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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常识》行商和坐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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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商指没有固定经营地点,往来各地进行商品买卖的商人。广义的行商有四类:一类为远距离贩运的商人,也是最早出现的商人,《尚书·酒诰》记载“肇牵车牛远服贾”,说明他们从事的就是长途转运贸易;第二类指经商并兼营运输,《世说新语》记载,南北朝时已有“乘估客船”,即指载客的商船;第三类指近距离贩运的商人,也称为“贩”,主要指中、小商人,明嘉靖《江阴县志》说“其本少而贸易百里内者,谓之贩”;第四类为游动贩卖的小商小贩。

坐贩指拥有店铺,在固定地点进行经营的商人,其产生迟于行商。也可划分为四类:第一类为经营商品的商人,可专营或兼营,其中以杂货店分布最广;第二类为经营饮食、旅店等业的商人,其出现时间较早,《韩非子》即载有“逆旅之父”的词语;第三类为经营塌坊的商人,塌坊是为客商存放物品的场所,商人通过收取费用牟利;第四类为钞引的商人。钞引是政府按一定条件发放的领取和贩运不能随意自由买卖的商品(如盐、茶、矾等)的书面凭证。商户可买卖钞引或领货自营。

(单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