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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中天中华史:禅宗兴起》第二章 阿拉伯 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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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632年6月8日,伟大先知穆罕默德在麦地那与世长辞回归安拉,这让许多人六神无主。的确,伊斯兰教由传创而确立,一半因为穆斯林相信安拉的启示,一半也因为穆罕默德的个人魅力。现在,先知已经归真,安拉也不再派遣使者,没有了主心骨的芸芸众生将何去何从?

这是一个严峻的问题。

首当其冲的还是谁来接盘。前面说过,自从穆罕默德率众迁往雅特里布,乌玛就逐渐取代了原来的氏族和部落。先知归真时,这种政教合一的新社会组织究竟应该定位为穆斯林社团、伊斯兰公社还是麦地那国家,就连后世的历史学家都莫衷一是,更不用说当局者迷。但是谁都清楚,乌玛就像海上的帆船和路上的商队,需要舵手和领路人。

新的制度必须被发明出来,这就是哈里发。

哈里发(Khalīfa,又译海里凡)的本义,是继承者和代理人。乌玛哈里发的全称为Khalīfat Rasūl Allah,意思是“安拉使者的继承人和代理人”。这可以说是相当准确和严谨的表述,因为他的任务是加强团结和巩固政权,继续先知的神圣使命,但不再有接受天启的权力和可能。

最早的四任哈里发是选举产生或被拥立的,史称“四大正统哈里发”。他们被选中的原因各不相同,但事实证明选择并不错。在短短不到三十年间,四大哈里发不但统一了阿拉伯半岛,还征服了叙利亚、伊拉克、巴勒斯坦、埃及、亚美尼亚和利比亚,将拜占庭帝国的大片土地都置于伊斯兰的旗帜之下,甚至干脆灭亡了波斯萨珊王朝。[22]

这可真是非同凡响。

光荣归于真主,哈里发也功不可没,尤其是征战最多的第二任哈里发欧麦尔(‘Umar)。实际上从统一了半岛的首任哈里发阿布·伯克尔(Abū Bakr)开始,乌玛就不再是社团或公社,而应该称之为“哈里发国家”。不过,这个国家虽然已经具有对外征服的帝国特征,却没有世袭的皇帝。他们的版图之大有如秦汉,权力的交接却类似于尧舜。这当然难以为继,哈里发国家也迟早要变成阿拉伯帝国。

革命几乎注定要发生。

麻烦则由来已久。事实上,前三任哈里发并没有得到所有人的认同,一部分人坚持认为只有与先知血缘关系最近的才有资格担任这一职务。他就是阿里(‘Ali),穆罕默德的堂弟和女婿,先知之女法蒂玛(Fātima)的丈夫。

拥护阿里的人被称为什叶(Shi‘ah)派,意思是追随者或阿里党。对立面则叫逊尼(Sunni)派,意思是遵守逊奈(Sunnah,先知的传统和榜样)的人。逊尼派直到现在也仍是多数派,人数多达世界穆斯林的十之八九。两派当然也有教义的分歧,但最早的分歧起于谁当哈里发。

阿里也终于等到了机会。武则天被立为皇后那年,也就是公元655年,第三任哈里发奥斯曼(‘Uthmān)被来自埃及的叛乱者谋杀,穆斯林的第一次内战随之爆发,许多人都参加了进来。内战中取胜的阿里成为第四任哈里发,并把首都从麦地那迁到了伊拉克南部的库法(Kufah)。可惜,他的地位并不稳固,也必须面对更强有力的挑战。

挑战来自穆阿维叶(Mu‘āwiyah)。

穆阿维叶是麦加古来氏部落的伍麦叶(Umayyah,旧译倭马亚)贵族,第三任哈里发奥斯曼的堂弟,也是哈里发国家最赫赫有名的战将之一,阿拉伯人的第一支海军就是他建立的。他的舰队曾经让塞浦路斯不战而降,让拜占庭人狼狈逃窜,最终彻底瓦解了东罗马帝国的海上霸权。[23]

实际上,尽管阿拉伯人很早就发明了三角帆船,掌握了航海技术,却只是用于商业,不曾用于战争。沙漠中的贝都因人甚至被告知,人在船上就像风暴中树叶上的昆虫。因此当穆阿维叶提出要远征塞浦路斯时,奥斯曼提出的条件是只能招募志愿者并带上妻子。这显然是怕他胆大妄为。

事实却证明阿拉伯人的帆船远比罗马人的优越。前者可以在任何风中行驶,后者在逆风时就只能依靠人工。结果是有了史称“船桅之战”的胜利,穆阿维叶也威名远扬。因此当穆阿维叶提出阿里应该为奥斯曼之死负责,并把奥斯曼的血衣作为旗帜时,阿里其实已经对付不了他。[24]

更重要的是,身为叙利亚总督并经营已久的穆阿维叶不但拥有重兵,而且老谋深算。公元657年,御驾亲征的阿里与穆阿维叶在幼发拉底河畔罗马人的旧地两军相遇,发现自己处于劣势的穆阿维叶立即使用了谋略。他命令士兵把《古兰经》绑在长矛的顶端,然后高喊:让安拉来裁决!

