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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难忘的事和人》我最难忘的一个官僚同学——我所知道的施启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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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1949年4月12日到台湾,再过四个月,就是四十年了。四十年来,我结交台湾人无算,从贤到不肖,各类俱全。但我的生活范围很窄,所结交者,多以同学为骨干。我在台湾从台中一中初二上念起,念到台大研究所自动退学,结交了不少同学,其中尚有可记者,足资警世,老同学施启扬,便是其中之一。

我在1949年暑假后进台中一中,那时台中一中比较难考,外省子弟多去台中二中。两个学校我都跳班考取了插班,台中一中较好,我就上了一中。一中的台湾人最多,外省子弟比例极低,约占十分之一以下,我分在初二上甲班。那时初二上有甲、乙、丙、丁、戊、己六班,教室相连,同学很自然就认识了,其中之一,就是施启扬,他在戊班。

施启扬小时候长得就高高的,人颇斯文,但斯文得近乎讨厌,不知什么缘故,惹毛了外省同学陈士宽等人,结果被揍了一顿。那时我跟他不熟,直到进了高中,同分在高一上甲班,座位比邻,才熟起来。他请我去他家玩,也来我家。他为人少年老成,像个小大人,脾气虽好,但也喜欢争辩。我那时知识成长已经极为快速,在班上喜放厥词,颇为张狂。当时班上同学很吃我不消,王文振甚至写匿名信丢在我书包里痛骂我。不过我的张狂,纯是知识上的,只是恃才傲物,但不傲人,所以人缘亦佳,跟朋友只抬杠,不翻脸。施启扬由于像个小大人,却不为同学所喜。人又很笨,争辩起来,被我口舌修理,亦是一景。王新德有一次劝我:“你不要同施启扬争辩了,施启扬这个人头脑不行,你何必费唇舌。”这话使我印象深刻,至今不忘。

由于我自己年复一年在知识上“独与天地精神往来”,基本上,学校和同学是不能满足我的“境界”的,因此我虽然人缘亦佳,但内心深处,我却与人颇为疏离,我有一种“知识上的傲慢”(IntellectualArrogance),不大看得起人,尤其讨厌制式的学校生活。读到高二完了,高三上念了十几天,就因痛恶中学教育制度的斲丧性灵,自愿休学在家。我父亲是1926年在北京大学毕业的,充分具备着北大那种“老子不管儿子”的自由精神,他随我的便,轻松地说:“好!你小子要休学,就休罢!”

我父亲当时正是第一中学国文科主任,他跑到学校,向教务主任说:“我那宝贝儿子不要念书啦!你们给他办休学手续吧!”

于是我蹲在家里,在我那四面是书的两个榻榻米大的书房兼卧室里,痛痛快快地养了一年浩然之气。

在我在家养气的时候,一天施启扬跑来找我,他央我向王孟仁讲人情。王孟仁是我父亲老友,北京师范大学化学系毕业,为人鹰隼精明,讲了一口好日本语,也在一中教书,他最不喜施启扬,不晓得什么事,施启扬开罪了他,求我去说人情。王老师住在一中宿舍,日式房子,讨了台湾寡妇。他又深沉又喜欢写打油诗,与许文葵老师互骂,人颇有趣,我偶尔登门同他聊天。这次为了施启扬,乃亲去王府。不料我说明来意,王老师却满面怒容,他说施启扬是职业学生,早晚会大做国民党狗腿!我当时弄不清他们师徒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也不便深问,败兴而归。三十多年后回想此事,我还百思不解,只是每思及王老师的话,真要佩服他是预言家!

1954年暑假,我以同等学力的资格考进台湾大学法律系司法组,读了不到一年,又不想念了,乃重施故技,自动休学。痛快了几个月,然后考入台大历史系。在历史系后期,我住在温州街73号,台大第一宿舍第四室。第一宿舍颇多法学院的同学,因为法学院是我“娘家”,所以跟他们更熟。施启扬那时在法律系法学组,常来看我,我也去看过他。有一件事是他的“义举”,值得详记。

