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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中天中华史:秦并天下》第三章 项羽争雄 兵起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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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羽是跟着他叔叔项梁一起造反的。

这是秦二世元年的九月,也就是大泽乡起义的两个月后。当时,蕲县周边得到消息的民众,纷纷杀了秦帝国派来的郡守和县令,以响应陈胜,史称“江西皆反”。[1]

这时,项梁和项羽却在江东。

江东和江西,是古代的两个概念。我们知道,万里长江经过鄱阳湖以后,有一段(主要在今安徽省境内)是斜行向北的。于是,从九江到镇江,就形成了一条偏南北方向的水路。以此为界,两岸分别称为江东和江西。江东即今苏南和皖南(后来苏南叫江南),江西即今苏北和皖北(后来苏北叫江北)。古代的江西跟现在的江西毫不相干,正如古代的江南其实是现在的湖南。

项梁和项羽所在的吴县,当然是江东。

吴县就是现在的苏州,春秋时期是吴国的国都,秦代则是会稽郡的郡治(相当于现在的省会)。听到江西皆反的消息后,郡守便请项梁来议事。

为什么要请项梁呢?

因为项梁是地方豪杰,社会名流。

项梁一族原本是很显贵的。他们家世代都是楚将,因功勋卓著而被封在项,故以项为氏。项,即今河南省项城市。两千多年后的风云人物袁世凯,便是项城人。

项梁的父亲项燕,更是楚国名将。公元前224年,秦将王翦破楚,俘虏了楚王。项燕便另立昌平君为王,组织流亡政府在淮南一带进行反秦斗争。第二年,流亡政府兵败,昌平君被杀,项燕也以身殉职。

所以,项燕在楚人心目中威望很高。陈胜起义要打他的旗号,原因就在这里。

项燕兵败殉职后,项氏家人也流落民间。项梁则因为杀了人,带着项羽避仇到了吴县,并很快成为当地最有声望的人。现在天下大乱,郡守当然要找他来商量。

这郡守的打算,是要造反。

会稽郡的郡守为什么要造反,不清楚。也许,他很清楚人民对帝国和帝国的官员有多么痛恨,不愿意落得其他郡守、县令那样的下场。也许,他清醒地意识到大秦王朝气数已尽,改朝换代势在必行,想趁机捞一把。也许,这两种想法他都有。总之,这郡守决定起兵,而且希望项梁和另一个人做自己的左右手。

看来,柳宗元说秦末天下大乱,有叛人而无叛吏,确实靠不住。至少,会稽郡这位就是。而且,如果他是最早背叛帝国的,那就还是“首叛”,尽管未遂。

未遂,是因为项梁不打算让他得逞。

项梁为什么不肯支持郡守?也不清楚。也许在项梁看来,与其你造反,不如我造反。你反叫叛国,我反叫起义。恰好郡守要找的另一个人,很可能是帝国的通缉犯,此刻正躲藏在深山老林或江湖沼泽之中。

于是项梁说,你说的那人在哪,只有我侄儿知道。

郡守便请项羽进来。

结果是,项羽进来后,项梁只看了项羽一眼,项羽就拔出剑来,一剑砍下了郡守的脑袋。

众人大惊失色,乱作一团。

项梁却笑了,因为他太知道自己的侄儿是什么人。

与陈胜不同,项羽原本是有条件接受良好教育的,项梁对项羽的培养也很用心。可惜项羽对任何学习都毫无兴趣。他先是学字,没几天就不干了。转为学剑,没几天也不干了。项羽说,学会了写字,不过可以记下别人的名字,有什么用?学会了剑术,也不过战胜一人而已,不值得学。要学,就学可以战胜千万人的。

项梁想想也有道理,就教他兵法。项羽这才大喜,但同样浅尝辄止。于是就连兵法,项羽也没学完。[2]

然而项羽的天赋却极好。据说,他身长八尺余(一米八四以上),才气过人,力能扛鼎(单手就能把鼎举起来)。吴县的世家子弟和小混混,都不得不让他三分。

项羽力气大,胆子也大。公元前310年,秦始皇南巡到会稽山(在今浙江省绍兴市),项羽和项梁一起混在人群中围观。当时二十三岁的项羽看得兴起,竟脱口而出说“彼可取而代也”,吓得项梁马上捂住他的嘴巴。

这样的愣头青,杀个郡守真是小菜一碟。

项梁则一把拎起郡守的人头,同时将郡守的印绶挂在身上。印,就是官印;绶,就是绶带。秦和汉的制度,是一官一印。不像后来,新官旧官都用同一颗印。但是项梁并非朝廷命官,没人给他铸印,只好先用旧郡守的。

有了这颗官印,项梁便自任会稽郡守,任命项羽为裨将(裨读如皮,裨将即副将)。这时,旧郡守的部下和侍从百十人,已被项羽一口气杀个精光;反抗暴秦,又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于是吴县上下,都拥护项梁。

项梁起义成功。

起义成功的项梁后来做了一个非常英明的决策,那就是接受范增的建议,立楚怀王的孙子为楚王。这是他们起兵九个月后,即秦二世二年六月的事。这时,陈胜的死讯已经得到证实,陈胜部下另立的一个楚王也兵败身亡。项梁立楚怀王,就等于填补了空白,也接过了旗帜。

旗帜就是方向,旗帜就是力量。反秦的事业,从此更加波澜壮阔,声势浩大。

实际上在此之前,项梁的队伍就不断在壮大。原来分散在各地的起义部队和将领,也纷纷加入项梁的行列。其中有一些,便成了叱咤风云改写历史的人。

比如英布。

英布是六县人(六读如陆,在今安徽省六安市),本是平民。后来因为犯法受了黥刑,所以又叫黥布。英布率领的是一支土匪部队,但英勇善战。英布本人,则先被项羽封为九江王,后被刘邦封为淮南王,最后被刘邦所杀。

英布的加盟,十分重要。

但最重要的,还是刘邦。[3]

[1]请参看《史记·项羽本纪》。下引凡同此者,不另注。

[2]关于这段史实的记载,中华书局版《史记》和王伯祥先生《史记选》均断句标点为“学书不成,去学剑,又不成”,不妥。似应断句标点为“学书不成,去。学剑,又不成”。

[3]英布加盟在前,刘邦在后,然后立楚怀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