没有哪个虔诚的穆斯林会向真主的书进攻,申请仲裁的要求按照阿拉伯人的传统也必须接受。这就直接导致了阿里阵营的分裂。主战的阿瓦利吉(Khawārij)派失望地离开了阿里另立山头,最后还用一把匕首结果了他的生命。

穆阿维叶立即与阿里的长子哈桑(Hasan)谈判,受到追随者拥护的哈桑则同意放弃哈里发的职位。靠着丰厚的年金和特别费,他在麦地那度过了不太长的一生,并成为继阿里之后的第二任伊玛目,受到什叶派穆斯林的尊敬。

成为哈里发的穆阿维叶做了三件事:定都大马士革,建立世袭制,将政教合一的体制与拜占庭和波斯萨珊王朝的行政管理体系融为一体。这三件事,尤其是确定由伍麦叶家族世袭哈里发,使穆阿维叶成功地完成了从哈里发时代向王朝时代的过渡,他的政权当然也就叫伍麦叶王朝。

伍麦叶王朝继续着哈里发国家的扩张事业,接二连三地征服了突尼斯、阿尔及利亚、摩洛哥和西班牙,中亚细亚各国、阿富汗和印度北部也落入其手。公元732年,也就是唐玄宗的开元二十年,阿拉伯军团的刀锋所向距离巴黎甚至已不到160公里。如果不是遇到号称铁锤的法兰克王国统治者查理·马特,他们还不会停下几乎无法阻挡的脚步。

至此,伍麦叶王朝已经建立了一个横跨欧、亚、非三洲的世界性大帝国,把地中海变成了自己的内湖,尽管这“内湖”原本是罗马人的。但是现在,东罗马人却只能在君士坦丁堡望洋兴叹,勉为其难地守住那半壁江山。

穆斯林的军团却继续挥师东进征服了塔什干,并在怛罗斯城(今哈萨克斯坦江布尔)大败唐帝国名将高仙芝。结果是一方不再西进,另一方也不再东征,拜占庭、阿拉伯和大唐三大世界帝国遂成鼎足之势。[25]

据刘明翰《世界通史·中世纪卷》。

不过,这时已是阿巴斯(‘Abbāsids)王朝了。[26]

阿巴斯人是举着黑旗推翻伍麦叶王朝的,这让他们得到了“黑衣大食”的称号。赠送这个称号的是中国人,因为中国古史称阿拉伯帝国为大食。使用这种颜色的原因也有三种说法:受波斯文化影响,表示反叛和哀悼,与伍麦叶王朝画清界限。没错,尚白的伍麦叶是“白衣大食”。[27]

至于后来出现的法蒂玛王朝,则称“绿衣大食”。

但无论原因何在,结果都一样:伊斯兰世界的历史从此改写,帝国的中心也从接近拜占庭的叙利亚东移到原来波斯的伊拉克,起初定都库法,后来迁都巴格达。尽管无论是伍麦叶的首都大马士革,还是阿巴斯的新都巴格达,都已经远离了穆罕默德的麦地那,两个王朝还是有很大区别,以至于国际学术界普遍认为是一场超越了改朝换代的革命。[28]

革命的结果是阿拉伯帝国的盛极而衰,以及伊斯兰教更大范围的传播。这两件事的同时并存未免让人费解,其中的成败得失和经验教训却不能不深究。

那就让我们走进巴格达。

[22]首任哈里发阿布·伯克尔(Abū Bakr,阿拉伯语,下同)是穆罕默德后妻阿以莎之父,穆罕默德临终前受托主持礼拜,在位期间(632-634)汇集整理了《古兰经》,统一了阿拉伯半岛。第二任哈里发欧麦尔(‘Umar)是古来氏阿迪家族贵族,皈依伊斯兰教后影响很大,在位期间(634-644)定希吉拉为伊斯兰教元年,征服了叙利亚、伊拉克、巴勒斯坦、波斯和埃及,后被信仰基督教的奴隶刺杀。第三任哈里发奥斯曼(‘Uthmān)是古来氏伍麦叶家族贵族,穆罕默德的女婿,在位期间(644-656)确定《古兰经》的标准版本,征服亚美尼亚和北非,后在内乱中被杀。第四任哈里发阿里(‘Ali)是穆罕默德的堂弟和女婿(法蒂玛的丈夫),公元661年被刺身亡,被什叶派穆斯林尊为第一代伊玛目(与哈里发分庭抗礼的政教合一领袖)。

[23]伍麦叶,过去的历史著作一般都称倭马亚。但倭马亚系由英语转译,伍麦叶则更接近于阿拉伯语。而且对于汉语来说,伍麦叶显然更容易辨识,因此本书采用伍麦叶的译法。

[24]公元655年,穆阿维叶率领的舰队与埃及的阿拉伯舰队联合,大败拜占庭海军,史称“船桅之战”。

[25]请参看《新唐书·高仙芝传》,《资治通鉴》卷二百一十六。

[26]怛罗斯战役是在公元751年,即阿巴斯王朝建立的第二年。

[27](美国)塔比特·A.J.阿卜杜拉《伊拉克史》就称其为“象征着反叛和哀悼的黑旗”,被哀悼的则是第四任哈里发阿里。

[28]请参看(美国)塔比特·A.J.阿卜杜拉《伊拉克史》,(美国)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金宜久主编《伊斯兰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