我的好朋友孟大中在物理系,他的父亲孟昭常和他母亲早在印度离婚,离婚后他和弟弟孟大强都随父亲到台湾读书,母亲仍在印度。有一次聊天,我忽然想起,如果离婚时,离婚证书上兄弟跟了母亲,那么兄弟两人即可视同侨生,不必当国民党的鬼兵了。孟大中听了,为之心动,希望我帮他假造一张离婚证书。我说可以,可是其中法律问题得找施启扬。于是找到施启扬,告以原委,遂由施启扬起草,捏造了一封符合当年印度离婚情况的“离书”,其中每一细节,包括币值换算,都做得天衣无缝。造好后,由我亲自刻印二枚,作为证人。一人名彭立云,一名为孔昭庆,用印后,全纸用茶水泡过,再予晒干,于是大功告成。为求妥善,我建议孟大中去找台大训导长查良钊,查良钊当年也在印度,与孟昭常为旧识,可做人证。查良钊在西南联大时外号“查婆婆”,乐于助人,又为人糊涂,如告之以离婚时兄弟跟了母亲,他必然会跟着说模糊记得,如此在“离书”以外,可多一人证。于是一切依计行事,孟大中果然不必当兵,远走高飞矣!我在《大学后期日记》中1958年5月13日条下写“昨今日皆研究离书”及刻印的事,即隐指此事。7月10日条下写“夜大中请我和启扬晚饭,后去新生看God’sLittleAcre,我是老马请的。”就是事成后孟大中的庆功宴。施启扬当年肯这样义助朋友,冒险一起伪造文书,我至今感谢他。

我在大学的毕业论文题目是《夫妻同体主义下的宋代婚姻的无效撤销解消及其效力与手续》,写作过程中,因为牵涉到中国法制史,特别到法学院找材料。施启扬陪我,拜访了戴炎辉教授。后来我发现原来戴炎辉的著作,多是抄袭日本学者仁井田陞的,特别告诉了施启扬,他大吃一惊。那时他也研究中国法制史,可是法学院的仁井田陞及其他有关法制史的著作,都被戴炎辉借走,别人都无法看到,他乃向我借去不少。他写的借书信,经常是这样子的:

李敖兄惠鉴:

下列诸书写报告须做参考之用,不知贵系图书室或中文系图书室可否借到?若可借到请即交由家弟敏雄携至法学院是幸:

(一)杨鸿烈?《中国法律思想史》(上册)

(二)程树德?《中国法制史》望能速借,劳神之处谨先在此致谢。专此敬颂学安

(请代向贵室诸室友问好。)启扬上5月16日

李敖兄:

来访未遇。《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发达史》及《历代刑法志》我已取去,学期结束前(1月15日前后)奉还。

祝愉快!启扬留12月24日中午

我们在大学的时候,书籍贫乏,今日不难找的书,当时都视为奇货。从这两封信中,也可约略看出那时大学生的处境。

1958年8月2日,我大学毕业返回台中,有日记如下:“四时十分与弘、祝公、庭生、鼓应、克斌同车赴车站,华俊与又亮已先赴车站办好行李。至车站时,已人群一片,今日送行者:1周弘2景新汉3马宏祥4白绍康5华昌平6李华俊7陈又亮8陈鼓应9祝庭生10张克斌11袁祝泰12朱广诚13黄锡昌14施启扬15佟耀勋16阙至正17孙英善18林淑美19杨祖燕20杨世彭21袁天中22萧启庆23王尚义24陈良榘25王曾才26李耀祖。”由这段日记中,可见我交游广阔、人缘亦佳。送行人中,李华俊、朱广诚、施启扬都是我台中一中旧识,最早认识的。

我返回台中后,等待南下入营做预备军官。施启扬有信来,也谈到借书的事:

敖兄:

大函敬悉,谢谢您。在校时劳费您代借书籍,至以为谢,并在此致感激之意。您要当兵了,而且是最坏的一种步兵,7日入伍,我因学校有事(现在在系里任助教,无法随便跑)不克返台中送行,又未能到您家吃蛋炒饭、见见静波,甚觉可惜。萧启庆已考取研究所了(罗某亦取了),今后可以劳烦他代借书了。我记得上次在您寝室,见您曾借得商务《万有文库》里的《唐律疏义》,不知您从何处借得,如尚记得请以后来函时,顺便惠示,因萧启庆对多处书籍恐无阁下之熟悉,故先问妥。专此敬颂近安

