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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隐鹭鸶:《金瓶梅》的声色与虚无》佛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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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金瓶梅》采取了佛道的框架结构,无善无恶的观念随处弥漫;由于“真妄观”的确立,在一定程度上疏松了是非和道德判断,《金瓶梅》中的人物呈现出一种明显“向下运动”的迹象。且不说“参天地之化育”的言行出处,也不论经世安邦的政治情怀,即便是人伦之常的忠孝节义,在《金瓶梅》的人物身上差不多也已经丧失殆尽。

明代的谢肇淛批评它“猥琐淫媟,无关名理”[57],不为无因。实际上,《金瓶梅》中的人物主要是在其动物性的一面(即欲望的一面)展开的,有点类似于卡夫卡笔下的“类动物”。这些人物一旦被褪去了名理和道德的外衣,即迅速地滑向了动物性的生存,变成了与草木同朽的“众生”。在这种“向下运动”的轨迹中,我们很容易发现并捕捉到《金瓶梅》的叙事中所隐藏的那个“超级叙事者”。这正是历代批评者所津津乐道的那个“佛心”或“佛眼”。

在《金瓶梅》中,一方面,作者通过直接的议论或通过叙事代言人来描述并评价人物的言行(在这一点上,词话本与绣像本的作者立场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我们不久就要谈到);另一方面,作者也借助于这个“超级叙事者”,通过高高在上的佛或者仙的眼光,来打量尘世中的一切,并建立起最终的价值判断。由于这个“超级叙事者”的存在,居于“众生”地位的人,其所作所为是善还是恶,都变成了过眼烟云。

当然,这个“超越性视角”在文学中的运用,并不是《金瓶梅》独有的。举例来说,歌德偶尔也会引入这样一个类似于上帝之眼的“超级视角”,来俯瞰人间众生。他曾说,人世间的一切挣扎和奋斗,在上帝的眼中,不过是永恒的宁静而已。再比如说,对于明道先生(程颢)而言,尧舜的千秋功业,从“道”的视角而言,不过是太虚中的一点浮云过目。

但不管怎么说,这个外在的、俯视性的、超越性的视角被引入《金瓶梅》的叙事,导致了两个互为悖谬的后果。

首先,通过佛的眼光来看,人世间的功名、利禄、挣扎、修为乃至背叛,都是欲望的产物,作者依附于这个立场对欲望本身展开终极性的批判。但更为重要的是,作者通过这个“佛眼”又对人世间欲望的煎逼以及人沉湎于欲望的昏昧与愚蠢,给予了无条件的慈悲和哀怜。“佛眼”对于“人”的宽宥和悲悯,与佛对众生(禽兽及草木虫鱼)的慈悲是一样的。不用说,在慈悲的意义上,佛道对于曾孝序与西门庆这样处于善恶两端的人,一视同仁。所谓“虾蟆、促织儿,都是一锹土上人”。这也就在相当程度上模糊了是非善恶的界限。

其次,“佛眼”在《金瓶梅》中同时也形成了一种屏障和保护。正因为这个“永远正确”的“佛眼”的慈悲和保护,作者就理所当然地获得了一种正面描述欲望(特别是赤裸裸的色欲)的道德勇气。从表面上看,《金瓶梅》作者依据的是“展现——批判——超越”这样一个心理逻辑,其道德的正当性似乎不容置疑。但作者对色欲、色情和性事不厌其烦且细致入微的描述,明显超出了主题呈现的必要性。这也使我们有理由去怀疑作者背后暧昧的动机。这里的关键问题,是作者对他所批判的色欲到底是一种怎样的态度。

毫无疑问,《金瓶梅》中的“佛眼”,也是一个非人格化的视角。那么它与十九世纪以来西方现代主义小说中时常出现的“非人格化”视角,是否存在着某种共通性?

我们不妨以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法国新小说的代表作家罗伯-格里耶为例,将两者做一番比较。

