关心我的高明的读者来信教正,得以圆了其说。《新民晚报》社长赵超构(林放)先生已七十六岁高龄,十分关注连载的《龙凤剑》,不辞辛劳,逐章审读,除给予热情地肯定外,并极中肯地和我交换了修改意见。本报副刊部的秦绿枝、康济、刘开明、白子超诸同志都提出过有益的修改意见。绘画作者系上海画坛擅长画古代人物画的中年画家韩敏与其子韩以昕同志,他们以多彩的画笔为拙作大大增辉,借此,一并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