并请向静波问好启扬上9月5日

从这封信里,可以看出施启扬他们研究法制史,竟连《唐律疏义》等起码的书都不得见,当时大学生的贫困与孤陋,由此可见。

我当兵后,施启扬也有信:

李敖兄惠鉴:

华翰已敬悉,因杂务缠身,迄今始奉复,谨致最深歉意,并望鉴谅是幸。

前日往第九宿舍,访萧先生未果,因第九宿舍并无萧先生之名(宿籍),想萧先生是住他人床位吧!归途在校总区见到王文振,他是梁仰芝先生最得意的学生,但现在学的却是化学。他领我参观他的研究室,仪器书籍满室,使我惭愧不堪,您知道高一我数学在“戊组”,而且经常在及格边缘,高二、高三时对理化等更无兴趣,在那段日子学理科的课真是受罪,您是高三的逃兵,并未吃过苦头,我现在看了理化数学的仪器书籍内心犹有余悸,想您必亦有同感。

王文振住第九宿舍,我就托他找萧先生,昨天他来函说萧先生已找到,并将《唐律疏义》寄托他处待我去拿。我很感激您及萧先生,因为我需用的书籍大都是劳费您代借的,谨在此致最高谢忱,并请您在给萧先生函中代我向他致谢意。我向您借的书除《唐令拾遗》《中国妇女生活史》,明日携往萧先生处请他还给图书馆外,《唐明律合编》《明律集解》及《故唐律疏义》假如可以继续借而不麻烦的话,就准备再借下去,因为我的报告必须再加修改补充,现共有七万字,我很想利用假期再加补改。萧先生说他可以将《唐明律合编》等之书改换他的名字继续借,如果您认为不会打扰他,就要麻烦他了。

您军中生活恐还不惯,秀才当兵,一辈子当不好,好在入伍训练即将结束,届时在台北当可再看到您。最后祝您军中起居作业一切安好。并保重身体。

启扬敬上12月10日晚

1961年我当兵归来,住在台北新生南路三段六十巷1号四席小屋,施启扬那时正在军法学校服役,担任教官。有信如下:

李敖兄惠鉴:

显昌已将您的信交给我,首先我应感谢您帮我借这许多书;再者我以为那些书已经由萧启庆兄转借,因为我曾经写信给他,请他设法继借,他函复说已继借,我以为已由启庆兄过户。看您的信后才知道尚未过户,使您极为尴尬,深致歉意,并请您鉴谅为幸。我在军法学校颇为忙碌,除星期六回宿舍与黄狗等玩牌之外,其余都关在军营中。专此奉复,并颂

近佳弟启扬4月27日

这信中所说玩牌的事,是施启扬一大特色。施启扬在1958年毕业于台大法律系法学组,并以第一名考入台大法律研究所,同年10月又考上高考状元。论者以为施启扬一定非常用功,其实不然。事实上,他是一个考试匠。他所知不多,但有本领在考场一小时内,用他清楚端秀的写字,把所知发挥得淋漓尽致。因此在“考工记”上,占了大便宜。他平时在宿舍不是最用功的,玩牌时间很多。他的天资也不高,悟性尤差。有一次在我宿舍,和孟大中等看漫画,别人一看就笑了,他却看不懂。王新德说他“头脑不行”,可谓一语中的。

1961年年底,我在《文星》开始兴风作浪。后来施启扬退伍,时相过从。他的法制史研究几乎全靠我提供资料。我保有一张他亲笔的借书条如下:

启扬借:

一、《支那身份法史》

二、《中国婚姻史》

三、《东方学报》

四、《婚姻与家庭》(中、日文)

五、《现行亲属法论》

六、《中国亲属法》元月21日

仁井田陞

《中国法制史》(刑法)

1984年5月22日《政治家》周刊第十五期登说:“早在台大念书的时候,施启扬即相当活跃,他和丘宏达、陈继盛、陈隆志等人,被认为是法律系最杰出的学生。在《大学杂志》全盛时期,他和陈少廷、关中、陈鼓应、丘宏达、李钟桂、许信良、张俊宏等人,都是国内一时的精英,为文批评时政,广受瞩目。他也曾在《文星》杂志帮过一些忙。”说到施启扬和《文星》的关系,这是不确实的。施启扬从来没在《文星》杂志帮过忙,他只在留学德国时,写过一篇稿子——《从歌德学院到海德堡大学》。关于投稿给《文星》的事,1963年1月9日,他有信给吴章铨、魏廷朝、史静波,全文如下:

章铨、廷朝、静波兄:

新年如何度过?在台湾还是旧历年热闹吧!