在格里耶的代表作《橡皮》(1953)中,无论是暗杀者格利那蒂(罪犯),还是被杀者杜邦(科学家),或者是侦探瓦拉斯、警察局长罗伦,他们都被作者置于同一个价值层面。这些人物身上所有的是非善恶和道德优劣均被作者以橡皮擦去,一同被擦去的还有人的情感与自主性。罗伯-格里耶所采取的,是一种更为彻底的相对主义立场。在他的另一篇名作《窥视者》(1955)中,杀人犯兼强奸犯马弟雅思,与被杀者(被奸者)、十三岁的牧羊少女雅克莲,也被作者置于同一个相对主义的价值层面。所不同的是,杀人者被作者赋予了更多的“人性”——雅克莲被奸杀后,目击暴行的于连对此事秘而不宣。这个岛上的所有人,都和于连一样,得了一种“冷眼旁观”病。除了彼此间的“窥视”之外,他们什么都不愿意做。也就是说,一个美丽的少女被奸杀这件事,对他们而言似乎完全没有发生过。反倒是罪犯本人因为担心罪行败露而被捕,自始至终记挂着雅克莲。也可以这么说,正因为被奸杀,雅克莲反而在这个世界上获得了一个“关心”她的“唯一者”,有了一个“知己”。这当然是罗伯-格里耶惯用的反讽笔法。

罗伯-格里耶的这种反讽,与《金瓶梅》的“非人格化”叙事确有共同之处:两者都采取了大致相仿的相对主义立场,两者都是泯灭了是非善恶之后的“去道德化”,笔下的人物都有一种“向下运动”的迹象——《金瓶梅》中的人物趋向动物性的欲望,而格里耶笔下的人物则更趋向于客观之“物”。透过这种比较,我们似乎马上就会产生这样一种不太自信的猜测:难道说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在罗伯-格里耶笔下出现的这种“非人格化”叙事,在十六世纪的《金瓶梅》中,就已经有了某种端倪?

情况正是如此。

两者都是“去道德化”的,都滤除是非善恶,使神圣的、有着强烈道德律令及自主性的“人”向下运动,从而成为一般无善无恶的存在。从这一点来看,两者并无多大不同。

不过,假如我们要进一步追问,到底是怎样一种社会、文化和历史因素,导致了这种人物的“向下运动”?《金瓶梅》与罗伯-格里耶的非人格化叙事有着怎样的出发点、功能和效果?两者之间又存在着根本性的差异。

罗伯-格里耶的“非人格化”,可以被称为“物化”或“异化”,其哲学渊源似乎可以一直追溯到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追溯到后来被马克思多次批判过的“异化”概念。罗伯-格里耶所关注的焦点,并不是一般的道德善恶,而是当代资本主义机制所造成的普遍“物化”:自主的个人,在资本主义市场环境中,变成无目的、无立场、无情感的“物”的存在。打个浅显的比方,人成了机械传送带上的一个零部件。

当然,罗伯-格里耶对“物化”的着迷,终于造成了某种悲剧和灾难性的后果。在他的《海滩》、《咖啡壶》特别是《嫉妒》中,随着“非人格”、“客观化”和“物化”的视角登峰造极,他的社会批判锋芒变得迟钝起来,“非人格化”叙事也变成了一种精深的修辞学图解。

我们应当注意的是,罗伯-格里耶的“非人格化”叙事之所以得以建立,显然是以基督教的衰落和“上帝之死”为前提,以对基督教文化、道德的批判和质疑为条件的(关于这一点,叔本华与尼采所推动的十九世纪反理性的浪潮可以说是一个预演)。恰如陀思妥耶夫斯基所指出的那样,正因为是非善恶的决定权由上帝转交给了资产阶级法律和制度,对资本主义现实展开批判的前提之一,是必须首先质疑这种意识形态化的道德。只有依据这个逻辑关系,我们才能理解自十九世纪中期以来西方文学“反道德”、“去价值化”乃至“物化”等相对主义思潮出现的历史进程。

在《橡皮》中,罗伯-格里耶所要回到的古代精神的原点并不是上帝,而是希腊的索福克勒斯,这也从一个侧面显示出作者的宗教文化态度。

而《金瓶梅》则采取了一个完全相反的路径。作者对明代中后期的社会失控和欲望横流所感到的深切绝望,迫使他寻找能解释并安慰这种生存和文化绝望的超越性价值系统。在基督教传入中国之前,他所能找到的或许只有佛教与道教,即透过“佛眼”来打量并批判尘世的欲望。由于慈悲和哀怜,这个“佛眼”预先就宽宥了人世中的欲望和罪恶,并将人降低到“众生”的地位,一律予以同情。这就造成了一个悖论:欲望和恶,周流于世间,给社会生活的人情伦理造成了巨大的威胁和破坏,而它又是事先被原谅和宽恕的。

坦率地说,悖论式的观念和题旨,在《金瓶梅》中几乎随处可见。这既可以表现晚明社会剧变中新旧观点的驳杂与并置,同时也深刻地反映了包括作者在内的社会大众的道德困惑。这种困惑,集中体现于作者对待欲望(特别是色情)的态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