除夕夜二十余名中国人在基督教宿舍聚餐,甚为难得。可惜有不谙中文之中国人,大家以中国话交谈,使他们颇感寂寞。中国在东南亚有千余万华侨,中国若能强盛,这些华侨将是不可忽视之潜力。

最近看了一场令人愤慨的电影,名mondoCane(《狗的世界》),意大利片,内容讽刺中国人吃狗肉,许多德国人看了都认为中国人不文明。本来文明与否原不以西方风俗作为价值判断的唯一标准,狗肉的营养亦许很丰富,但时值东西文化逐渐融合之际,许多文明的标准还是要以西方的观念为断。我不知有多少中国人喜吃狗肉,这些中国人显然在外国被认为不文明,同时外国人误以为狗肉系中国人的普遍佳肴,把所有中国人都骂在一起,真是气人。

台湾最近有何消息否?报载留欧公费生生活费用每月从一百美元提高为一百二十美元,这是对公费生最佳消息。教育部公费生(如翁岳生)每次都说DAAD学生待遇好,我们则谓之“国宝”(国家公费生)待遇好。

最近因涉及泄露国家机密罪被捕之DerSpiegel(《镜报》杂志)发行人及编辑等已有公开审判之消息。DerSpiegel系德国的《自由中国》,专摘发政府劣行,发行遍全国及国外,去年10月间因再攻击国防部长Strauss,被指为泄露国家机密,由司法部羁押在监,结果Adenauer内阁几因之垮台(全国大学、学术机关、学生团体均举行示威,我也跑去凑热闹),结果Strauss去职,内阁改组,民心大失,DerSpiegel则照常出版,至于发行人及总编辑因发表NATO军事演习之机密文件涉嫌犯罪,现仍侦讯中(出版人泄露军事机密是另一回事,新任司法部长已下令速行公开审判),以后发展如何不得而知。

上次所寄稿件,如《文星》有意采用,所附照片一张可做插图,如未蒙采用则留兄等处作为纪念!

弟启扬上1月9日Heidbg

施启扬的文章,我把它登在1963年2月的《文星》第六十四期。全文六千五百字,稿费三百二十五元。这封信中提到德国学生为争言论自由举行示威,他“也跑去凑热闹”之事,可以看出施启扬的热情一面。在他留学期间,1964年,台北发生了彭明敏、谢聪敏、魏廷朝被捕案。这案当事人是他的老师和同班同学,听说他曾写信回来向台湾当局抗议。这一抗议,害得他在1967年回台后,被当局冷冻了好一阵子。使他深知利害,胆为之寒。他回台后,有信给我如下:

李敖兄:

近况可好,甚念!我已于6月底回国,将在法律系任教,现住在基隆路学校招待所。最近在正澄那里看了《大学后期日记》。

听赵天仪说现在有车子,有时间欢迎来玩!专此?并祝近安!弟启扬上10月22日

根据我旧日记,收信后半个月,11月6日,我跟施启扬见了面,五年阔别,相谈甚欢,中午连家立请于李园,有空中小姐王芳华、施启扬在座。十八天后,11月24日,汪中磊请于美而廉,施启扬、张、陈二小姐在座。12月3日,施启扬请我于李园,陈正澄、陈小姐、施敏雄夫妇、小蕾在座。十一天后,12月14日,与施启扬去中德文化协会看材料,请他于美而廉。……这段时间,是我和施启扬交往较密切的一段日子,他那时回台不久,颇为索寞。名片上印的是

虽未投闲置散,但是并没蒙国民党当局重用。

到了第二年,1968年,他跟国民党当局的情况开始变化,他做了国际关系研究所副研究员,兼任国民党中央设计考核委员会委员。这年5月13日,他打电话告诉我,说看到4月23日的香港《大公报》,有张其义写的专栏文字,标题是《台湾的“文星集团”事件》,可看出中共方面如何看《文星》被封,请我注意。这时他日渐“归正”,我则因《文星》已垮,处境日恶。这年10月28日,他和李钟桂在台北中山堂光复厅结婚,由国际关系研究所主任吴俊才证婚,在所有他的外省同学中,只请了我一人。

施启扬结婚后,夫妻两人,相激相荡,求仕之心越浓,物欲也越强。有一次我卖了一套《古今图书集成》给国际关系研究所,他居然从中要了我的红包!那是1969年1月26日,红包是当时价值新台币两千八百元的《社会科学国际百科全书》(TheInternationalEncyclopediaoftheSocialSciences),虹桥书店翻印的,原版要当时美金五百四十元。为了使《古今图书集成》顺利卖成,我送他了。但是心里一直觉得不是味道。因为书是我直接写信给我的老师吴俊才卖成的,施启扬实在没有拦腰打劫的道理。我回想起他回台时一直表示羡慕我有小汽车的事,我想这位老朋友一定穷疯了。

有一次,有外国友人向我要台湾钳制言论自由的法令,为了使译名准确地出自法律行家之手,我到施启扬家,请他代译成英文。他犹豫了一阵,慢慢地翻译如下:

出版法ThePublicationLaw

社会教育法TheSocialEducationLaw

戒严法TheMartialLaw

台湾省戒严期间新闻纸杂志图书管制办法

RulesGoverningtheControlovertheNewspapers,MagazinesandBooRsduringtheMartialTime

内政部台(47)内警字第22479号函

LetteroftheMinistryofInteriortoPoliceOrganizations〔No.Tai(47)Nei-Chin-Tze22479〕

为了使他安心,我机警地当场照他的译稿抄了一份,不带他的笔迹出门。不料到了门口,他忽然冒出了一句话,他说:“李敖兄啊,也该为政府留点余地啊!”我听了,大吃一惊。我所认识的施启扬怎么说出这种话!我心里想,这位老兄大概跟国民党搭线搭得有眉目了。我很不高兴,义形于色,说:“启扬啊,这样的政府,它给我这种人留了什么余地呢?”从此以后,我就没再见过施启扬了,如今转眼二十年了。

1970年12月11日,每年一次的台中一中同学会在台北举行,这次是在桃太郎餐厅,我没有去,事前写信给老同学林益宣请假。全信如下:

益宣兄:

今天收到你寄来的台中一中同学会聚餐请帖,抱歉这次我不能来了。

从彭明敏偷渡后,我即被跟踪,直到今天,已十个多月。每天二十四小时,专车一辆,四人小组,侦视不停。我如来参加同学会,一定带给老同学们不方便,于心何忍?

老同学中,谢聪敏也被跟踪,是三人小组。不过跟他的是警察,跟我的一开始是警察,后来改为警备总司令部的特工。

老同学中,“飞上枝头做凤凰”——在世俗眼中,飞黄腾达者——亦有之,施启扬是也,已官拜国民党中央五组副主任。启扬是好好的念书人,何苦如此?一定是书念得太多,念糊涂了,这话并非背后骂他,当他面,我也这样说过。

弗罗斯特(RobertFrost)说他选了更少人走的路,所以结果就大不相同。(Tworoadspergedinawood,andI/Itooktheonelesstravelledby/Andthathasmadeallthedifference.)二十年前同聚一堂的老同学,如今竟“幽明异路”(这四个字没用错)如此,思念起来,好不可叹!

请代我向各位致意。如这封信给各位传观一下也无不可。祝你好!李敖1970年12月6日

这封信写后三个半月,1971年3月19日,我就被捕了,这是我第一次政治犯入狱,前后坐了五年八个月的牢。在坐牢最后一年时,被送到土城“仁爱教育实验所”,开始被“实验”,也就是“洗脑”。为了优待也为了隔离,国民党把我和谢聪敏、魏廷朝、李政一四人开了专班。前后请来的国民党来“上课”的,有陶涤亚、毛树清、项乃光、周道济、王洗、屠炳春、林钟雄、任卓宣、柴松林等等,其中竟然还有施敏雄!施敏雄是施启扬的弟弟,本来跟在我和他大哥旁边,又吃饭又跑腿的,如今居然装作不认识,前来给李敖、谢聪敏、魏廷朝“上课”了,我感到一阵厌恶,我冷眼相向,一言不发。深觉施家兄弟,为谋干进,竟不入流如此也!

我出狱前,施启扬已由中央五组副主任调为中央青工会副主任、代理主任。我出狱第二个月,就升任“教育部”常务次长,后来又升为政务次长,再调为“法务部”政务次长。

1981年8月10日,我第二次政治犯入狱半年,这案子表面是萧孟能告我,骨子里却是王昇等政治力量介入整我(此案几年后已平反,萧孟能已因诬告被法院判刑,现正通缉中)。在入狱前六天,8月4日,我写了一封信给施启扬,内容如下:

启扬兄:

昨天中午收到台北地检处七十年执字第5000号传票,要我在8月10号下午3点报到服刑,我想了想,决定还是写这封信给你。

关于我又遭到冤狱的情况,我有《给黄少谷先生的一封公开信》发表,这里不详谈了。我要谈的是:在我这六个月的刑期中,你所掌管的监狱,究竟是以什么样的方式对待我?监狱内部的情况,为你所深知,为我所略知,你是我三十二年的老同学,你我立场不同,但是交情应在,我以项羽最后“吾为若德”对老朋友马童的心情对你、告诉你:我不愿在你任内写公开信给你,或写《台湾古拉格群岛》(theGulagArchipelag)发表。我希望你依情理法注意我这六个月的牢居生活,我想这样对大家都好。

“浮云一别后,流水十二年。”我现在重读你写给我的四封信、重读你在大学时期的大作、重读你给章铨、廷朝、静波三位的信……回想我们当年的交情,真有不胜今昔之感!呜呼启扬,知我心哉?

问你好,也问新娘子钟桂好(写到这里,我又想起新娘子结婚那一幕,俊才老师证的婚,恍然如昨。我的冤狱,已告诉俊才老师,他有电话给我,说注意此事,顺便告诉你)。李敖1981年8月4日

施启扬收信后,打电话给刘会云,详谈他跟我的多年交情,表示在他的权责范围内,一定对我照顾,请她转告我。事实上,他为了避嫌,我看不出他对我有何照顾,就一如魏廷朝后来坐牢,施启扬在“立法院”公开宣扬他同魏廷朝的交情,但实际上却对魏廷朝没有任何照顾一样。1981年11月23日早上,我在土城看守所篮球场运动的时候,狱吏跑来,说:“所长紧急通知,法务部次长到所里来了,想见见李先生。”我说:“可是,我不想见他啊!”传闻开来,上下人人称奇,都说李敖架子可真大。那次施启扬到土城看守所,是陪“监察委员”来的,顺便要见见我,结果吃了我大架子而归。事实上,施启扬真的有诚意要见人,可以直接从所长办公室走进押房来,但他不敢。我出狱后当天,1982年2月10日,就发表文章攻击监狱黑暗,引起轩然大波和监狱逃亡和暴动。第一是2月27日花莲看守所喧闹事件。由二十七名人犯闹起,看守所急电警察局请求协助,警察全副武装赶到,才告平定。第二是3月8日新竹少年监狱暴动事件。一千四百七十六名人犯全体出动,监狱急调镇暴部队(三个中队)及新竹警方各分局人员弹压,才告平定,暴动长达二十四个小时,监狱设备几乎全毁。“法务部”大官人(监所司副司长王济中)公开发表谈话,说作家李敖出狱写文章,引起社会大众注目,给了少年受刑人心理上的后盾,认为闹得越大,越能得到社会大众的支持与同情,所以,都是李敖惹出来的云云。同时,“行政院长”孙运璿在“行政院”院会里已对狱政表示疑虑,“法务部长”李元簇在院会里、立法院里、报章上、电视上,不断对我“点名批判”,官方为封杀我,尽量一面倒传播批判我的,而不传播我的。但官方的一些议员,为了选票及其他,却忍不住这个好题目,“立法院”中游荣茂、李志鹏等国民党议员,提出质询,党外的当然也不放过。最好玩的是国民党“立委”温士源(“司法委员会”召集委员),他在2月23日书面质询,反对对李敖做“迹近英雄式的报道”,“对青少年人来说,各报虽无奖励犯罪之意,亦恐有导引不当行为之可虑”……在满城风雨中,施启扬初则沉默,继则加入“法务部”批判李敖阵营,说李敖所写,讯息多是间接得自传闻的。我立刻反驳他,我说这位“法务部”次长连监狱押房都不敢实际去看,他得到的讯息,又直接到哪儿呢?他比我还间接啊!

虽然如此,我的揭发狱政黑暗,终于促使了李元簇的下台,阴错阳差地,施启扬反倒成了受益人——升任“法务部长”。

施启扬的升任“部长”,基本原因,是他深知为官之道,为人全无锋芒与野心,又具有“崔苔菁”(吹牛、台湾人、青年人)的条件,且是外省人的女婿、德国的博士,自是国民党提拔的最佳样板。事实上,他的本质是十足的官僚,胆小怕事,但求做官,其他推托。他在“法务部长”任内,我写过几封信指责司法与狱政黑暗,不但寄给他,并且一一公开发表。他除了请老同学程国强回我一次电话外,一直龟缩不理。我在1984年10月6日的信里,有这样两段:

启扬老兄:

我在周清玉发行的《关怀》第35期上,写了一篇《你有郑文良,我有赖文良——给施启扬的公开信》,已于10月5日上市,我盼你找来一读,如果你老兄还重视舆论的话。

我这篇文章是应周清玉主持的“监牢暴行与监狱人权”座谈会而作,因我概不参加任何集会,故以书面代之。在我文章后面有座谈会摘要,中有刘峰松的谈话,刘峰松说:(中略)启扬老兄,你看了上面刘峰松这些谈话,你到底做何感想?如果是做官,当然你可以一切视而不见、一切掩耳盗铃、一切说我们是“幻想”;但是,如果是做人、做有良知有血性的知识分子,你恐怕就无法这样拖下去,你怎能把所学和所用变成两截、把你精湛的法学只当成谋干禄的工具而不当成救世的良方?所学和所用绝不能变成两截的,如果变成两截,那就真的“读圣贤书,所学何事”了!

也许我要求你改善积弊已深的狱政,是一种苛求;但我要求你面对积弊而不掩饰它,应不算苛求。你如果没有力量去改善,我们不全怪你;但你没有勇气去承认、去面对、去辞职、去不做这同流合污的官吏,我们就要怪你了。你是我的老同学,又是我爸爸的学生,我实在忍不住要再写信正告你。请你回我一信,明确表明态度,不要再托国强转话来,如果你老兄眼里还有老同学的话。李敖1984年10月6日

但是,这时候的施启扬,早已不是当年的施启扬了,他一心做官,眼里早已没有老同学了。在做官的热衷下,他曲学阿世,一路朝所学和所用变成两截的绝路走去。为了取媚当道,今天他搞出“刑法修正案”来保护“元首”、明天宣称“长期戒严合法”来维系政权;今天重申此时此地不宜组党来一党专政、明天声言调查局绝不会监听“立委”电话来掩护“锦衣卫”;今天表示台湾没有政治犯来歪曲事实、明天又大兴土木盖新监所来蹂躏人权……这样一个高级知识分子为了做官,自我作贱,岂不太令人寒心了吗?

回想施启扬当年,在大学生李敖公开写文章给雷震《自由中国》半月刊的时候,他也匿名“扬正民”,写《一个大学生的信念与看法》,投稿给《自由中国》(《自由中国》第十七卷第七期),并偷偷去造访雷震(据1957年4月1日雷震秘密日记),可见当年的施启扬,尚不失其真诚的一面。但是曾几何时,人就变了人,变成了官场中人,丑陋不堪了。这是什么缘故呢?

多年以前,有一次施启扬跟我聊天,谈到老学弟朱石炎。他说:“朱石炎是司法界一个很正直的人,是不肯同流合污的,但是如果你把为了国家等大帽子来说动他,他也会糊里糊涂一起做同流合污的事。”如今施启扬变了,但他的本质又不是什么坏人,难道这种变化,是被国民党套上为了国家等大帽子吗?我但愿如此。

杜甫《秋兴八首》有句是:“同学少年多不贱,五陵裘马自轻肥。”施启扬与我同岁,出生晚我十天,同学少年,而今“自贱”如此,想来不无怅惘。台湾是小地方,施启扬卖身投靠国民党,“五陵裘马”亦不可得,至多只是讨个姨太太终老而已,何苦来啊!这是“自轻肥”吗?非也!“人焉瘦哉”耳!1988年12月19日

附录一一个大学生的信念与看法(施启扬)——读《大学教育的悲哀》有感(编者略)附录二从歌德学院到海德堡大学(施启扬)(编者略)